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1 可行性研究1.1 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 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 初步设计2.1 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文件建质[2003]84号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版)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竟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1995] 230号)所附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前言本规定依据国家建设部[2001]建设技函字051号文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本规定与1992年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将原规定中“电气”、“弱电”两个专业合为“建筑电气”一个专业。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杨允立教锦章党春红管式勤茅红年杨云祥周经文李霆刘迪先熊江崔长起涂正纯陈孝华王传荣马友才叶志青聂钢目录1. 总则2. 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2 设计说明书 2.3 设计图纸3. 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2 设计总说明 3.3 总平面3.4 建筑 3.5 结构 3.6 建筑电气 3.7 给水排水3.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3.9 热能动力 3.10 概算4. 施工图设计 4.1 一般要求 4.2 总平面 4.3 建筑4.4 结构 4.5 建筑电气 4.6 给水排水4.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8 热能动力 4.9 预算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重庆市市政道路初步设计编制深度

设计文件签署 1、初步设计文件应由与设计企业具有合法有效劳动关系 的技术人员签署。 2、初步设计文件应设置“设计人、校核人、项目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不少于六个技术岗位的签 署栏,并采用打印姓名字体和手签姓名字体的签署方式。 3、项目设计人员属国家已实施注册人员时,还应在其签 署的设计成果文件上加盖个人有效注册执业资格印章。 4、同一设计人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和签署两个及以上专业 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与校核人、设计人与审核人的技术岗 位栏均不得由同一人签署。
3.1.5道路工程设计 1设计理念与主要设计重点 阐述设计理念及设计理念与规划理念的异同点,提出本阶 段的技术重点、难点;依据上阶段审查意见并结合新增基础资 料提出设计方案优化思路。 2论证确定路线方案(配必要简图,图文混编) 分析影响道路平面线位和纵坡标高的主要控制条件,如平 纵技术限制指标、用地红线、控制标高、相交道路、桥梁跨径、 地物地形地质、工期、施工方案以及总投资等因素。 3道路平面设计 分段简述推荐路线方案的平面设计主要技术数据:弯道个 数、曲线段长度比例、最大半径、最小半径、缓和曲线长度等。 4道路纵断面设计 分段简述推荐路线方案的纵断面设计主要技术数据:坡段 个数、最大纵坡、最小纵坡、竖曲线段长度比例、最大竖曲线 半径、最小竖曲线半径等。
封面
(隶属关系及建设单位名称) ××××× 初步设计
第一册
共三册
设计说明书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二×××年××月
(隶属关系及建设单位名称) ××××× 初步设计 第二册 共三册 设计图纸 第一分册 共**分册 道路工程设计图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二×××年××月
(隶属关系及建设单位名称) ××××× 初步设计 第三册 共三册 设计概算书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二×××年××月 (编制企业勘察设计图说专用章、造价咨询资质章)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1可行性研究1.1 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 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初步设计2.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3 施工图设计3.1施工图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其设计文件应能满足施工、安装、加工及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前言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
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
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
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建设部文件建质[2004]16号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目录目录 (3)一、总则 (5)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5)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1-1、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1-2、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4)1-3、给水工程施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3)2-1、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29)2-2、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3)2-3、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1)3-1、城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46)3-2、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0)3-3、城市道路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4)4-1、城市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7)4-2、城市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0)4-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4)5-1、城市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66)5-2、城市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9)5-3、城市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3)6-1、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6)6-2、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9)6-3、城市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84)7-1、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87)7-2、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2)7-3、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9)8-1、热力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04)8-2、热力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09)8-3、热力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15)9-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20)9-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33)9-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74)10、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 (212)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
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
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1 可行性研究1.1 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 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 初步设计2.1 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资料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前言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
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
