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微课教学设计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微课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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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教学设计模板

《预防犯罪》教学设计

《预防犯罪》教学设计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刑法与刑罚,认清犯罪特征,知道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能力目标能够判断犯罪行为,能够明辨是非,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树立法治观念,增强防范意识,杜绝不良行为,自觉遵纪守法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犯罪的特征。 教学难点:加强自我防范。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展示教材P52“运用你的经验”) 思考:我国刑法对四百多种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刑罚。查阅刑法,分析图片中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教师讲述: 1.砸破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物品属于盗窃罪。 材料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属于犯罪行为。 材料链接:《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

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3.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犯罪行为。 材料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教师总结、过渡:这三则事例说明当事人的行为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是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什么是犯罪、犯罪应受什么处罚、如何预防犯罪,是我们本课即将学习的内容。引出课题《预防犯罪》。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了解罪与罚 (一)刑法与犯罪的含义 活动一:自主学习——了解刑法与犯罪 阅读教材P52—53内容,回答:(展示问题) 1.什么是刑法? 2.什么是犯罪? 学生自主学习,回答问题。 教师讲解:1.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2.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犯罪特征 活动二:认清犯罪特征(展示下列材料) 殴打他人,未对他人造成重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殴打他人而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思考: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 教师总结: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犯罪对社会危害严重。(2)违反的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行政制裁或者民事责任,犯罪要接受刑

预防犯罪教案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五课第二框《预防犯罪》教学设计 学习目标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加强自我防范,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预防犯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能力目标:能明辨是非,具有规则和法治意识。 知识目标:1.知道犯罪的基本特征、刑法的涵义和刑法的种类。 2.了解犯罪的危害,掌握加强自我防范的要求。 重点:明辨是非,具有规则和法治意识。 难点: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预防犯罪。 学法:主体参与式学习 教法:情境教学法、交流讨论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视频导入:大学生掏鸟窝 “大学生掏鸟窝”案发生以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诸多人认为案件的审理不公正,认为两位大学生为了16只鸟付出了太过惨重的代价。你从这个案例中得到什么启示? 小结:要增强法律意识,知法、懂法。有效预防犯罪。 讲授新课 目标导学一:了解罪与罚 运用你的经验: 图片展示: 小结:以上行为属于盗窃罪 普及法律知识:《刑法》中有关抢盗窃罪的规定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图片展示: 小结:以上行为属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普及法律知识: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小结:我国刑法规定了对偷盗、抢劫、绑架、勒索、杀人、非法拘禁、生产假冒伪劣等四百多种罪的处罚。 图片展示: 小结:以上行为属于非法拘禁罪 交流讨论:我国刑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 一、了解罪与罚 1、刑法的作用及内容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 探究与分享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思考: (1)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 (2)你还能举出类似的例子吗? 归纳小结: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①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 ②触犯的法律法规不同 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行为的区别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2007-05-17 20:08 常常有很多人认为违法就是犯罪,其实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 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 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刑法》同时还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就说明,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 如某乡镇企业一名职工深夜撬开仓库门盗走数千元物资,事发后被法院判了刑;而另一名职工在修仓库暖气时,乘人不备,盗走了近百元的同一物资,事发后却不认为是犯罪,仅以违法行为处理。这两名职工的行为虽然同属于盗窃,但由于前一职工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且盗窃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犯罪。而后一名职工的行为则属于社会危害性较小,盗窃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综上可见,违法并非犯罪,犯罪行为必然是违法,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根本的区别就在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情节和程度不同。 民事侵权行为和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有什么区别 所谓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基本上是一个假问题。 例如,人们经常讨论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界限,认为存在区分二者的标准。

