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契税】
二套谎报为首套交契税案例

二套谎报为首套交契税案例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人们对于房产的需求,一些投资客开始利用法律漏洞,以谎报房产交易信息的方式规避相关税费。
其中,二套谎报为首套交契税的案例屡见不鲜。
该案例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客以首套房交易的形式购买二套房,并通过谎报购买房屋的交易信息,以减少或规避交纳契税的金额。
二、案例分析1. 投资客的动机为什么会有人进行二套谎报为首套交契税的行为?这里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契税缴纳比例高:中国的契税缴纳比例相对较高,对于购买房产的人来说,这是一笔相当可观的金额。
因此,投资客可能希望通过谎报交易信息来减少或规避契税的缴纳。
•投资需求增加: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越来越多的人将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手段。
然而,由于政府对于购房政策的限制,导致购买二套房变得困难。
而谎报购买信息即成为一种绕过限制的手段,满足投资客购房的需求。
2. 谎报方式和影响在二套谎报为首套交契税的案例中,投资客通常会采取以下方式来进行谎报:•虚假购房人信息:投资客可能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作为购房人信息,以达到降低契税的目的。
•虚假购房价格:投资客可能通过故意提高或降低购房价格,来减少或规避契税的缴纳。
•虚假购房用途:投资客可能故意将二套房申报为首套房的购买用途,以享受相关政策的优惠。
以上谎报方式的使用对社会和个人都会带来严重的影响:•财政收入的减少:谎报交易信息导致契税的减少或规避,从而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市场失衡:通过规避契税,投资客购买二套房带来的需求增加,会导致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失衡,进一步推高房价。
•不公平竞争:谎报交易信息的行为违法不道德,使那些遵守规定交纳契税的购房人付出过多,造成不公平竞争。
三、应对措施为解决二套谎报为首套交契税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1. 加强监管•信息核查:政府部门需加强对购房信息的核查,验证购房人身份和购房交易信息的真实性。
•数据共享:建立购房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不同部门之间可以共享购房信息,互相协助进行核查。
2022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试题及答案(新版)

2022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试题及答案(新版)1、[案例分析题]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所得1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40%、30%,但乙国对非居民来自乙国的所得实行20%的优惠税率,现甲国采用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并与乙国签订了税收饶让协定。
请回答以下问题:来源于乙国所得的实际抵免额为( )。
A.40万元B.30万元C.20万元D.0【答案】B【解析】抵免限额=100×40%=40万元甲国居民在乙国应纳税额=100×30%=30万元甲国居民在乙国实际缴纳税额=100×20%=20万元由于有税收饶让的规定,所以由于享受税收优惠未纳税视同纳税人已经纳税,因此抵免30万元2、[单选题]就预算年度来说,属于历年制的是()A.1月1日至12月31日B.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C.7月1日次年6月30日D.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答案】A【解析】3、[单选题]某企业2018年的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为60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 )。
A.18万元B.24万元C.25万元D.35万元【答案】C【解析】实际发生额的60%=60×60%=36(万元),销售收入的5‰为25万元,因此只能扣除25(万元)。
4、[单选题]下列属于一般利益支出的是()。
A.教育支出B.行政管理费用支出C.卫生支出D.企业补贴支出【答案】B【解析】-般利益支出指的是全体社会成员均可享受其所提供的利益支出,如国防支出、行政管理费支出等,这些支出具有共同消费或联合受益的特点。
5、[单选题]个人或经济组织活动的行为活动影响了其他个人或经济组织,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收益,这种现象称为()。
A.成本收益转移B.极差成本收益C.外部效应D.收益成本效应【答案】C【解析】市场失灵与公共财政。
外部效应是指私人费用与社会费用之间或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之间的非一致性,其关键是指某个人或经济组织的行为活动影响了其他个人或经济组织,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收益。
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例分析——工业用地变住宅用地、以土地投资入股、契税计税基础-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例分析——工业用地变住宅用地、以土地投资入股、契税计税基础-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xxx项目, 开发商:xxx房地产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法人xxx以货币资金出资3470万元, 持股比例80%, xxx房地产有限公司以无形资产(土地)出资1500万(评估价), 持股比例20%。
经了解, 该项目为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分公司借用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进行开发, 并且不向该房地产公司缴纳任何管理费用。
该项目的土地由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由原来的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 项目开发过程中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核算该项目的收入与成本, 由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分公司单独建账进行核算。
该项目建有一会所, 经了解会所的产权归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
【分析】1、根据新《公司法》第14条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 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 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 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 没有自己的财产, 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该企业的情况有法人、有注册资本、自己单独做账, 根据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该单位实为法人企业。
对法人企业所有的法规政策均适用于该单位。
2、该单位由原来的工业用地变为住宅用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3条、第18条规定, 若改变原土地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并需要经规划部门批准, 如符合城市规划可以改变为商业用途的, 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 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 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
通常的做法可由工业用地使用人与所在区县的土地管理部门联系, 由土地的收购储备机构根据年度收购储备计划安排收储。
契税案例(契税)

