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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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制度的设立,有利于管理着员工的行为举止与做事态度等,无论什么职业,都需要制度的设立。

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4篇)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4篇)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提高劳动合同的执行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委托劳动者与雇佣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保障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中心,以落实劳动合同的规定为目标,以提高劳动合同的执行效力为核心。

第四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施机构为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雇佣方代表、政府代表等相关方组成。

第六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七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保障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二)制定和完善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劳动合同监督机制;(三)统筹协调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解决劳动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四)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劳动合同履行的意识和能力;(五)制定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工作;(六)协助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劳动合同纠纷,促进纠纷的及时解决。

第八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劳动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将会议结果及时通知相关方。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

第十条雇佣方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劳动岗位,明确的工作内容,详细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充分了解并明确劳动合同的条款和约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签订的程序如下:(一)双方应当亲自到场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时应当将劳动合同的内容详细交代清楚;(二)双方应当签署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并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三)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各保留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履行,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内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的劳动关系约定,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我们制定了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以确保劳动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公正的保障。

二、合同签订1.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应明确标明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重要事项。

3.劳动合同应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将一份交给劳动者保管,另一份放入用人单位的档案。

三、合同变更和解除1.劳动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2.劳动合同可以发生解除的情况包括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等。

3.劳动合同解除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四、合同期限和续签1.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无固定期限,但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2.劳动合同续签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内进行协商,如双方同意继续续签,则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五、合同离职1.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离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按合同约定执行离职程序。

2.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到期或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的15日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

3.劳动者如果不按照合同约定离职,用人单位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合同纠纷处理1.劳动合同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劳动合同纠纷解决过程中,双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并接受相应的调解、仲裁或判决。

七、工资支付1.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拖欠或少付工资。

2.工资支付方式应与劳动合同约定一致,并提供相应的工资条和发放记录。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边协议,是双方权益保护和合作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和谐性,需要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等方面,探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劳动合同签订1. 签订形式: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确保劳动者明确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权益。

2.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职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等相关事项,同时也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合同补充协议: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具体事项和细节,并将其作为原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4. 合同备案:劳动合同应备案,并存档,以备查阅和管理。

三、劳动合同履行1. 工作内容和职责: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者所需的工作岗位和相关资源,确保劳动者能够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2. 工作条件和保障:用人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职业健康保障,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3.薪酬和福利: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同时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合理权益。

4.劳动时间和休假: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同时保障劳动者享有合法的休假权利。

5.培训和职业发展: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技能和能力。

6.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用人单位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公正评价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并按照制度要求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四、劳动合同解除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但解除协议要经过书面形式,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查阅。

2. 辞职:劳动者有权随时辞职,但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3. 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可以因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双方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公司职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职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其中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一旦变更,不再适用本管理制度.第四条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职工岗位说明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等制约双方应严格遵守.第五条本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和各基层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一,经总经理授权,负责公司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的管理;二,负责经办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对外业务;三,对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本单位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提出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意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上报人力资源部.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对本单位职工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主要是其个人工资,休假,保险福利,加班及奖惩等有关资料.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公司各级工会指导,帮助职工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对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向职工说明本公司情况,岗位用人要求和岗位职业危害.为订立劳动合同,职工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向公司工会寻求帮助.第十条公司应当与职工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需要,根据本人的情况和意愿,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公司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本公司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三种.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二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二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见习期实行半年.第十三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一,下列人员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1,非管理岗位一般职工;2,自愿要求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3,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的职工.二,下列人员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1,非管理岗位技术或操作骨干;2,管理岗位一般职工;3,可与公司签订五年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职工本人自愿要求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4,新招聘的大专,中专,技校毕业生;5,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职工.三,下列人员签订五年期限劳动合同:1,任部门副科长(主任)以上职务或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2,公司出资培训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3,公司出资脱产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职工;4,新招聘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5,获公司级以上(含公司)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的职工;6,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五年劳动合同的职工.四,下列人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职工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和公司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转业军人经组织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含十年),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4,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十四条凡职工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则不予录用.第十五条凡公司出资培训,出国进修人员按规定公司与其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只要未到期限,仍然有效.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短于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应履行的期限.第十六条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继续实行岗位聘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2篇)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2篇)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的管理与监督,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均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安全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合同安全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的正当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的安全监督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工期限、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和安全等事项。

第五条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对劳动者作个人背景调查,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资质和能力。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合理的岗位安排、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安全可靠。

