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入学保障的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迁往城市进行务工。
这其中,不少进城务工人员会携带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是指为了保障随迁子女能够顺利入学并接受良好教育所制定的政策和措施。
在我国,为了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地区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首先,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制度建设。
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合力,确保政策的落地和执行效果。
此外,也应当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策的公正和透明。
其次,随迁子女入学的准入政策和条件。
为了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地区普遍要求随迁子女具有合法身份、符合城市户籍条件以及年龄要求等基本条件。
同时,也要求随迁子女家庭在城市有固定住所,并能提供合法租赁合同或暂住证明。
这些政策和条件的制定旨在保障随迁子女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入学环境。
第三,随迁子女入学的优先权。
为了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地区已经推出了一些优先权政策。
例如,将随迁子女纳入城镇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优先安排由学校统筹划拨教育资源,确保随迁子女能够顺利入学。
同时,加大对乡村学校补助力度,提高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第四,随迁子女入学的教育保障措施。
为了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地区还采取了一些教育保障措施。
例如,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杂费补贴力度,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同时,加强对随迁子女的心理辅导和关怀,帮助他们适应新环境。
此外,还可以加强与农村学校的合作,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加强城乡教育资源的互补和整合。
总之,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对于保障随迁子女的教育权益、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各地区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解释和执行问题、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
学校保证随迁子女就读方案范文

学校保证随迁子女就读方案范文一、指导思想。
咱们学校秉持着“教育公平,一个都不能少”的理念,坚决要为随迁子女提供良好的就读条件,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咱们这儿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感受到家一样的温暖。
二、工作目标。
1. 入学无障碍。
不管孩子是从哪儿来的,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咱就得让人家顺利入学。
不能设置那些莫名其妙的门槛,什么这个证那个证缺一个都不行,那可不行。
咱们要简化入学手续,让家长们少跑腿,孩子早入学。
2. 就读有保障。
一旦入学了,就要保证这些随迁子女在学习、生活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和本地孩子一样的待遇。
不能搞特殊对待,可不能因为人家是随迁子女就把人家区别对待,那多不厚道呀。
三、具体措施。
# (一)入学招生方面。
1. 政策宣传要到位。
咱们得让随迁子女的家长们清楚知道入学的政策。
老师们可以到随迁人员聚居的地方去发传单,也可以搞个小讲座啥的。
就像推销产品一样,不过咱推销的是学校的入学政策,要让家长们明白,只要符合条件,孩子就能来上学。
比如说,咱们要告诉家长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些材料到哪里去办,都要讲得清清楚楚。
要是家长们问起来,咱们得像个百事通一样,回答得明明白白。
2. 入学手续简化。
别搞那些繁琐的手续。
有些证明材料,能从政府部门联网查到的,就不要再让家长去跑来跑去开证明了。
比如说,居住证明,如果政府系统里有记录,咱们核实一下就好了。
对于那些不太清楚手续的家长,咱们还得安排专门的老师一对一指导,就像导游带游客一样,带着家长把入学手续走完。
3. 入学机会均等。
在招生的时候,按照教育局的招生计划,只要有学位,随迁子女和本地孩子一起按照入学条件排序入学。
不能说本地孩子优先,或者把随迁子女单独拎出来另作安排。
大家都是祖国的花朵,都得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 (二)教育教学方面。
1. 师资均衡分配。
咱们的好老师可不能只教本地孩子,要把优秀的教师均匀分配到各个班级,不管这个班级里随迁子女多还是少。
就像分糖果一样,每个孩子都能分到一样甜的糖果。
外来劳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外来劳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引言外来劳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是一个社会关注度很高的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制定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提出一些建议,以确保外来劳工随迁子女能够顺利入学,并融入当地教育体系。
工作制度1. 建立统一的申请流程:制定明确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路径,确保外来劳工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能够便捷地进行。
同时,建立重要指标和标准,以公平公正的方式评估申请学生的资格。
2. 提供多样化的教育选择:在特定地区,设立针对外来劳工随迁子女的学校或班级,以满足他们的教育需求。
此外,也可以鼓励当地学校开设专门的班级或课程,为这部分学生提供适应性更强的教学。
3. 建立专门的辅导机构:设立专门的辅导机构,为外来劳工随迁子女提供研究辅导和心理支持,帮助他们适应新的研究环境和社交圈子。
措施1. 加强信息宣传:开展宣传活动,向外来劳工及其子女介绍相关政策和入学流程,提供指导和帮助,确保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尽的义务。
2. 建立家长支持网络:组织家长交流会议和社区活动,加强外来劳工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互助,帮助他们解决子女入学过程中的问题。
3. 加强教师培训:为学校教师提供培训和支持,提高他们对外来劳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需求的认知和理解,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研究需求。
4. 建立评估和监督机制:建立外来劳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评估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对不当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改进。
总结通过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措施,我们可以有效解决外来劳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这不仅有助于保障他们的教育权益,也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和发展自己的未来。
但同时应注意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落实过程中不涉及法律纠纷和复杂问题的产生。
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从事务工作,他们中的很多人会带着自己的子女来到城市。
然而,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以及城乡教育资源的不平衡,这些随迁子女在城市入学问题上面临很多困难,导致教育机会不公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24年起,国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做出了重要的政策调整。
二、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随迁子女享有与城市户籍子女平等的入学权利,不因户籍制度而受到歧视或限制。
2.公平原则:通过确保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子女享有相同的入学条件,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
3.适应原则:根据随迁子女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和支持,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
4.就近原则:尽量安排随迁子女就读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学校,方便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三、具体工作方案1.宣传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宣传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目的、原则和具体操作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相关政策,有权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