契税案例(契税)【案例简介】邓小姐购买樱花园的房子,交首付款时,开发商让她把契税、印花税、买卖手续费、房屋登记费等一并缴清,并把这些钱与首付款一起开在同一收据里。
后来邓小姐听说契税并非在购房时就必须交纳,就要求开发商退还其预付的契税。
开发商则认为,这实际上是为客户着想,契税预先收齐,办理房产证时方便,表示不愿退,双方闹得很不愉快。
邓小姐遂向律师咨询。
【案例分析】首先让我们从法律上来看一下,契税究竟应该在什么时候交、向什么部门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交纳税款”。
可见,契税应该在签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交纳。
但实践中,由于我国实行国家登记确定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制度,所以往往是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立契的当天,才被视为房屋权属合同确定日。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时候,才是交纳契税的义务发生之日。
有些购房者很早就签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但由于种种原因,可能要很久甚至几年以后才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只有在办手续的时候才开始交纳契税。
再看法律规定的收税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契税征收应当以征收机关自征为主。
目前自征确有困难的地区,经上一级征收机关批准,可以委托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代征。
对代征单位,征收机关应发给委托代征证书,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确保将代征税款及时解缴入库。
”实际上,现在通行的做法都是由房管部门代为征收契税的,除外,其他企业一般无权代为征收契税。
樱花园的开发商在签定预售房屋合同的同时就要求客户预交契税、手续费等,我猜想其本意可能只是想代理客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
母子公司资产划转是否免征契税

法治平台空彳____________ ...........--5资产划转(包括有偿和无偿划转)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非常普遍。
一般情况下是股东权益的转移,不需要回报,双方都不产生经济利益。
但实务中,母子公司资产划转既有有偿与无偿之争,又有是属于资产划转还是属于资产出售、买卖、投资之争,是否免征契税,有不同的看法和理解。
[案例]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持有乙公司100%的股权。
甲公司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评估作价划转到乙公司,作为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
乙方将划入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作为其注册资本。
这种情况下,乙公司承受甲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是否免征契税?一种认为,资产划转不管有偿无偿,只要是同一投资主体内部的划转包括投资及增资都可以适用免税政策。
另一种认为,划转必定是无偿的,对投资及增资这种取得股权的行为不认为属于划转,不适用免税政策。
[争议]税务机关认为,只有无偿划转或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规定的四种按账面净值划转资产的情形才免征契税,而对于有偿划转不予免征O 资产划转只能是无偿的,双方都不产生经济利益。
如果资产是有偿或视同有偿的划转,则属于资产的出售、赠与和交换、买卖、投资等交易行为,均取得了经济利益。
比如,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或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应按《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由房屋、土地承受方缴纳契税。
上述甲公司将资产划转给乙公司,作为投资入股,双方存在利益交换.乙公司承受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应缴纳契税。
纳税人认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以下简称财税[2018]17号)第六条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契税税收案例分析报告