可是,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关系,如同男人与人的关系、汽车与财物的关系。 二者之间不是界限问题,基本上是特别与普通的关系问题。 既然一个人是男人,就必然是人;既然是汽车,就一定是财物。 也就是说民事侵权可以说是一般侵权行为,而刑事犯罪是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2013-10-30 1,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财产、人身以及知识产权等绝对权的行为。 2,我国刑法第10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3,犯罪必定是违法,违法不一定是犯罪。也就是说:侵权行为不一定就是犯罪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班会教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学设计 14单计一班10.24 教学目标: 1,使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案例叙述,学生讨论发言导入本课: 学生杨某,15岁.学习较好,但贪慕虚荣,片面追求物质享受,常因没钱花而发愁.一天中午12点左右,他到某市201中学后巷,见该校某男生一人回家,就手持小刀威胁该男生,迫使其交出财物.勒索了该男生300元人民币,后被抓住.杨某的行为构成勒索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0天. 2、讨论明确:未成年人违法也判刑 二、理论讲解,法律是治国的工具. 以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 三、联系生活 1,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 2,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5),民事侵权的行为 3,现身说法,谈谈自己的一件违法小事. 四,学法用法 1,小品表演: 情景一: 近几天,王威感到非常苦恼,在放学的路上,总有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拦住他,向他索要钱物,并且威胁说,如果交不出钱来,就让他尝尝拳脚的厉害.王威把这事告诉了中学刚毕业的表哥.第二天,表哥带了几个同学,埋伏在路上,把那几个小"路霸"狠狠地揍了一顿,并且逼着他们交出了身上所有的钱. [讨论]王威错在哪里报复心理怎样产生的除了像王威那样直接受到伤害还有哪些情况容易使人萌发报复心理 情景二: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上《预防犯罪》精品教案设计

第2课时预防犯罪 1 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犯罪的特征。 教学难点:加强自我防范。 2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阅读教材P52“运用你的经验”:我国刑法对四百多种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刑罚。查阅刑法,分析图片中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1)砸破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物品属于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3)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教师过渡:这三则事例说明当事人的行为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是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什么是犯罪、犯罪应受什么处罚、如何预防犯罪,是我们本课即将学习的内容。今天我们来学习第五课第2课时:预防犯罪。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了解罪与罚 (一)刑法与犯罪的含义 1.什么是刑法? 2.什么是犯罪? 教师明确:1.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2.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

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我过去办理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99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个缀学的中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中,由于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某中学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

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己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从广义上讲,违法是指违反一切现行法律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刑法、违反义务教育法等等。违法行为,又称为“非法的行为”“不法行为”。从狭义上讲,所谓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校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

2019年中考 道德与法治 真题汇编 专题二十:一般违法与犯罪

2019年中考 道德与法治 真题汇编 专题二十:一般违法与犯罪 ▲▲【考点16】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们的所作所为,如果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违法行为含义: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根据社会危害程度不同,把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即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根据违反的法律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任何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都要受到法律制裁,承担相应的责任。区别如下: 含义 例举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共同点 民事违法行为 违反民事法律法 规的行为 欠债不还;捡到东西不归还失主;损害他人名誉等行为 较轻 民事责任(道歉、赔偿) 都是违法行为,都有危害性,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行政违法行 为 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闯红灯行为;吸毒行为;乱建房屋等行为。 较轻 行政责任(警告、罚款、拘留) 刑事违法行 为(犯罪行 为) 违反刑法的行为 两抢行为;贩毒等行为。 严重 刑事责任(刑罚处罚) 强自我防范意识。 1. 什么是犯罪行 为? 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又叫刑事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 ▲2. 犯罪的三 大特征: 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或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或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 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或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必然后果。) 3.犯罪应受到 刑罚处罚 (1) 刑法,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2)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 强制方法。注:只有人民法院可以实施刑罚。刑法规定刑罚,一个是法律,一个是制 裁手段。 (3)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四 种。)主刑对一个罪犯只能用其中一种,附加刑可以附加主刑用,可以用一种或多种) 4.一般违法与 犯罪的区别 区别:①违反的法律不同(犯罪触犯了刑法,一般违法触犯刑法以外的法律);②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同;③处罚机关不同(犯罪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一般违法由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相同点:都是违法行为,都有社会危害性,都要受到相应的制裁。 ▲5. 一般违法道理: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违法。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 比 较 内 容 名 称

预防犯罪教案

预防犯罪教案

预防犯罪教案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五课第二框《预 防犯罪》教学设计 学习目标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加强自我防范,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预防犯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能力目标:能明辨是非,具有规则和法治意识。 知识目标:1.知道犯罪的基本特征、刑法的涵义和刑法的种类。 2.了解犯罪的危害,掌握加强自我防范的要求。 重点:明辨是非,具有规则和法治意识。 难点: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预防犯罪。 学法:主体参与式学习 教法:情境教学法、交流讨论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视频导入:大学生掏鸟窝 “大学生掏鸟窝”案发生以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诸多人认为案件的审理不公正,认为 3

