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课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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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师工作量标准

教育部教师工作量标准

教育部教师工作量标准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2009.12.15)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教师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年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科目每周课时15-18节。

中学(含高中)﹑小学中层领导达到6节以上。

工作量不足,每少一节课扣1分。

(兼任学校两基工作,计为3-4课时;专职普九工作计为满工作量)。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实验室工作:一类实验室:生物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二类实验室:生化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

(中心学校按班级计算6-12个班级计4课时;12-18个班级计5课时;18-24个班级计7课时;24-36个班级需专职一人)。

图书管理员:36个教学班以上配1人,36-24教学班计7课时;24-18教学班计5课时;18-12个教学班计4课时;12个教学班及以下计3课时。

会计满工作量﹑出纳半工作量。

教辅八员:36个教学班以上3人,24个教学班以上2人,16个教学班以上1人,16个教学班以下兼职。

团队工作:36个教学班以上半工作量,35-13个教学班4-3课时,12个教学班以下2课时。

学校领导工作量要求1.教学班在24个以上的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其他行政领导每周代课2-3节。

中小学教师课时标准

中小学教师课时标准

中小学教师课时标准中小学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承担着培养学生的责任,而课时标准作为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教师的教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中小学教师需要了解课时标准的相关内容,合理安排课时,提高教学效率,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首先,中小学教师需要了解课时标准的基本要求。

课时标准是指教育部门规定的教师每周教学课时数量的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中小学教师的课时标准一般为每周不超过20节课,每节课一般为45分钟。

同时,教师还需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时,确保教学质量。

其次,中小学教师应当根据课时标准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同时,教师还应当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灵活安排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此外,中小学教师还应当根据课时标准,合理安排课外活动和课外作业。

教师在课时外,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课外活动,拓展学生的视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同时,教师还应当合理布置课外作业,巩固学生的学习成果,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最后,中小学教师还应当根据课时标准,认真备课,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在备课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课时,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设计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

同时,教师还应当注重课堂管理,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中小学教师应当充分了解课时标准的相关内容,合理安排课时,提高教学效率,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才能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业绩,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如下:专任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1、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16节。

3、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说明1、各市、县(市、区)在具体执行上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数,必要时可向下浮动2课时。

2、上述各学科周课时数是以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为基准确定的。

对于非标准班额教学班和单师校、复式教学班、教学点、单轨制学校、寄宿制学校等任课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可进行合理调整。

跨学科、跨年级教师的周课时数,也可由各校适当调整。

3、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教师,其周课时数可由各县(市、区)或学校适当调整。

4、参加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学校可给予一定的工作量。

5、各学科教师除周课时工作量外,必须承担学校其他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教科研工作。

6、学校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的工作量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焦中学初中教师工作量标准(讨论稿)一、我校制定工作量的依据、方法和理念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省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多年惯例特制如下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中小学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肩负着培养未来的责任,教学
工作量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教师权益、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的工作量标准不仅仅是指教学任务的数量,还包括教学任务的难易程度、教学任务外的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

下面将从教学任务、备课、学科竞赛、学生管理和教育教研等几个方面来谈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

首先,教学任务是中小学教师工作的核心。

教师的工作量标准首先应该包括教
学任务的数量和难易程度。

教学任务包括课时数、授课科目、学生人数等因素。

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教学任务难易程度不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教学任务。

此外,教师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备课,备课工作也需要纳入工作量标准中。

其次,学科竞赛和学生管理也是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科竞赛是
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教师花费大量时间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

学生管理包括学生考勤、纪律教育、学生心理辅导等工作,也是教师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内容。

此外,教育教研也是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重要方面。

教研活动包括教研组讨论、
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内容,这些工作对于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也应该纳入教师的工作量标准中。

综上所述,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标准应该综合考虑教学任务、备课、学科竞赛、学生管理和教育教研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只有合理制定工作量标准,才能保障教师的权益,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教师工作量标准的制定,为教师们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让他们能够更好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为培养更多优秀学生而努力奋斗。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 考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    考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编制标准、岗位设置管理、课程计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情,特制定《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

