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试行)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公共图书馆是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市民获取知识、文化、娱乐的重要场所。
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共图书馆需要遵循一定的服务标准,以满足市民的需求,提升图书馆的整体服务水平。
首先,公共图书馆应该制定明确的开放时间。
不同人群有不同的作息时间,为了方便更多的市民,图书馆应该在早、中、晚不同时间段都开放,以满足不同人的需求。
同时,图书馆在节假日也应该保持开放,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阅读服务。
其次,公共图书馆应该建立健全的图书馆规章制度。
在图书馆内部,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借阅、归还、续借等流程,保障读者的权益,同时也要求读者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环境。
另外,公共图书馆的藏书数量和种类也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图书馆应该根据市民的需求,不断更新图书馆的藏书,涵盖文学、历史、科技、艺术等各个领域,丰富读者的选择,满足不同人群的阅读需求。
此外,公共图书馆的服务人员素质也是至关重要的。
服务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知识,能够为读者提供准确、及时的咨询和帮助,为读者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
最后,公共图书馆应该注重文化活动的开展。
除了提供图书借阅服务之外,图书馆还应该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如讲座、展览、读书会等,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文化交流机会,丰富市民的精神生活。
总之,公共图书馆作为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遵循一定的服务标准,为市民提供更好的阅读服务。
通过制定明确的开放时间、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丰富的藏书种类、优质的服务人员和丰富的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能够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希望各地的公共图书馆能够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标准,为市民提供更好的阅读环境和服务体验。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与流程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与流程第一章:总则 (2)1.1 图书馆服务宗旨 (2)1.2 服务范围与对象 (3)1.3 服务原则 (3)第二章:服务设施与设备 (3)2.1 服务设施配置 (3)2.2 设备管理与维护 (4)2.3 服务环境优化 (4)第三章:图书资源建设 (5)3.1 图书采购与验收 (5)3.2 图书分类与编目 (5)3.3 图书典藏与保管 (5)第四章:读者服务 (6)4.1 读者入馆与登记 (6)4.1.1 读者证件 (6)4.1.2 入馆时间 (6)4.1.3 登记流程 (6)4.2 借阅服务 (6)4.2.1 借阅权限 (6)4.2.2 借阅流程 (6)4.2.3 借阅期限与续借 (7)4.3 读者咨询与指导 (7)4.3.1 咨询服务 (7)4.3.2 指导服务 (7)4.3.3 培训活动 (7)第五章:数字资源服务 (7)5.1 数字资源建设 (7)5.2 数字资源推广与使用 (8)5.3 数字资源维护与管理 (8)第六章:阅读推广活动 (9)6.1 活动策划与组织 (9)6.1.1 确定活动主题与目标 (9)6.1.2 制定活动方案 (9)6.1.3 资源整合与协调 (9)6.1.4 活动现场管理与协调 (9)6.2 活动宣传与推广 (9)6.2.1 制作宣传海报与宣传册 (9)6.2.2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宣传 (9)6.2.3 合作媒体推广 (10)6.2.4 社区、学校等线下宣传 (10)6.3 活动效果评估 (10)6.3.1 参与人数与覆盖范围 (10)6.3.2 活动满意度调查 (10)6.3.3 媒体曝光度 (10)6.3.4 活动成果转化 (10)第七章:读者培训与教育 (10)7.1 培训课程设置 (10)7.2 培训方式与方法 (11)7.3 培训效果评估 (11)第八章:图书馆安全管理 (11)8.1 安全管理制度 (11)8.2 安全防范措施 (12)8.3 应急处置与处理 (12)第九章:图书馆信息化建设 (13)9.1 信息化设施配置 (13)9.1.1 硬件设施配置 (13)9.1.2 软件设施配置 (13)9.2 信息化系统开发与维护 (14)9.2.1 系统开发 (14)9.2.2 系统维护 (14)9.3 信息化服务创新 (14)9.3.1 个性化服务 (14)9.3.2 移动服务 (14)9.3.3 社交媒体服务 (14)9.3.4 虚拟现实服务 (15)第十章:图书馆财务管理 (15)10.1 财务预算与执行 (15)10.2 财务报告与审计 (15)10.3 财务风险控制 (15)第十一章: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 (16)11.1 人员招聘与培训 (16)11.2 员工考核与激励 (16)11.3 员工福利与保障 (16)第十二章:图书馆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17)12.1 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17)12.2 服务质量评价方法 (17)12.3 服务质量改进措施 (18)第一章:总则1.1 图书馆服务宗旨本图书馆秉承“以人为本,知识共享”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广大读者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文献信息服务。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管理制度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共图书馆是社会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读者提供知识和信息的获取渠道。
