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沟燃气管道与相邻管线的安全间距
燃气管道施工质量要求

燃气管道施工质量要求1、遵循的标准和规范1.1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1.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1.4《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2459-2005。
1.5《钢管焊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GB/T 12605-90。
1.6《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GB11345-89。
1.7《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1999。
1.8《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3-2002。
1.9《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套)》SY/T4054-2003。
1.10《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4-98。
1.11《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8923-88。
1.12《燃气用埋地聚乙稀管材》GB15558.1-20031.13《燃气用埋地聚乙稀管件》GB15558.2-20051.14《聚乙稀燃气管道工程技求规程》CJJ63-952、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2.1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2.2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
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它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
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3、管材及管件3.1 中压、低压燃气管道宜采用聚乙烯管,机械接口球墨铸铁管、钢管、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应符合相关标准。
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摘要

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摘要2012年2月目录目录 (I)一、油气站场与建筑物、企业、交通线等安全距离 (1)二、油气管道与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 (3)三、油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地下电缆敷设安全间距 (5)四、油气管道与架空送电线路平行的安全间距 (9)五、油气管道与交流接地体的安全距离 (11)六、油气管道与铁路安全间距 (13)七、油气管道与公路的安全间距 (14)八、油气管道穿越与其他工程安全间距 (16)九、油气管道跨越与其他工程安全间距 (18)附录1 (21)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 (21)附录2 (26)技术规范(供参考) (26)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和管道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修建下列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与管道线路和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一、油气站场与建筑物、企业、交通线等安全距离国内现状: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对石油天然气站场(管道附属设施)与周围居民居住区(建筑物、构筑物)、相邻厂矿企业、交通线(铁路、公路、电力线路)等的防火间距,见表1.1(标准中表4.0.4)所示。
根据GB50183的规定,输油气管道站场均属于五级站场。
放空管按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火炬间距减少50%。
表1.1 石油天然气站场区域布置防火间距(m)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在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等作业需向县级以上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申请,而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对爆炸作业场地(如采石场)的防火间距规定为300米,距离偏短。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除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在(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 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禁止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和设施。
管道相关安全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第三十二条在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百米地域范围内,禁止抛锚、拖锚、挖砂、挖泥、采石、水下爆破。
但是,在保障管道安全的条件下,为防洪和航道通畅而进行的养护疏浚作业除外。
第三十三条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一千米地域范围内,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禁止采石、采矿、爆破。
在前款规定的地域范围内,因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公共工程,确需实施采石、爆破作业的,应当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实施。
第三十五条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危险化学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无法处置时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一)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二)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三)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构)筑物。
第二十二条在危险化学品管道中心线两侧及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外缘两侧5米外的周边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建(构)筑物与管道线路、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一)居民小区、学校、医院、餐饮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二)加油站、加气站、储油罐、储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三)变电站、配电站、供水站等公用设施。
燃气设施与建筑物或相邻管道等设施的安全间距要求

.5.2.8-1 表)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m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5.10.1-1 表专业资料.聚乙烯燃气管道与供热管之间水平净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5.10.1-2 表聚乙烯燃气管道与供热管之间水平净距专业资料.5.10.1-3表)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m项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各类地下管道或设施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中的规定表(m) 净垂施或管地各道气烯聚乙燃管与类下道设的直距5.10.1-4专业资料.GB50028表7.2.26规定。
户内立管专业资料.时,电线应加绝缘套管。
绝缘100mm: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交叉净距小于注100mm。
套管的两端应各伸出燃气管道3.2 家用燃气表安装:3.2.1 家用燃气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4m; 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高位安装时,1.0.1m;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低位安装时,2.于得小不水气灶的平净距燃表燃时安高3.位装,气与10mm; 表后与墙面净距不得小于300mm,;不得倾斜,4.燃气表安装后应横平竖直专业资料.5.采用高位安装,多块表挂在同一墙面上时,表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50mm;6.燃气表应使用专用的表连接件安装。
3.2.2 组合式燃气表箱,可平稳地放置在地面上,与墙面紧贴。
3.2.3 燃气表安装在橱柜内时,橱柜的形式应便于燃气表抄表、检修及更换,并具有自然通风的功能。
2.4 与其他装备的关系 2.4.1 户内管严禁敷设在有潜在危险及会对户内管造成损坏的位置。
2.4.2 户内管严禁敷设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浴室﹑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通风机房﹑电缆沟﹑暖风槽﹑空调进风和回风的管槽内﹑烟道和进风道﹑升降机槽或无通风的管道井﹑管槽或空洞等。
2.4.3 若地板下安装有暖气系统,该地板内不可敷设户内管。
2.4.4 当考虑户内管与其他有关设备及管道的位置时,应:-(1)慎防其他管道泄漏出来的物质会损害户内管。
天然气管道与各种设施安全距离知多少?