两位大学生为了16只鸟付出了太过惨重的代价。你从这个案例中得到什么启示? 小结:要增强法律意识,知法、懂法。有效预防犯罪。 讲授新课 目标导学一:了解罪与罚 运用你的经验: 图片展示: 小结:以上行为属于盗窃罪 普及法律知识:《刑法》中有关抢盗窃罪的规定《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 4

节严重的。 图片展示: 小结:以上行为属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普及法律知识: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小结:我国刑法规定了对偷盗、抢劫、绑架、勒索、杀人、非法拘禁、生产假冒伪劣等四百多种罪的处罚。 图片展示: 小结:以上行为属于非法拘禁罪 交流讨论:我国刑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 一、了解罪与罚 1、刑法的作用及内容 5

(完整版)2018年中考政治复习专题训练: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关系

中考复习训练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关系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四组图,正确反映违法与犯罪关系的是( ) A. B. C. D. 2.高中生王某曾因偷同学的小额钱物被学校处分,但他仍然执迷不悟,不思悔改,最终因持刀抢劫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一案例说明() A. 王某持刀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 B. 王某持刀抢劫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C. 一般违法行为必然发展为犯罪 D. 王某偷同学的小额钱物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3.某犯罪分子回忆自己走上犯罪的经历时说:从上幼儿园偷铅笔、橡皮开始得到家长默认后,长大偷手表、自行车,胆子越来越大,直到抢银行被抓。他的经历告诉我们() A. 祸患积于微 B. 不良诱惑不可怕 C. 公德决定着私德 D. 有的人天生就是窃贼 4.五名无业人员在公共场所散发传单,散布世界末日来临的谣言,制造了社会恐慌。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他们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五名无业人员的行为( ) A. 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B. 应受到刑罚处罚 C. 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D.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5.中学生李某从小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惯,发展到偷同学的钱包,被学校和家长批评教育。但他仍不悔改,与社会青年结伙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后来因与社会上的“哥儿们”持刀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①青少年要重视道德修养,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②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③违法一定会发展成犯罪 ④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 A. ③④ B. ①② C. ①③ D. ②④ 6.社会生活中违法的表现各式各样,下面属于刑事违法行为的有() ①拾得他人遗失的钱物不还②持刀拦路抢劫 ③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带人④用炸药在水库炸鱼无意把别人炸成重伤 A. ②④ B. ③④ C. ①② D. ①③

预防犯罪 公开课教案

预防犯罪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知道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2)知道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3)知道刑法的含义及分类。 (4)青少年要预防犯罪、自觉守法。 2.能力目标: (1)提高对刑法和犯罪的认识。 (2)能够辨别犯罪行为,认清不良行为对青少年的影响。 (3)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提高对犯罪三个基本特征的认识,树立底线意识,自觉遵守法律。 (2)知道任何人的犯罪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制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 (3)预防犯罪要从杜绝不良行为开始,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教学重难点】 1.重点: (1)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2)青少年要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2.难点: (1)刑罚含义及分类的理解。 (2)对不良行为的区分及理解。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教学幻灯片 学生准备:预习新课 【教学过程】 一、情景导入,场景激趣

案例1:为吃宵夜抢同学钱财 在海口市某中学读初一的郑某与杜某,商量着去吃夜宵,但又没钱,两人便决定去学生宿舍找同学强行索要。郑某用衬衣蒙住脸,杜某则戴一顶旅游帽,窜入同年级某班宿舍,将门撞开后,向室内的学生索要钱物,并叫道谁不给就打死谁,并用扫把猛打床板恐吓学生,两人同时动手搜梁某等4人的口袋。抢得几元钱后,两人到校外去买了一瓶矿泉水,并买了几支烟抽后,又回去窜到另一个宿舍,采取同样的方式向同学们“要”钱,当时一个同学口袋里只有几元钱,他央求两人给他留一块钱第二天吃早餐,两人丢给这名同学一元钱后扬长而去。当晚,两人共抢得现金31.5元,均被两人用来抽烟喝水和炸东西吃。自以为找到了“快速发财”的捷径,仅隔一天两人又再次闯入学生宿舍准备抢劫时,被在宿舍附近蹲守的校保卫人员和民警现场抓获。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郑某与杜某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但因两人未满18岁,又系在校生,具备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一审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教师点评:因为在校中小学生超前消费与经济实力不能满足的矛盾,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抢劫案件在校内外并不鲜见,有的抢劫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犯罪。这说明对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势在必行。这起案件中的两名学生的行为值得我们所有的学生、学校和家长们警醒。 二、问题导读,新知探讨 (一)了解罪与罚 1.刑法含义及理解 教师提问:违法行为的分类及区分? (1)刑事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 (2)刑法的内容及地位。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教材最上面的“相关链接”了解犯罪行为的表现。 2.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1)含义: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教师引导学生再次区分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以加深学生对前后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2)基本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