为了规范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提升读者满意度,制定本《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管理制度》。
二、服务准则1. 平等公正:公共图书馆应以平等和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读者,不论其身份、年龄、性别、种族、宗教或政治信仰。
2. 尊重隐私:公共图书馆应尊重读者的个人隐私权,不得泄露其借阅记录和个人信息。
3. 服务友好:公共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应友善和蔼,有耐心地解答读者的问题,并提供专业的参考咨询服务。
4. 敬业负责:公共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5. 安全维护:公共图书馆应保障读者和馆内财产的安全,提供安全的阅读环境。
三、服务内容1. 图书借阅:公共图书馆应提供多样化的图书资源,并建立高效的借阅管理系统,便利读者的借阅需求。
2. 图书馆藏:公共图书馆的图书馆藏应覆盖广泛的学科领域,涵盖不同读者的兴趣和需求。
3. 阅览服务:公共图书馆应提供安静、舒适的阅览环境,并提供阅览辅助设施,如桌椅、照明设备等。
4. 电子资源服务:公共图书馆应提供电子图书、数据库、期刊等电子资源,满足读者的在线学习和研究需求。
5. 咨询服务:公共图书馆应提供参考咨询服务,帮助读者解答疑问,引导读者进行学术研究或获取所需信息。
6. 学习活动:公共图书馆应定期举办学习活动,如讲座、培训班、展览等,促进读者的知识共享和学术交流。
四、服务流程1. 注册办卡:读者在使用公共图书馆服务前,需办理借阅卡并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2. 借还图书:读者可通过自助借还书机或服务台完成借书、还书等相关手续。
3. 借阅期限:公共图书馆应设定合理的借阅期限,并提供图书续借、预约等服务,方便读者的阅读需求。
4. 罚款管理:公共图书馆应建立适当的罚款制度,以激励读者按时归还图书,同时保障图书馆资源的公平利用。
五、服务评估1. 读者满意度调查:公共图书馆应定期进行读者满意度调查,掌握读者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和需求反馈。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服务资源 (2)6 服务效能 (5)7 服务宣传 (6)8 服务监督与反馈 (7)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县(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级公共图书馆以及社区、乡村和社会力量办的各类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74号)《文化部办公厅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社文发(2009)8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图书馆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与社会教育设施。
3.2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指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架构,其建设原则是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体现出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捷性的发展定位。
3.3 服务资源指公共图书馆在开展服务过程中所拥有的物力、财力、人力等各种物质要素,主要包含了硬件资源、人力资源、文献资源和经费资源。
3.4 服务效能指读者和用户对公共图书馆所提供服务的期望,与公共图书馆投入的各项资源转换成直接的、技术性的业绩在读者和用户心中所产生的认知。
3.5 呈缴本根据有关法律或法令规定,著者或出版者每出版一本新书刊都要免费呈缴一定的样本给版本图书馆或其它指定图书馆,这种制度称为呈缴本制度,所呈缴的样本为呈缴本。
2023年“两票”的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

2023年“两票”的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2023年的“两票”指的是中国政府推行的《公共文化服务实施规范(试行)》和《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试行)》的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
这两项政策旨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公众阅读和文化传承,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两项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公共文化服务实施规范(试行)》的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1.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各级政府应合理设置公共图书馆和文化活动中心,并建立健全其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保障公众的文化需求得到满足。
2.文化资源的收集与整合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建立完善的文化资源收集机制,积极开展文化资源整合工作,推动各类文化资源共建共享。
各地政府应加大投入,提供专项经费,促进文化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3.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要加强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与形式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除了传统的阅读服务外,还可以加强数字文化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5.公共文化服务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同时,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从业人员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
