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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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滕政办发〔2018〕46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滕政办发〔2018〕46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滕政办发〔2018〕4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7〕21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8〕2 号)精神,促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养老体系更加完善,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 2020 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整体水平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显著提升,全市老年人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认识有较大提高,老年人尊严和权益得到更好维护和保障;多支柱、全覆盖、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老年人生活水平普遍提升;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提高;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业和养老产业的相关规划和扶持政策更加完善,老年消费市场更加活跃;公共文化、教育、体育等为老服务功能显著提升,老年教育更加普及,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形成,孝亲敬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老年人生活更加安全、便捷、舒适;老龄事业发展环境和支撑条件得到显著改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老龄事业法治化、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人才培养、培训和激励机制全面建立,养老服务业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11•【字号】滕政办发〔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现将《滕州市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1日滕州市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为切实保护全市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发〔201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努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按照《滕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三、主要任务(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66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66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正文:----------------------------------------------------------------------------------------------------------------------------------------------------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6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政务信息是政府了解民意的主要途径、科学决策的参谋助手、指导工作的有效依据,是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枣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网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大企业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配备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

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大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配备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列席本单位、本部门重要会议、阅读有关重要文件、参与负责同志调研活动等有关规定。

市政府办公室要主动融入党委主导下的信息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全市各级各部门信息工作机构的联系,特别是加强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信息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

二、优化政务信息工作制度(一)政务信息报送制度一是政务信息报送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大企业为政务信息报送责任单位,各单位要加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有效发挥参谋服务职能。

二是政务信息报送内容。

1.国家、省、枣庄市和我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我市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特色做法及成功经验;3.贯彻落实国家、省、枣庄市政策的相关情况,以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建议;4.重要的社情民意,包括事关全局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5.我市工业、农业、机械机床制造、建材家居、玻璃制造、食品医药等各行业运行态势;6.其他需要报送的创新性、亮点性等工作。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72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72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正文:----------------------------------------------------------------------------------------------------------------------------------------------------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7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滕州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23日滕州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为全面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的通知》(枣政办发〔2017〕77号),进一步做好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减少结核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结核病是影响我市群众生活与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之一,近年来报告发病数一直居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前列。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市政府按照枣庄市《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2〕74号文件做好“十二五”期间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枣政办发〔2013〕35号)文件精神,对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结核病控制策略,不断完善结核病防治机制,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强化结核病患者发现和管理,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结核病疫情呈下降趋势。

全市共发现并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2880例,其中涂阳肺结核患者1023例,治愈率保持在9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

但是,我市结核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滕政办发〔2017〕125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滕政办发〔2017〕125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滕政办发〔2017〕12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滕州市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4日滕州市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维护生态安全,激发林农发展林业积极性,提高林农抵御风险能力,根据《山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森林保险条款>开展森林保险工作的通知》(鲁林政发〔2014〕25号)和《枣庄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枣财金〔2017〕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滕州市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促进林业生产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林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及农民灾后自救能力为根本出发点,以确保林木安全和促进林农增收为重点,认真做好我市森林保险工作,逐步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森林保险险种和服务创新,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机制,力争实现林农得实惠,林业得保障,保险得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

遵守林农自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林农、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参加森林保险,调动多方面力量共同投入,增强林业的抗风险能力。