新人教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优秀教案:预防犯罪教案

预防犯罪 1 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犯罪的特征。 教学难点:加强自我防范。 2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阅读教材P52“运用你的经验”:我国刑法对四百多种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刑罚。查阅刑法,分析图片中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1)砸破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物品属于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3)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教师过渡:这三则事例说明当事人的行为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是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什么是犯罪、犯罪应受什么处罚、如何预防犯罪,是我们本课即将学习的内容。今天我们来学习第五课第2课时:预防犯罪。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了解罪与罚 (一)刑法与犯罪的含义 1.什么是刑法? 2.什么是犯罪? 教师明确:1.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2.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教师补充:犯罪不是自古就有的想象,而是一定历史范畴的社会现象。犯罪的定义是刑法中的重要概念,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对于什么是犯罪,往往有着不同的概念。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犯罪定义,是由我们国家的性质决定的。 (二)犯罪特征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教案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教案 (授课年级:5---9年级)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我国颁布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掌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2.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结合个人的亲身感受、所见所闻、或利用在课前的探究活动中调查了解到的典型事例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特别是对“我国颁布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有一个深刻的认识,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使自己健康地成长起来。 二、教学过程: 1.出示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 第一组:文字资料:"弱智儿遭虐待死亡" 图片:"三缺一,凑个手" 第二组:图文资料"老师打学生耳光" 图片:地摊"游戏"莫伸向孩子等 学生分析,老师归纳,说明家庭、学校、社会对青少年造成的身心伤害。 2.学生分组讨论:

还有哪些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如何才能有效制止这些现象?(10分钟) 小组代表发言,总结本组讨论结果,老师适当补充。 包括如下内容:家长、监护人对孩子粗暴对待,甚至虐待,强迫孩子辍学、早婚等;学校忽略学生安全措施,酿成事故,老师教法不当,体罚或变相体罚,使学生身心受挫;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为谋求经济利益,雇佣童工,兜售不健康的图书、音像制品,用游戏厅、网吧诱惑青少年。而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如果要制止这些现象,必须通过立法,用法律防止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三、揭示主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板书) 案例分析:他们竟向同学连捅70多刀 学生分析:和大家一样的中学生,为什么会如此凶残? 分析方向:社会的不良影响;自身的抵抗力弱,法律意识淡薄。 浙江省少管所调查表明,大部分因杀人而进少管所的少年犯的业余爱好是看武打录像、武侠小说和玩电子游戏,最羡慕的人就是武艺高强的武侠英雄。他们认为,打架时动刀子让对方流血便是英雄的表现。而许多犯偷盗罪的少年犯最向往的则是做一个有钱人。一位少年犯说家里父母很宠他,每月给他的零花钱有上千元,但和社会上一些人出入歌厅挥金如土的"潇洒"样相比,他觉得自己仍很寒酸,于是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案

导入: 同学们,前面几堂课我们学习了法律基础的一部分,那我请问同学们一个问题:作为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生答: 师:我们介绍法律知识,不仅是为了学法,更重要的是通过学法来提高自己行为的约束能力,自觉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根据江苏省高等法院的统计显示,青少年的罪犯数占据全部刑事犯罪人员的35%,每年都在1万多人。其中,已满14周岁到18周岁的未成年罪犯的上升势头,非常迅猛。2004年比上年上升43.82%,2005年上半年比同期上升了35.58%。所以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非常重要。 新授: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叫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是指14周岁至18周岁(不含已满18周岁)的特定年龄阶段的公民实施了危害社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可以看到:我们所讨论的未成年人的年龄在14-18周岁,那么根据上节课我们所学习的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内容,请同学们想一想,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生答:要 师:明确了这一点,我们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些情况。 首先,请同学们看这样一个案例: 日前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宣判了一起只因为篮球场上的几句口角,两个班的多名男生就大打出手,导致一名本就患有脑血管病的男孩死亡的学生暴力伤害案,6名涉案少年全部被判刑,并处罚金16万元。 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事发的早晨,东洲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两个班的多名男生因篮球场上的几句口角发生厮打。在厮打中,杨某、袁某、冯某、宋某、白某、郭某将二年级一班的张某一阵拳打脚踢,并将其踹倒在地后扬长而去,致张某死亡。 请同学们思考一下:为什么仅仅几句口角,就会导致这样的惨剧? 生答:

