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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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最新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最新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最新标准引言:农田灌溉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保障良好的灌溉水质对于提高作物产量和质量、保护土壤资源、维护环境健康至关重要。

随着环境污染和农业投入品的广泛使用,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也在不断再评估和更新。

本文将介绍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最新标准以及其背后的原因和意义。

一、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重要性1.1 作物对灌溉水质的要求不同作物对灌溉水质有不同的要求。

一些作物对水质要求较高,如蔬菜、水果等高营养价值作物,而一些作物对水质要求相对较低,如粮食作物。

良好的灌溉水质可以提供作物所需的养分,并避免由于水质问题引起的种种病害,从而提高作物产量和质量。

1.2 土壤质量保护不合格的灌溉水源可能含有过高的盐分、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长期使用此类水源进行灌溉将导致土壤盐碱化、土壤污染等问题,影响土壤的肥力和可持续利用。

因此,确定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于保护土壤质量至关重要。

1.3 环境健康保护农田灌溉水源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水体和土壤的健康。

若农田灌溉水源中存在过高的有害物质,这些有害物质可能通过土壤进入地下水、河流等水体中,从而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制定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将有助于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保护水体资源。

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最新标准2.1 国际标准目前,国际上对于农田灌溉水质的标准主要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发布的《灌溉水质量标准与管理》。

根据这些标准,合格的农田灌溉水质应满足以下要求:pH值在6.5-8.4之间,电导率不超过2.5 dS/m(用于灌溉非盐碱地区),盐分浓度不超过1.5 g/L(用于灌溉盐碱地区),重金属含量不超过相关标准限值,微生物(如大肠菌群)数量符合要求。

2.2 国内标准我国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国家标准《灌溉水水质》(GB 5084-2005)对农田灌溉水的四大指标进行了规定,即化学需氧量(COD)、总溶解固体(TDS)、氯离子(Cl-)、硫酸盐(SO4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按照灌溉水的用途,农业灌溉水水质要求分二类:一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并长期利用的灌区。

灌溉量:水田800方/亩年,旱田300方/亩年。

二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补充水源,而实行清污混灌沦灌的灌区。

其用量不超过一类的一半。

容: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Standards for irrigation water pualityGB5084-2005代替GB5084-92国家环境保护局2005-07-21 批准2006-11-01实施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容与适用围1.1 主题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CJ 18 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3 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

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3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

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茬。

4 标准值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4.1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4.1.1 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4.1.2 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精编版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精编版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按照灌溉水的用途,农业灌溉水水质要求分二类:一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并长期利用的灌区。

灌溉量:水田800方/亩年,旱田300方/亩年。

二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补充水源,而实行清污混灌沦灌的灌区。

其用量不超过一类的一半。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Standards for irrigation water pualityGB5084-2005代替GB5084-92国家环境保护局2005-07-21 批准2006-11-01实施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CJ 18 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3 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

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3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

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茬。

4 标准值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mg/L项目水作旱作蔬菜60 1001 生化需氧量(BOD5) ≤2 化学需氧量200 300 150(CODcr) ≤3 悬浮物≤150 200 1004 阴离子表面5.0 8.0 5.0活性剂(LAS) ≤5 凯氏氮≤12 30 306 总磷(以P5.0 10 10计) ≤7 水温,℃≤358 pH值≤ 5.5~8.59 全盐量≤1000(非盐碱土地区)2000(盐碱土地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10 氯化物≤25011 硫化物≤ 1.012 总汞≤0.00113 总镉≤0.00514 总砷≤0.05 0.1 0.0515 铬(六价) ≤0.116 总铅≤0.117 总铜≤ 1.018 总锌≤ 2.019 总硒≤0.0220 氟化物≤ 2.0(高氟区) 3.0(一般地区)21 氰化物≤0.522 石油类≤ 5.0 10 1.0挥发酚≤ 1.0苯≤ 2.5三氯乙醛≤ 1.0 0.5 0.5丙烯醛≤0.5硼≤ 1.0 (对硼敏感作物,如:马铃薯、笋瓜、韭菜、洋葱、柑桔等)2.0 (对硼耐受性较强的作物,如小麦、玉米、青椒、小白菜、葱等)3.0 (对硼耐受性强的作物,如:水稻、萝卜、油菜、甘兰等)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000蛔虫卵数,个/L ≤24.1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水作和旱作的定义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水作和旱作的定义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作和旱作的定义农田灌溉是农业生产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通过向农田供给水源来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发育。