二、《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试行)》的管理标准及实施细则1.公共图书馆的功能与服务内容公共图书馆应为社会大众提供全面、多样化的图书、期刊、报纸等文化资源。
除了传统的借阅服务,还应组织各类文化活动,提供信息咨询、阅读推荐等服务。
2.图书馆馆藏资源的建设与管理公共图书馆要将馆藏资源分为核心馆藏和专业馆藏,并加强馆藏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
同时,要建立健全馆藏资源的选购和管理制度,优化馆藏资源的结构和质量。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与规范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与规范第一章总则 (4)1.1 制定目的与依据 (4)1.2 适用范围 (4)1.3 服务原则 (4)第二章图书馆设施与环境 (5)2.1 设施配置 (5)2.1.1 基本设施 (5)2.1.2 辅助设施 (5)2.1.3 技术设施 (5)2.2 环境优化 (5)2.2.1 室内环境 (5)2.2.2 室外环境 (6)2.3 安全保障 (6)2.3.1 人身安全 (6)2.3.2 财产安全 (6)第三章图书资源建设 (6)3.1 资源采购 (6)3.1.1 采购原则 (6)3.1.2 采购方式 (7)3.1.3 采购流程 (7)3.2 资源分类与编目 (7)3.2.1 分类原则 (7)3.2.2 分类方法 (7)3.2.3 编目要求 (8)3.3 资源维护与更新 (8)3.3.1 维护措施 (8)3.3.2 更新策略 (8)第四章读者服务 (8)4.1 读者权益保障 (8)4.1.1 读者权益保障原则 (8)4.1.2 读者权益保障内容 (8)4.2 读者咨询与指导 (9)4.2.1 读者咨询服务 (9)4.2.2 读者咨询内容 (9)4.2.3 读者指导服务 (9)4.3 读者活动与培训 (9)4.3.1 读者活动 (9)4.3.2 读者培训 (9)4.3.3 培训方式 (9)第五章借阅服务 (10)5.1 借阅规则 (10)5.1.2 借阅数量 (10)5.1.3 借阅期限 (10)5.1.4 借阅费用 (10)5.1.5 借阅范围 (10)5.2 借阅流程 (10)5.2.1 读者注册 (10)5.2.2 查询图书 (10)5.2.3 借阅图书 (10)5.2.4 还书手续 (10)5.3 借阅管理与监督 (10)5.3.1 借阅数据管理 (10)5.3.2 借阅环境管理 (11)5.3.3 借阅秩序管理 (11)5.3.4 借阅服务监督 (11)第六章信息咨询服务 (11)6.1 咨询服务内容 (11)6.1.1 信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文献检索、知识咨询、专题调研、情报分析、读者指导等服务内容。
图书馆服务规范(试行)

图书馆服务规范(试行稿)图书馆工作人员是读者的良师益友,是传播文明的使者。
为了规范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倡导文明服务,礼貌服务,全面提升图书馆的服务形象,特制订下列服务规范,以资全体工作人员共同遵守。
第一章职业道德规范1.热爱图书馆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荣誉感。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热情公正地对待每一位读者,注重调查研究,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遵守党纪国法、公序良俗和本馆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要求自己,为树立良好的馆风而努力。
4.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钻研业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工作细致、耐心,勇于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6.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执行工作细则和操作规程,及时、准确、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7.积极参加馆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集体任务,主动参加义务劳动,不怕脏,不怕累,认真搞好本岗位的卫生清洁工作。
8.同志间要团结友好、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互相支持、及时补位,不推诿塞责;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抵制各种不良倾向。
第二章环境规范9.全馆各读者活动场所必须做到环境整洁,家具、设施、设备摆放有序、整齐。
各类标识清晰,安装牢固、安全。
10.在读者活动场所,如服务台,除了读者借阅的书刊、必须的办公设备之外,不得放置其他杂物;除茶水杯外,工作人员的私人物品均放置于屉、柜内;清洁卫生用具应统一归放在室内墙角等隐蔽处,以不妨碍读者出入和影响美观为宜。
11.读者活动场所中的阅览桌椅,须摆放整齐,既便于读者使用又整体美观和谐,待读者离开或下班清场后,应及时将椅子收拢至阅览桌(台)下方。
12.读者活动场所应严格遵守开放时间,按时开馆、闭馆,未到下班时不得强行或暗示让读者离馆。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公共图书馆是社会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市民获取知识、文化和娱乐的重要场所。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读者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图书馆服务,特制定以下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一、入馆规定1. 凡持有效身份证明的市民,可以免费进入图书馆阅览。
2. 严禁吸烟、饮食、喧哗、打闹等影响他人阅读和休息的行为。
3. 入馆时,请自觉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接受安全检查。
二、借阅规定1. 凡持有效身份证明的读者,可以借阅图书馆馆藏图书。
2. 馆内书刊的借阅期限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后的归还期限为30天。
3. 每次借书馆限制的数量为10本,借书期限届满后需归还原书后方可借书。
4. 借书期满未归还的读者,将暂停借书、阅览、续借等服务直至归还为止。
5. 对于滥用借书权限、恶意损坏图书等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三、阅览规定1. 阅览室内请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以免影响他人。
