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通用检验标准Ⅰ级
手机通用检验标准

5.棱线/顶角处片状磨损,磨损脱落部位明显宽于棱边(下图5).不合格。
6.对于表面印刷部品测试完毕后检查外观,印刷层无变色、脱落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备注:1.测试数量:每次测试针对每个测试项目测试至少3pcs
现明显开裂
7
盐雾试验
(限于塑胶真空蒸镀、电
镀,五金件表面处理)
盐雾试验箱
1.将盐雾试验箱调至温度35±2℃,湿度>85%,PH值6.5至7.2之间
2.试验前将产品放入试验箱预处理2小时,2小时后
用5%±1%的氯化钠溶液连续喷雾48小时
3.试验结束后将产品在室温条件下放置16小时,然
后用不高于38℃的温水将产品表面冲洗干净,检
(每次检验需测试6pcs)
4
双射塞子拉拔力测试2
整机
1.将塞子与整机装配好
2.模拟用户实际使用中拆装状态,连续拆装塞子100
次
试验完成后塞子不能断裂,不能从整机中脱出,不
能出现不可回复性变形,软硬胶不可出现分离脱落
5
双射塞子拉拔力测试3
拉力计
1.将塞子固定在测试平台上
2.使拉力计沿着垂直硬胶平面的方向匀速向上拉升
查产品外观
产品外观无明显变化,如锈蚀、变色、及涂(镀)
层剥落等,塑胶件电镀附着力测试达3B以上时为合
格。
8
振动摩擦测
振动磨擦设备(Trough vibrator
R180/530 TE-30)
准备3份RKF 10K(黄色圆锥体)和1份RKK15P(绿色棱锥体),共约15L,加入到研磨槽内,并加入1L水,使耐磨颗粒足够湿润;在研磨槽内加入4mlrosler FC120药液和196ml水的混合物,然后将样品安装在整机上放入振动磨擦测试仪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N;研磨期间每隔半小时要加入大约500ml水。
手机整机检验标准V1.0

1.0 目的此标准规定了手机成品品质接收标准,保证手机外观、功能符合设计要求,确保产品出货品质。
2.0适用范围适用于XX品牌所有手机产品的质量评估与出货检验。
3.0 定义3.1抽样标准:GB/T2828.1-2003,正常抽检水平,一次抽样, II级。
3.2允收水准: Min: AQL=1.5 Maj AQL=0.65 Critical AQL=03.3缺陷定义:Critical(严重缺陷):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有安全隐患的不良。
Major(主要缺陷):产品不能满足预定的功能或严重影响该产品的使用性能或可能导致客户退机的外观等缺陷。
Minor(次要缺陷):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仅导致审美降级的不良。
4.0 职责4.1 QE工程师按照本文件进行检验。
4.2 MQE工程师负责品质问题的判定与分析。
4.3 如有重大品质问题或异常情况出现,MQE工程师应向品质经理报告,由品质经理作出决策。
4.4 MQE或品质经理负责对本标准的更改或更新。
5.0程序5.1外观标准5.1.1检查方法与条件:观察距离:距眼睛30~40cm处. 观察角度: 45-90度,并旋转手机.观察时间:5-10秒以内光线:正常亮灯5.1.2区域划分:AA面:手机显示信息的重要区域,如主屏镜片的透明区,LCD的显示区域。
A面:暴露在外,用户使用手机的过程中可以直接看见的表面,如键盘正面,面壳正面、底壳及电池盖正面,翻盖的正反两面。
这些区域不允许有任何可能导致普通客户拒绝购买这种产品的明显缺陷。
B面:暴露在外,正常使用时并不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如面、底壳侧面,翻盖及翻盖转轴侧面,侧按键表面。
这些区域允许有一些次要缺陷,但不会导致客户拒绝购买这种产品的轻微缺陷。
C面:使用过程看不到,只有在拆卸电池或SIM卡时可以看到的内表面,如被电池盖住的面,电池盖的内表面。
5.1.3 外观缺陷标准:线状缺陷点状缺陷装配间隙与断差标准部件通用外观标准5.2 功能检测5.2.1 装入SIM 卡、T卡、电池,开机过程中确认有无开机铃声,检查开机画面是否正常,是否有屏幕闪的现象。
华为手机整机检验标准