然而,受限于地区资源状况和水源水质条件,不同地区对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有不同的要求和定义。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一般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其目的是为了确保灌溉水不会对农作物产生危害,并保障耕地土壤和地下水的健康。

以下是中国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一般要求:1.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根据标准规定,农田灌溉水的总硬度不得高于450mg/L,pH值在6.5-8.5之间,总溶解固体不得超过1500mg/L。

此外,水中的重金属、有机物和微生物也需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2.土壤酸碱度标准:土壤酸碱度对农作物的生长和发育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农田灌溉水的pH值应控制在6.0-8.0之间,以保持土壤酸碱度的平衡。

3.电导率标准:电导率可以反映水中溶解物质的含量,也是农田灌溉水质检测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常来说,农田灌溉水的电导率不得超过2.0ms/cm,以确保水中的溶解物质不会对农作物产生负面影响。

4.营养元素含量标准:农田灌溉水中的营养元素主要包括氮、磷、钾等。

营养元素的合理含量可以提供农作物所需的养分,但过高的含量可能导致农作物生长不良或土壤肥力退化。

因此,农田灌溉水中的营养元素含量应在一定的范围内控制,以满足作物的需求。

5.有害物质含量标准:农田灌溉水中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等对农作物的生长和人体健康都具有一定的危害。

因此,农田灌溉水中的有害物质含量需要控制在安全水平以下,以保障农作物的品质和人体的健康。

除了上述的一般要求外,根据农作物的不同需求和灌溉方式的不同,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农田可以有一些特殊要求和定义,例如:1.水稻田的灌溉水质标准:水稻是一种对水质要求较高的农作物。

在水稻田中,灌溉水的含盐量应较低,电导率不得超过1.0ms/cm,硫酸根离子含量不得超过6mg/L,氯根离子不得超过4.0mg/L。

gb5084-202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将农田灌溉用水的质量评价分为两类:主要作物区和次要作物区。

其中,主要作物区包括小麦、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植物,次要作物区包括蔬菜、水果等次要植物。

此外,标准还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壤和降雨情况,细分了土壤需水水质标准和降雨补水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用水的质量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化学指标和生物指标两个方面。

其中,化学指标包括溶解性固体、重金属、硫酸盐、氰化物等物质的浓度;生物指标则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

这些指标综合衡量了农田灌溉用水的理化性能和生物安全性。

根据标准的要求,农田灌溉用水的化学指标要求如下:1.溶解性固体:主要指浸提性溶解物含量,该指标反映了水体中的溶解性无机盐、溶解性有机物等物质的总体浓度。

不同作物区和降雨条件下的灌溉水质量标准有所差异。

2.重金属:包括铅、镉、汞、砷等物质,这些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有一定的毒害作用。

标准对不同重金属的浓度限值给出了明确的要求。

3.硫酸盐:硫酸盐是灌溉水中常见的无机盐之一,它的浓度与作物生长和土壤结构有关。

标准规定了硫酸盐的浓度限值。

4.氰化物:氰化物是一种有毒物质,对植物和人体都具有一定的危害。

标准对氰化物的浓度限值进行了明确规定。

生物指标主要关注灌溉水中的微生物指标,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

这些指标可以评价水体中的微生物污染情况。

标准要求灌溉水中的微生物指标要满足一定的限值要求,以确保灌溉水不会给作物和土壤带来安全隐患。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农田灌溉用水的监测和评价方法。

监测和评价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GB5084-2005《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是为了保护农田灌溉水环境,保障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品质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

它综合考虑了化学指标和生物指标,对农田灌溉用水质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农田灌溉用水的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但需要注意的是,灌溉水质标准的制定需要不断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更新,以适应农田灌溉的不同需求。

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对于农作物的生长和土壤的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理的水质标准可以保障农田灌溉水的安全性,同时也可以保护土壤和环境的健康。

