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介服务清理红顶中介自查报告范文

规范中介服务清理红顶中介自查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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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介服务清理红顶中介自查报告范

实基础。

5、要进一步加大改善办学条件的力度

20xx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改善办学条件的力度。要自筹资金完善学校操场3000平方米的硬化和部分运动设施的完善,要修建学校食堂菜窖,完善食堂相关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政策资金,装备微机室、音体美器材、净水饮水设备,完善班班通工程。要搞好校园硬化绿化、美化,形成符合学校办学理念和校园整体基调的特色文化。

6、要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为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我们要按照局里出台的关于加强体育与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创新授课模式,确

保开齐开足开好体育和艺术类课程。在此基础上,要全面实施好体育艺术2+1项目,尤其是要建立学校业余体育训练队和组建学生兴趣小组并坚持有组织的经常性的活动。为切实解决视力下降和身体肥胖等突出问题,确保学生体质健康,我们要在全面加强卫生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省市规定的体育中考考试工作。体育考试从今年开始试行,明年开始列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必考科目,体育考试成绩按40分计入学业考试总分,以后还将逐步增加分值,直至按100分计入学业考试总分。9月份要召开全校性文体检阅大会。

7、要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要全面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校长、副校长、各处室、班主任和科任、保安等每个岗位,校门口、楼梯口、食堂、宿舍、实验室等每个部位以及上下学、课间、午休、上课等每个时段的安全工作责任、安全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晰、闭环衔接”的安全责任网络,真正做到安全工作时时、处处、事事有人管,时间空间无缝链接。今后,凡由于当事人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师生安全事故的,不仅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还要追究当事人、分管领导的经济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要以创建和谐平安校园为载体,扎实开展工作,要完善相关的安全制度,实行平安创建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同时,还要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学校安全管理网络,学校重点部位要上财产保险,要给每名学生都上了校方责任险。要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方面,要加大人防、技防和安保器材投入,并与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治理领导小组,建成标准警务室,聘请法制副校长。要密切关注教师的舆情动态,坚持正确引导、排解疏导和警示教导的原则,抓早、抓小、抓防、抓控,积极引导教职工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和反映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继续实行校长负责制,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岗位综合考评制,落实领导、教师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同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考评细则,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注重过程,强化管理。

加大精细化管理力度,对学校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分析,有改进意见,对教师工作要做全面的定性与定量考评,继续实行教师岗位综合考评制度,学期或年度评优选先均以综合考评为准。要切实抓好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民主管理,依法治校。

要实施班子例会和教代会制度,凡是学校重要工作或重大事宜均由班子会或教代会研究决定,要全面实施校务公开,接受教师、学生、家长的监督。

4、抓好备考,提升质量。

要侧重抓好毕业班学生管理,加大中考指导力度,及时开好复习指导会、学情分析会、考前动员会等会议,全力以赴抓好复习备考工作,对重点高中边缘生要积极关注,重点培养;要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策略,提升我校中考在全市的位次,以此来提升我校的办学声望。

5、认真治理,廉洁自律。

“三乱”等教育不正之风仍是人民群众对教育行风不满意的关键所在。去年,教育部出台了《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对教育“三乱”问题的处理意见》,局里还下发了《治理和纠正教

育系统不正之风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和教师违

规行为的具体处理办法。要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要与教师普遍签订承诺书,落实包保责任,要对教师违规补课办班、乱收费、滥订资料、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强拉学生吃住等违纪问题“零容忍”。要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打造行风建设的新常态。

以上是我校本年度工作计划,为了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我们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科学管理,探索发展,我们将继续加大学校建设力度,以德为本,以爱为源,因材施教,优化育人环境,突出办学特色,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让每个学生在这里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为把我校建设成领导放心、人民满意的农村示范性初中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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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自查报告4篇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4篇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4篇 本文目录办公用房自查报告县委办落实中央精神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的自查报告开展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自查报告 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XX]2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17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10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以下24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6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74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4.9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443.05平方米(含会议室121.28平方米,档案室42.14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10.31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卫生间等 269.32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第二篇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XX〕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XX〕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方案(最新)

