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程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及集团所属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所属公司)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程序,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工程管理办法,结合集团事业群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集团指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所属公司指北大方正集团所属全资、控股以及其它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公司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付款、零星支付、材料以及设备采购付款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

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严禁违反合同或者逃避合同管理的支付行为。

第二章付款流程

第四条工程进度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提出付款申请。付款申请需包含付款事由(合同依据)、工程量

清单、价格分析、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等原始资料,并有项目经理的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付款申请被送交到现场工程监理处,由工程监理公司独立完成审核并出具意见。

授权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相关文件被递交到项目小组/公司。

3.项目小组/公司安排专业工程师、造价师进行实质性审核,再由财务部、其他相关

部门会签,最后由项目小组/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

4.付款申请连同监理、项目小组/公司的意见一同递交事业群。事业群组织相关部门

审核后,给出最终支付意见,反馈到项目小组/公司,并由其完成最终支付。事业群须将支付情况上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备案。超出用款计划的,事业群须上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五条工程结算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提出付款申请。付款申请需包含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单、工程

验收文件、整改项目验收单、工程移交单等,如果是工程保修款还需要有使用部门同意付款的确认单。

2.项目小组/公司接收到付款申请后,组织工程部门、使用部门对相关项目进行确认,

并由财务部门复核各项费用。所有相关手续都必须以正式文件或表格的形式予以确认。在所有手续都完备后,项目公司可以把确认文件及付款申请递交到事业群申请付款。

3.事业群对相关文件复核后,报送集团财务管理部和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并按审批

意见,由项目小组/公司完成支付手续。

第六条工程预付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工程预付款的基本审批流程参见进度款的支付流程,将工程量确认程序调整为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支付条件确认程序。

第七条材料、设备采购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付款过程也可以划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含保修款)三个阶段,各阶段付款均需严格按照合同条件执行。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可以由项目公司履行审核手续,直接支付给供货方,但需把付款情况及时上报事业群备案。当实际采购数量发生变化,进度款支付额度将超过原合同约定时,项目公司需把合同变动情况及时上报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并按审核意见决定实际支付额度。

结算款支付前供货方需提供结算清单,并由财务部门组织对实际到货情况与结算清单及合同的核对,在货物验收部门与使用部门对货物数量、质量情况认可后,项目小组/公司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并将上述资料报送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核,项目小组/公司按照审核意见完成支付手续。

第八条零星工程付款的管理流程

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应避免出现零星工程付款的情况,当确实无法避免的时候应首先考虑签署合同,并履行集团合同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无法签署合同可办理工程签证,并按集团签证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的管理体制

集团对工程款支付实施集团相关职能部门、事业群和项目小组/公司三级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各部门职责

项目小组/公司负责组织对各项付款内容的实际审核,并对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事业群组织对付款项目的审查,并统筹安排项目内资金的使用;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对工程款支付全过程进行监控,对用款计划审批,并统一调度项目资金。

项目小组/公司需提前预计合同支付情况并在工程建设月报和工程(付款)计划中反映,上报事业群和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并接受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对资金的统一调度,适时安排付款。

项目小组/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工程款的实际审核与支付过程中,需严格审查各项文件和数据的真实性,按流程办理付款事宜。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小组/公司及事业群汇报。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的其他规定

1.项目小组/公司应制作付款审批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2.项目小组/公司应根据批准的可研估算、概算制作《投资使用与资金筹措计划》,并

在建设期内逐月预报工程用款计划,上报事业群和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各月实际支付款项应在用款计划范围内,如有调整应事先经事业群和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

3.项目小组/公司应制作项目合同一览表,包含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项目合

同一览表需动态反映合同内容、支付金额等变化情况,按月上报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和财务管理部备案;

4.工程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价格的20%,并不迟于工程开工后的第三个月开始

抵扣;进度款支付额度不超过工程造价的80%,并保留不少于3%的保修款;特殊项目的采购合同可以征得事业群、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同意后超出此上限;