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
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建设部文件建质[2004]16号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目录一、总则 (6)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6)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8)1-1、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8)1-2、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6)1-3、给水工程施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6)2-1、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33)2-2、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7)2-3、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6)3-1、城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1)3-2、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5)3-3、城市道路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9)4-1、城市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62)4-2、城市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5)4-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9)5-1、城市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2)5-2、城市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5)5-3、城市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9)6-1、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82)6-2、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85)6-3、城市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0)7-1、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93)7-2、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9)7-3、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07)8-1、热力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12)8-2、热力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17)8-3、热力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24)9-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29)9-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43)9-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87)10、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 (227)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前言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
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
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
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建设部文件建质[2004]16号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目录一、总则 (4)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4)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1-1、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1-2、给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9)1-3、给水工程施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4)2-1、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8)2-2、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0)2-3、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5)3-1、城市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28)3-2、城市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0)3-3、城市道路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2)4-1、城市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34)4-2、城市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6)4-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8)5-1、城市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40)5-2、城市隧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2)5-3、城市隧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4)6-1、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46)6-2、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48)6-3、城市防洪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1)7-1、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53)7-2、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56)7-3、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0)8-1、热力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63)8-2、热力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66)8-3、热力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70)9-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73)9-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80)9-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02)10、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文件编制深度 (122)一、总则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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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三年六月前言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确保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在收集总结《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09年版)运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和重庆地方规范标准更新情况,修编完成《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本深度规定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公交站场9个专业及投资估算。
本深度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
