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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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部门应切实加强依法行政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统计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挑战,面对城乡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和社会的运转方式日趋多样化,如何在错综复杂的统计社会关系中,保障统计资料准确及时难度是越来越大,因此,统计部门应切实加强统计的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统,充分行使统计法赋予统计工作的各项职权,才能排除来自方方面面对统计工作的干扰,解决统计部门和统计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维护统计资料的准确及时,更好地分析和监督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估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笔者根据十几年的统计执法工作实践,就统计部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加强统计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统计部门作为国民经济的核算中心,担负着搜集整理国民经济信息、提供基本的统计产品、协调组织和管理全社会统计工作的重要职责。因此,加强统计依法行政,提高统计产品质量,实现统计工作法治化对促进整个社会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统计依法行政是国家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统计部门作为政府统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部门,必须依法行政,必须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具备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其工作职责,跟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把统计行政行为的整个过程纳入法治轨道,切实做到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二)加强统计依法行政是提高经济决策的客观需要。准确有效的统计数据是政府进行经济决策和管理的依据,但是,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统计调查对象越来越复杂多样,对统计的重视和配合度下降,履行统计义务的法律意识弱化,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随处可见,特别是迅速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管理工作严重滞后,一些企业老板认为统计报表纯属是增加企业负担,所以时常出现不愿配合甚至拒绝配合情况的发生,因此,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维护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才能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才能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统计依法行政是遏制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一些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的出台,使那些统计法制观念淡薄,不按科学发展观办事的干部,特别是一些基层干部,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及荣誉,违反统计法,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根据需要随意夸大或压低统计数据,以达到自己要政绩,争荣誉的目的。统计上的违法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腐败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挫伤了真

抓实干者的积极性,因此,这就迫切需要统计部门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坚决实施依法统计。

(四)加强统计依法行政是保障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国家统计局已将推进统计依法行政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统计依法行政是在新形势下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的必由之路,当前,统计工作在改革创新中正处在关键时期,所以,在统计工作中仍有某些不和谐的因素,需要采取措施进行调整解决,统计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创造良好的统计社会环境,推动统计工作的全面发展,就必须依靠依法行政才能实现。

二、加强统计依法行政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统计部门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的依法行政,甚至影响到统计工作的正常健康开展。

(一)现行统计管理体制亟待深化改革。统计管理体制就是一个国家组织领导和管理统计工作的体系和制度。我国在统计管理体制上长期以来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上级统计机关对下级统计机关实行业务指导,地方政府对本级统计机关实行行政领导的双重管理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的种种弊端越来越凸现,由于统计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人员、编制、经费以及任免必

然由地方政府决定,而区域性的统计数据客观上又起着衡量各级政府、各级领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执政水平、执政理念和工作实绩的作用,这就使得统计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要服从于地方领导,受制于地方领导,因此,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就难以独立地行使统计监督的职权,现行统计管理体制的弊端给统计部门的依法行政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二)统计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亟待提高。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依法行政观念是提高统计依法行政的

前提和保证。统计法律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特别强调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不得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而在现实的工作中,由于统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淡薄,所以对法律规定应当作为的而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到位时,并未意识到这也是违法,在统计工作中错报漏报者有之,迟报拒报者有之,敬业不佳者有之,玩忽职守者有之,特别是一些基层统计人员工作不实,作风飘浮,不进行调查研究,而是闭门造车,或按任务数填报,或“摸脑壳”估报,缺乏统计工作应有的严肃性,尤其是一些统计人员还认为“端谁饭碗,听谁使唤”,有意无意地做了弄虚作假的帮凶,助长了不正之风的蔓延。即使有些坚持原则,依法行

政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为了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坚决与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人作坚决的不妥协的斗争,遭遇打击报复,遭遇下岗时,这些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也是默默承受,不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统计人员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统计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亟待提高。

(三)统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亟待加强。依法治统是统计工作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而统计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又直接影响依法行政的成效。应当承认在统计执法队伍中法律科班出身的专门人才寥寥无几,在知识结构上完全掌握和熟知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知识的高水平全方位的复合型人才少之又少,大多数都是半路出家,既没有系统的法律知识,又没有全面的业务知识,更没有办案的实践经验,这就在应对包罗万象的统计执法检查,处理错综复杂的统计违法案件时显得力不从心,甚至出现执法责任过错。

虽然近几年统计执法的力度有所加大,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相当一部分地区统计执法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状况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敢执法,不善执法的问题依然突出,查小不查大,查下不查上,唯上办案,唯钱办案,随意执法,以情代法,以钱代法,畸轻畸重,自由裁量度大等问题还依然不断地出现。甚至有些统计领导干部在统计执法问题上,不讲党性,不讲原则,存在着怕得罪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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