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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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通过一个学期系统的学习,我对《中国法制史》的学习有如下几点体会:一、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

第一,学习中国法制史,掌握其基本知识、发展线索和规律,可以更好地加深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理解,增强法制观念。

法制史与法理学同为基础法学,两者关系极为密切。

法理学是对法的历史和现实的高度抽象和概括,离开了法制史的基本知识,法理学便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二,学习中国法制史,获得法制方面的国情教育,使我们能更主动、更自觉地为加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而努力。

“观今宜鉴古”,中国古代的法制,为现实法制建设提供了许多非常深刻的历史经验教训;新民主主义政权的法律制度,更是我们现实法律制度的直接。

因此,学好中国法制史,了解中华民族为人类法律文化所做出的杰出贡献,掌握法律制度的发展线索和规律,不仅可以增强我们的民族自豪感、更能促使我们自觉地为今天的法制建设而发奋努力。

第三,学习法制史,还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现行各部门法学的理论和知识,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贯彻执行法律。

尽管中国古代的法典是以刑为主,但细加分析,又不难发现其中也包含有行政法、经济法、民法、诉讼法方面的内容,特别是从清末开始,中国在向西方学习法律制度的过程中,更是制定了大致完备的各种部门法典,这些遗产无疑将成为我们现行的各种部门法的知识元素,所以学好中国法制史,会帮助我们加深对现行各种部门法的理解。

二、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方法。

中国法制史属于边缘学科,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这种特点使其学习方法有别于其他部门法。

第一,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几个阶段。

“中国法制史”教材在编写上以朝代为经,以主要部门法为纬,按照历史发展顺序分为17章。

如按社会性质来分,又可以分解为四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即奴隶制时期、封建制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和新民主主义时期。

掌握这四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并进而弄清楚每个阶段都具体包括哪几个朝代、时期,再进一步找出作为这一阶段法律制度的一些共性特点,是学好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首先应该注意的一点。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感想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感想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感想第一次接触中国法制史应该是在读高中的时候,在历史课堂上老师依稀提到过清末时期变法修律,他说:“清末变法修律,是清政府为了适应帝国主义国家的需要,维护封建买办阶级专政的产物。

”其实当时也不太明白其中的涵义,历史也不是当时高考的核心科目,所以这些东西不知所云也就罢了。

后来在复习考研考试的时候,法制史也是其中五门中的一门,这就足以证明法制史这一学科在整个法学阶段的重要性。

但是那个时候只是为了应付考试,没有认真去考虑过法制史,它到底在整个法律的学习生涯中占据什么样的位置。

研二开设了中国法制史这一科目,可谓是对中国法律历史的恶补,本来法制史就是既涉及历史又关乎法律,它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和中国历史上各个类型法律制度的形式和内容,并通过这些形式和内容的了解,来认识法律作为上层建筑、作为阶级专政的工具。

也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来了解各类型法制的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性。

就像老师在讲解传统法律对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影响的时候曾经提到孙中山先生为何走上反清道路,说是因为他那边缘性的身世背景,即当时的孙中山处于两个边缘性的社会中,一个是华侨群体,另一个是以香港、澳门、广州和上海为中心的“小社会”,这个社会的运行方式、制度架构、知识结构和价值理念,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更加接近,而与以清廷为核心的正统社会,则距离更远。

因边缘身份而屡遭正统社会拒斥的青年孙中山,便走上了以边缘反抗中心、以底层反抗上层的道路。

我觉得这正是意味着政治经济还有社会这个大的背景下人们思想的产生以及一系列行为的做出都有其必然性,这对法律制度的产生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下面我谈谈学习中国法制史后的感想,有如下两个方面:一,扩大了我的知识面,建立了合理的知识结构。

中国历史上出现了夏、商、西周、春秋奴隶制法律制度到战国时期到明清的封建法律制度再到1840年鸦片战争后的清王朝、北洋军阀政府、国民党国民政府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法律制度,以及伴随着近、现代民主革命而产生的太平天国运动农民革命政权的法律制度,孙中山领导等等法律制度,他们昭示着我国历史上的法律经历了一个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过程,从诸法合体,民刑合一的法律体系发展到各个部门法的出现,这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