5.需由集团协助申请银行贷款支付的工程款项目,项目小组/公司和事业群审核后还

须经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6.为了加快审批流程,保证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小组/公司可以征得事业群同意后在

合同或内部文件中约定各部门的审批时间,但留给集团部门的审批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解释与生效

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部编制,由集团总办会授权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行之日起实施。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2961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认真总结我公司一级管理、一级核算经验的基础上,保证项目主要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在国内外建筑市场的竞争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项目管理指导思想 推行项目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从公司实际出发,建立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基础、以项目成本核算为中心、以管理层与作业层合理分离为特征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实施与此相适应的内部配套改革,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项目部组织模式、机构设置和职能 1、组织模式 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①、项目经理是公司经理在项目上的代表人,对公司经理负全责,同时对工程项目合同目标负责; ②、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负责组织、指挥本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本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设备等生产要素; ③、负责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 2、机构设置 ①、项目部组织机构应“精干高效、结构合理”,根据工程项目规模、技术、工艺特点及管理工作量的大小,组建适合项目特点的组织机构。公司不专设施工队伍,由项目部根据项目特点报请公司组织外包施工队伍; ②、公司应有意向地派项目经理预备人选参加项目的投标和合同谈判工作。 3、项目部的职能是:做好对项目工期、成本、质量、安全四大控制,搞好合同、信息、现场、回款四项管理和组织协调,全面完成项目目标计划。 三、公司对项目的考核与项目审计 1、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 ①、公司对项目部年、季、月考核指标是:总包和自行完成施工产值、成本降低率和成本降低额、资金回收率、主要控制点、安全生产、工程合格率和优良品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机械利用率、现场管理、贯标情况、内审结果等。 ②、项目交工后结合《项目经理责任书》公司对项目进行经济分析与技术评价。 经济分析包括工期、全员劳动生产率、成本降低率、降低额和财务收支分析,同时还包括综合社会效益。技术评价包括工程质量及为提高质量而采用的先进管理技术。 2、实行项目经理述职报告制度,项目完工后项目经理必须向公司进行述职。由办公室组织,公司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参加。 3、实行对项目审计制度,公司对施工周期一年以上项目分别进行期中和完工审计,对施工周期一年以内的项目进行一次完工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工程结算和项目盈亏情况。清理核算项目资产,考核评价项目主要财务指标。 四、项目部与公司的关系 1、项目部是公司在施工项目上的派出机构,项目部代表公司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全面行使控制、管理和协调职能。项目部必须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项目管理人员在行政和业务上均要服从项目部领导,对项目经理负责。同时要接受公司对口职能部

分账制管理制度

分账管理制度

分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工人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范围内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适用于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建设项目工人工资分账支付,是对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款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本制度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公用、交通、水利、通信、铁路、电力、园林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监督项目部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协调项目部的工人工资支付事宜。 公司相关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对“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和支付期限等作出明确约定,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工人工资拨付到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参照施工招标的《中标通知书》中单列的人工费金额除以中标金额计算;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参照比例为15%-20%。

