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吸烟的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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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禁烟条例

办公室禁烟条例

办公室禁烟条例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对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禁烟政策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推广和普及。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办公室的工作环境质量,许多公司和组织纷纷制定了办公室禁烟条例。

本文将详细介绍办公室禁烟条例的内容和要求。

二、禁烟范围1. 办公室禁烟条例适用于所有公司或组织的办公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走廊等公共区域。

2. 禁烟条例还涵盖了办公室内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等。

三、禁烟措施1. 全面禁烟:办公室内禁止吸烟,包括香烟、电子烟、雪茄等各种形式的烟草制品。

2. 设立吸烟区:为了满足部分员工的吸烟需求,可以在办公室外设立专门的吸烟区。

吸烟区应远离办公室入口,避免吸烟烟雾进入办公室内。

3. 明确禁烟标识:在办公室内外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提醒员工禁止吸烟,并标明吸烟区的位置。

四、禁烟宣传和培训1. 宣传活动:公司应定期组织禁烟宣传活动,向员工普及吸烟对健康的危害,以及禁烟政策的重要性。

2. 培训和教育:新员工入职培训中应包含禁烟政策的相关内容,让员工了解禁烟条例的具体要求和执行细则。

五、禁烟条例的执行和监督1. 条例执行: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禁烟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禁烟条例、执行禁烟政策,并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2. 监督机制:公司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各个办公区域的禁烟情况,并及时处理违反禁烟规定的情况。

六、禁烟条例的优势和意义1. 保护员工健康:吸烟对人体健康有害,禁烟条例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员工被动吸烟的风险,提高员工的身体健康水平。

2. 提高工作效率:禁烟条例可以减少员工吸烟时间,避免因吸烟而产生的工作中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3. 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制定并执行禁烟条例,体现了企业对员工健康的关注和责任感,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信誉度。

七、禁烟条例的执行效果评估1. 员工满意度调查: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对禁烟条例执行效果的评价和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相关措施。

关于办公室禁烟的规定

关于办公室禁烟的规定

关于办公室禁烟的规定办公室禁烟的规定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禁烟政策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推广。

办公室作为人们工作、学习和交流的场所,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提高工作环境的质量,禁烟规定成为了必要的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办公室禁烟的规定,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享受到无烟的环境。

二、禁烟范围1. 全面禁烟:办公室内所有区域,包括办公区、会议室、休息室、走廊、洗手间等,一律禁止吸烟。

2. 室外区域:公司将设立专门的吸烟区域,以满足吸烟员工的需求。

吸烟区域应远离办公室入口和窗户,并配备烟灰缸等设施,以确保烟蒂的安全处理。

三、禁烟标识为了提醒员工遵守禁烟规定,公司将在办公室内外的显眼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禁烟标识应包括禁止吸烟的图标和文字,以便员工和访客清楚地了解禁烟区域的范围。

四、禁烟宣传和教育公司将定期组织禁烟宣传和教育活动,以提高员工对禁烟规定的认知和理解。

这些活动可以包括制作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禁烟知识讲座等。

同时,公司也将在员工入职培训中加入禁烟规定的介绍,确保新员工能够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五、禁烟执法和处罚为了确保禁烟规定的有效执行,公司将设立禁烟执法小组,负责监督和执行禁烟规定。

禁烟执法小组成员将定期巡查办公室,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员工进行劝阻和警告,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对于多次违反禁烟规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记过甚至解雇等。

六、员工权益保障公司将设立员工投诉通道,以便员工及时反映禁烟规定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公司将认真对待每一位员工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

同时,公司也鼓励员工互相监督,如果发现有员工违反禁烟规定,可以向禁烟执法小组进行举报。

七、经费保障公司将为禁烟规定的执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这些经费将用于购买禁烟标识、烟灰缸、宣传资料等,以及禁烟执法小组的培训和巡查工作。

公司将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八、禁烟规定的宣传周期公司将在禁烟规定开始实施前的一个月进行宣传。

禁止吸烟与酗酒政策

禁止吸烟与酗酒政策

禁止吸烟与酗酒政策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创建一个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我们公司决定全面实施禁止吸烟与酗酒政策。