2023年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1000字(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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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1000字(优秀4篇)当我们备受启迪时,经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力量了。

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盼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关心。

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1000字篇一一、正确看待和评价中国传统法制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从理论上讲,好像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人们都认同对其应持批判、继承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然而,时至今日,人们在论及中国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有哪些优良传统时,仍是泛泛而论、空洞无物,而在说到其消极因素时却生动详细,给人一种传统法律文化“糟粕大于精华”的感觉,似乎一部中国法律史除君主专制、刑罚残酷、掌握和镇压人民之外,没有多少乐观意义。

为什么会消失这种状况?除了对基本的法律资料了解和讨论不够外,一个重要的缘由就是囿于先入为主的框架,还没有完全根据实事求是的熟悉论去端详中国法律史,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与糟粕还没有赐予恰当和充分的阐述。

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在如何对待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的问题上,经受了曲折的历程。

从20世纪五十年月初到七十年月末,受法律虚无主义、“阶级斗争为纲” 等左的思想影响,传统法律被说成是封建主义的毒瘤,属于被肃清的对象,受到全面的否定。

“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为篡党夺权,批孔批儒,中国历史被全面歪曲,更谈不到传统法律文化有什么优良传统。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期以后,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法史讨论取得了重大进展。

近二十多年来法史讨论的实践表明,凡是有建树的学术成果,其胜利之处都在于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待和评析传统法文化,注意依据大量的史料得出讨论的结论。

但也应当看到,在法史讨论中,一些非科学的熟悉论和讨论方法论仍有市场。

表现在脱离历史实际,把中国传统法制视为现代法治的对立物,割裂二者的传承关系,简洁地以现代法学理念为尺度,凡是古代法制不符合现代法学理念的地方,就不加分析地予以否定;受旧的“以论代史”讨论方法的影响,不是论从史出,而是摘录史籍中的只言片语去证明自己预设的、批判传统法制的观点。

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

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篇一: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

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

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

因此,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找出不足,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

在本学期的学习中,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

纵向方面,自原始社会默契,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

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

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警察、监狱和法庭。

所以说,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制定各种法规,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维护统治秩序,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

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

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

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

三、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

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

中国法制史学后感

中国法制史学后感

《中国法制史》学后感在阅读《中国法制史》过程中,我深深体味到中国法制在发展中所经历的挫折与辉煌,不足与改进,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中国法制的发展始终不曾停下脚步。

作为一个学习法律专业的人,钦佩之情油然而生,内心深处默默呐喊:“历史长河中的法律,你好!”从基础学术研究出发,中国法制史研究的对象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具体地说就是研究中国有史以来各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和在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和基本规律。

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非常广泛,通常可以从纵横两个方便加以说明:就纵向方面而言,自原始社会末期,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从横向来看,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通常都包括立法概况、立法指导思想、法律形式、行政立法、经济立法、刑法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立法、继承立法、军事立法、诉讼立法、司法制度,以及其他立法。

追随并沿着历史的足迹,我了解并理解了中国法律的演变过程。

夏朝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在夏朝之前的原始社会没有法律,调整社会成员之间相互头系,规范社会成员日常行为的主要途径便是习惯。

原始社会的习惯反映全体氏族成员的利益和要求,不靠国家强制力,人民自觉遵守。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了。

这个习惯逐渐无力调整强大对抗性的阶级矛盾,于是体现奴隶主阶级利益、由国家认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法律就此登上历史舞台。

沿袭夏朝的神权思想,把一切活动都说成是上帝和鬼神的力量。

如:商统治者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把对奴隶和平民的镇压,以及对其他不服统治者的惩罚,说成是“恭行天罚”。

进入封建制社会,首先一定要提到的是秦朝的立法概况,其思想根源就是全国都要实行统一的法律令,并且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

皆决于法,要求凡事皆有法式,这是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依法治国”的主张以刑杀为威,主要表现在法网严密和严刑重罚。