天然气管道与各种设施安全距离知多少?一、随着地方经济飞速发展,管道沿线施工活动增多,管道周边地方建设各种设施增多,为了管道与周边设施安全运行,管道与各类设施间距需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1、与其他管道交叉时的距离输气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其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当小于0.5m时,两管间应设置坚固的绝缘隔离物;管道在交叉点两侧各延伸10m以上的管段,应采用相同的最高绝缘等级。
2、与电力、通信电缆交叉时的距离管道与电力、通信电缆交叉时,其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
交叉点两侧各延伸10m以上的管段,应采用相应的最高绝缘等级。
3、与架空送电线路的距离埋地管道与架空送电线路平行敷设时控制的最小距离宜按下表的规定执行。
4、与各种电力接地装置的距离一般情况下,交流电力系统的各种接地装置与埋地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下表的规定,同时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最小距离要求不得小于5米。
4、铁路不宜跨越既有管道定向钻穿越段。
当采用桥梁跨越时,桥墩基础外缘与管道外缘水平净距离不应小于5米,且不影响管道安全;7、与铁路并行时的距离输气管道与铁路并行管理规定:1、管道距铁路用地界的净距离不应小于3米;2、埋地管道距邻近铁路线路轨道中心线的净距不应小于25米;3、地上管道距邻近铁路线路轨道中心线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0米;4、油气管道阀室围墙距铁路用地界不应小于3米。
放空管管口应高出周围25米范围内的铁路设施及建筑物2米以上。
8、与公路交叉时的距离油气管道与公路交叉管理规定:1、油气管道与两侧桥墩的水平净距离不应小于5米;2、交叉角度以垂直为宜,必须斜交时,应不小于30°;3、油气管道开挖方式从公路桥下穿越时,管顶上方应铺设大于管径的钢筋混凝土保护盖板,盖板长度不应小于规划公路用地范围宽度以外3米。
二、天然气管道:各种间距汇总地下燃气管道:(一)埋深要求(路面至管顶):1、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1.0米;2、埋在非车行道下时(含人行道),不得小于0.7米;3、埋设在机动车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时,不得小于0.6米;4、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9米注:当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后,上述规定可适当降低。
燃气管道管壁与沟壁的距离标准

燃气管道管壁与沟壁的距离标准1. 引言1.1 燃气管道管壁与沟壁的距离标准简介燃气管道是供应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所需的重要管道系统之一,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燃气管道管壁与沟壁的距离标准是确保管道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
燃气管道管壁与沟壁的距离标准旨在避免管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减少管道受到外界环境的侵蚀,从而延长管道的使用寿命。
规范的管壁与沟壁距离也有助于排除电气短路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燃气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根据国家标准的要求,燃气管道管壁与沟壁的距离通常应在一定的范围内,具体要求会根据管道的材质、直径和埋设深度等因素进行具体规定。
施工单位在进行燃气管道施工时,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管壁与沟壁的距离符合标准,以保障燃气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
在日常维护和管理中,燃气管道运营单位也需重视管壁与沟壁距离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问题,确保管道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文章结束】2. 正文2.1 国家标准要求的燃气管道管壁与沟壁的距离国家标准要求的燃气管道管壁与沟壁的距离在燃气管道的设计和施工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
根据国家标准,燃气管道管壁与沟壁的最小距离应该符合以下要求:在土方回填后,燃气管道管壁与地沟壁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除了基本的要求外,国家标准还规定了燃气管道管壁与沟壁之间的距离应该均匀,避免出现局部压力过大的情况。
在弯头、分支管道等特殊部位,也有特定的距离要求,以保证管道系统的正常运行。
国家标准对燃气管道管壁与沟壁的距离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不仅是为了保障燃气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也是为了保护周围环境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燃气管道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燃气管道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2 燃气管道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要确保管道的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施工人员在安装燃气管道时,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管道的质量和安全性。
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概要

交叉
0.5b
0.5b
0.5b
a 特殊情况可酌情且最多减少一半值。b 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可为0.25m。
石油天然气标准GB/T 21447《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电力标准GB/T 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YD 5102《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SY0007《钢制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进行了规定,各项标准参数比较统一,见表3.2所示。
美国标准(供参考):
美国ASME B31.4和加拿大CSA Z662《油气管道系统》都没有对管道同建(构)筑物间的距离做出规定。ASME B31.8将天然气、凝析油、液化石油气管道的沿线地区按其特点进行分类,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设计系数,提高管道的设计强度,用控制管道的强度来确保管线系统的安全,从而对周围建构筑物提供安全保证。
GB/T 21447-2008《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明确规定:联合保护的管道可同沟敷设;非联合保护的平行管道,应防止干扰腐蚀。规定埋地管道与直埋敷设电缆之间容许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1要求。
表3.1埋地管道与直埋敷设电缆之间容许的最小距离(m)
管道类别
热力管沟
油管或易燃气管道
其他管道
平行
2a
1
0.5
四、油气管道
国内现状:
规定埋地管道与架空送电线路安全间距的标准主要有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T 21447《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SY/T 5919《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管理规程》。对于35kV以上,规定基本一致,35kV以上均为最高杆(塔)高,但SY/T 5919规定,35kV以下为15m,具体如表4.1和表4.2所示。Q/SY GD0008也规定了输电线路边导线与管道最小水平间距在开阔地区不宜小于1倍最高杆塔高度,路径受限地区考虑最大风偏情况下最小水平间距不宜小于8m; 、 级通信线路与管道最小水平间距不宜小于15 m;管道及阴极保护的辅助研究与杆塔接地极的距离应大于20 m;架空电力线路、通信线路与管道交叉时,杆塔基础与管道允许最小间距不宜小于1倍最高杆塔高度。GB/T 21447还规定,在埋地管道与架空送电线路的距离不能满足上两表的要求时或在路径受限地区,在采取隔离、屏蔽、接地等防护措施后上表规定的距离可适当减小,但最小水平距离必须大于0.5m。
管道相关安全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第三十二条在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百米地域范围内,禁止抛锚、拖锚、挖砂、挖泥、采石、水下爆破。
但是,在保障管道安全的条件下,为防洪和航道通畅而进行的养护疏浚作业除外。
第三十三条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一千米地域范围内,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禁止采石、采矿、爆破。
在前款规定的地域范围内,因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公共工程,确需实施采石、爆破作业的,应当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实施。
第三十五条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在危险化学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无法处置时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一)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二)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三)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构)筑物。
第二十二条在危险化学品管道中心线两侧及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外缘两侧5米外的周边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建(构)筑物与管道线路、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一)居民小区、学校、医院、餐饮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二)加油站、加气站、储油罐、储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三)变电站、配电站、供水站等公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