本政策将从即日起生效,希望各位员工能够积极配合并共同维护公司的和谐发展。

一、禁止吸烟政策吸烟对个人健康有害,也会给他人造成二手烟的危害。

为了保护各位员工的健康权益,公司决定在公司内部全面禁止吸烟。

具体规定如下:1.全面禁止吸烟:公司的办公区、会议室、休息区、厕所等公共场所都将成为禁烟区,吸烟者必须前往规定的吸烟区域。

2.划定吸烟区域:公司将划定专门的吸烟区域,为吸烟者提供一个舒适的环境,在此区域内吸烟,请保持场所的整洁和安静。

3.提示标识:禁烟区域将明确标识,吸烟者请注意标识并严格遵守,以免给其他员工及公司形象造成困扰。

二、禁止酗酒政策酗酒不仅会对个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也会给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公司决定在工作场所全面禁止酗酒。

具体规定如下:1.拒绝酗酒:公司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内饮酒及酗酒。

工作时间内,公司不允许员工饮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

2.识别酒精度量:公司强烈建议员工对于酒精度量的合理控制有所了解,以便更好地管理自己的饮酒行为。

3.提供帮助:如果有员工出现酗酒问题,公司将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摆脱不良习惯。

三、禁止吸烟与酗酒政策的执行1.自觉遵守:作为公司的员工,每位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禁止吸烟与酗酒政策,做到言传身教,为他人树立良好的榜样。

2.监督管理:公司将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员工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对违反政策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理。

3.鼓励举报:公司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违反禁止吸烟与酗酒政策的行为,对于举报的合法有效情况,将进行相应的奖励。

总结:禁止吸烟与酗酒政策的实施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我们相信,在各位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一定能够营造出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

请各位员工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和员工的身心健康。

关于办公室禁烟的规定

关于办公室禁烟的规定

关于办公室禁烟的规定办公室禁烟的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办公场所开始实行禁烟政策。

禁烟政策的实施不仅可以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还可以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本文将就办公室禁烟的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二、禁烟范围1. 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走廊、电梯等公共区域均为禁烟区域。

2. 员工办公区域:员工办公区域内也属于禁烟区域,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在自己的工位上吸烟。

三、禁烟标识1. 在禁烟区域的入口处设置禁烟标识,提醒员工和访客禁止吸烟。

2. 禁烟标识应清晰可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以确保有效的禁烟宣传效果。

四、禁烟宣传1. 公示:在办公室内的显眼位置张贴禁烟宣传海报,以提醒员工遵守禁烟规定。

2. 培训:定期组织员工禁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禁烟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3. 宣传材料:制作禁烟宣传手册、小册子等宣传材料,向员工发放,以加强禁烟宣传的力度。

五、禁烟执法1. 管理人员: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禁烟规定的执行和管理,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员工,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相应措施进行处罚。

六、禁烟设施1. 禁烟区域:为员工提供禁烟区域,为需要吸烟的员工提供吸烟室或者指定的吸烟区域。

2. 吸烟设施:吸烟室应配备烟灰缸、空气净化器等设施,以确保吸烟过程对他人的影响最小化。

七、员工参与1. 员工意见征集:定期征集员工对禁烟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改善禁烟措施。

2. 员工宣传激励: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禁烟宣传活动,并对积极参与的员工进行奖励和表彰。

八、禁烟效果评估1. 定期评估:定期对禁烟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禁烟政策的有效性。

2. 员工反馈:收集员工对禁烟政策的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九、禁烟政策的宣传和执行1. 公司文化:将禁烟政策融入公司文化中,使员工自觉遵守禁烟规定。

2. 领导示范: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禁烟规定,成为员工的榜样和引领者。

控烟_禁烟工作制度

控烟_禁烟工作制度

控烟禁烟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护公民身心健康,减少吸烟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控烟禁烟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控烟禁烟法律法规,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禁烟工作,逐步减少吸烟人数,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三条控烟禁烟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办公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公共交通工具等。

第四条控烟禁烟措施1.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1)公共场所应当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不得设置吸烟区或者提供吸烟设施。

(2)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开展禁烟宣传,监督吸烟行为,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2. 办公场所控烟禁烟(1)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当制定内部控烟禁烟规定,严格执行。

(2)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内部场所禁止吸烟,不得设置吸烟区或者提供吸烟设施。

3. 教育机构控烟禁烟(1)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应当开展控烟禁烟教育,禁止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校园内吸烟。

(2)校园内不得设置吸烟区或者提供吸烟设施。

4. 医疗机构控烟禁烟(1)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患者及家属的控烟禁烟教育,禁止在医疗场所吸烟。