一般违法与犯罪教案

行为规范) 二、讲解中考地位,出示课题 三、出示复习目标、考标依据 四、梳理核心考点 (一)违法行为的含义: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列举生活中哪些行为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哪些行为是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二)违法行为的分类 1、根据触犯的法律类别: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1)列举生活中的常见违法行为分别是属于哪种性质的违法行为。 (2)学生观察三幅漫画,区分三种情景属于什么违法行为。然后把学生引入到所要复习的法律知识。 告诉学生此部分知识在中考中所占比例(8-14分),引起学生的重视。 教师带领学生梳理核心知识点:违法行为的含义、分类、一般违法的和犯罪的区别和联系、犯罪的特征、刑罚处罚的方式、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启示等。 三幅漫画通过具体的情景事例让学生学会区别民事违法

2、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 (1)一般违法是指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 (2)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3)判断一种行为是否是犯罪的标准是什么?(是看这种行为是否同时具有犯罪的三个特征) ①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的特征) ②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 ③应受刑罚处罚性(必然法律后果) (4)刑罚处罚的方式: 主刑: ①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 ②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 ③有期徒刑 ④无期徒刑 ⑤死刑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捡、偷、抢性质的不同,违反的法律不同,让学生明白从捡到抢会有个演变的过程。 讲解刑罚处罚方式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教案

8.1勿以恶小而为之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什么是一般违法,什么是犯罪及其特征,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能力目标:能够结合违法犯罪的有关案例,正确判断违法和犯罪行为,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懂得“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道理,知道违法与犯罪的危害性。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犯罪的特征。 难点: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教学方式:案例分析、表格比较 四、教学用具:多媒体 五、教学课时:1课时 六、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新闻会客厅:2009年4月18日凌晨1点,当温州市的杨女士参加完聚会,独自走在一条小巷子时,两个黑影突然从背后向她袭来,一把锋利的尖刀也架到了她的脖子上。歹徒抢走了她装有50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的手提包。某市由此破获了一个由10多名少年组成的抢劫团伙。他们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不到14岁。记者采访了这帮抢劫团伙的“老大”林林。我们来听听他的成长故事。 (二)讲授新课: 林林的采访记录一: 刚进初一时,已满14岁的我还是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学生,可过了两个月,我发现上课的内容越来越难,记的东西也越来越多,也就对学习有点厌烦了,上课开始不怎么听讲,要么和别人讲话,要么睡觉,作业也经常不做,还经常在校内与其他同学打架,进学生处就变成习以为常的事了。 师:同学们,小林在校的这些行为都是什么行为?是违法行为吗? 生:…… 师:他的这些行为都是违纪行为,违纪行为和违法行为是不一样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了一定的纪律,而违法行为是违反了有关法律,相对于违纪行为来说要严重。 林林的采访记录二: 我开始频繁的进出网吧玩游戏、聊天,去迪厅开包房。家里给的钱根本不够花,就去偷同学的或向小同学要钱。被老师批评了,也被送进拘留所教育了下就没事了。后来自己的注意力也越来越被学校墙外灯红酒绿的世界所吸引,从而越发厌恶上学,索性辍学不读书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教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少年。 二、教学内容:本法中的第三章中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三、教学过程: 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 (二)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外部表象及其前兆。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三)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也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