本深度规定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评审专家名单如下:主编部门:重庆市城乡建委主编单位: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重庆市设计院重庆交通大学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主要起草人:杨弘陈德玖张晓阳周彤及岳卫东程吉建万友林周元明汪勇程崇国向中富黄华华谭平雷鸣盛国荣孙长领李盛涛况力吴淼庄孔繁嵩刘文强滕前良杜春林吕波张靖强叶涛刘进宇陈天才刘强陈佳评审专家:目录1总则 (1)2一般规定 (2)2.1设计文件组成 (2)2.2编制单位资质 (2)2.3设计文件签署 (2)3城市道路工程 (4)3.1设计说明书 (4)3.2设计图纸 (9)3.3改扩建道路 (12)3.3.1设计说明书 (12)3.3.2设计图纸 (13)4城市桥梁工程 (14)4.1大桥、特大桥梁工程 (14)4.1.1设计说明书 (14)4.1.2设计图纸 (18)4.2中、小桥梁工程 (19)4.2.1设计说明书 (19)4.2.2设计图纸 (21)5城市隧道工程 (22)5.1设计说明书 (22)5.2设计图纸 (26)6给水工程 (29)6.1设计说明书 (29)6.2设计图纸 (33)7排水工程 (35)7.1设计说明书 (35)7.2设计图纸 (39)8环境卫生工程 (42)8.1设计说明书 (42)8.2 设计图纸 (45)9燃气管道工程 (48)9.1设计说明书 (48)9.2设计图纸 (49)10综合管网工程 (51)10.1设计说明书 (51)10.2设计图纸 (53)11公交站场 (56)11.1设计说明书 (56)11.2设计图纸 (63)12投资估算 (66)12.1估算文件组成 (66)12.2编制内容深度 (66)1总则1.1为规范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提高方案设计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和《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09年版)等规定,在总结近年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附件3-17《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大中型项目,包括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公交站场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
小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按本规定执行时可适当简化,维护改善类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3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
1.4当设计合同对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2一般规定2.1设计文件组成2.1.1方案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书三部分组成,设计说明书也可与投资估算书合并。
2.1.2多专业综合类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分册编制。
2.1.3方案设计范围中涉及的内容为编制深度内容的局部项时,应根据设计范围按所需文文中条款执行。
2.2编制单位资质2.2.1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单位的设计资质应满足住建部有关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应将工程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证书或设计资质证书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附于设计文件附件中。
2.2.2由多个设计单位共同编制方案设计文件时,设计单位的资质范围总和应涵盖和满足所承接工程专业及规模所要求的设计资质等级,且各设计单位只能承担自身设计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项目。
2.2.3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资质除应满足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法律法规。
2.3设计文件签署2.3.1方案设计文件应由与设计单位具有合法有效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签署。
2.3.2方案设计文件应设臵“设计人、校核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不少于六个技术岗位的签署栏,并采用打印姓名字体和手签姓名字体的签署方式。
2.3.3项目设计人员属国家已实施注册执业人员时,还应在其签署的设计成果文件上加盖个人有效注册执业资格印章。
2.3.4同一设计人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和签署两个及以上专业的专业负责人。
设计人与校核人、设计人与审核人的技术岗位栏均不得由同一人签署。
2.3.5大型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以上技术岗位应由设计经历满10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和签署。
中型市政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以上技术岗位应由设计经历满5年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和签署。
具备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执业人员不受本条款限制。
2.3.6参加方案设计文件编制的设计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多个设计单位共同编制方案设计文件时,设计文件应盖印所有参加编制单位的公章和勘察设计图说专用章,设计文件封面还应标明主体编制单位和参与编制单位,未标明者默认排名第一单位为主体编制单位。
2.3.7设计文件签署除应满足本编制深度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法律法规。
3城市道路工程3.1设计说明书3.1.1概述1、项目背景简述项目的地理位臵、工程范围、等级、规模、建设计划、项目来源等。
2、设计依据(1)委托书及有关的合同、协议等;(2)经批准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部门意见;(3)与规划匹配的测绘成果;(4)地质资料;(5)相关管线资料;(6)其他依据性文件。
3、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4、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情况3.1.2工程建设条件1、项目沿线自然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不良地质现象、地震、气象等自然条件。
2、沿线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情况3、项目沿线既有及规划设施状况沿线河道、铁路(轨道)、文物、古树、重要建(构)筑物、高压走廊、地上杆线与地下管线等情况。
4、其他3.1.3对规划的理解对规划成果的理解和分析,合理确定项目的功能和定位。
3.1.4交通需求预测1、阐述拟建道路在规划路网中的性质、地位、功能以及与相关道路的关系;2、拟建道路交通需求分析,论证路段车道数、立交匝道车道数等主要设计技术指标;3、从交通需求的角度论证工程分期建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1.5总体设计1、设计原则2、交通系统设计以交通需求分析为基础,确定拟建道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公共交通、路侧停车等交通系统方案;提出沿线大型公共建筑、交通枢纽、物流中心等对外出入口与拟建道路的衔接方案。
3、控制性技术标准提出主要控制性技术标准和技术指标,必要时应说明选用标准的根据和理由。
4、设计要点(1)简述道路规划中线与设计中线的关系;落实工程方案用地线与规划红线的关系,存在矛盾时,提出解决方案;(2)根据交通需求分析,论证道路横断面布臵、道路交叉形式、人行过街方式、公交设施的设臵、地块出入口位臵、停车设施的布臵等;(3)说明道路与沿线桥隧、交通安全设施、雨污水排放、照明、城市环境及景观等相关专业的协调情况;(4)说明道路与沿线河道、铁路、文物、古树、重要建筑物、高压走廊、地上杆线与地下管线等其他控制因素的协调情况;(5)道路分期修建时,说明近远期实施方案的协调情况;(6)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情况。
3.1.6工程方案设计1、技术标准列表说明方案采用的主要技术指标(规范技术标准与设计采用指标对照);对因条件限制低于规范规定一般值的技术指标,需特别说明。
2、方案比选分析工程方案主要控制因素(平纵限制指标、用地红线、控制标高、路幅、相交道路、既有建筑、桥梁跨径、地物地形地质、工期、施工方案、总投资等),明确工程重点、难点,提出具有可比性的工程设计方案(平纵线形、路幅布臵、路面结构、重要构筑物、桥位、隧址、平交口交通组织等方案比选)。
结合控制性因素,以技术指标、施工难易程度、工程投资、占地规模、施工组织等评价指标综合比较各方案,提出推荐意见。
3、道路平面设计简述设计思路;结合现状及规划,说明拟建道路起终点、道路中线、各交通系统的布臵、道路交叉概况、沿线桥隧等构筑物的位臵及形式、文物、古树的保护思路等;结合交通需求与周边控制条件,说明平面布臵的合理性。
4、道路纵断面设计简述设计思路,根据竖向控制要素说明纵断面的合理性。
5、道路横断面路幅设计简述设计思路,结合交通分析成果、规划及周边控制条件,说明道路横断面布臵形式的合理性及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尺寸。
6、道路交叉设计(1)分析交叉口流量流向特点;(2)说明交叉方式确定的原因及依据,与城市规划和交通的关系;(3)比选立交设计方案,将交通功能、技术标准、立交结构物、景观、用地、分期、工期、造价等因素纳入比选范围,提出推荐方案;(4)说明立交匝道平面设计主要指标;(5)说明立交匝道纵断面设计主要指标;(6)说明立交匝道标准横断面设计主要指标;(7)说明立交匝道设计车速、匝道出入口间距、变速车道、车道数平衡及交织段长度等技术指标;(8)说明立交的人行组织情况。
7、公交系统设计分析道路周边公交出行交通需求,论述公交车道(公交专用道)、公交停靠站的位臵、类型、几何构造、纵坡及路面加强方案。
8、慢行系统设计分析道路周边步行交通需求,论述自行车、行人系统及过街设施布臵。
9、停车系统设计论述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出租车停车、自行车停车设施的布臵。
10、路基与附属构筑物设计提出路基压实标准,简述边坡设计、主要挡护结构设计、道路影响范围的建(构)筑物、管线设施保护设计;针对特殊路基,提出处理方案;简述挡土墙、护面墙等附属构筑物的位臵及形式。
11、路面设计简述路面设计标准及参数取值,充分考虑道路等级、交通组成特性、路面材料来源及特殊部位路面加强处理等,进行多方案比选,确保道路使用寿命及运营需求。
12、非独立桥梁设计简述设计选用的主要技术指标,桥址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