(2)医疗机构内部场所不得设置吸烟区或者提供吸烟设施。

5. 公共交通工具控烟禁烟(1)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区域禁止吸烟,不得设置吸烟区或者提供吸烟设施。

(2)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有权制止吸烟行为,对违反规定者可以拒绝提供服务。

第五条宣传教育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当积极开展控烟禁烟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控烟禁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第六条监督管理1.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控烟禁烟工作,对公共场所、办公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公共交通工具等控烟禁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市场监管,查处违法售烟行为。

3. 各级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控烟禁烟工作。

机关单位禁烟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禁烟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禁烟管理办法为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文明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禁烟管理办法。

一、禁烟范围1、机关单位内的所有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资料室、活动室、食堂、楼道、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2、机关单位所属的车辆内禁止吸烟。

二、禁烟措施1、在机关单位入口处、办公室、会议室、楼道、电梯等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和宣传海报,提醒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遵守禁烟规定。

2、设立专门的吸烟区域,并配备相应的通风设施和烟灰缸。

吸烟区域应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通道,且有明显的标识。

3、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禁烟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禁烟知识培训和讲座,提高工作人员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和自觉遵守禁烟规定的意识。

4、机关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禁烟规定,以身作则,为工作人员树立榜样。

5、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吸烟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违规吸烟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三、监督管理1、成立机关单位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禁烟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2、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机关单位内的禁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吸烟行为要及时记录并通报批评。

3、设立禁烟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对违规吸烟行为进行举报。

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4、将禁烟工作纳入机关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对违反禁烟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四、处罚措施1、对于首次违反禁烟规定的工作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2、对于多次违反禁烟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奖金等处罚。

3、对于在机关单位内销售、提供烟草制品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管理办法由机关单位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关于办公室禁烟的规定

关于办公室禁烟的规定

关于办公室禁烟的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对环境污染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办公室开始实施禁烟政策。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关于办公室禁烟的规定,以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办公环境的良好品质。

二、禁烟范围1.全面禁烟:办公室内所有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走廊、洗手间等,均禁止吸烟。

2.禁烟区域划定:根据实际情况,办公室内划定专门的吸烟区域,确保吸烟人员能够有合适的场所。

三、禁烟标识1.禁烟标识的设置:在办公室内各个禁烟区域的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禁烟标识,以提醒员工和访客注意禁烟规定。

2.禁烟标识的内容:禁烟标识应包含禁止吸烟的图标和文字,以清晰明确地传达禁烟信息。

四、禁烟宣传教育1.制作宣传海报:制作禁烟宣传海报,张贴在办公室内各个区域,提醒员工遵守禁烟规定。

2.组织培训讲座:定期组织禁烟相关的培训讲座,向员工普及吸烟对健康的危害以及禁烟政策的重要性。

3.发放宣传资料:向员工发放禁烟宣传资料,包括吸烟对健康的影响、戒烟方法等内容,以匡助员工更好地认识吸烟问题。

五、禁烟监管与处罚1.设立监管机构:设立禁烟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禁烟工作。

2.加强巡查:定期巡查各个禁烟区域,发现违规吸烟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记录。

3.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六、禁烟奖励机制为鼓励员工积极支持禁烟政策,可设立禁烟奖励机制,例如:1.表彰先进:定期评选出禁烟先进个人或者团队,赋予奖励和荣誉证书。

2.提供禁烟辅助工具:向故意戒烟的员工提供戒烟辅助工具,如戒烟贴、口香糖等。

七、禁烟投诉处理1.建立投诉渠道:建立禁烟投诉渠道,员工可通过内部信箱、电话等方式进行投诉。

2.及时处理投诉:对于接到的禁烟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八、禁烟效果评估定期对禁烟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员工的吸烟情况、员工满意度等指标,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吸烟管理规定高清图(3篇)

吸烟管理规定高清图(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环境,提高全民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交通工具等场所的吸烟管理。

三、吸烟区域划分(一)禁止吸烟区域1. 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儿童活动场所;2. 公共交通工具(含火车、汽车、船舶、飞机等);3. 娱乐场所、体育场馆、文化场馆;4. 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5. 办公室、会议室、会议室休息室等办公场所;6. 餐饮场所的室内区域;7. 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等文化场所;8. 室内停车场、电梯间、走廊等公共区域;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区域。