2.拓展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教育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减少随迁子女参与城市入学的需求。
3.接收学校配套:对于接收随迁子女的城市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力量添补,确保能够满足随迁子女的学习需求。
4.教育机会均等化:确保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子女享有同等的入学机会和条件,不将户籍作为入学的唯一标准。
采取措施,如分配额度或增加班级数量等,确保入学机会的公平。
5.个体化教育支持:对于随迁子女,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支持。
例如开设专门的辅导班,帮助他们迅速适应城市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别是对于新来城市的随迁子女,要给予更多的关怀与帮助。
6.学校跨区划招生:允许随迁子女跨区划招生,即不限制随迁子女必须就读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允许他们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学校就读。
7.加强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地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地区,要进行有关处罚,并督促其改正。
学校随迁入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入学对象1.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或本省外县(市、区),随父母到流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入学:(1)在流入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随迁子女;(2)在流入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随迁子女;(3)在流入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随迁子女;(4)符合国家及流入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学程序1. 随迁子女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交入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对提交的入学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安排入学。
3. 学校应向随迁子女家长发放《入学通知书》,明确入学时间和报到手续。
四、入学保障1. 流入地人民政府应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 学校应按照国家规定,免收随迁子女学费,并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3. 学校应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关爱,关注其心理健康,帮助其融入校园生活。
五、随迁子女教育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随迁子女教育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随迁子女教育质量。
2. 学校应定期开展随迁子女学业评估,关注其学习进展,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3. 学校应加强随迁子女德育教育,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4. 学校应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随迁子女心理健康,为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六、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流入地公办学校及民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入学。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4.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制度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介绍该文档旨在说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工作制度和措施。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选择带着他们的子女来城市定居。
为了保障这些子女的教育权益,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
一、政策背景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的。
这些政策和法律旨在为随迁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申请入学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满足以下条件:1.子女年龄符合城市教育局规定的入学年龄;2.父母在城市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居住证明;3.父母具备相应的学籍信息或居住证明,能够证明子女与其享有合法的亲子关系。
三、申请材料和程序申请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子女出生证明;2.父母的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3.父母的居住证明;4.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程序如下:1.父母收集并准备好申请材料;2.按照招生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材料;3.学校审核材料是否完整,有无异议;4.根据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安排面试或笔试等入学考试;5.学校根据面试或考试结果确定是否录取。
四、入学安排和保障一旦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获批,学校将安排相关入学事项,并提供以下保障:1.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学环境;2.提供专门的学习支持服务,帮助随迁子女顺利适应新的学习环境;3.提供特殊的个别辅导,满足随迁子女的学习需求;4.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关爱,保障随迁子女的身心健康。
五、家长参与和监管学校鼓励随迁子女的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家校沟通合作,共同关注子女的学习情况和成长发展。
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将对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行监管,确保相关政策的实施有效。
六、评估和调整为了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相关部门将定期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政策和措施,以更好地满足随迁子女的教育需求。
以上就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的相关内容。
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有关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入学对象1.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县(市、区),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我校所在地区居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入学:(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所在地区工作、经商、投资等,且已取得当地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所在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所在地区有稳定收入来源,并符合当地规定的其他入学条件。
三、入学程序1. 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报名。
2. 审核与录取: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学校予以录取。
3. 登记与注册: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学校为其办理学籍登记和注册手续。
四、入学保障1. 学校要按照“就近、平等、公开”的原则,为随迁子女提供平等的入学机会。
2. 学校要保障随迁子女享有与本地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包括教室、设施设备、教学活动等。
3. 学校要关注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五、管理与监督1. 学校要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2. 学校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监督,定期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3. 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为切实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科学公平安排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方案》和《市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积分入学的实施范围符合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以下简称入学),适用本实施办法。
