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1)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一)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愈加严格,对于企业而言,如何优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
下面,我们通过实际的案例来分析一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及其效果。
案例一:A公司的合法避税A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其主要业务是从国外采购商品后经过加工之后再销售出去,在财务报表中,A公司的成本费用比例较高。
为了缩减企业所得税负担,A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1.利用财务成本优化报表A公司通过分类将各项财务成本分别在当年和未来年度进行平摊计算,以减少当前的企业所得税和企业增值税缴纳额。
通过采取分摊计算各项财务成本,可以使企业实现获得财务成本费用所对应的税务优惠,有效减少企业所得税缴纳额。
2.巧妙运用护航比例调整缴纳额度A公司将资金运营转移至财务公司,从而有效运用了护航比例规定。
通过将资金运营转移至财务公司,实现了财务成本最大化,避免了企业所得税在高占基数处节税,有效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缴纳额。
3.申报符合政策条件的税项减免A公司利用企业所得税的抵扣和减免政策,在享受企业所得税的抵扣政策前提下,同时申报符合条件的税项减免,实现了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额。
通过以上三项策略,A公司成功缩减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额度,实现了合法避税的效果。
案例二:B公司通过做好资金拆借达到优化纳税的目的B公司是一家以出口为主的企业,由于出口周期的特殊性,B公司的现金流比较紧张。
为了优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B公司采用了以下措施:1.通过资金拆借解决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B公司以自己有一定的存款为由开设了多个账户,并在税前年度内将存款转入这些账户,以满足资金拆借的基本条件。
接着,B公司打下了一家合作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并提供了账户、密码、操作方式等相关信息,完成了资金拆借的流程。
最后,通过按期还款的方式,使得B 公司资金流动更加灵活便捷。
2.将固定资产减少到税务所认可的数额B公司对在当年申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严格比较和筛选,将部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降至税务部门的认可价格,实现了资产负债合规性和减税优惠的效果。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随意变更。
注意: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资产损失 1. 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包括: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损失。
(5)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2. 货币资产损失的认定[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预付)账款损失等]:
(1)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时,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定不能收回的部份,认定为损失。
如差3毛。
(2)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3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并能认定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第8讲_企业所得税法(1)

投资方的税务处理
被投资方的税务处理
混合性投资
(同时符合5个条件的前提下)
对于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利息,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计算确认本期利息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本期利息支出,按规定进行所得税前扣除
投资期满按协议价格赎回投资时
实际赎价高于投资成本时
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并准予在税前扣除
实际赎价低于投资成本时
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并准予在税前扣除
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教材位置
企业行为
税务处理规定
P187
转让股权
差价均确认转让收益,不确认持有收益
P187
P212
撤回或减少投资
(5)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投资类别
投资方的税务处理
被投资方的税务处理
权益性
投资
投资回报为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能作为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债权性
投资
投资回报为利息收入——取得利息收入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支付的不超标利息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考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注意区分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关于国债利息收入税务处理问题——核心规则: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国债转让收入征税。
境内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税不重征。
【相关链接】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或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例题】某企业购入政府发行的年利息率4.5%的一年期国债1000万元,持有300天时以1038万元的价格转让。该企业该笔交易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实用文档】企业所得税法(1)

考点六、资产的税务处理【单选1】某农场外购奶牛支付价款20万元,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该项业务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为()。
A.一次性在税前扣除B.按奶牛寿命在税前分期扣除C.按直线法以不低于3年的折旧年限计算折旧税前扣除D.按直线法以不低于10年的折旧年限计算折旧税前扣除【答案】C【解析】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外购奶牛属于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最低年限为3年。
【单选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法定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应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B.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C.企业因以前年度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不得在以后年度递延抵扣D.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直接计算为当期的亏损【答案】B【解析】选项A: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选项C: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选项D: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单选3】某居民企业对原价1000万元的机器设备(使用年限10年,不考虑净残值),使用8年时进行改造,取得变价收入30万元,领用自产产品一批,成本350万元,不含税售价400万元,改造工程分摊人工费用100万元,改造后该资产使用年限延长3年,企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改造后该资产的年折旧额为()万元。
A.124.00B.135.62C.137.60D.140.00【答案】A【解析】变价收入应冲减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自产货物用于机器设备的在建工程不视同销售,直接按成本结转设备在建工程。
企业所得税概述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企 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为企业所得 税法,并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这又是一次重大的税 制改革。
2024/6/22
2
第二节 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 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 %的 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可结转到以后年 度扣除。
扣除限额=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
广告性赞助支出,按广告费标准计算并处理. (十六)佣金的扣除
(十七)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 (十八)资助科技开发的费用
2024/6/22
25
(十九)环保等专项基金及费用的扣除
3.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 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 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 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 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 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2024/6/22