(二)限制吸烟区域1. 室外公共场所;2. 室内公共场所的吸烟区;3. 工作场所的吸烟区;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吸烟区域。

四、吸烟管理职责(一)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1. 制定和完善吸烟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本规定的各项要求;2. 加强对吸烟管理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本规定的违法行为;3. 开展吸烟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吸烟危害意识;4. 建立健全吸烟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吸烟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

(二)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职责1. 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志;2. 在禁止吸烟区域设置明显的禁烟警示标志;3. 对违反本规定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有权予以制止;4. 定期开展吸烟区域检查,确保吸烟管理规定落实到位。

(三)单位及个人职责1. 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吸烟管理,开展吸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吸烟危害意识;2. 个人应当自觉遵守吸烟管理规定,不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3. 发现他人吸烟,应当予以劝阻,共同维护公共环境。

五、吸烟管理措施(一)宣传教育1. 通过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吸烟危害宣传教育;2. 定期开展吸烟知识讲座,提高全民吸烟危害意识;3. 对违反本规定的吸烟行为进行曝光,形成社会舆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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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11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由国务院制定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1997年修订)
(1995年9月2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发布1997年6月25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修订)
第一条为了控制吸烟的危害,保障公民健康,保护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是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主管机关。

本市各区、县爱卫办负责本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禁止吸烟:
(一)影剧院和音乐厅的观众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茶座、咖啡厅(室);
(二)室内体育馆(场)的观众厅和比赛厅、健身(健美)房、棋牌室;
(三)图书馆的阅览室、博物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的展览厅;
(四)商店(场)、金融(证券)、邮电营业所;
(五)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售票厅;
(六)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病房;
(七)学校的教室、实验室等室内教育活动场所,托幼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
(八)根据实际需要,由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以上公共场所专设的吸烟室除外。

第四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可以以其内部的会议室、图书馆、车间、餐厅、非营业性娱乐室等场所,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以及新闻等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劝阻吸烟的社会宣传。

第六条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和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者进行适当处罚的措施;
(二)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内设置醒目的全国通用的禁止吸烟标志;
(四)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吸烟器具、不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五)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离开场所。

第七条禁止吸烟场所内,被动吸烟者有权要求该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被动吸烟者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履行本规定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五项的职责。

被动吸烟者有权向市或区、县爱卫办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由市或区、县爱卫办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或第二项的,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或第四项的,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三)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五项的,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九条市或区、县爱卫办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缴罚款时,应当出具省财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十条对拒绝、阻碍卫生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卫生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

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
(2013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五章烟草烟雾危害控制
第三十一条爱卫会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控制吸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控制吸烟工作。

教育、卫生、交通运输、公安、食品药品监管、文化、体育等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履行对下列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关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公安机关负责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六)文化、体育、旅游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对文化、娱乐、公共体育场所以及旅馆业的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七)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承担机场、铁路执法工作的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有关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关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爱卫会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了解烟草烟雾的危害,增强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

学校、医院等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烟草烟雾危害和控制吸烟的宣传教育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应当开展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的公益宣传活动。

第三十三条下列场所禁止吸烟:
(一)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的室内外区域,其他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室内区域;
(二)儿童福利院、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
(三)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的室内外区域和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四)影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
(五)体育场馆的竞赛区、运动员区、观众区;
(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室内会议室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室内区域;
(七)公用事业、金融机构的室内营业区域;
(八)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客渡轮、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及售票室和设置在室内的站台;
(九)电梯内部及其室内等候区域;
(十)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不得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并确定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的制作标准以及张贴规范由省爱卫办统一规定。

第三十四条下列室内公共场所应当控制吸烟,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吸烟区(室)外的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一)歌舞厅、游艺室等娱乐场所;
(二)长途客运汽车、客渡轮、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域;
(三)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场所。

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与非吸烟区有效分隔;
(三)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主要通道;
(四)设置独立有效的通风换气装置;
(五)设置醒目的标志;
(六)配置烟灰缸(盒);
(七)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等控制吸烟的宣传警语。

第三十五条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任何个人可以劝阻,并可以要求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履行管理职责。

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

第三十六条禁止在公共场所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公共区域设置烟草广告或者利用新闻媒体发布烟草广告,控制烟草促销活动。

禁止设置自动售烟机。

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三十八条在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吸烟、不备烟。

每年五月三十一日“世界无烟日”,提倡烟草制品销售者停止售烟一天,鼓励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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