(二)政策支持。

积极落实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以发挥财政政策的拉动效应。

(三)市场运作。

承保机构要按照市场原则,坚持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健全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强化风险管控,确保理赔到位。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城市防汛实施方案》的 通知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城市防汛实施方案》的 通知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城市防汛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26•【字号】滕政办发〔2018〕65号•【施行日期】2018.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城市防汛实施方案》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6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2018年城市防汛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6日2018年城市防汛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8年城市防汛抗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城市安全度汛,根据全市防汛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省、枣庄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为目标,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坚持兴利除害结合、治本治标兼顾、政府社会协同,以排除城市内涝积水为重点,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突出“三个提前”(防汛工作提前安排、防汛物资提前准备、防汛隐患提前消除),坚持“三个保证”(保证组织领导、保证汛期24小时值班、保证抢险队伍和车辆),做到“四个到位”(防汛物资落实到位、防汛措施落实到位、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到位、防汛抢险队伍落实到位),确保在正常状态下,城区不积涝成灾,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不中断;在紧急状态下,能迅速落实预警方案,避免因措施不当,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三、任务分工(一)北辛街道办事处责任人:王宁完成辖区各村居、背街小巷及居民小区内排水管道的清挖、疏通工作。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制订抢险救灾应急方案,认真清查辖区内隐患部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动车火灾防范治理工作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4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动车火灾防范治理工作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4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动车火灾防范治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动车火灾防范治理工作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动车火灾防范治理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3日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动车火灾防范治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损失,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发生,根据全市《2017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事故的严峻形势近年来,全国较大以上电动车亡人火灾事故频发,2016年8月29日,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一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7死4伤;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1死12伤;2017年12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死8伤。

尤其是今年元旦期间,全国4起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中,有3起是居民房屋火灾。

通过分析,火灾主要原因是电动车电瓶、充电器和充电插排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

目前,我市多数小区未设置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居民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内充电,并且大多在夜间进行充电,无人看管,一旦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起火,极易酿成重大火灾事故。

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防范电动车火灾事故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2017年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核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2017年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核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2017年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核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30•【字号】滕政办发〔2017〕107号•【施行日期】201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2017年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核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滕政办发〔2017〕10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滕州市2017年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核查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30日滕州市2017年全天候遥感监测核查整改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市2017年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核查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国土资源执法方式转变,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17〕3号)、国家土地督察局《国家土地督察整改意见》(济〔2017〕1号)、国家土地督察局《关于明确全域土地督察整改要求等情况的函》(国土督察济函〔2017〕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域土地督察通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山东省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5号)以及枣庄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改目标及整改标准(一)整改目标: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是年度卫片工作的延续,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天候遥感监测工作对弥补日常巡查力量薄弱和减轻年度土地卫片工作压力的重要意义。

国土资源部济南督察局将对我市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逐一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将整改成效纳入地方日常执法监管的评估体系,并作为下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补充内容,在进行警示约谈时予以考量。

各镇街要严格对照下发的图斑核查整改任务表全面查处、纠正和解决违法用地问题,确保不走过场,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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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5•【字号】滕政办发〔2018〕41号•【施行日期】2018.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4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滕州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5日滕州市防震减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防震减灾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我市地处郯庐、聊考两大强地震带之间,为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意义重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要求,为全面提升全市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目标任务,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 防震减灾工作回顾经过多年努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十二五”期间,建成了地震数字化监测台网,完成了地震小区划,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应急救援等三大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全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一)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显著增强。

“十二五”期间,我市地震监测中心全面数字化升级,新建了省级规范的全省地震会议联席会议终端,莲青山测震台和荆泉水厂地下流体前兆观测台的仪器设备进行了更换和维护。

在东郭、大坞、张汪、级索、木石、滨湖6个镇布局7个地震烈度仪,组成了覆盖全市的地震预警系统。

在全市21个镇(街)成立了由党委(党工委)书记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并在全市1203个行政村(居)设立了速报员,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三网一员”体系。

(二)地震灾害防御工作全面加强。

“十二五”期间,我市完成了地震小区划工作,探明了抗震不利地段。

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安全评价管理办法》,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监管率达到90%以上,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管也正逐步开展。

行政执法检查常态化、力度不断加大。

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程稳步推进,中小学校舍抗震能力全面提升。

(三)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市印发了《滕州市地震应急预案》,配备了卫星通讯和供电设备,以及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设了12处应急避难场所。

以滕州公安消防支队为依托,建立全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体系,组建了19支专业应急救援大队。

建立了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全市地震应急志愿者达5000余人。

(四)防震减灾宣教工作成效显著。

在日常宣传中,编写出版了《平安滕州》《防震减灾平安常在》等丛书以及防震减灾知识小手册等宣传资料,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组织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在校大中小学生每年开展2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有效提升了社会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地震应急避险能力。

“十二五”期间,我市在姜屯镇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了防震减灾科普馆1处,创建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6个,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家。