华为手机整机检验标准Happy childhood is the best, June 12, 20231 目的此标准规定了手机成品品质接收标准,保证手机外观、标识、包装及一般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确保产品品质;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手机产品在代工厂或自行生产的制程质量评估与出货抽样检验;3 参考文件3.1 各款手机的ID图及相关文件;3.2 各款手机的MD产品装配图及类似相关文件;3.3 GB/ 逐批检查技术抽样程序及抽样表4 定义4.1 Cri,Critical Defect,致命缺陷:对产品使用者人身与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4.2 Maj,Major Defect,主要缺陷:制品单位的性能不能满足该产品预定的功能或严重影响该产品正常使用性能或可导致客户退机的外观等缺陷;4.3 Min,Minor Defect,次要缺陷:对产品外观产生轻微影响的缺陷;4.4 Acc,Acceptable Defect,可接受缺陷:可以接受的缺陷,在产品制程质量评估时使用,在产品出货抽样检验中仅供参考;4.5 封样,Golden Sample,也称为样板:由设计部门或品管部门或销售部签名认可的、用于确认和鉴别各种订制结构件来料批量供货质量的样品;一般可分为标准样板和/或上限样板、下限样板上/下限样板一般需征求销售部意见、结构样板等;5 抽样计划与接受标准及产品外观检查方式和条件:5.1 抽样计划:按照国标GB/ 或等同标准,正常抽检水平,一次抽样,II类;5.2 接受标准:AQLCri:0,Maj:,Min:5.3 产品外观检查方式和条件:5.3.1 环境亮度:在距离检测部分50cm处用一个照明亮度值为800LUX以上的照明系通模拟日光;5.3.2 检查方式和角度:目视,视线与被检查物表面角度在15-90度范围内旋转;5.3.3 检查距离和时间: 检查被检物最多15秒内,人眼距离被检物约30cm;5.3.4 外观检查需使用污点标准菲林片;5.4 判定原则:港利通科技认可的工程样机所具有的特性、特点全部作为接受,对于不符合样机的,或以工程设计图纸的偏差要求作为接受表准,或以以下具体的描述进行判定;6 关于一些名词的定义符号定义:6.1 刮手:是指用手指或皮肤接触物件表面或边缘有刺痛感,它与装配错位不同的是即使在同一平面,也会有刺痛感;6.2 装配不良:是指因设计公差或装配因素导致两个接合件的接合面不在同一平面的现象,也可称之为错位或起级,它与刮手不同的是无刺痛感;6.3 间隙:是指因设计公差或装配因素导致两个接合件的接合面之间有间隙;6.4 镜高:是指装配后的Lens表面与其装配体同一面的表面之间的高度差;6.5 装配主体:是指被装配物体的最主要的装配体,如主机的面与底,翻盖的面与底,各类镶嵌件,按键等;6.6 组件或配件:指组装在主体上的组件,在这份文件上指Lens、电池、SIM卡、电池门,其配合应良好,取卸灵活;各部件配合良好,满足推力计最小2Kgf的抗冲击性能;6.7 符号定义:N:Number 数量 D: Diameter直经 L: Length长度 H:Highness高度B:Beepness 深度 W:Width 宽度 A: Area 面 G: Gap 间隙7 区域分类移动电话可看见的表面和显示按以下区域分类7.1 区域AA: LCD 显示部分及摄像镜头7.2 区域A:在客户使用产品时随时能观察到的表面部分如面壳、键板、镜面、翻盖、显示筐顶部这些表面不能充许有任何可能导致一个普通客户拒绝购买这种产品的明显缺陷.7.3 区域B:在客户使用产品时能经常观察到的部分如两侧、顶部、天线、底部、翻盖表面、显示框四边这些表面允许有一些次要的缺陷,但不会导致一个严格的客户;拒绝这种产品;7.4 区域C:在客户使用手机时很少能观察到的部分如背面暗格,显示框底部这些表面的缺陷应该是合理的,并且不会给客户一个该产品品不质好的印象;7.5 区域D:在客户使用手机时不能观察到的部分如电池下面或电池表面以下的显示框部在这些面上的缺陷应该合理,且不会给客户一个该产品品质不好的印象;7.6 区域划分可参考以下图示:备注:C面:指主机与电池组件的配合面;2. 表面缺陷验收标准严格度由AA A B C 依次递减;3. 在具体产品的实际检验过程中,检验标准严格度在原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提高;例如A面适当时可用AA面的标准来衡量;8 备注:8.1 本标准适用于港利通科技设计生产的所有手机,包括外观和功能两方面;8.2 如有不同产品的特殊要求与本标准相冲突,则以某产品的具体要求为准,如无特别说明的以此标准为准;9 检查细则9.1 外观部分缺陷分类表面分类缺陷描述单位:mm或mm2缺陷级别长度宽度直径面积间距高/深度个数Acc Min Maj Cri直线形及曲线形等线状缺陷划伤、熔接线、痕迹等AA<=2 <= <=>202 √>2<=4><=><=1 √>4 > > 1 X>4 > > 1 X AAAB面A面C面内表面9.2 功能方面9.3 记录存档9.3.1 记录以上所有检验与试验的结果和数据;9.3.2 记录保存至少12个月。