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x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x〕14号)要求,为不断深化推进我区“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国务院明确规定需要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突破口,以行业协会商会、事业单位、企业等利益关联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为抓手,以建立规范中介服务制度为保障,以全面清理规范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着力解决“红顶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及垄断性强等问题,破除制约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的“中梗阻”,推进建立市场导向、行业自律、服务高效、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整治范围 对照x〔x〕58号和x〔x〕11号文件中要求取消和规范的各类审批事项,重点清理规范作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中介服务,包括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实验等。

(一)整治中介服务机构的垄断性问题。审批单位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按规定期限完成有关中介服务机构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工作。 (二)整治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单位的利益链问题。审批单位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不得违规购买中介服务,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 (三)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兼职的问题。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占有财务,报销费用;不得勾结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获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其他额外利益。 (四)整治中介服务机构向企业乱收费的问题。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搞行业垄断,强制企业入会、参加培训班并收取费用,强制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等。 三、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全面梳理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逐项提出清理规范意见,并指定1名联系人,将名单报x区民政局(5月底前完成)。 (二)清理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事项(5月底前完成)。 (三)清理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5月底前完成)。 (四)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公布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服务制度,强化中介服务行业自律(5月底前完成)。

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红顶中介自查报告

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红顶中介自查报告 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红顶中介>自查报告 (2015年7月14日) 尊敬的龚局长,各位领导: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安监[2015]57号)要求,我们对照7项检查内容责成我市3家中介机构和各县市区认真开展自查,并对2家中介机构进行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荆门市所属中介机构有3家,其中职业健康评价中介机构1家(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级资质),安全生产评价中介机构2家(湖北吉祥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荆门华森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均为乙级资质)。辖区外在我市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共13家,其中非煤矿山4家、危险化学品3家、煤矿3家,职业健康3家,均为省安监局网上公布的中介机构。 二、中介机构监管情况 1、不设门槛公平竞争。为创造公平、公正的安全生产中介技术服务环境,凡在省局备案的外地甲级中介机构、省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机构,均可在我市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全市安监系统不设门槛由企业自主选择服务机构。我们欢迎外地的甲级机构进入荆门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评价报告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中介技术服务领域的“源头活水”,发挥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应有的指导作用。 2、加强监督规范行为。为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下发通知明确责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荆安监管?2014?14号),提出明确规定,严禁安监部门指定中介服务,严禁开展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评审,严禁安监部门及干部向中介机构收取费用、参与中介机构有偿活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去年11月,纪检书记张家瑜同志带队,局监察室、法规科组成检查专班对湖北吉祥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荆门华森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京山县安监局、屈家岭管理区安监局、钟祥市安监局、沙洋县安监局进行了检查,抽查了京山县钱场镇李同义碎石厂、京山县四山石料厂、京山雁门口镇家兴石料厂、大石山建材厂、湖北金龙福药业有限公司、钟祥市文集镇何梗加油站、沙洋县仙女山石料厂7家企业,对企业反映中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后未及时开展技术服务、安监部门反映评价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责任有关机构进行整改。 3、推行“黑名单”制度。我市设立投诉举报电话(12350,12345),加强社会监督。凡是举报、投诉经查属实存在违反服务承诺,或在评估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外地中介机构,逐出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被列入“黑名单”的本市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到期经验收仍不合格的,禁止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情节恶劣的还将报请上级部门吊销资质。 三、自查情况 按照检查内容,我们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我市中介机构完全独立,与安监系统不存在瓜葛关联。 湖北吉祥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20日,是湖北宝源广得资源有限公司独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荆门华森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公司组建于2008年,是独立法人资格有限公司,2010年12月取得乙级安全评价资质。荆门市疾病预防控中心是事业单位,我局与上述3家单位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问题。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38名:在编在岗17名,其中科级干部7名、一般干部10名;下派干部8名,其中国土局2名、司法局1名、城建局1名、农粮局3名、派出所1名;其他干部13名,其中乡聘干部6名、大学生村官6名、三支一扶1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866.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534.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设备用房14.7平方米、附属用房86.9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1800.1平方米(含走廊、阳台、楼梯等)。 1、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 乡科级干部7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平方米(张朝晖同志使用13.1平方米),乡长温华锦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平方米(温华锦同志使用13.1平方米),5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27.0平方米,人均5.4平方米;一般干部31名,其中29名干部在乡办公、1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186.5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派出所警务室2间21.3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使用情况如: 会议室2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46.1平方米、大会议室127.9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1间92.7平方米;接访室1间10.1平方米;林权纠纷调处室1间10.1平方米;档案室1间14.7平方米;物资室1间14.7平方米;文印室1间10.2平方米;人武部沙盘室1间11.2平方米;计生服务所b超室1间13.9平方米;计生服务所孕检室1间9.1平方米;卫生间1间11.2平方米。 3、设备用房14.7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1间14.7平方米。 4、附属用房86.9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厨房1间面积56.3平方米;食堂2间,面积分别为18.3、12.3平方米。 5、乡财政所在编在岗2人、聘用干部1人、乡干部1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169.1平方米,建筑面积507.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间25.7平方米,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15.5平方米、财政所2名干部办公室10.2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