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双方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对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对分包单位支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监督。 项目经理部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四条执行,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工人工资比例。 分包单位对其所招用的工人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项目经理部按照分包合同约定,除分包单位委托总包代发的部分外,将工人工资通过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划转至分包单位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由分包单位支付给对应的工人。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工资计算方式、支付周期和支付日期,并按照约定支付工人工资。约定的工人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应当建立工人考勤、工资结算和支付等管理台账,存档备查,并将相关信息按月报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工人考勤、工资结算和支付等资料应当保存至工程竣工且结清全部工资后2年以上。 工人考勤明细表应当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工人考勤和工资结算明细表须经工人签名确认。 第七条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和工人工资账户的开户行宜选择同一家商业银行。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工人工资个人账户,禁止将工人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办理工人工资支付手续时,项目经理部应当向商业银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管理力度,规范所属工程的工程款支付行为,杜绝错付、超付现象,本着保障工程进度、控制成本的原则,根据山东黄金地产旅游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及工程尾款的支付。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申请 第三条段结算编制完成后,由承包人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表一)一式叁份,公司工程部、成本部、财务部各一份,并附报量的资料,先由监理单位造价工程师和总监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再报给工程部主管工程师。 第四条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审核,检查签证及验收等所有资料、手续是否完整,签署明确的质量、进度及签证相关手续、验收等意见后,移交给成本部成本专业工程师。 第五条成本专业工程师审核已完工程量及价款,依据合同条款扣出相应预付工程款、甲供材料款等款项。(每次付款前由项目公司材料主管提供书面甲供材款明细。甲供材在每次付款时可按合同约定或同比例扣出,如发现甲供材超供的,要将超供部分在下次付款前全部扣出。)第六条如果工程外委审计方式为跟踪审计,成本专业工程师应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供给审计单位,由审计单位工程师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定书。 第七条根据终审结果,由成本专业工程师负责填写《工程款支付

申请单》中的“核定工程造价”、“已完成工作量应付金额”、“合同约定付款比例”。 第九条监理费、跟踪审计费和规划设计费、勘察费等的支付,由各合作单位在达到付款条件后提交《费支付申请单》(附表2),经主管工程师和成本工程师签字后,由成本部成本工程师填写《工程付款审批单》(附表3),并将发票、《费支付申请单》附后。 第八条在申请支付工程尾款时,必须先办理《工程尾款支付确认单》(附表4),该《确认单》作为支付工程尾款的前提条件,并附在《工程付款审批单》后。 第三章工程款的审批流程 第九条由成本专业工程师填写、办理《工程付款审批单》(附表3),并将发票、《工程款支付申请单》附后。工程结算款及尾款须办理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手续,方可支付。 第十条财务人员负责核对《工程付款审批单》中的“本项目已付款总额”一栏。 第十一条成本管理人员在办理过程中,负责做好解释工作,做到急事急办,绝不拖延时间、影响工期。 第十二条《工程付款审批单》办理完毕后,由财务人员统一扣除工程罚款、代缴水电费(由工程部或其它相关部门在每次付款前提交给财务)及营业税等各种由我方代扣的款项后,才能办理付款,成本管理人员应及时登记工程付款台帐。 第四章工程款的支付细则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有建设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的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大、中、小型工程项目及零星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领导工作。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 (2)工程部:组织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对结算文件的合理性、严密性负责。 (3)本制度的制定及主控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本细则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维持。 四、工作程序 (一)进度款阶段计量结算 1、合同工程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承包商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报表至监理单位; (3)监理单位应在7日内审核完毕(暂不开具支付证书),并报工程部;

(4)工程部经理根据本月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复审后,5日内上报给公司总工程师; (5)总工程师对上报的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核,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6)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进度计量报表发至监理工程师,进入支付程序。 2、零星工程的结算,按以下程序计量: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上报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书至工程部; (3)工程部经理根据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审核后,5日内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4)总工程师对上报的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查,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5)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工程量结算书发至工程部,进入支付程序。 (二)竣工验收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也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拨付人工费(工资款)时间及比例(金额)、未按期拨付的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予以明确,并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拨付进度款时,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的分账比例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0%确定,按拨款进度划拨至工资专户中。预付农民工工资(劳务费)

水平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承担因未按期拨付人工费(工资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停工损失等全部责任,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第六条对未执行分账管理或者因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将人工费用拨付到工资专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本地区(施工地)就近同一家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名称统一为“法人名称+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专户”或“法人名称+工资专户”。与开户银行约定配合实施工资专户代发工资工作。 专户的开设、使用和管理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工资专户资金不得提取现金,按项目仅限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开工前将工资专户相关信息和委托协议报送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逐月报送分账支付情况; 开户银行负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日常监管,发现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要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确保专款专用。