因此,了解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对于农业生产至关重要。

首先,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根据《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GB 5084-2005)的规定,农田灌溉水的水质应符合一定的化学成分和微生物指标。

其中,化学成分包括重金属、有机物、无机物等指标,而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杆菌、菌落总数等。

这些指标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农田灌溉水的安全性和对农作物的影响。

其次,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还应根据具体的农作物和土壤条件进行调整。

不同的农作物对水质的要求有所不同,一些作物对水质的要求较高,而一些作物对水质的要求相对较低。

因此,在确定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具体的农作物种植情况,以及土壤的特性,从而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水质标准。

另外,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还需要考虑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随着全球水资源的日益紧张,农田灌溉水的合理利用变得尤为重要。

因此,在确定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避免过度浪费和污染,从而保障水资源的长期可持续利用。

最后,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环境和气候条件进行调整。

不同的地区由于环境和气候的不同,对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确定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时,需要结合当地的环境和气候条件,从而制定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水质标准。

综上所述,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对于农业生产和土壤健康至关重要。

合理的水质标准可以保障农田灌溉水的安全性,保护土壤和环境的健康,促进农作物的生长。

因此,在确定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农作物和土壤条件、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当地的环境和气候条件,从而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水质标准。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农田灌溉水的安全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92(最新整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92(最新整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1/04 批准1992/10/01 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引用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CJ18 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3、标准分类 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 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

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3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

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茬。

4、标准值 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mg/L序号作物分类标准值项目水作旱作蔬菜1生化需氧量BOD5≤80150802化学需氧量COD cr≤2003001503悬浮物≤15020010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4≤ 5.08.0 5.0(LAS)5凯氏氮≤1230306总磷(以P 计)≤ 5.010107水温,℃≤ 35 8pH 值≤ 5.5 ~8.5 9全盐量≤1000(非盐碱土地区)2000(盐碱土地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10氯化物≤ 250 11硫化物≤ 1.0 12总汞≤0.001 13总镉≤0.005 14总砷≤0.050.10.0515铬(六价)≤ 0.1 16总铅≤ 0.1 17总铜≤ 1.0 18总锌≤ 2.0 19总硒≤ 0.02 20氟化物≤ 2.0(高氟区)3.0(一般地区)21氰化物≤ 0.5 22石油类≤ 5.010 1.0 23挥发酚≤ 1.0 24苯≤ 2.5 25三氯乙醛≤ 1.00.50.5 26丙烯醛≤ 0.5 27硼≤1.0 :对硼敏感作物,如:马铃薯、笋瓜、韭菜、洋葱、柑桔等;2.0:对硼耐受性较强的作物,如小麦、玉米、青椒、小白菜、葱等;3.0:对硼耐受性强的作物,如:水稻、萝卜、油菜、甘兰等28粪大肠菌群数,个/L≤10000 29蛔虫卵数,个/L≤2 4.1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农业灌溉水质标准(DOC)

农业灌溉水质标准(DOC)

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代替GB5084-85(1982年1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82年10月1日实施)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引用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CJ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J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3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3.1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3.2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

灌溉水量300M3/亩.年3.3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

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

4标准值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4.1.1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4.1.2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4.2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标准的实施与管理5.1本标准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5.2严格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水质及农作物灌溉定额进行灌溉。

5.3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本标准。

5.4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的蔬菜和瓜果。

6水质监测6.1当地农业部门负责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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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92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CJ 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灌溉水量300m3/亩.年;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不同,灌溉量差异很大,一般为 2~500m3/亩.茬;
4 标准值
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规定;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
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 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本标准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严格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水质及农作物灌溉定额进行灌溉;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本标准;
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的蔬菜和瓜果;
6 水质监测
当地农业部门负责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为了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在污水灌溉区灌溉期间,采样点应选在灌溉进水口上,化学需氧量COD、氰化物、三氯乙醛及丙烯醛的标准数值为一次测定的最高值,其他各项标准数值均指灌溉期多次测定的平均值;
本标准各项目的检测分析方法见表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选配分析方法;——————————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德荣、崔淑贞、徐应明、赵静、杜道灯等;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1-04批准,1992-10-01实施;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84—92代替:GB 50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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