第七条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待遇应当合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合同独立性,不得与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挂钩。

第三章劳动合同履行的安全监督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劳动权益。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工作场所安全无害。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得对劳动者进行任意处罚或解聘。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四章劳动合同解除的安全监督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或按照法律程序处理。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以违法违规行为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书面通知,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等。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三、公司招聘员工时,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2. 合同期限;3. 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4.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5. 工资福利待遇;6.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7.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8. 违约责任;9.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新员工入职后,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一年。

第三章劳动合同履行六、公司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七、公司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

八、公司应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九、公司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第四章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十、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十一、劳动合同解除应遵循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十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4.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公司依法裁员时,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章劳动争议处理十四、发生劳动争议时,公司和劳动者应当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3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3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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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关系主要是一种契约关系,而建立和维持这种契约关系的基本
形式和主要手段就是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的履行。

企业劳动合同,又称企业劳
动协议或企业劳动契约,是企业劳动者和管理者之间因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协议。

为了加强对凯拓公司员工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企业和职工行为,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2、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3、劳动合同管理实行分级负责。

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与下列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本部全体职工;
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

4、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本单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
1、公司录用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

2、公司应要求被录用人员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与其他任何单位无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应在职工报到之日签订,最迟不得超过其后10日。

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4、录用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及在岗职工续订合同的期限,按照国家劳动政策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需要和职工个人意愿协商确定,一般以中、短期为宜(中期3-5年,短期2年以下)。

5、公司各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
公司副总经理可签订4年期劳动合同;公司项目主管、财务主管、部门正、副经理可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公司实验员可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公司其他正式聘用人员可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职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经公司办公会批准,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且本人同意,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录用职工劳动合同中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试用工资。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签订2年以上(不含2年)合同期限的职工,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7、试用期满前10日,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鉴定表》,提出考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试用合格者,确定职务等级和工资标准(应届毕业生可至见习期满),并自试用期满次月起执行。

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应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8、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三、劳动合同履行
1、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2、劳动合同中约定由职工履行的义务必须由职工本人履行。

3、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公司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停发工资、奖金及各项福利待遇,不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职工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损失,由有关部门依据《国家赔偿法》赔偿。

4、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医疗期;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或业绩突出者,经本人申请,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所在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医疗期;职工患肝炎、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身体康复要求复工者,须经医疗机构鉴定,方可复工。

四、劳动合同变更
1、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

2、职工外借、外派、服兵役、出国等超过合同期的,应相应变更劳动合同。

3、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的公司可依据实际情况,与原单位职工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

公司分立、合并后,职工在原单位与现单位的工作时间视作同一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应书面通知职工,职工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
内予以答复,逾期视为不同意,公司有权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时,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五、劳动合同解除
1、公司在试用期间解除职工劳动合同,须书面通知本人,并出具《解除劳动
合同证明书》
2、依据《劳动法》第24条规定,公司与职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将《解
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职工本人,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依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可随时解除,不需提前通知,但应有书面决定。

4、职工除《劳动法》第32条规定情况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提出后,应坚持正常工作,积极配合单位完成交接等有关工作。

职工在完成正常交接、妥善办理完手续后,综合办公室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此种劳动合同解除属职工违约,职工应按规(约)定支付违约金。

5、职工依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待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由综合办公室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6、经公司批准,职工在本系统内部调动而解除劳动合同,不视为违约。

7、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或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在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六、劳动合同终止与续订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以完成一定工作
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完成,职工退职、死亡等,劳动合同即终止。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到达离退休之日,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办理离退休手续。

如需返聘,应签订聘用协议。

3、享受医疗期的职工,如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自行顺延到医疗期终止。

4、劳动合同终止,职工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由综合办公室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5、公司须对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考核,如同意续订,应提前30日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送达职工;职工应在收到后15日内反馈意见,逾期视为不同意续订。

6、续订劳动合同应在原合同期满前进行,合同生效日期为原合同终止日的次日
七、劳动争议处理
1、公司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合作的工作态度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处理完毕后,公司应做好案件记录。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解释。

2、本办法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施行。

公司规章制度中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

员工试用期考核鉴定表
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
员工:
你与本企业签疋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届满,企业拟与你续订劳动合同。

请将下面回执填好,于年月日,将你的意见返回。

经办人:
年月日
回执
于年月日收到《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同意(不同意)企业意见,本人意见: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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