保险公司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保险公司**中支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工作报告 为落实**分公司《关于开展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90号)、《**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51号)等文件要求,保险公司**中支于2019年4月25-5月25日重点对涉及中介代理业务的营销、银保、战略三大业务渠道及相关外勤人员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 公司于4月25日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辖中介市场风险排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由人事行政部牵头、中支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执行小组,执行小组全面按照监管及总分公司工作要求具体制定自查方案,督促并落实营销、银保、战略渠道的自查工作。 4月28日执行小组结合分公司实施方案正式下发**中支《关于开展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华夏****发[2019]11号),全面部署**中支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工作。 4月29日中支部门经理周例会上,再次组织部门经理以上层级全员学习《关于开展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

通知》全文,同时要求全体管理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按《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 4月29日至5月25日,在营销、银保、战略三大业务渠道及各四级机构范围内全面开展自查。 二、压实责任,明确重点 1、排查范围:本次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排查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重点排查此时间段内我司做为主体公司是否切实履行对各中介渠道管控责任,是否依法合规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包括与我司有业务往来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等中介渠道和业 务,内容涵盖营销、银保、战略三大业务渠道。 2、排查重点:(1)是否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虚假列支等套取费用;(2)是否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存在非法集资或传销行为;(3)是否唆使、诱导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欺骗、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4)是否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5)是否通过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6)是否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等;(7)是否存在违规与第三方网络平台业务合作行为。 三、排查方法及排查结果 1、排查方法:

监督管理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监督管理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自查 报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安监发{XX}5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工作组就《通知》要求的有关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和交叉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经过我局初审,省安监局审批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共有8家,其中,安全评价机构4家:xx兴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xx绿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xx铁四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以勒安全防灾科技有限公司;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4家:xx净澜检测有限公司、xx铁路局xx疾病预防控制所、xx钢铁(集团)公司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红顶中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即将开展的电视问政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分工,加强了组织领导,通过组织局机关和各区(开发区)自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整治了安监系统和中介服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和市抽查的情况看,全市安监系统和中介服务领域情况良好,没有发现“红顶中介”等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监管,认真督导。每年年初,我局召开在汉执业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专题工作会,传达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特别是《省物价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工服[XX]72号)下发以来,通过采取会议培训的形式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在汉执业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指导其规范开展中介服务。我市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组织召开在汉执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会议,定期开展督导,实施“黑名单”制度。积极开展在汉执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报告书盲评和实验室盲样考核,有效规范提升了机构业务水平。积极推动从业机构通过加强内控、严格自律、规范执业、提升服务,形成机构健康发展、服务对象满意、监管部门认可、社会效益良好的新局面。 (二)规范行为,服务企业。全面放开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市场,凡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均可在汉执业。在汉执业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将有关资质信息报送至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及时将其资质信息在市安监局官方网站