最新部编版八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5.2《预防犯罪》说课稿

5.2《预防犯罪》说课稿 一、教学目标的确立 《遵守社会规则》是八年级上册教材的第二单元,在八年级上册教材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其中第五课第二框《预防犯罪》在本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承上:在上一课对违法行为有初步了解后,介绍最严重的一种违法行为,就是犯罪;启下:需要学生认清违法犯罪危害之后,才能解决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因此,确立了以下教学目标。 (一)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治观念,防微杜渐。 (二)能力目标: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逐步形成分辨是非、辨别善恶的能力。 (三)知识目标:知道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刑罚的种类。知道犯罪的危害性,懂得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二、教学内容的分析 (一)内容分析 本课是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中的第二框《预防犯罪》,所依据的课程标准的相应部分是:“成长中的我”中的“心中有法”。具体对应的内容标准是:“了解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本框由“了解罪与罚”和“加强自我防范”两目组成。主要是帮助学生认识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树立法不可违的信念,增强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帮助学生反省自身行为,远离不良行为,积极预防犯罪。 (二)重难点分析 本框的重点和难点都是犯罪的含义与犯罪的基本特征;刑罚的含义与类型;如何引导学生杜绝不良行为,加强自我防范。 三、学情分析 中学生的法治观念现状是本课的学情基础。一方面,处于青春期阶段的中学生心理和生理发育还不成熟,情绪波动较大,做事易冲动,自律性较差,不能很

部编人教版初中八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预防犯罪》赛课教案_1

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 预防犯罪 教材分析: 《预防犯罪》是人教版八年级(上册)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第二框的内容。本框题包括“了解罪与罚”、“加强自我防范”两目。 第一目集中介绍犯罪与刑罚这两个刑法学的主要内容,主要从“罪”与“罚”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罪”主要说明犯罪的含义和特征,“罚”主要介绍我国刑罚的含义和种类。 第二目主要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涉及的法律主要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本目主要说明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性,介绍了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强调要杜绝不良行为,从小事做起,依法自律,加强自身防范。 学情分析: 青春期的学生情绪不稳定,做事容易冲动,往往对法律、犯罪等知识了解不多,法治观念淡薄,如果没有接受相关的法治教育,极易造成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青少年学生易受环境的影响,想表现自己,又不能很好的约束自己,经常会“不拘小节”“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极易产生某些不良行为,如果不及时提高认识,进行纠正,就有可能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教师可以结合具体的情境案例,因势利导,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生能够学会约束自己,加强修养,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教学目标: 1.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治观念,防微杜渐,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2.提高对刑法和犯罪的认识,能够辨别犯罪行为,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 3.了解刑法,知道犯罪的基本特征,懂得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教学重点: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违法犯罪 教学难点:犯罪的基本特征 教学方法:情境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小组合作探究学习法 教学准备:教师查阅相关的法律知识、分析教材,做好教学设计、制作PPT。 学生预习课文,完成导学案。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今天我们来学习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中第二框“预防犯罪”。(板书:预防犯罪) 设计意图:直接导入新课,使学生明确今天我们要学习的内容。 二、学习新知

预防犯罪 优秀教学设计

《预防犯罪》教学设计 【学习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提高加强自我防范,杜绝不良行为的意识和能力。 过程与方法:能理解并运用犯罪的三大特征来解决实际问题。 知识与技能:分清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重点、难点】 重点:如何加强自我防范 难点:犯罪的三大特征 【课型、课时】新课,一课时 【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案例法、复习导入法 【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 【教学过程】 一、预习反馈 昨天我们进行了预习,布置了讲学稿课前预习部分内容,现在把今天批改的情况给大家反馈一下: 优秀个人:提力曼、刘奂、仲新萍、江璐、迪力木热提、李秀兰、张越、刘宇琪、赛比努尔、徐锴、廖雪岩、阿迪娜、鲁芳芳、章浩、艾丽菲热、张梦奇、陈桂冰、买尔哈巴、舒佳睿 优秀小组:第 1 组第 5 组 二、导入新课 上节课我们学习了违法行为,依据违反的法律不同,我们可以把违法

行为分为三大类: (提问)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前两者由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我们成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我们成为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又叫犯罪,今天我们就一起学习犯罪的相关内容及如何预防犯罪。 三、出示学习目标 1、分清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能理解并运用犯罪的三大特征来解决实际问题。 3、提高加强自我防范,杜绝不良行为的意识和能力。 四、出示自主学习任务 1.刑法的作用和内容? 2.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3.刑罚的含义及分类? 4. 主刑有哪些?附加刑有哪些? 5.如何加强自我防范? 6.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7.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以抢答的形式检验学习效果 五、合作探究 知识模块一了解罪与罚 探究一:据中央电视台报道,被告人陈正平,32岁,初中文化,系南京市乌江镇商业村人,199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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