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1

秀宁公司工程计量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 为规范项目建设工程计量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及程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工程计量。工程计量是指按照工程量清单规范量度、计算及确认承包人已经按照设计图纸、规范及标准完成的,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可用于计算工程价款的工程内容。(一)、计量范围。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价格包含内容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其它范围。在施工前期,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文件,按照《技术规范》“计量支付”中规定的计算方法,对照图纸进行工程量清单复核,重新计算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工程细目对应的工程量,查处工程量清单的细目有无缺项或多余项目,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核后,作为设计数量。施工过程工程计量包括进度支付计量、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量增减计量、隐蔽收方计量等,其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计量须严格按照其管理规定执行。 (二)、支付计量依据。支付计量资料包括工程计量质量保证资料和工程计量工程计算资料,计算资料和质保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核合格后,方可支付。承包人根据合同图纸和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支付”条款,计算工程数量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核;数量超过设计数量的或新增的细目,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批的变更资料,经监理和业主现场核定方可计量。

(三)、支付计量原则。符合合同文件要求、质量合格的工程方能计量,计量要按工程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四)、支付计量的方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节点提出计量申请,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项目监理部审查承包人提供计量所需的资料,并与其共同计量。项目监理部计量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五)、业主参与现场计量 1、支付计量一般由监理、承包商两方派出人员参加。业主可随时抽查。 2、隐蔽工程计量须业主参与验方,必要时还应要求公司工程部、合同招投标部等有关单位参加验方,但不影响监理、承包商应负的责任。下列情况业主必须参加工程验收收方:(1)工程开工前全线原地面线的复测; (2)基础土方; (3)签证项目; (4)工程变更项目; (5)隐蔽工程收方; 3、需业主参加验方的计量,应提前48小时将约定计量时间通知业主。若验方为不影响下一工序施工的隐蔽工程,在业主未能按时到场时,可由监理、承包商共同计量,并在现场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法人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法人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工程价款结算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加强结算纪律,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工程价款结算中的责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价款结算应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进行结算,以一个合同为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单位,采用一个合同设置一个工程价款结算单的办法。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项目与合同项目应相互对应,合同以外的项目按合同变更处理,在结算时单独反映。 第四条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工程价款结算中的职责如下: (1)董事长:对工程价款结算负领导责任,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审批。 (2)总经理:`对工程价款结算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审定。 (3)工程部门:审核结算项目的施工质量及完成的工程量。 (4)合同部门:审核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控制工程进度款结算。

5)财务部门:办理工程价款支付、进度结算保留金、质保金的扣收等手续,控制资金支付 第二章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及形式第五条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如下:(1)结算形式的约定。 (2)结算价格的认定。 (3)已完工程量的认定。 (4) 工程款的支付与扣留方式的约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 (6) 其他有关工程价款结算的条款。 第六条工程价款结算的其他资料为: (1) 合同组成部分的招标投标文 件, 以及在招标 投 标过程中形成各种往来函件、承诺书、澄清 函、 谈判记录等。 (2)经批准实施的施工设计图。 (3)设计变更通知等有效文件。 (4)其他与工程量及预算定额相关的文件等资 料。 第七条工程价款结算形式 单价承包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主要采取按月结算的形式,

施工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施工项目管理 施工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进度控制 3、施工质量控制 4、施工成本控制 5、施工合同管理 6、施工信息管理 7、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 今天主要和大家讲一下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进度控制以及施工质量控制的现场管理方法。 一、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的基本要求: 1、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障制度。 3、各类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方可上岗。 4、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施工人员进场作业 前进行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的安全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 格(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其他各种作业人员以及对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威胁因素的作业)。 6、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整改“五定”的要求,即:定 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