成品手机通用检验标准

光强500lux华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作业规范批准审核 作成薛春香文件名称成品手机通用检验标准发布日期 2007年12月19日 实施日期2007年12月19日 文件编号WS-WI-B018版次:A/0页码:1/121.0目的:本检验标准旨在描述手机成品的一般检验标准及产品相关的验收要求,以作为我司产品验 收的依据。
2.0适用范围:本检验标准适用于我司生产的所有成品手机(所有颜色)整机检验。
3.0抽样依据:按照MIL-STD-105E ,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检验水准:一般检查水平U 级。
4.0抽样标准:以缺陷数为不合格品数,如果一个表面有多个不良,那么所有不良的总和来决定此表 面不良是否超标。
对于划痕,则把所有划痕的长度相加之和来决定是否超标,对于圆形不良,则其直 径和来决定是否超标,按以下标准判定检验结果(必要时需放宽或加严检验,亦按照MIL-STD-105E观察距离:检查物距眼睛30-35cm ,只有在30cm 之内才能看到的外观问题不记缺点。
观察角度:在检查过程中将观测面旋转 45度~90度 观察时间:5秒灯照强度:观测物处的光照强度为 500luxa )严重缺陷(CRI ): Ac=0,Re=1 b )重缺陷(MAJ ): AQL=0.4 c )轻缺陷(MIN ):AQL=1.05.0检验条件:逐批检验抽样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无论批量大小)被检物电镀毛边:电镀时在高电流密度区镀层的过高堆积,过高的电流密度产生了粗糙(毛剌)气泡/起泡:在表层下、表层中或外表面(完整或破裂的)这可见气穴/泡(气体或流动)刮伤:表面内或表面上可视的磨损、凹痕或划痕。
镀层边界线:具不同表面特征的两表面之间的模糊边界色差:在整个表面或局部区域处有与规定的颜色或色调间的偏差。
光泽度差异:与规定的光泽度存在总体或局部上的差异。
图案差异:与规定的图案位置或类型存在总体或局部上的差异。
斑点:局部的脏污。
接触痕:电镀外观之局训区域。
手机成品检验通用外观标准

说明书、保修卡无皱折、Leabharlann 痕、切边整齐、封定正确;0
说明书、保修卡印刷内容清楚,无模糊、多少页码;
0
光盘刻录面无刮花、污迹、变形
0
包装盒标识贴纸
标贴切边齐,粘性较好;无皱折、污迹、气泡等;
IMEI号手机后盖标、彩盒标、卡通箱编号对应一致;
0
√
标签需平贴在正确位置,四角不能翘起,帖歪,无气泡;标签字符清晰。
0
LCD屏
TP
镜片
摄像头镜片
通电或不通电状态下,距LCD30cm位置观察,明显可见划痕
0
通电或不通电状态下,LCD内有明显的雾状效果
0
镜片上的LOGO印刷部分有漏印、色差;
0
镜片丝印区表面有肉眼观察到的漏光;可视窗口边缘有漏胶;
0
镜片错用、装反;镜片装配后高于壳面;
0
保护膜表面平整、清洁,下表面不能有赃污,并平贴到位;
0
丝印反,丝印色彩异常,且影响识辨
0
丝印倾斜、偏移基准位置>0.2mm(上、下、左、右)
0
尘埃、杂粒、点状检查如下表:
等级面
缺陷
类型
最大直径D(mm)
接受数量
CR
MAJ
MIN
A
同色点
≤0.2
1(显示屏边角离非显示区距离≤1mm可接受≤0.25MM的点)
0
异色点
≤0.15
1(显示屏边角离非显示区距离≤1mm可接受≤0.2MM的点)
0
LCD开、关机瞬间是否黑屏或黑线条;
0
LCD屏保护模是否有撕去;
0
摄像头镜片装配后进行天线测试,天线测试值与未贴摄像头镜片时的测试值一致。
手机检验标准

OQC检验标准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手机的出货检验。
2 职责
本标准由质量管理部制程控制课负责编制。
3 引用标准
GB/T 2828.1-2003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4 定义
4.1 不合格定义
4.1.1 A类不合格:
造成手机不能使用的缺陷或不符合手机出厂配置要求的缺陷或严重影响主要性能指标/功能不能实现的缺陷。
4.1.2 B类不合格:
影响手机使用/性能的缺陷或手机装配产生的缺陷或严重影响手机外观的缺陷。
4.1.3 C类不合格:
不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的轻微外观缺陷。
4.2 产品外观定义
4.2.1 A面:正常使用时第一眼可看到的表面。
如次屏LCD和镜片的正面、翻面、天线表面正面。