一、教师工作量标准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单位为标准课时。

小学教师每周满工作为18-20个标准课时;初中教师每周满工作量为13-15个标准课时。

二、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1、将各课程课时,按相应的权数折算成标准课时。

小学阶段语文、数学的权数为1.3,其它课程权数为1;初中语文、数学、外语的权数为1.2,其它课程权数为1。

2、小学班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周工作量分别计为9-10个标准课时;初中班主任、团委(支部)书记周工作量分别计为6.5-7.5个标准课时。

3、小学各教研组负责人周工作量合计为9-10个标准课时,初中各教研组负责人周工作量合计为13-15个标准课时。

三、适用范围1、本参考标准主要依据我省义务教育县镇编制标准(生员比:小学21:1,初中16:1)、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教师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小学不低于90%,初中不低于85%)以及省颁课程计划制定,较适用于县镇(含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由于编制偏松,教师周工作量应相应减少。

2、对于非标准班额教学班(标准班额指:小学45人,初中50人)、复式教学班、教学点、寄宿制学校等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四、适用对象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教育教师适用于本参考标准;管理人员、后勤人员、非教师专技人员工作量计算不适用本参考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说明一、主要政策依据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2、人事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3、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4、《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联发[2007]24号)5、《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湘教基字[2002]5号)6、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二、计算标准课时需要确定的几项常数1、以《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为依据,确定周课时数。

教育部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实施意见.doc

教育部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实施意见.doc

教育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发文单位:教育部文号:教人[2002]8号发布日期:2002-6-26执行日期:2002-6-26生效日期:1900-1-1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和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紧做好中小学编制核定工作1.按照国办发〔2001〕74号和国办发〔2002〕28号文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中小学编制实施办法,指导、落实本地区中小学编制核定工作;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办发〔2002〕28号文件提出的要求,抓紧做好中小学编制核定工作,并将结果报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编制、财政部门,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实施办法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本地区中小学人员编制方案。

要按照精简、规范、合理、高效的原则,规范中小学内设机构名称和职责,控制中小学领导职数,合理确定教师与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的结构比例。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批准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调控中小学班额(每班学生数)和班级数,科学确定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采取在校学生人数、标准班额、班级数、每班教师定员等指标,区别学校层次和地域分布,计算并分配中小学校编制数额。

要根据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的情况,合理调剂学校之间编制余缺。

二、中小学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的确定4.中小学根据学校类别、规模和任务设置管理机构,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普通中学职能机构设教导处(室)、总务处(室),重点中学和24个班以上的学校可增设1~2个机构。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最新标准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最新标准

关于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最新标准中国教育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中国社会正在发生变化,中国正由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日益丰富。

其中中小学教师是最受人关注的一个群体之一。

但是目前中小学教师承担了比高中老师更多的工作和压力。

那么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具体有哪些?一、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具体有哪些教育部在近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对承担国家规定课程的教学任务,经考核合格认定为公办教师的,按照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或不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核定其绩效工资总量;对考核不合格并解除聘用合同或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实行合同期满自主择业或解聘。

绩效工资总量应向一线教师倾斜。

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各地要合理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受益者,为实现这一目标,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不同地区特点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

二、中小学教师标准近日,教育部公布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标准》。

中小学教师标准(修订)主要包括工作量标准、学历要求、岗位要求等多项内容。

工作量标准包括班主任工作量、学科知识教学任务等。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知识教学任务中,班主任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30%以上;在义务教育学校任教5年以上、且连续在本学校任教满10年以上的班主任;担任班级组长(或班级学生工作中心负责人)至少10年以上、且担任班主任工作满5年以上。

岗位要求包括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与综合素质评价、师德考核与奖惩。

具体为:班主任每周工作6小时以上(含半天);学科知识教学任务主要包括课时管理、学情分析与处理以及教育教学实践指导;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含设计、制作和参与教学活动)至少3个学时。

三、各地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为了落实“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作量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规定,各地政府应在规定的基础上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考核机制。

国家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师周课时量

国家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师周课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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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课时量的定义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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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课时量
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
小学:语文、数学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为每周14-16节,英语、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为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为每周10-12节,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为每周12-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16节。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为每周8-10节,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为每周10-12节,体育与健康、音乐、信息技术、美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为每周12-14节。

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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