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7、必须把好安全生产的“七关”标准,即:教育关、措施 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检查关。 8、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并有现场领导带班。 二、施工进度控制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 施、技术措施;今天先讲一下施工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 施工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涉及管理的思想、管理的方法、管理的手段、承发包模式、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在理顺组织的前提下,科学和严谨的管理十分重要。 1、施工进度控制在管理观念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 乏进度计划系统的观念——往往分别编制各种独立而 不关联的计划,这样就形成不了计划系统;缺乏动态 控制的观念——只重视计划的编制,而不重视及时地 进行计划的动态调整;缺乏进度计划多方案比较和选 优的观念——合理的进度计划应体现资源的合理使 用、工作面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建设质量、有利 于文明施工和有利于合理的缩短建设周期。 2、用工程网络计划的方法编制进度计划必须很严谨地分 析和考虑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工程网络的计算 可发现关键工作和关键线路,也可知道非关键工作可 使用的时差,工程网络计划的方法有利于实现进度控 制的科学化。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公司投资项目工程款拨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工程预结算管理、工程款拨付或抵扣程序,严格控制投资部资金的安排与使用避免超付工程款现象发生,确保公司利益,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针对工程款拨付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2、凡属工程项目建设、安装、维修、装修等需要进行工程预算、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借款、转帐、抵扣等工作均应遵守本办法。 3、本办法所称工程款,是指酱性投入的工程项目中应支付给承包企业或个人的工程承包款、甲供材料款、装修款、维修款及设备采购款等。 第二章工程款拨付的规定 1、办理工程项目建设、安装、维修、装修甲供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业务,必须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在进场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即时结清的零星采购维修事项除外)。特殊情况不能在进场前签订合同的,必须在进场施工后10个工作日内补签合同。 2、签订工程合同要做到项目合同、主体一一对应,即:一项目一合同,一合同一主体。 3、工程合同签订时必须要有工程价款,签订的工程价款要有预算(采购设备只有一口价的除外),预算应遵循“准确、谨慎、智谋从严”的原则。

4、施工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变更合同内容,及时办理经济签证手续或签订补充合同,新增的工程内容按合同约定是否进入进度款拨付范围。 5、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主体进行工程款预算、结算及工程款的拨付。如承包人属企(事)业法人单位,只能与合同主体单位办理前述相关业务;如承包人为自然人,只能由合同约定主体个人持法定有效身份证件及合同原件与工程项目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合同约定主体个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须事先到工程项目单位办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本人亲笔签名且摁手印,被授权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相关业务。 6、未签订合同前一律不得拨付工程款,特殊情况下需要支付的,必须按借款性质进行审批,在签订合同后,按照规定审批程序转入工程拨付款中。 7、办理工程借款,以实物资产或其他非货币资产抵付工程款,必须坚持以下几项管理原则: (1)有明确的合法主体; (2)事先核实(工程、预算、财务部门均已核实,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3)及时抵扣;(4)明确抵扣时间。 8、各施工单位或个人及甲供材料供应商应当按合同约定申报的工程进度或材料供应预付款,且预付款额不得超过合同签订的比例或额度。 9、投资部应随时了解掌握工程进度,一般情况下(特别是土方、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xxxx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xx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质量保证金)支付申报、审核、审批和支付程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权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批支付比例 第二条严格基建工程项目的付款及审批制度,基建工程的进度款和结算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支付。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未到支付节点需要提前支付的,必须报分管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程进度款申报审批支付程序 第四条申报审批程序 (一)施工单位申报 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对已完成且合格工程量的,填报《工程款支付申报表》(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原件)报送工程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本期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审查核算,填写审核意见和核算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加盖公章),报送基建办项目组审批。 (三)建设单位审核 审核原则:以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程价款为主要审核内容,严格控制拨付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 1、项目组审核 项目组复核监理单位审核手续,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与形象进度,建设单位甲方代表和项目组长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分管工程部领导审签,加盖印章。 2、全过程审计单位审核 全过程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进度的实物工程量、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计量情况、工程预付款的抵扣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基建办负责人审签 施工单位将签章齐全的本期价款结算单提交项目管理组,项目组提交基建办部门负责人审签。 4、财务管理部门支付