24
(十五)广告费支出
2024/6/22
16
(二)工资
1.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准予在 税前扣除。
2.对特殊类型的企业发放的工资薪金,按国家有 关规定实行扣除。
3.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 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基
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
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税前扣除。
2024/6/22
28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是指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因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 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试题(一)--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试题(一)一、单选题1、下列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单位,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有( )。
A。
私营公司B。
合伙企业C。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D.股份制企业1、【答案】B 解释:合伙企业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2甲企业2008年12月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甲以一批库存商品抵债所欠乙公司一年前发生的债务180.8万元,该批库存商品的账面成本为130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为140万元,该批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假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予考虑。
甲企业的该项重组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A。
5。
61万元B.8。
91万元C。
6。
75万元D。
16。
764万元2、【答案】C 【解析】{[180.8—(140+140×17%)]+(140—130)}×25%=6。
75(万元)3、下列各项中,可以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A.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B.纳税人取得企业间拆借资金的利息收入C.纳税人购买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D.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3、【答案】A A选项的是不征税收入4、某内资企业全年产品销售收入6700万元,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4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50万元,投资收益40万元.该企业当年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是()万元。
A.35.5B.23.70C.24.30D.25.804、【答案】A 【解析】根据2009年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基础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数,产品销售收入6700万元是主营业务收入,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400万元是其他业务收入,捐赠收入50万元是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也不是营所以:业务招待费限额=7100×5‰=35.5(万元)。
5、下列情况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第6章企业所得税练习题(一)(1)

第6章企业所得税练习题(一)(1)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是()。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A、股份企业B、个人独资企业C、外商投资企业D、有经营所得的其他组织3.以下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是()A、销售货物所得B、权益性投资所得C、动产转让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A、无形资产B、存货C、股权D、债权8.下列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收入”的项目是()A、债务重组收入B、补贴收入C、违约金收入D、视同销售收入9.甲公司2022年6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
当月下旬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5万元、增值税税额4.25万元。
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甲公司该项业务的应纳所得税所得额()万元A.23.4万元B.28.4万元C.8.25万元D.7.1万元10.下列各项收入中,能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计提依据的是()A、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收入B、让渡商标权所有权的收入C、转让固定资产的收入D、接受捐赠的收入12、某企业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产品成本8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格120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则应纳税所得额()A、120万元B、80万元C、40万元D、100万元13、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作为税金项目从收入总额里扣除的流转税是()A、增值税B、消费税C、营业税D、关税14、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以下项目中,不超过规定比例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项目有()A、职工福利费B、工会经费C、职工教育经费D、社会保险费15.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A.经济合同的违约金B.各项税收滞纳、罚款支出C.罚金支出D.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16.某企业因意外事故损失外购材料50万元(不含税).保险公司定理后同意赔偿5万元,则该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为()万元.A.45B.50C.53.5D.58.517.下列支出中,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据实扣除的是()A.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向银行借款的利息B.诉讼费用C.对外投资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D.业务招待费支出18.某贸易公司2022年3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使用,租期1年,按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支付租金1.2万元;6月1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机器设备一台,租期2年,当年支付租金1.5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整版)ppt课件

实际征税时适用10% 的税率
• 两档优惠税率
• 20%的税率: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 15%的税率:适用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精选ppt课件
22
Part 3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多选题】以下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有
( )。 A.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B.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非居民企业 C.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的非居民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答案】AB
精选ppt课件
23
Part 4 收入总额
精选ppt课件
24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
精选ppt课件
25
•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 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直接计算法:
精选ppt课件
38
Part 4 收入总额
一 收入总额 5、利息收入 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 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
精选ppt课件
39
Part 4 收入总额
一 收入总额
6、租金收入
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 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
【答案】AD
精选ppt课件
17
Part 3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精选ppt课件
18
Part 3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一 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章所得课税制度所得课税是以所得额或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统称。
收益额包括总收益额和纯收益额。