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的定位

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的定位 行政审批的前置性服务属于行政审批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指政府部门开展某些行政审批项目时,要求申请人须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有偿服务并提供证明,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行政审批前置性事项涉及部门多、分布广,主要涉及住建、交通、发改、民防、环保、卫生、地震、城管、商务、规划、国土、水利、港口、园林、安监、气象、工商、消防等部门,直接影响行政审批效率和企业经济负担,是我国现阶段行政审批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之一。 一、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的产生和演变过程简要回顾 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并不是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体系或经济管理体系与生俱来的内容,而是伴随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发展和改革过程出现的,同时也与企业等市场主体对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要求不断提高有密切关系。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事务都由政府通过下达计划指标,用行政手段加以解决,企业没有独立利益和经营自主权,不需要也不能主动申请业务,基本不存在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内容,自然也不需要提供这种服务的中介机构。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政府逐步下放部分行政权力,国有企业开始逐步获得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经营自主权,非公有经济逐步发展起来,企业开始有动力考虑自己的经营方向,进行经济决策,国家计划的作用逐步降低,范围逐步缩小,政府部门逐步以行政审批取代“计划”作为调节社会发展中各种主体之间利益分配的主要手段。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通过制定和下达计划指标来调控或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逐步减少,但是政府通过行政审批来干预或调控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却逐步增长,并且行政审批的环节过多,审批的时间过长,审批的过程不够透明等问题逐步显现,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的落实,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寻租”甚至腐败问题。从2001 年起,中央开始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下放行政权力,减少、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在这个过程中,一部分行政审批职能被推向市场,交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来完成,由中介机构来对申请行政审批的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就构成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性条件。还应看到,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经济和社会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审批事项越来越复杂,对专业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部分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并不具备提供这种服务的能力,从而把这一类服务放给市场就顺理成章。这样,政府部门就由服务的直接供给方变为资质授予方和市场秩序的监督方,让市场中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水平的机构承担前置性服务,并允许其收取相应费用。 二、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的主体构成 在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中,涉及到三方主体,即审批部门、申请主体(多为企业)和中介组织。相对于其他主体而言,在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中,当每个主体以不同身份出现在各个环节中时,两两主体之间体现出了不同的权责形式和内容。同时,每个主体既有权力,也有相应的责任,进而形成了权责内容层面的均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审批部门而言,拥有对申请主体的行政审批权和风险责任的追索权,同时承担合理、合规的进行行政审查的责任;拥有对中介组织服务标准的制定权和风险责任的追索权,同时承担维护中介市场秩序和消除市场失灵的责任,即经济性和社会性管制的责任。(2)对于申请主体(企业)而言,拥有向审批部门申请行政审查的权力,同时承担提供审批所需材料和质量风险责任; 拥有向中介组织获取相关服务和风险责任的追索权,同时承担支付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的责任。(3)对于中介组织而言,拥有向审批部门要求公平竞争和外部性补偿的权力,同时承担达到服务标准和质量风险责任;拥有向申请主体获取服务收入的权利,同时承担提供审批所需服务和质量风险责任。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政府行政审批部门、申请主体和中介组织三者之间权责的内容不同,权责关系的性质也不相同,审批部门对申请部门进行需求管制,对中介组织进行供给管制,对中介服务进行经济性和社会性管制;申请主体支付前置性服务有关费用,中介组织收取费用,二者之间的交易属于市场行为。 三、加快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改革与规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保险中介自查整改报告

