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移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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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宇海电子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模具移交管理办法文件编号YH-QP-07-01版本号A 制定部门设计部制订日期2011.9.21页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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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模具移交管理办法文件编号YH-QP-07-01版本号A

制定部门设计部制订日期2011.9.21页次2-3

1. 目的

明确模具移交的作业流程。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模具移交至生产部。

3.定义:

4.权责:

4.1 设计责任人负责模具的移转工作,及相关模具资料的准备。

4.2 生产部负责模具的验收及接收工作。

4.3 品保部负责试产产品的验收。

5.作业程序

5.1 资料收集

5.1.1 设计单位在模具组立过程中,需填写“冲模组立记录表”,试模时需要填写“冲模试模

报告”及样品FAI检测报表。

5.1.2 设计单位在确认模具OK后,通知生产部门,并提交“冲模组立记录表”“冲模试模报告”

及FAI检测记录表给生产部。

5.1.3 由设计单位会同生产部召开试产前会议,确认模具试产的时间及相关人员名单。

5.1.4 试产时,由品保单位负责产品的首件检验及试产过程的巡检,首件判定OK后,开机试

产,试产完成,品保判定试产产品OK后,由设计单位负责填写“试产报告”需经生产部及

品保部会签,副总核准。

5.1.5 试产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召开模具评估会议,针对模具及试产时的问题点进行议论,经双方

确认OK后。生产部负责填写“模具评估报告”。会后设计单位将最新的模具图面电子档移

交给生产部。如模具评估NG,则由设计单位针对问题点进行改善。重新制定模具试产计划。

5.1.6 模具评估OK后,设计单位会同生产部进行模具实物移交,并填写“模具移交记录表”,由

两方签合,则模具移产完成。

5.3 模具备品

5.3.1 设计单位将模具备品清点,并填写备品清单,交由生产部签收。

5.4 模具移交验收标准

(1)端子模在尺寸OK的情况下连续试产4H,

(2) 铁壳模具连续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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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考资料:

7.1《新产品开发管理程序》

7.2《生产件核准程序》

7.3《产品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7.4《文件资料管理程序》

7.5《品质记录管制程序》

7.6《纠正与预防管理程序》

7.10《新产品移转作业办法》

7.11《送样作业办法》

7.表单:

8.1《冲模组立记录表》保管单位:设计部,保存期限:产品停产后3年。8.2《冲模试模报告》保管单位:设计部,保存期限:产品停产后3年。8.3《试产报告》保管单位:设计部,保存期限:产品停产后3年。8.4《模具评估报告》保管单位:设计部,保存期限:产品停产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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