总收益额是指纳税人的收入总额,不从中扣除成本费用;纯收益额即所得额,是指总收入中扣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我国现行对所得的课税包括:以纯收益为课税对象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总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农业税和以土地的增值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土地增值税。
所得课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税种,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主体税种。
所得课税也是我国的主体税制之一,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效益的提高,所得课税在我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将会越来越高。
与其他税类相比,所得课税具有自己的特征:1.税收负担的直接性。
所得课税一般由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并最终承担税负,纳税人就是负税人,税负一般不能转嫁。
2.税收负担的公平性。
由于所得课我的调节对象是纳税人的所得额,而所得额大小又体现了纳税人负担能力的大小,因而各国所得税立法一般以“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这一量能负担原则作为普遍原则,多采用累进税率计税。
3.计税方法的复杂性。
在税率和收入已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税额的多少取决于纳税人的所得额,而所得额的多少又直接取决于成本费用的高低。
因而所得课税同成本、费用有着密切联系。
计税同成本费用挂钩决定了所得课税计税方法复杂,稽征管理难度较大。
4.税收收入富有弹性。
所得税是对企业和个人所得征税,所得随国民经济的发展变化和国民收入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收入来源可靠,随经济效益提高而增长。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征企业所得税。
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通称企业)。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为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为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所设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就其来源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应缴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税,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税,税务机关可指定工程价款或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无法扣缴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从该企业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税款中,追缴该企业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每次扣缴的税款,应于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所得税报告表。
三、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税率为20%。
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税所得予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在补亏期内),按补亏后的应税所得额选择适用税率。
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是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特定地区、行业、企业的纳税人给予的减征和免征。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优惠有:(一)企业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
(二)下列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三)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企业所得税。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经民族自治地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或免征。
(五)企业的下列支出可实行加计扣除:1、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其他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的工资。
(六)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七)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强震动、高腐蚀或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减计收入。
(九)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或由于突发公共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一般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收入总额是指企业在纳税年度内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 股息、红利收入(5)利息收入(6) 租金收入(7)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 接受捐赠收入(9) 其他收入。
2. 收入总额中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机械设备、船舶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跨越纳税年度的,应当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
3.扣除额扣除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在计算时,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扣除额的范围和标准可分为两方面:(1)扣除额基本范围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额中扣除的项目,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①成本成本是指纳税人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纳税人必须将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可根据有关会计凭证、记录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
间接成本是指多个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种投入可以制造、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或劳务的联合成本。
间接成本必须根据与成本计算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成本计算对象的产量等,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中。
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
购货税金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纳税人自制存货的成本包括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
纳税人的各种存货应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纳税人的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否则,对应纳税所得额造成影响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②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可扣除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3)税金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可以作为扣除额。
但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因其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
(4)损失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4.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1)借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向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工资支出。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住房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
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形式。
企业和单位可按实际发放的工资予以据实扣除。
(3)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企业和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的2%、14%和1.5%计算扣除。
(4)捐赠支出。
纳税人用于公益性的捐赠,即企业向民政、教科文卫、环保、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捐赠,在其年利润总额12%以内,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5)业务招待费。
纳税人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 (营业)收入净额的0.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0.3%。
(6)保险费、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