二、积分入学的适用对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可以申请适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的有效居住证积分排序入学。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当年4月30日前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区范围内持有有效的《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三、适用积分的申请和核定(一)积分申请和核定均按《市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二)适用积分入学的适龄少年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提前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交积分申请,申请时间截至当年4月30日(如4月30日为休息日,则为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同)。
(S)区教育局在招生录取工作之前,向居住证积分管理部门提取居住证积分信息,内容包括积分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证总积分和关键项目积分、积分申请日期,以及申请入学少年儿童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四、入学报名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区范围内持有效居住证,其子女需申请在区入学的,不论是否进行积分申请,均应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以区教育局公告为准,下同)完成网上入学报名。
五、录取办法(一)录取原则1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高低,依次统筹安排录取学校,申请人对录取安排如有异议,可向区教育局提请复核。
异议经核实,由区教育局调整入学安排。
2.未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教育资源和招生实际,最后一批统筹安排入学。
3.不接受积分入学安排者,视作放弃在区申请入学,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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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入学保障的办法
为切实保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身份认定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下列材料,可申请在我校就学。
1、黔西县外户口本和流出地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
2、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
3、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务工证明、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就业证明亦可)。
5、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6、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批准书和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7、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8、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9、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申请表。
父母双方一方是经商的不作农民工子女看待。
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一)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教育服务校域学校报名,如居住地学校接受有困难,由居住地学校受理登记后统一报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校域务工就业和交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安排其子女就学。
(三)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一般以每年秋季入学报名时间为准,其
它时间不予办理。
符合本规定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应提前1个月内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按照《黔西县教育局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转学。
接受学校对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转入进行登记,并对其转出时的流向予以统计。
三、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根据我校教育资源状况,确定满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身份认定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四、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责
(一)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同时,在满足所属校域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后,还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要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及时予以办理学籍手续。
(二)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做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
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可酌情准予缓缴或减免。
(三)学校应本着“以育人为本”的思想,维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正当权益。
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改进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活动、评优评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惩等方面与我校儿童少年同等待遇。
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四)根据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我校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学校职责,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保障。
我校要建立完善保障务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建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
作。
同时,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三)学校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对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加强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务工就业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同时要做好当地学生家长的工作,消解他们的陈见、偏见和歧视心理。
要尊重农民工子女的主体地位,遵循教育规律,实现与当地学生的自然融合。
要将保障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宣传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办法措施和实际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五)建立务工人员学龄期子女的普查和登记制度。
学校建立务工人员学龄期子女登记制度,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了解相关数据,提供相关人员名册。
学校要根据务工人员学龄期子女的实际情况,及时制订务工子女入学方案。
(六)解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是一项关系社会和谐,确保社会公平、稳定的系统工程。
学校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支持和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相关工作。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至新办法出台后为止。
雨朵镇平坝小学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