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禁烟、禁火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禁烟、禁火管理制度(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以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防火防爆管理三、职责(一)、安全环保科负责日常监管(二)、各单位具体实施四、工作程序(一)、一般要求: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
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
公司内焊割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10、危险物品仓库、主配电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
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11、公司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2、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
禁止擅自代用。
13、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旨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禁烟制度:严禁在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室内区域吸烟,制定明确的禁烟区域,并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
对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2.禁火制度: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或没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的地方使用明火,如禁止在仓库、车间、办公室等地点使用明火。
同时,在公共区域设立明火警示标识,提醒人员禁止使用明火。
3.防火制度:制定明确的火灾防控措施,如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设备,进行定期的消防设备维护和检查。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流程,组织员工进行火灾应急演练。
4.防爆制度:针对易燃易爆场所或工作岗位,制定防爆规范,要求员工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爆设备,如防爆工具、防护服等。
对于特殊场所或特殊岗位,进行防爆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并提供相应的培训。
此外,还有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制定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
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
对于违反安全制度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和追责。
总之,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水平,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化工企业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一、进入公司严禁吸烟携带打火机、火柴及其他火种,需要动火时,必须按“安全动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火手续。
二、进入生产区严禁穿钉子鞋、禁止戴合成纤维服装,以防静电。
三、运输、贮存区域内严禁用石头或铁器敲打设备。
四、严禁在仓库内私自灌取物料,需要时须经安全员批准,并严禁在以上区域用汽油等擦洗衣物、设备、零部件等。
五、正常时不准随便排放。
紧急排空时,必须安排好现场监护人。
有计划地排空,或安排在夜间人少时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
六、操作岗位上发现不正常气味或其他可疑现象时,如空气中有毒物质的含量超标要立即查找物料跑漏处,进行处理,采取紧急防火措施。
八、用过的废油、擦布、气焊渣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采取回收或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
九、在生产性设备周围一般不准动火,必须动火时,除按规定办理“用火票”外还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十、在作业危险区必须做到:
1.焊接时的火花渣,不能飞溅到贮罐、机泵和其他容
易泄漏的设备上。
2.严禁利用氧气倒吹乙炔管。
十一、设备上的压力表、液面计、阻火器、报警器等必须保证完好,不得随意切断或停用。
发生故障的要及时修复。
十二、严禁使用明火取暖。
十三、严禁在作业区存放或烘烤衣物、棉纱、抹布和食物。
十四、生产区的一切消防设备,应由在岗人员保管和维护,并把这些设备纳入交接班内容,要班班交接,保持完整好用。
十五、岗位上的人员必须学会使用简单的小型灭火器,如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了解他们的性质和用途灭火方法。
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和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禁烟规定:严禁在工作区域、办公区域、生产区域以及其他规定区域吸烟,并指定吸烟区域。
2.禁火规定:严禁在非指定的场所进行明火操作,如燃烧、烟雾、明火焊接等。
指定场所必须有严格的火源管理制度。
3.防火规定:确保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区域内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防爆规定: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的存放、使用和处理规定,如定期清理易燃物品、禁止携带易燃物品进入特定区域等。
5.紧急疏散预案:制定和实施紧急疏散预案,包括逃生通道的规划、员工疏散的流程和安全集合点的规定。
6.培训与教育: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责任与监督: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定期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以上是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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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人员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保障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单位内的所有人员和设备,包括单位内部的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储存区域、外部公共区域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禁止一切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生产,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
第四条本制度严禁擅自修改或废止,如有需要修改或废止,应经本单位的领导同意,并进行相应的备案。
第五条各级领导、主管及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并且有义务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
第二章禁烟管理第六条本单位全面禁烟,禁止在任何室内区域吸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会议室、洗手间、储藏室等。
第七条本单位设立吸烟区,吸烟区应位于室外,并且设有专门的烟灰缸。
吸烟区的位置应选在人员流动较少的地方,并标明禁止吸烟区的警示标志。
第八条各级领导、主管有责任监督和执行禁烟制度,发现吸烟行为应及时劝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九条违反禁烟制度的员工,首次违规将被口头警告,第二次违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条政府监管部门、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于存在的禁烟问题应积极报告,并配合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禁火管理第十一条本单位严禁在任何区域进行明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和室外。
第十二条室内使用火源的场所,应具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第十三条本单位制定明火管理计划,确保明火作业在具备必要的条件下进行,并且备有相应的灭火设备和灭火队伍。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明火使用记录和明火使用台账,并且定期向单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报告。