“十二五”防震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当前全市防震减灾整体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仍然比较薄弱。

主要表现在:我市地震系统人员编制较少,技术人员稀缺;前兆监测预报手段还比较单一,台网运维能力不足;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没有完全到位,城市老旧建筑地震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能力薄弱;地震灾情初步判别和获取能力有待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条件等应急保障建设有待加强,应急救援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全社会动员机制有待完善,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多元化投入机制仍需完善,社会资源对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贡献不高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立足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防震减灾事业提出的要求,依据滕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滕州市防灾系统规划,建设防震减灾体系,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和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领导体制和地震应急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三大战略要求;以政府为主导,依靠科技、依靠法治、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提供防震减灾服务。

(二)基本原则1.融合发展,服务社会。

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地震安全需要。

2.以人为本,群众参与。

坚持以人为本,拓宽社会公众参与防震减灾的有效途径,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

3.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服务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工作,落实农村民居抗震改造政策措施,统筹城乡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推动城乡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均衡化发展。

4.强化基层,打牢基础。

坚持防震减灾需求导向,准确把握基层实际需求,防震减灾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夯实防震减灾基层基础。

5.统筹谋划,突出重点。

坚持全面系统谋划,加强防震减灾资源科学利用和有效整合,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优先解决关键领域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城乡具备抵御6级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总体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全市地震监测能力显著增强,建成自动触发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技术系统;地震工程基础性探测及其成果应用获得新进展,全市城乡抗震设防能力显著提升;建成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防震减灾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防震减灾工作进入全省前列。

1.地震监测效能有效提升。

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统筹社会地震监测资源,完善和发展地震信息共享平台,向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提供地震预警服务,地震速报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

2.城市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全面落实《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

积极开展地震小区划成果的转化利用。

3.农村民居抗震措施得到落实。

至少建成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项目。

全面推广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有计划地开展农村民居建筑工匠培训。

4.地震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高。

健全和完善各类、各级地震应急预案,实现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常态化,发展壮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充实地震应急储备库,继续完善我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提升灾情获取和速报评估能力,增强政府对突发地震事件的科学处置与决策水平。

5.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

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的“六进”活动,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宣传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提高。

积极申报国家级及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企业。

三、工作重点(一)健全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体系1.开展地震预测预警项目。

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技术系统,面向社会公众、生命线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快速提供地震烈度速报、预警和紧急地震信息服务。

深化地震、国土、水利、教育、人防、气象、通信、安监等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机制,拓宽获取地震预测预警信息的渠道和范围。

规范程序、量化指标、细化内容,提高地震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增强地震监测效能。

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台网的运行维护能力。

继续推进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在重点地区和监控空白区新增观测手段,依法落实地震监测实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技术培训,稳步提高地震台网运行质量和产出效率。

做好矿震监测与灾害预防,推进防震减灾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公共服务能力。

3.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充分发挥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镇街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作用,在重点监视区和工作薄弱区推广简易、经济、实用的地震宏观观测手段,有效捕捉地震宏观异常。

完善群测群防管理体制,拓宽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落实社会观测员补助资金,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地震监测预测。

(二)健全地震灾害防御体系1.强化地震工程基础性探测成果应用。

国土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充分应用地震小区划成果,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贯彻实施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尽快完成《滕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把关,做好超限工程、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抗震设防水平满足国家规程和规范标准。

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科学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确保工程抗震安全。

3.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

大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符合我市实际的抗震设计方案,建立农村民居工程技术服务网络、开展工匠培训,强化宣传引导,为农村民居建设选址、设计和施工等提供全面便捷服务。

4.开展防震减灾基础示范建设。

继续开展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

(三)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体系1.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完善“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震救灾新机制,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

适时修订市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管理,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规范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2.强化地震应急救援准备。

加强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和灾情速报系统建设,重视应急基础数据的更新,完备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功能,配备必要的地震现场应急救援装备。

配合政府应急、发改、民政、安监等部门落实应急检查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检查。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结合城市规划和广场、绿地、公园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

3.提升地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继续完善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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