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了使公司技措项目从立项后委托初步设计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规范化、 系统化,特制定本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技措技改项目立项后的施工管理。 2相关文件 2.1《生产与服务管理程序》 2.2《外协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评审办法》 2.3《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3管理职责 3.1工程项目部负责项目从立项审批后直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施工管理。 3.2工程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环保、安全、消防、工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申报,竣工 申报。负责项目技术资料、批复、设计图纸的整理、归档。 3.3技术质安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环境的监督和检查,对外协工程施工 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4商务部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和所需施工材料及物资的采购,对外协工程施工 单位资质组织评审。 3.5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外协项目申请的审批。 3.6DCS控制中心负责工程项目中DCS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 4管理内容和方法 4.1项目施工有工程项目部组织,设立单项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该项目 过程管理。同时对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应有职责界定。

4.2若项目需外协,由工程项目部提出外协申请报综合管理部审批后实施,具体办法 参照《外协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评审办法》。 4.3开工前,工程项目部负责办理外协单位安全协议(员工职业卫生)、、环保协 议、入厂证及动土、动火等相关手续。 4.4工程项目部负责施工过程的全面管理及与施工队伍的协调。根据施工要求组织设 计交底,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同时客户对公司相关人员的培训,培训以通过率 为准,经对方确认后方可进场作业。 4.5工程项目部组织编制项目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按《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进行, 施工方案审批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4.6本程序~的要求同时也适合于公司对分(外)包方的管理要求。 4.7商务部按照采购计划(材料申购单)采购材料,提供合格的采购材料。 4.8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过程控制措施: 1)根据施工计划检查现场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情况,定期召开施工例会。 2)定期将项目完成情况等信息反馈给商务部、公司主管领导。 3)接受上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落实改进措施。 4)外协项目负责对外协单位施工队伍质量、安全、环境的管理,具体按《安全管理制度 汇编》有关制度执行。 5)收集项目各阶段的各种资料并稳妥保管。 6)负责日常的施工管理工作,遇到技术难题时可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 7)施工完成后申请中间交工。 8)配合施工决算和审计工作。 9)根据项目内容组织相关部门检查和验收。 10)办理相关的竣工备案手续。整理项目所有资料、图纸和竣工图。

农牧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doc

农牧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 ,厘清农牧民工工资与工程款的界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20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内政办字〔2018〕25号)等有关规定 ,制定农牧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赤峰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交通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类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类企业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本制度所称的行业主管部门是指赤峰市各旗县区交通运输行政专管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农牧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 ,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 ,下同)应当在项目开工前 ,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符合条件的国有银行或地方法人银行机构 ,开立工程款拨付账户和农牧民工工资账户 ,委托其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和支付农牧民工工资。工期在30日以内的工程项目 ,应当实行工程款与农牧民工工资单独记账 ,以货币形式当面结清农牧民工工资 ,登记台账保存3年备查。

第五条工程款拨付专用账户 ,采取单位名称加后缀形式命名(法人名称+工程款拨付账户+农牧民工工资账户)。专用账户开立前 ,开户银行应当与存款人及其关联方签订账户管理协议 ,明确专用存款账户业务范围及付款流程、付款依据等内容。专用账户资金专项用于工程款拨付。 第六条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将农牧民工工资与工程款项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将工程款拨付情况直接记入内蒙古实名制信息系统 ,未使用信息系统的 ,应当书面向当地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确认施工总承包企业已完工产值 ,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总承包企业上月工程款拨付银行支付凭证.作为拨付工程款的前置要件。 第八条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其他工程款专用账户的 ,施工总承包企业未设立工程款专用账户、未按时报送或虚报工程款专用账户信息的 ,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况予以联合通报 ,并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由涉及相关职责的职能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纳入诚信惩戒体系实施惩戒。 第九条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向总承包企业拨付工程款的 ,由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工作,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费用支出,提高资金效益,完善内控制度,使工程管理走上管理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规范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包括勘察、测绘、设计、施工、工程材料供应、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项目建设工程的预付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款、保修金等款项。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基本要求 第三条、工程款的支付,应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关(补充)协议及相关工程审计报告为依据,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 第四条、承包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款项支付手续,如承包方变更工程款申请人时,应重新到我方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章工程款支付审核程序 第五条、工程预付款(备料款)。工程预付款指为履行工程合同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因特殊原因在工程开工前,依据合同须向承包方支付预付款时,由承包方向我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转我方审核,经我方审核完毕后,办理支付手续。工程预付款(备料款)按合同约定执行,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支付工程预付款。