第十五条如发现有员工违反禁火规定,应立即劝阻并处理,并将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和单位安全负责人。
第四章防火管理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防火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防火设计、防火隔离、电气线路的防火等。
化工厂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化工厂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厂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作,保护生产设备和生产人员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是化工厂安全生产的基本规范,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违反本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生产单位和生产人员应当建立和健全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过安全会议、安全教育等形式向相关从业人员宣传,确保每位从业人员都了解并能正确遵守。
第六条与本制度相关的其他制度或规章制度应与本制度相协调,如有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防火管理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防火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防火操作规程,并进行必要的防火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和维护。
第八条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或者进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活动。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仓库、生产设备、管道等防火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条生产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不同突发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
第十一条生产单位应当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火灾发生时,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火灾报警装置,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保护生产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火灾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记录火灾事故的原因和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防爆管理第十四条在易燃易爆的生产过程中,生产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防爆工作制度,搭建防爆安全体系,确保生产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生产单位应当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标识和储存,禁止乱堆乱放,确保安全距离和通风条件。
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范文(4篇)

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内部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人员,包括职工、管理人员、来访人员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防火防爆和禁烟行为,确保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防火防爆管理、禁烟管理、罚则和执法程序等。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二章防火防爆管理第一节防火管理第六条在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乱丢烟蒂,不得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条易燃物品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于专用仓库内,禁止在通道、过道等易燃物品储存区域存放其他物品。
第八条生产车间内应设置明确的火灾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在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场所内应设置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充装和维护。
第二节防爆管理第十条在易爆场所内,严禁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严禁随意点燃明火,严禁擅自拆卸、修改防爆设备。
第十一条易爆设备应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合格和定期维护。
第十二条易爆场所内的通风设施应保持畅通,确保室内气体及时排放,防止积聚引发爆炸。
第三章禁烟管理第一节禁烟范围第十三条在室内办公及公共区域内,一律禁止吸烟,包括烟草、电子烟、水烟等。
第十四条在办公区域内,应设立禁烟标识,并配备专用烟灰缸。
第十五条在室外区域,应设立吸烟区,并设置烟灰缸,并定期清理。
第二节禁烟宣传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禁烟宣传活动,向员工普及禁烟知识,加强员工禁烟意识。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将禁烟管理制度张贴在显眼位置,并公开宣传禁烟政策。
第四章罚则和执法程序第一节罚则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文责、警告、终止劳动合同等相应的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节执法程序第十九条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防火防爆和禁烟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执法。
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3篇)

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并接受相关培训,牢记安全生产重要性,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全体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禁烟管理第四条公司对所有的办公区域和生产车间实施禁烟管理,禁止员工在公司内吸烟。
第五条公司将设置专门的吸烟区,为吸烟员工提供舒适的环境。
第六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起到示范作用,严禁在禁烟区吸烟。
第七条对于违反禁烟规定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组织禁烟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禁烟意识,鼓励员工戒烟。
第三章禁火管理第九条公司对所有的办公区域和生产车间实施禁火管理,禁止员工在公司内进行明火燃烧活动。
第十条所有的办公区域和生产车间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第十一条公司将制定明火禁止区域,并设置相应的标识,禁止员工在该区域内进行明火燃烧活动。
第十二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禁火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禁火规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防火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将制定详细的防火措施,并严格执行,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将组织员工进行防火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将定期对办公区域和生产车间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台账,做好火灾隐患的记录和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将定期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
第五章防爆管理第十九条公司将制定详细的防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配备防爆设备。
第二十条公司将组织员工进行防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爆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定期对防爆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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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海为化学科技企业标准