契税税收案例分析报告
契税是指购买土地或房屋时需缴纳的一种税费,通常根据房屋或土地的交易价格来计算。
下面我们将对契税税收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概况:
该案例涉及一宗房地产交易,买方购买一套市中心的公寓,交易价格为5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当地税收政策,买方需要支付契税作为交易的一部分。
分析过程:
根据案例中所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计算出契税的具体金额。
首先,需要查阅当地税收政策,了解契税的计算方式及税率。
查阅结果显示,该市的契税税率为3%。
接下来,我们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计算契税金额:
契税金额 = 交易价格 ×契税税率
根据公式,契税金额 = 500万元 × 3% = 150万元。
这意味着买方需要支付150万元的契税。
税收影响分析:
契税作为一种交易税收,直接影响着房地产交易的成本。
在本案例中,买方需要额外支付150万元作为契税。
这将增加买方的购房成本,并可能对购房决策产生影响。
此外,契税的存在也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较高的契税税率可能会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意愿,从而对市场需求造成抑制,对房价产生一定的影响。
结论:
契税作为一种交易税收,在房地产交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税收政策,契税金额根据交易价格和税率来计算。
在本案例中,买方需要支付150万元的契税,这将增加购房成本并对市场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买卖双方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需要充分考虑契税的影响。
签买卖合同契税不交

签买卖合同契税不交篇一:律师说法:合同外费用该不该交律师说法:合同外费用该不该交本来已经按约定交上首付款、办好贷款并老老实实按期给银行还款,只等待交房期限一到,就踏踏实实地拿钥匙办入住的购房人,往往在接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书时才发现,入住通知书又“郑重”通知,必须交纳房产证代办费、天然气管道费、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才能拿到钥匙。
据了解,这种被购房人称为“霸王收费”的交房方式,已经成为目前购房人与开发商“低烈度”矛盾对立的又一个焦点问题。
■法院判决开创“拒交”胜诉先例没有列入买房合同的“计划外”交房费用该不该交?很多购房人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到法院告状寻求支持。
而此前的多数诉讼以购房人的败诉、必须老老实实交上开发商规定的“计划外”交房费用而告终。
近日,本市首例由于拒交“超标”费用,开发商不给业主办入住手续,致使交房延期业主胜诉的案件终审判决。
二中院判令,开发商为洪先生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交付房屋,赔偿延迟交房违约金。
20XX 年4月,洪先生购买了房地产公司一套房屋。
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20XX年12月31日前交房,逾期交房已交房款的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20XX年3月,房地产公司向洪先生发出入住通知书,要求洪先生在交纳包括合同中规定之外的600元产权代办费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洪先生因对入住通知规定的义务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及对入住通知书的规定存有异议,多次与房地产公司商榷未果。
因洪先生未按通知书办理,房地产公司至今未给办理入住手续。
20XX年4月,洪先生起诉,请求判令不交纳600元产权证代办费;房地产公司办理入住手续、移交钥匙,赔偿违约金。
房地产公司辩称,同意逾期交房赔偿;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后的责任应由洪先生自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要求在办理入住手续同时交纳相关费用遭拒绝,房地产公司不予办理入住手续,致使交房延期,房地产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判决房地产公司立即办理房屋入住手续,赔偿延迟交房违约金。
虚报契税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契税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产转移税的一种。
契税的征收旨在调节房地产市场,促进社会公平。
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逃避税收,采取虚报契税的手段,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
本文将探讨虚报契税的法律后果,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虚报契税的法律后果1.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纳税人虚报契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应纳税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 追缴税款虚报契税的纳税人,除被罚款外,还需依法补缴少缴的税款。
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3.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虚报契税的,由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刑事责任如果虚报契税的行为严重,涉及虚假申报、逃税等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逃税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损害个人信誉虚报契税的行为一旦被查处,将严重影响个人的信誉,可能导致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受到不利影响。
三、防范措施1. 加强税收宣传税务机关应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到虚报契税的法律后果,自觉遵守税收法规。
2. 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税务机关在审核契税申报材料时,应严格审查,对申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依法予以纠正。
3. 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4. 加强部门协作税务机关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打击虚报契税等违法行为。
5. 引入第三方评估在契税征收过程中,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价格进行评估,确保申报价格的合理性。
6. 严格执法税务机关在查处虚报契税案件时,应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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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契税】
【案例简介】
某国有企业A将名下一划拨用地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后转为出让用地,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共500万元。
之后A又将此出让用地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某公司B。
【案例分析】
契税一般由受让方缴纳。
上述案例比较特殊,转让方和受让方均须缴纳契税。
因此涉及到两个环节的契税。
①B缴纳的契税:1000×3%=30(万元)
②A缴纳的契税:500×3%=15(万元)。
(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