第六条、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确定的比例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在承包方进场开始施工后,承包方应于每月25日上报当月的完成工程量及工程款价,报经监理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后转报给我方进行审定。 (一)监理单位首先对承包方报来的进度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所报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及合同规定,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二)监理单位对报表中的数据、资料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对其进行修改后再报监理单位核签,若监理单位认为不具备支付当月进度款条件的,也应及时通知承包方。 (三)监理单位签署同意支付当月进度款的意见后,转报给我方进行再审核,以我方最终审核结果为准,我方审核完成后再把审核结果回复给承包方知晓,并以我方的审核结果走公司内部支付流程进行款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造价的80%,竣工验收后付至95%,质保期满后,再付尾款5%,或按合同具体付款条款执行,付款之前承包先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第七条、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指工程竣工后,按照审定的结算金额扣除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保金等后向对方支付的工程尾款。工程竣工后,经各参建部门验收合格后,承包方按规定交齐竣工资料,并按要求编制工程竣工算书报我方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流程完成后,承包方再根据结算审计报告和合同相关规定,向我方提交结算款支付申请,我方按审计报告和合同规定,留足工程质保金,与承包方结算工程款。 第八条、工程质保金。工程保修期满后,经我方、监理单位、物业管理

工程结算款支付管理办法

暂行 工程建设项目费用控制程序文件 (二) 工程结算款支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准确进行工程结算,保证工程顺利移交,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工程结算款的支付管理。采购合同结算款支付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章结算款支付办法 第三条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工程结算申请表,并附工程结算书。 第四条预决算工程师根据以下资料会同工程部/采购部

审查工程结算: 1 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2 施工承包合同 3 预算定额、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 4 最终工程计量表 5 工程预付款 6 每月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7 已经支付的合同变更价款 8 发生的索赔金额 9 合同罚款 10 其他发生的费用 11 工程保修证书 第五条预决算工程师将审查结果填入工程结算申请表,附各种结算材料(如需要时,包括审计部门审计报告),由控制部主管核对。 第六条工程部/采购部确认合同工作已按合同规定完成,工作量计算准确。

第七条 HSE部门确认合同工作没有遗留HSE问题。 第八条控制部主管确认费用计算准确,符合合同规定。 第九条接收使用部门确认合同工作已竣工并验收合格。 第十条财务部确认合同预付款、中间已付款项和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正确性及合同执行没有遗留财务问题。 第十一条工程部/采购部确认合同执行没有遗留争议事项。 第十二条工程部/采购部会同控制部报主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核。 第十三条主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总经理批准后,控制部通知财务部进行结算,各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进行合同关闭工作。 第十五条财务部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与承包商办理工程结算手续,领取工程结算款,同时承包商在工程结算申请表上签署结算记录。 第十六条服务类合同工程结算款支付依照以上办法按附件四实施。 第四章附则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名单,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 度

文档仅供参考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菏泽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费用支出,提高资金效益,完善内控制度,使公司的工程管理走上管理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规范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包括勘察、测绘、设计、施工、工程材料供应、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项目建设工程的预付款、分项工程、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等款项。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基本要求 第三条工程款的支付,应依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关(补充)协议及相关工程审计报告为依据,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 第四条承包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款项支付,工程款申请人应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发包方办理备案手续: (一)企业法人签字的委托函;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开户行全称及账号(加盖公章); 如承包方变更工程款申请人时,应重新到发包方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章工程款支付审核程序