HW/ZG安-0115
防火、防爆、禁烟
管理制度
2012-09-01发布 2012-09-15实施
潜江海为化学科技发布
潜江海为化学科技
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
HW/ZG-0115
一、防火防爆的一般规定
1、经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加强明火管理, 机动车进入生产区必须带阻火器。
3、禁火区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4、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2001年版)、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GB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
5、生产装置和罐区的防雷接地设施每年必须进行检测、备案。
二、防电火花、静电管理
1、防电火花
1)电气设备必须做好防电弧、电火花、电热式漏电等所引发的安全措施。
2)控制火花能量、电路电感、电极的大小、形状材料相应措施。
3)在爆炸危险场所必须落实具体防爆措施。
2、防静电
1)利用工艺控制的方法使之尽量少产生静电。
2)利用泄漏导走的方法,使静电迅速泄漏掉。
3)利用中和电荷方法,减少静电的积累。
4)利用封闭尖法限制产生危害。
5)改变生产环境,减少易燃易爆物质的散发。
6)在有引发静电的设备装置、贮罐、管道落实防静电接地措施。
三、工艺生产装置防火防爆
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2001年版)、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和GB50160-19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等规、规程的有关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等设施。
3、在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4、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5、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不准单独采用单向阀。
6、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
7、应在可燃气体(蒸气)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
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8、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
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可能的生产设备或储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10、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11、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m以上,但应低于界区避雷装置的保护围。
12、生产装置和罐区的防雷接地设施每年必须进行检测、备案。
四、分析与监测
根据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品管部中控室必须按规定要求对生产工艺物料浓度,工艺安全控制点作中间分析监测。
发现数据异常及时向值班生产调度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使生产系统匀衡安全生产。
质检科根据工艺要求对生产车间,有毒作业场所定期作工业卫生分析检测,发现有毒浓度超标及时报安监处、生产部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环境安全。
五、排放处理
1、需对危化品容器进行机修时,严格根据规定要求,对主槽容器介质进行中和分解等无害化处理,使排放物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确保排放质量。
2、紧急情况处理的危化品排放处理方法同上。
六、消防设施
各生产岗位、作业场所、危化品贮罐区按规定要求配置相应消防设施,包括地上消防栓、各种灭火器、泡沫产生器、水带,喷枪、消防泵等,并有专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使所配置的消防器材配置齐全,质量有保证,达标排放。
七、贮存安全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贮存,根据危化品贮存通则,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的规定。
2、化学危险品必须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化学危险品按GB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1)爆炸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毒害品;
7)放射性物品;
8)腐蚀品。
6、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7、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8、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9、贮存量及贮存安排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10、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11、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12、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13、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
和其他物品共存。
14、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15、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16、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17、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18、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八、厂区禁烟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禁烟的基本原则、区域划分、管理权限和奖罚等。
(一)基本原则
1、为严格火种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各级领导,全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规定《化工企业严禁吸烟的决定》。
2、全公司各部门应加强禁烟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各级领导要把禁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各级领导、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进入公司区禁止吸烟的规定,违反者一视。
(二)、禁烟围的划分
公司生产区全面禁烟。
(三)禁烟的管理权限
1、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禁烟制度执行和修订禁烟制度,日常检查管理,违章罚款处理工作,由公司总经办负责。
2、总经办应把禁烟工作列入宣传教育的主要容,经常开展对全公司员工、干部进行禁烟工作的重要性等容的宣传教育工作。
3、工会协同总经办、安环部监督、检查禁烟工作的贯彻执行工作情况和宣传教育,要把禁烟工作执行情况列入评比文明班组和劳动保护监督之一。
4、各科室、部门要严格落实措施,认真做好禁烟教育和禁烟的日常工作。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联系业务、检修施工、临时工、检查、指导工作等)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有关科室接待人应向外来客人交代本规定的容。
(四)奖罚
1、在禁烟区吸烟者,第一次罚款50元,并口头警告一次;第二次罚款100元;直接领导要负连带责任,并罚款30元/次;屡教不改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2、禁烟区发现烟头,对所在部门或个人处以每只10元的罚款。
禁烟区吸烟按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3、各部门对所管理的外来人员要及时传达,若发现外来施工人员在生产区吸烟者,除按照1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另外对所在施工单位给予200元/次的处罚,其相应公司管理部门罚款100元。
4、各级领导在禁烟中应以身作则,违反规定者加重处罚。
5、各级领导执行禁烟制度不力,发现禁烟吸烟不制止或隐瞒不报和为违反者以各种理由说情的,要追究管理责任,并扣当月岗位责任工资20~50%的罚款。
6、对违反本规定者,人人有权制止监督、检举,对检举者给予罚款金额的三分之一作奖励。
7、罚款费用可用于奖励对安全、消防工作有贡献的人员和部门,具体操作由安环部提出方案由主管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