2. 阅览室内禁止吸烟、饮食。
3. 阅览室内不得随意移动或破坏已布置的桌椅、设备等。
4. 阅览室内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发出声音,如需使用,请调至静音或震动模式。
四、图书馆设施规定1. 公共图书馆内的设施、设备等应正确使用,不得私自调节、移动或损坏。
2. 公共图书馆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应合理使用,遵守使用规定,并按时归还或缴纳相应费用。
五、参加活动规定1. 公共图书馆举办的各类活动,读者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
2. 参加活动的读者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活动,遵守活动的规定和要求。
3. 活动期间,禁止随意离场或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以免影响其他参与者。
六、公共秩序规定1. 严禁在图书馆内进行赌博、贩卖黄色书刊、淫秽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 严禁在图书馆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搞噪音、骚扰、辱骂他人等干扰公共秩序的行为。
七、个人卫生规定1. 入馆前请自觉清洁双手,保持个人卫生。
2. 严禁在图书馆内大声咳嗽、打喷嚏等不文明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试行)
-
添加时间: 2011-9-23 14:06:51 来源: 作者:宁国市图书馆点击数:415
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试行)
一、总则
1.1 为适应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需要,促进我省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更好地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民族素质和塑造高尚人格,发挥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促进发展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文化部《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办社文发〔2009〕8号),文化部、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以及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社文发〔2010〕42号),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皖文财〔2011〕2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1.2 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利用本馆设施设备和文献资源为读者提供书刊借阅、参考咨询、展览、讲座和数字文化等服务。
1.3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省、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
少年儿童图书馆参照此标准执行。
二、服务设施与环境
2.1 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馆舍要用于公益性文化服务,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其场地和设施用途,读者活动用房面积占总使用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
2.2 公共图书馆内的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向公众免费开放。
2.3 公共图书馆的藏书区、借阅区、咨询服务区、公共活动与辅导服务区、业务区、行政办公区、技术设备区、后勤保障区等应合理安排布局,以适应免费开放后读者增量和藏书增量需求。
2.4 公共图书馆应有醒目的馆名牌,门厅内及各楼层有服务区分布图、安全疏散通道图,人行通道有明确的指引牌;办证方法、借阅规则、免费项目、便民措施、开放时间等规章制度及各类服务信息应在显著位置公告。
文字和标识符合规范。
2.5 公共图书馆应保持安静整洁。
公共图书馆为无烟区,应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公用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
2.6 公共图书馆须设立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进出,通道保持畅通。
2.7 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和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公共安全应急预案,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等必要设施。
安全提示标识明显,安全通道畅通,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相关知识,能够有效扑救初期火灾并组织读者疏散。
2.8 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儿童图书馆。
无独立建制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地区,应建立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分馆或在公共图书馆内设立单独的少年儿童借阅和数字文献服务区域。
用于少年儿童的藏书与借阅区面积之和不低于全馆藏书和借阅区总面积的10%。
三、服务对象与开放时间
3.1 公共图书馆向社会全体公众开放,零门槛,人性化。
少年儿童图书馆或少儿阅览室除向少年儿童服务外,还应接待家长和少年儿童工作者。
3.2 公共图书馆实行全年开放制,阅览、外借等对外服务窗口节假日期间应正常开放。
省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应不少于70 小时、市图书馆不少于60小时、县(市、区)图书馆不少于56 小时,各级图书馆少儿服务部(室)全年平均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 小时,其中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全天开放。