第五条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指为履行工程合同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因特殊原因在工程开工前,依据合同须向承包方支付预付款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支付申请,监理单位签署意见转发包方及审核单位审核,走完内部签报程序后,办理支付手续。 工程预付款不得超过该工程工作量所需资金的 10 %,并根据周转情况陆续抵冲工程进度款,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支付工程预付款。 第六条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确定的比例向承包方预付一定数额的款项或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应于每月日编出当月(含上月后天)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程款价,报送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后统一报审核单位审定。报表采用统一格式(见附表)。 (一)监理单位首先对承包方报来的上述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所报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及合同规定,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二)监理单位对报表中的数据、资料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对其进行修改后再报监理单位核签,若监理单位认为不具备支付当月进度款条件的,也应及时通知承包方。 (三)监理单位签署同意支付当月进度款的意见后,发包方及审核单位再审核并走完公司签报后,承包方方可取得公司付款。 工程进度款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造价的%,竣工验收后付

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支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结算和工程款付款支付工作,确保结算、付款工作的准确性与规范性,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阿联酋公司所有工程项U分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支付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结算支付原则 第三条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是完工工作量、合同协议书、施工设讣图或变更设计图及其他有关文件、指令。 工程款支付的依据是根据双方确认结算的丄程进度,前期丄程款支付金额, 以及合同规定的付款条款等内容。 第四条丄程结算和工程款的支付必须满足以下基本原则: (-)工程结算以及工程款支付必须遵守合同协议书的各项规定。 (二)工程施工达到涉及图纸要求并经检验合格且资料齐全,才能给予结算,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有质量缺陷或隐患的工程,均不能办理结算。 (三)实事求是,既不超计?,也不漏记,严格按合同协议书规定的办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结算。 (四)对分包单位超出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图)范围和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五)满足结算条件的工程还必须按照业主、监理和项LI部的规定及时编制完成质检资料,并逐级签审完毕。 (六)整体分包工程款支付进度不能超过公司的实际收款进度,分项分包丄程款的支付不能超过该分项丄程的完工进度。 第五条通过结算并不改变分包商应尽的任何义务。尽管要求结算的对象是合格品,但若事后发现已结算的工程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而有缺陷,仍不能免除分包单位无偿返工的责任,与此同时,公司有权扣回已结算支付的工程款项。

第三章结算支付具体规定 第六条分包单位在结算时,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工程结算必须及时办理,及时审查,并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方法和各项具体要求进行。 (二)所有资料(包括原始资料)的计算与汇总,必须正确无误,价款明确,其中工程结算单必须有分包单位署名盖章。 (三)数据精度要求:土石方工程以in?结算,钢材以血结算,数值取整;混凝土、砌体工程以涙结算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他以卅和m为单位结算的工程量保留小数点后2位;单价保留两位小数,金额以迪拉姆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货币计量;对须填写白分比的,白分数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公司有权对以前签认过的结算支付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分包单位也有义务和责任提出更改或修正,经双方复核同意后,将增加或扣减的金额纳入下期结算。 (五)各项资料、证明文件必须齐全。每项工程必须达到业主及监理认可的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证明资料与结算部位相符,计算方法符合设计与技术规范要求,工程量计算无误方可结算。结算的数量不得超出设计与变更增减量的总和。 第七条土石方结算(请工程部补充) 第八条防水、防火等有特殊要求的结算(请工程部补充) 第九条工程部可根据需要补充 第四章报送程序与结算审查 第十条工程结算的提出 (-)正在施工的分包项LI及保修项U,由项口部组织分包商提出结算申请,并递交工程部进行审核; (二)整体分包及已完工交付项目,由工程部负责后期结算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结算的资料的准备 (-)分项分包工程的结算山项口部组织准备结算相关资料,然后提交工程部进行审核确认当期各分包单位具体施工进度和工程结算款项。 (二)对于整体分包单位,由工程部收集项目施工进度资料,公司根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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