4.2.2 B面:不在直视范围。
打开翻盖后出现的面,如按键表面、手机侧面、电池面、底面。
4.2.3 C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
如取出电池后出现的面。
5 检验的程序
5.1 规定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
执行产品《技术规格书》,产品《各机型MMI初始化状态》,产品《手机外观检验标准》及有效BOM、ECN传递的包装和配色方案。
5.2 规定产品不合格分类
按照实际需要将不合格区分为A类、B类及C类三种类别;详见不合格定义。
5.3 规定合格品质水平
产品合格质量水平由定货方与供货方协商确定。
除非另有规定,一般情况采用下列AQL值: A 类不合格: AQL=0
2005-03-25发布2005-03-30实施
- 1 -。
手机产品通用检验标准-V1.0
手机产品通用检验标准A版本 V1.01.目的为整机产品外观质量检查及功能检查提供判断合格与否的依据、产品接收的标准,界定产品致命缺陷﹑严重缺陷﹑轻微缺陷,保证手机整机及部件外观、结构、标识、包装及一般性能符合规格要求。
2.适用范围本检验指导书适用于企业所有制式手机欧标产品的进料检验、制程检验及最终出货检验,对有特殊工艺和单独要求的产品,请参照具体型号的《产品检验指导书》执行。
3. 职责DQA:负责产品的检验标准制定。
CQA:负责对客户定制化标准的制定。
FQA:负责执行整机的标准检验。
MQA:负责产品物料的标准制定。
4. 定义4.1 缺陷级别定义4.1.1致命缺陷: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4.1.2 严重缺陷: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性能参数不符合设计规格和国家标准;错料;漏元件、配件及主要标识;多出无关标识及其它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非关联物品;包装存在可能影响产品形象的缺陷;结构及外观方面让顾客难以接受的严重缺陷;软件或者软件版本错误。
4.1.3 轻微缺陷:除致命、严重缺陷以外的其它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
4.1.4 可接受缺陷:可以接受的缺陷,出厂检查时供参考。
4.2 外观缺陷检查条件4.2.1 检查者基本条件:正常裸眼(或纠正视力)单眼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
4.2.2检查距离:浅色产品检查距离为200mm;深色产品检查距离为300mm。
4.2.3照明:日光灯1000±200 Lux 且距离被检产品为1±0.2m。
4.2.4时间:3~5秒/遍, (即检查某一部位,视线停留时间不超过3~5秒):其中产品视窗部位不少于5秒。
4.2.5检查角度:4.2.5.1 AA和A表面检查角度θ角为45°,且摆动15°进行检查。
(见视角定义图)4.2.5.2 检查角度桌面示意图:4.2.5.3 B、C和D级表面检查角度θ角为0°。
(见视角定义图)4.3表面的定义:4.3.1 AA面:只显示信息的区域(LCD可见区域)、LOGO周边5mm范围内。
最新手机产品通用检验规范
适用范围: 手机类产品零部件检验规范文件编号:制定日期:发行日期:一、目的: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及测试规范,确保经品管或产线全检员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二、职责及范围2.1 职责 :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品质主管协调处理。
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品质工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2.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手机类产品之检验标准的判定依据。
三、检验条件3.1检验依据:产品SIP 、样板、图纸、BOM 单、订单等。
3.2抽样方案:外观抽样依据MIL-STD-105E 一般Ⅱ级 随机抽样。
3.3允收范围:AQL : CRI:0 MAJOR: 0.65 MINOR: 1.0 。
3.4检验仪器:菲林、 游标卡尺、塞尺、医用乙醇95%、3M 胶纸、磨擦检验仪、铅笔(中华牌)、光源对色箱、刀片、RCA 耐磨测试仪、盐雾测试仪、恒温恒温测试仪等专用测试设备。