数字图书馆提供每天24 小时网上资源检索查询服务。
3.3 公共图书馆因故变更开放时间或需暂时闭馆,须报同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提前一周向读者公告。
遇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突发事件需临时闭馆,应及时告知读者。
四、服务内容与方式
4.1 公共图书馆须免费提供文献借阅、查询、阅读指导、参考咨询、教育培训、讲座、展览及网上信息导航等基本服务。
利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资源和设备开展数字文化服务。
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除古籍善本以及国家规定不宜外借的馆藏文献资源外,公共图书馆不得另立标准封存和限定文献借阅范围。
4.2 公共图书馆应因地制宜采取预约借书、电话(或网上)续借、流动借阅以及为残障读者送书上门等便民服务措施。
通过读者报告会、集中培训、个别指导等方式对读者进行阅读辅导,不断提高读者的信息素养和利用图书馆的能力。
4.3 公共图书馆应积极开展书刊宣传推介活动,编制推荐书目、导读书目,举办书刊展评,提高书刊利用率。
省、市、县(市、区)图书馆年书刊宣传分别不低于1000、500、300种;年外借册次分别不低于80、20、8万册;年流通总人次分别不低于100、20、15万人次。
4.4 公共图书馆应开展讲座(报告会)、展览等读者活动。
省、市、县(市、区)图书馆年举办讲座(报告会)的数量分别不低于50、30、15次。
4.5 等级馆应努力创立特色服务品牌,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
4.6 公共图书馆应建立网站,为读者提供网上服务。
网站应包括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古籍保护、书目查询、服务信息、读者信箱等栏目,内容及时更新。
4.7 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遵循公益性原则。
严禁提供大型娱乐游戏及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网站的浏览服务。
要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利用网络,控制上网时间,并进行上网内容的选择指导。
未成年人上网须征得监护人同意,上网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8 公共图书馆在做好阵地服务的同时,应积极开展延伸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
在企事业单位、军营、学校等建立分馆、服务点或流通站。
组建分馆、服务点或流通站的数量省、市、县(市、区)图书馆分别不低于40、15、8个。
4.9 公共图书馆须依法保护馆藏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读者隐私,确保不外泄读者个人信息。
4.10 公共图书馆应设立寄存包、饮用水供应等免费服务窗口,提供饮用水、放大镜等免费便民服务。
五、文献资源建设与服务
5.1 公共图书馆应科学合理地确定文献信息资源建设重点。
保持重要文献、特色文献和地方文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馆藏文献信息资源体系。
5.2 公共图书馆应严格遵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的规定,采购正版文献,不得向读者提供盗版文献(包括视听文献、电子文献)借阅服务。
5.3 公共图书馆应积极征集地方文献,为家族家谱、民间古籍等珍贵文献提供良好的存藏条件。
5.4 公共图书馆要通过召开读者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调研掌握读者阅读需求,科学制定文献采访方针,在通盘考虑馆藏文献资源建设的基础上,购置读者欢迎、需求量大的图书。
5.5 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公布的标准、技术规范对收集的文献信息资源及时编目,建立便捷、实用的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揭示系统。
对编目后的文献应尽快发布,提供使用。
报纸须在到馆当天上架,期刊自收到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上架。
新书到馆后,市、县级公共图书馆在10 个工作日内上架,省图书馆在15个工作日内上架。
5.6 书刊应有序排架,降低错架率。
开架书库内要有馆员巡视,保障查阅的快速、便捷、准确。
积极发现潜在读者和读者的潜在需求,把特定的图书推荐给特定的读者。
做到为人找书、为书找人。
5.7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分、支中心要加强数字资源建设,特别是地方特色资源建设,逐步建成具有安徽特色的数字文化资源库群。
5.8 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总分馆制或流动服务机制,不断丰富馆藏文献资源,形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通借通还的现代文献配送体系和流通体系,充分发挥市、县图书馆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村)图书室的业务指导与服务辐射作用,促进基层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六、服务人员与监督
6.1 公共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配备齐全,结构合理。
6.2 工作人员应具备图书馆服务必备的知识和专业技能,遵守中国图书馆馆员职业道德准则。
6.3 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文字。
实行首问负责制,耐心解答读者咨询。
6.4 工作人员要维持服务区域的安静,言行轻声。
因故离岗时须设立提示牌或由其他工作人员替岗。
6.5 公共图书馆应在馆内显著位置设立读者意见箱、公开本馆服务投诉电话或电子邮箱,接受读者监督。
对读者的意见和投诉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合理采纳。
6.6 公共图书馆应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每年进行1至2次读者满意率调查,读者满意率不低于90%。
七、附则
7.1 本标准可作为制定我省各级公共图书馆绩效考评标准的依据。
7.2 本标准由安徽省文化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