此后封建制社会的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等各朝在立法上都是以秦朝的法律为基础,稍做改变。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

通过中国法制史的学习后,使我对中华法系的理解有了更深的认识:在法制思想方面,中国古代法制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

在法律分类方面,则是“民刑不分,以刑治民”的特点。

而中国法制的发展历程大体经历了四个历程:一.产生时期:西周至汉代的法律制度西周至汉代的法律制度特点是:礼法合一,礼就是法。

而至春秋战国,由于法家思想更符合现实需要,因此法家实际上取得了立法主导思想的地位。

中国古代的法律儒家化肇如于汉代,汉武帝之前的法律是法家华的法律以及黄老思想指导下的法律,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通过春秋决狱,将儒家思想引入了司法领域。

二.发展时期: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从魏晋开始,是儒家思想进入法典的时期。

具体表现有曹魏新律的八义制度,西晋的“准五服以制罪”,南北朝的官当、重罪十条以及存留养亲(亲亲得相匿首)制度的形成,这种礼法合一制度,成为以后隋唐法律制度的模版。

三.鼎盛时期: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隋朝虽然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短暂的封建王朝,但去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朝代,特别是在法制建设和司法实践上为后代提供了许多宝贵经验。

其法制完比较完备,尤其是著名的《开皇律》充分体现了“明法慎刑,刑罚宽缓”的法制特点。

为唐律提供的蓝本。

唐朝是中国古代最鼎盛的朝代,其法律文化也受到当时国际社会的重视,《唐律疏议》其影响及于国外,成为世界法律文化宝库中的瑰宝。

四.极至时期:宋元明清的法律制度宋以后至清末是中国封建法制进一步深化时期。

由于处于封建社会的末期,统治者为加强王权将封建法制发展到极至。

直至清末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时,才开始引主民主宪政理念,逐步去除了法律中的儒家精神,并开始将法律分门别类。

由于中国古刑与法通,民刑不分,而在君主专制政体下又重刑轻民、重公权轻私权,因此历代的法律都是刑法为中心。

中国法制史学后感

中国法制史学后感

中国法制史学后感中国法制史学后感法制史是法律及相关制度发展的历史,相较于狭义的法律史仅着重于法律本身的演进,一般法制史所包含的范围较广,除法律本身之外,及于其他与法律相关制度以及法律实行的情况和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学习法制史要科学地认识,以历史实事为根据,探讨它发展的内在规律性。

不能无视古代法制在推进中华文明进程中的作用,认为中国传统法制漆黑一团,都是落后的、反科学和反民主的东西,不值得学习。

中国古代法制既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维护和推动当时社会文明的法律保障。

尽管古代法制与现代法治在许多方面理念不同,在今天看来也存在不少消极因素,但它总体上是同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历史进程相适应的。

中华法系曾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较之世界其他法系更为发达,并对周边国家法制产生了重大影响。

中国古代法制,应该说其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

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社会在进步,法制也随着不断完善,后一代法制都是在吸收前一代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既使当代中国的法制,也与历史上的法制在许多方面有着传承关系。

学习中国法制史,必须对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有一个全面认识。

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律典是国家的刑法典,其内容是对有关违反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以及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的规定。

律典属于刑事法律的范畴,只是诸多法律中的一种。

从古代法律的立法形式看,不仅名目繁多,有关法律形式的名称以及各朝注重的法律形式也不尽一样。

如秦有律、命、令、制、诏、程、式、课等;汉有律、令、科、品、比;晋为律、令、故事;唐有律、令、格、式;宋于律令、格、式之外,重视编敕、又有断例和指挥;元有诏制、条格、断例;明、清两代于律和各种法律形式的单行法外,广泛适用例等。

此外,历朝还颁布了多种法律形式的地方法规。

每一种法律形式都有其独特的功能。

以唐代为例,“律”是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令”是指国家组织制度方面的规定和行政命令,“格”是皇帝临时颁布的各种单行敕令、指示的汇编,“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的办事细则,各种法律形式共同组成唐朝的法律体系。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中国法制史是一门非常深入而广博的学科,他渗透在历史、文化、政治社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