3.5外观区域划分(图示非公司产品绘制,只做示例说明) 3.51 AA 面: 镜片显示区域 (如图示)3.52 A 面: Lens 非透明区及手机前盖正面 (如图示)3.53 B 面: 手机前盖侧面,后盖及电池盖正常使用中可看到之区域 (如图标) 3.54 C 面: 手机后盖被电池覆盖之部份,外置电池内侧表面及内置电池表面 (如图示)3.6检验方法:3.6.1在环境光度为600~800LUX 的条件下,人眼与被检测面距离为25~35cm ,观察角度要求垂直于被检测面的45±5°角,观察时间为10S ±5 S (如下图):45° 45° 45° 25cm3.6.2核对样板:结构样板(每个模号、穴号都需要与相应结构板相符合);BAACAB♦外观效果样板(需核对认可供应商、喷油范围、遮喷范围、颜色偏差、丝印范围、字体颜色效果等,同时注意核对上下限度样板);3.6.3外观检验步骤要求:先正面→下部→右侧→上部→左侧→反面。
手机外观检验判定标准
表面等级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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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B
AA
B A
C A
C
注 1:图片为参考机型,仅用于标示表面区域 注 2:下文中不计表示数量不计,但是要求两点之间的距离≥3mm.
适用机型
手机通用
编号
LML-S-QMD-302
版次
V3.2
2/8 页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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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度≤0.3,长度≤6 碰伤 脏污以及形状凸凹 异物(喷涂,无异色) 表面颗粒 异色点(喷涂) 丝印不全 近色点 色差 直径≤0.4 同Ⅱ级 同Ⅱ级 同Ⅱ级 同Ⅱ级 同Ⅱ级 同Ⅱ级 同Ⅱ级 同Ⅱ级 配合 SIM/SD 卡槽 外观(脏污、发黄) 生锈 偏移 屏蔽盖 变色 腐蚀、生锈 同Ⅱ级 同Ⅱ级 同Ⅱ级 同Ⅱ级 同Ⅱ级 同Ⅱ级 不允许与 SIM/SD 卡接触不良 允许 不允许 以 PCBA 标准 直径≤5 直径≤2 直径≤0.7 规定某视角内不能看到 允许 允许 允许 可辨识,无歧义 允许 允许 不允许卡槽断、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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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外观检验判定标准
适用机型 手机通用 编号 版次 V3.2 1/8 页
距离:30+/-5cm 角度:正面 15°范围内 检验条件 时间:对单一件观察最多时间为 8s,对整机总的时间为 30s+/-5s 照明:40W 冷白荧光灯 2 盏,光源距离零件表面不大于 100cm 1、按下文标准超出则视为不良; 不良判定 2、 同一个定义面不能同时出现三个允许的外观缺陷, 否则该手机视为不良 类缺陷) (B ; 3、若有封样或标准调整,则以封样、标准调整表为准。 1、Ⅰ级标准严于Ⅱ级标准。 Ⅰ级/Ⅱ级 应用说明 2、Ⅰ级标准适用于公司的价值型产品,Ⅱ级标准适用于普通产品。 3、产品经理负责在立项时确定项目采用的标准等级,并通知到项目组。 4、QM 负责在量产前将项目采用的标准等级通知到相关环节。
手机外观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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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使产品的质量保持稳定,为品检人员验收产品外观标准的统一提供依据。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来料、制程已及成品的外观检验。
3. 定义
3.1表面外观定义
一级面:暴露在外,手机正常使用中可直接看到的主要面;
二级面:暴露在外,手机正常使用中可直接看到的次要面;
三级面:在正常使用中不能能看到的次要表面。
3.2外观缺陷定义
3.2.1五金毛坯类
多肉:工件冲压后留有较大的毛边或多余的部分;
缺肉: 工件在成型过程中出现填充不完整的现象;