中介业务自查自纠报告 自收到区《关于落实监管要求开展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工作得通知》后,我公司经理室高度重视,并主抓落实,在市分公司得具体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通知》,对2011年度中介业务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把关,严格要求,不留“死角”,切实做好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 1.我公司按照《销售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合法、科 学、有效得中介业务管理制度,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客观。 2.我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手续费管理办法(暂行)》,对明确不允许支付手续费得政策 性农险业务做到令行禁止。 (二)销售管理系统管控方面 1.合作中介机构均具备监管部门批准得有效资质;营销员全部持有有效得代理资格 证、展业证。 2.合作代理机构、营销员均与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且在有效期内。 3.合作中介机构、营销员资质、合同信息就是否如实录入销售管理系统,严格按照操 作规范申请与使用渠道代码与销售人员代码。 (三)中介业务合规方面 经查,在中介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存在以下情况: 1.将直接业务转挂保险中介机构套取资金。 4.将直接业务转挂保险营销员名下套取资金。 5.虚增保险营销员套取资金。 6.通过中介机构虚开发票及虚增业务管理费用方式套取资金。 7.串通中介机构虚假退保、虚假理赔套取资金。 8.通过中介机构向利益关联单位与个人非法输送利益。 9.将套取资金建立小金库、私分、贪污、职务侵占等。 10.兼业代理机构自身业务列支佣金。 11.自保业务支付佣金。 12.利用中介业务与中介渠道违法违规得其她相关问题。 虽然这次自查自纠没发现什么违规问题,但我公司将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落实监管要求开展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工作得通知》及中介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增强全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健全防范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得快速反应机制与长效机制,推动公司中介业务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篇二:xxx公司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得报告 xxxx公司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得报告 xxxx公司: 根据xxx公司为加强xxxx公司个人代理人业务管理,及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促进中介业务依法合规经营等有关要求,xxx公司总经理室高度重视,及时认真组织学习了xxxxx 《关于加强xxxxx公司个人代理人业务管理得通知》(xxxxxxxxxx号)及《关于201x年xxxx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得通报》(xxxxxxxxx号),xxxxxxx公司《转发xxxxxxxxx关于加强xxxxxxxxxxxx公司个人代理人业务管理得通知》(xxxxxxxxxxxx号)与《转发xxxxxxxxx关于xxxxxxxxx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得通知》(xxxxxxxxxxx号)等有关文件,积极开展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并针对xxx公司中介业务现状,制订落实相关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相关工作小组 xxxx公司已成立以分管副总xxxx为组长得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布置相关工作,第一时间就中介业务管理及中介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 二、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021年红顶中介自查报告

红顶中介自查报告 省安监局: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 ___》(鄂安监发〔xx〕5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积极贯彻文件精神。 接到文件后,我局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检查工作。6月15日我局印发了《全市安监系统“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方案》,启动了为期5个月的专项检查活动。我局还成立了“红顶中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并明确两名工作人员负责专项检查,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安监局、在宜登记的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交叉检查相关工作。目前,各相关

单位均已按要求报送工作报告。下阶段市安监局将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重拳整治。 (三)问题导向,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出台了《宜昌市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宜安监规〔xx〕1号),进一步从制度上加强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检测检验、安全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省安监局专项检查要求,目前我局已经完成前期自查相关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局抽查、市州交叉检查的准备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局有关工作安排,赴十堰市开展交叉检查。 二、自查情况 (一)我局没有下属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截止今年6月,在我市登记的从事安全生产的中介服务机构共42家,我局与这42家中介机构均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问题。为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我局出台了《宜昌市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宜安监规〔xx〕1号),加强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工作。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20篇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20篇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一):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景汇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景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38名:在编在岗17名,其中科级干部7名、一般干部10名;下派干部8名,其中国土局2名、司法局1名、城建局1名、农粮局3名、派出所1名;其他干部13名,其中乡聘干部6名、大学生村官6名、三支一扶1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平方米,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平方米、设备用房平方米、附属用房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平方米(含走廊、阳台、楼梯等)。 1、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乡科级干部7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平方米(张朝晖同志使用平方米),乡长温华锦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平方米(温华锦同志使用平方米),5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平方米,人均平方米;一般干部31名,其中29名干部在乡办公、1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

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平方米,人均平方米;派出所警务室2间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公共服务用房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会议室2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平方米、大会议室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1间平方米;接访室1间平方米;林权纠纷调处室1间平方米;档案室1间平方米;物资室1间平方米;文印室1间平方米;人武部沙盘室1间平方米;计生服务所B超室1间平方米;计生服务所孕检室1间平方米;卫生间1间平方米。 3、设备用房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1间平方米。 4、附属用房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厨房1间面积平方米;食堂2间,面积分别为、平方米。 5、乡财政所在编在岗2人、聘用干部1人、乡干部1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间平方米,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平方米、财政所2名干部办公室平方米,人均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2间36平方米,分别为接待室平方米、资料室平方米;其余平方米为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问题及提议 乡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9平方米、普通干部6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标准但未超50%,因办公大楼均为上世纪90年代建房,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且不适合隔断,故暂未清退或隔断。