从古至今,我国法制秩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发展过程有关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

学习中国法制史,既可以让我们有机会了解历史的演变,了解法制发展的动态,也能够更好地理解当今的发展趋势。

从中国古代法制发展史中,了解到中国传统文明中重要的法制习俗,以及诸子百家着眼于法治建设的学说思想。

中国古代法制根植于传统文明,以《易经》《礼记》为核心,以宗法制度的组织形态,形成了中国古代比较完备的法律秩序,宗教成为中国古代法制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从它获得的启示,我们可以认识到今天的社会要遵循的价值追求和发展的道路。

近代以来,中国法制发展历程也令人惊叹。

从清朝到当今,中国法制从总体上实现了从传统文化到现代化文明的转型。

西方文明和法律精神开始在中国传播,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依法行政已成为国家治理理念,法律制度得以完善,各种立法加强了法治在社会中的执行力和影响力。

学习中国法制史,使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法治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也让我们了解到中国在法治建设过程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学习中国法制史,不仅能够使我们有机会了解法治的历史,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条通向未来社会发展的道路。

只有遵循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营造良好的良性文化氛围,使社会的发展更加健康。

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我们有责任在推进法治发展中努力前行,为社会法治建设献计献策。

学习中国法制史,是我们更好地认识社会法治进步的有力武器。

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独立存在,它们之间必然存在着互动、联系,中国法制史也不例外。

从历史事件和文化传统中我们可以获得宝贵的启发,而就目前而言,幸运的是,我们在历史上可以把握一些更加有助于治理建设的大多数发展经验。

所以,在实际的社会法治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历史精神为指导,以现代思维为抓手,加大法制保护力度,避免重蹈历史弊病,平衡利益关系,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不断推动法治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让命运共同体更加和谐,共建社会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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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
初学《中国法制史》时,我认为这门课是所有法学课程里面最枯燥、最不实用的一门。

但是,通过系统的学习,我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

中华法史的博大精深深深吸引了我,学习兴趣油然而生。

虽然学习的时间不长,但是学习感触亦颇多。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

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

《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的特点就在于:它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又是历史学的一门专史,属于交叉学科;时间从约公元前21世纪到公元1949年,上下几千年,跨度较大,历代的统治者为了治国安邦,制定法律,完善法制,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学习中国法制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能从中审视自己,找出不足,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

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
益的精华,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

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

三、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

结合自身的学习过程,我主要是将中国法制史当做一本普通的历史书来读,首先让自己保持浓厚的兴趣,对一些未知或者知而不详的问题先列下来,然后带着问题去读,从教材中找出自己满意的结论。

这样既学到了知识,又怎强了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

还得到了成就感和满足感。

避免单纯学习法律条文和历史事件的单调、枯燥、乏味。

我认为要学好中国法制史,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

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可以划分为:奴隶制法阶段、封建制法阶段、半殖民地半封建法阶段、革命根据地法阶段四个阶段。

从更大的发展阶段来说,奴隶制法、封建制法是古代法,1840年以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和革命根据地的法是近代法。

这是我们学习《中国法制史》这门课首先应该搞清楚的。

接着要进一步掌握:在这四个发展阶段中,每一个阶段又包括哪几个朝代、时期,各自属于什么历史类型的法。

课本上的内容经过梳理、整合、归纳后不再纷繁复杂,我们就会学习到一部脉络清晰、重点明确的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史。

二,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

在我们对
这门课程有了初步的认识并且培养了浓厚的兴趣以后,还需要在理论上作更深层次的分析,要掌握每个阶段、每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也就是要进一步把握每一个阶段、每一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是建立在什么样的经济基础上的,是代表哪个阶级利益的,是在什么法制指导思想指引下形成的。

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掌握这一阶段或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阶级本质,并进而把握其特点。

三,谦虚谨慎,自强不息。

古人说:“一谦而四益”。

面对博大精深的法制史,确实需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自强不息。

并对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提供真实的历史借鉴,这是中国法制史学生命力的所在。

焦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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