裂纹: 工件表面开裂,或有裂迹现象;
气孔:产品在成型时,模具内气体没排出所致,形状呈圆孔或不规则孔;
变形:由于铸件本身变形而造成铸件形状不良;
3.2.2冲压类
压印:产品在冲压时模具内有异物,造成产品被异物挤压的痕迹;
碰伤:工件表面因碰撞而产生的凹状痕迹;
划伤:工件表面被尖锐物体划出的线状痕迹;
擦伤:工件表面被较粗糙物体擦拭而显现出细微线状痕迹;
模具印:模具配合间隙及调模不合理(过小)或小型嵌块装配不平,造成产品同一位置模具
压伤;
砂孔:产品表面有处理不掉的较大之凹洞;
变形:产品冲压成型与产品设计要求不符,适配不能吻合机壳;
毛刺:产品在去飞边后剩余的毛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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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热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5.1.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具)
5.1.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时不饱和缺料情形
5.1.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卡尺
超出圆面公差范围
∨
毛边
目视
可见、触摸有凹凸感
∨
划痕
目测,使用透明污点规
细碎划伤>1×0.03mm
∨
一条细碎划伤≤1×0.03mm
∨
2条的细碎划伤≤1×0.03mm,但间距小于10mm
∨
只有2条细碎划伤≤1×0.03mm,且间距大于10mm
∨
文件编号:
QP
页次:
3/5
流水痕/熔接痕
目测
标准检验条件下可见
5.1.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
5.1.10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对比超出允许值
5.1.11同色点: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5.1.12流水纹:由于成型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熔塑胶流动的条纹
5.1.13焊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胶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
∨
2条的细碎划伤≤2×0.1mm,但间距小于10mm
∨
只有2条细碎划伤≤2×0.1mm,且间距大于10mm
∨
流水痕/熔接痕
目测
标准检验条件下可见
∨
印文
目测
漏印、错印、错字、模糊、丝印字体不可辨认
∨
凹痕缩水
目测
标准检验条件下可见
∨
颜色分离
目测
标准检验条件下可见
∨
5.3.3.4标贴区
不得有凸点、毛刺等缺陷。
5.3.3.5合缝
检验项目
可接受极限
主机底面壳合缝
≤0.15 mm
电池(盖)与底壳合缝
≤0.15 mm
镜片与装饰件合缝
<0.1 mm
按键盘与机身合缝
<0.2 mm单边<0.15mm
装饰牌(圈、条)与机壳合缝
<0.1 mm
侧键与主机合缝
<0.1mm
I/O口与主机合缝
<0.1mm
耳机口与主机合缝
<0.15mm
错位
<0.05mm
文件编号:
QP-
页次:
5/5
5.4颜色及色差规范
依设计规格书的要求,深色产品色差值△Ecmc≤1.0,浅色产品色差值△Ecmc≤0.8。
橡胶件
按压测试
按键按压50万次,按压频率60次/分
实验后按键应弹性良好,能自动复位,按键无破裂,接触性能良好
按压仪
耐磨实验
在2N力下用皮带磨1000次
∨
只有2条细碎划伤≤2×0.03mm,且间距大于10mm
∨
流水痕/熔接痕
目测
标准检验条件下可见
∨
凹痕缩水
目测
标准检验条件下可见
∨
颜色分离
目测
标准检验条件下可见
∨
5.3.3.3 C面
不良项
测试工具
缺陷说明
缺陷等级
重缺陷
轻缺陷
文件编号:
QP
页次:
4/5
污点、杂质、气泡
目测,使用透明污点规
色点≥0.2mm²_
5.1.18颜色分离: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通常由于加入再生材料引起)
5.1.19不可见:指瑕疵<0.05mm为不可见,LENS透明区除外
5.2验收方案
5.2.1检验方式:采用逐批抽样检验方法对手机件进行来料检验.
5.2.2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正常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Ⅱ,分别进行标志、
∨
印文
目测
漏印、错印、错字、模糊、丝印字体不可辨认
∨
凹痕缩水
目测
标准检验条件下可见
∨
颜色分离
目测
标准检验条件下可见
∨
5.3.3.2B面
不良项
测试工具
缺陷说明
缺陷等级
重缺陷
轻缺陷
错漏装
目测
标准检验条件下可见
∨
污点、杂质、气泡
目测,使用透明污点规
色点≥0.1mm²_
∨
一个色点≤0.1mm²
∨
色点≤0.1mm²,但两个点间隔<10mm
4.3.4颜色及色差规范
5.内容说明:
5.1缺陷定义
5.1.1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基尺寸
5.1.2毛边及飞边:在塑胶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5.1.3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胶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这些气体大多为
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程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
外观、结构及印刷等方面的检验.
NO:
修订日期
修订内容
修订单位
核准
审查
制定
文件编号:
QP-
页次:
2/5
5.2.3 AQL值:重缺陷AQL=0.65;轻缺陷AQL=1.0
5.3验收标准
5.3.1标准
5.3.1.1检测标准:按部品设计要求或双方所封样品.
5.3.1.2检验距离:人眼距被测面25~35cm
5.3.1.3检验角度:垂直于被测面±45°角
5.1.14装配缝隙:除了设计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
5.1.15细碎划伤: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
5.1.16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划伤(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
5.1.17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表面印刷字符无字迹不清,脱皮,表面破裂现象
自制摩擦仪
酒精实验
在200克力下使塑胶件在用酒精浸泡的布上以30CM回程来回摩擦30次
表面印刷字符无字迹不清,脱皮现象
洒精布、砝码
老化实验
在高温65℃,低温-20℃的环境中各放置4小时
不能有起泡,脱皮,变形等不良现象
高低温试验箱
护镜
老化实验
在高温65℃,低温-20℃的环境中各放பைடு நூலகம்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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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色点≤0.2mm²
∨
色点≤0.2mm²,但两个点间隔<10mm
∨
色点≤0.2mm²,但两个点间隔>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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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脏污
目测
表面脏污需用清洁剂清除
∨
裂痕/缺口
目测
裂痕、缺口可见
∨
尺寸
卡尺
超出圆面公差范围
∨
毛边
目视
可见、触摸有凹凸感
∨
划痕
目测,使用透明污点规
细碎划伤>2×0.1mm
∨
一条细碎划伤≤2×0.1mm
不能有掉色,变形,碎裂等外观缺陷
高低温试验箱
压力实验
在80N的压力下
不碎裂的为合格
压力仪
护镜胶
老化实验
在高温65℃,低温-20℃的环境中各放置4小时
无溢胶,粘性变差等不良现象
高低温试验箱
粘力实验
护镜胶粘在护镜与前壳上,受40N压力
护镜与前壳粘接良好的为合格
压力仪
5.3.1.4检测光度: 600~800LUX或40W×2冷白荧光灯
5.3.1.5检验时间:每面检验时间不超过10秒钟
5.3.2区域定义
前壳 侧面 后壳
依照定义
A面—前壳组件的正面
B面—后壳组件的正面、侧面
C面—后壳与电池接触面(标贴区除外)
5.3.3缺陷判定
5.3.3.1A面
不良项
测试工具
缺陷说明
-分发编号:
手机通用检验标准
Ⅰ级
文件编号
QP-
版次
1.0
页次
1/5
发行日期
2007-05-24
1.目的:为使产品检验有所依据,确保产品品质,更好的满足客户要求
2.范围:适用于所有机型
3.定义:无
4.作业内容:
4.1缺陷定义
4.2验收方案
4.3验收标准
4.3.1标准
4.3.2区域定义
4.3.3检验标准及缺陷判据
∨
色点≤0.1mm²,但两个点间隔>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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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脏污
目测
表面脏污需用清洁剂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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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痕/缺口
目测
裂痕、缺口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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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
卡尺
超出圆面公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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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边
目视
可见、触摸有凹凸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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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痕
目测,使用透明污点规
细碎划伤>2×0.0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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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细碎划伤≤2×0.0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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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的细碎划伤≤2×0.03mm,但间距小于10mm
缺陷等级
重缺陷
轻缺陷
错漏装
目测
标准检验条件下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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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点、杂质、气泡
目测,使用透明污点规
色点≥0.03mm²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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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色点≤0.03m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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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点≤0.03mm²,但两个点间隔<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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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点≤0.03mm²,但两个点间隔>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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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脏污
目测
表面脏污需用清洁剂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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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痕/缺口
目测
裂痕、缺口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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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