安监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最新版】

【仅供参考】 安监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7 页

安监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安监发[xx]57号)和xx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六大行业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十廉发〔xx〕3号)精神,市安监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安监系统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组织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对中介服务机构打着安监部门的旗号,强制服务、垄断经营、高收费的违规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对安监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相互勾接、搞利益输送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对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失职渎职的典型案件要严肃问责,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放开准入,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推动我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所属所辖或通过许可、审核、备案、登记管理的从事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包括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审查、论证、评估、咨询等)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二)检查内容 第 2 页共 7 页

1、主管部门落实规范和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与所属或管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真正脱钩,解决“双重法人”登记,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2、主管部门违规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索贿受贿等问题。 3、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勾结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无政策法规依据设立、无独立财务、搞“账外账”;从事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一个中介服务事项拆分成多个环节等问题。 5、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权力搞行业垄断,强行服务并收费,强制企业入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强制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审验费等问题。 6、违规使用财政、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虚假支付中介服务项目及违规使用票据、乱收乱支;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问题。 7、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借监管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的名义或利用向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搞利益输送、报销费用等方式,排挤其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介入,抢占市场,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问题。 三、检查方法及步骤 市、县(市区)安监部门组织所辖区进行自查检查,市安监局组织重点抽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文件资料、开展调查走访,组织座 第 3 页共 7 页

医院药剂科(医技科)开展营商环境整治自查报告

医院药剂科(医技科)开展营商环境整治自查报告 按照医院10月17日全院职工会安排部署,根据区卫计局关于印发 《红花岗区卫计系统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丁作方案》的通知,区卫计发(2018) 2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科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药剂科(医技科)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自查 我科严格按照医院的统一部署,以国务院大督查关注的领域和2017年第三方评估发现的不足为重点,围绕简政放权、服务监管、便捷服务-[个不到位,以“氛围营造T青理整改“乍风整顿^追责问责^建章立制”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重点自查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内 容: 1.我科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范围开展工作; 2?在日常工作中,不存在超过办理时限、办理程序不规范等情况;

3?药剂(医技)人员在日常服务中均尽职履职,业务水平均符合岗位职责要求但仍需加强,服务办理效率有待加强; 4?患者在划价取药(检查检验)过程中感到方便快捷,但因医院IIIS系统不完善导致患者多跑路情况客观存在; 5?我科不存在“红顶中介J违规违纪现象; 6.中央和省、市、区安排工作任务和交办事项均已按要求落实整改到位、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7.营商环境整治宣传氛围不浓,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还有待提高。 2?工作量大,部分人员身兼多职,偶有服务不到位现象。 3?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干部职工意识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学习贯彻落实,及时召集科室成员开会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医院营商环境整治方案; 2?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患者意见集中、家属反映强烈、严重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认真调查,立即解决,切实解决患者和家属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营商活动取得实效。 3?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广泛宣传开展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的意义、举措和成效,引导科室成员关心支持营商环境,营造共创良好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办公用房专项整治方案与办公用房自查报告范文汇编

办公用房专项整治方案与办公用房自查报告范文汇编 办公用房专项整治方案 重点解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二、责任分工 本专项清理工作牵头领导为县委常委、副县长,牵头单位为县发改局,协办单位为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多占办公用房问题,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认识解决多占办公用房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作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解决“四风”问题的实际行动,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党政机关清理和整改办公用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成立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全县清理和整改工作。专项清理和整改期间,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办公用

房清理和整改工作负总责、做表率,超标准的要主动纠正,违规占用的要主动腾退,确保本单位办公用房全部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级及直属机关占有、使用办公用房标准面积为县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禁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要督促整改落实。 (四)严禁豪华装修及配置高档办公用具。项目审批部门要从严控制办公用房的维修改造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全县所有维修改造项目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方可立项审批,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私自进行维修改造。财政部门要加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各级党政机关所需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一律实行政府采购程序,严禁配置高档办公用具。 (五)深入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列举的4种情形和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置。要贯彻边整边改精神,对领导干部多处占用办公用房,正在超面积、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等突出问题,要主动予以整改。县上将成立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在办公用房清理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和顶风违纪现象。 (六)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此次清理工作,建立完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抓

保险代理自查报告(多篇范文)

保险代理自查报告 目录 第一篇: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查报告 第二篇:关于保险代理业务自查自纠的整改报告 第三篇:关于保险代理业务自查自纠的整改报告怎么写 第四篇: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自查自纠和 第五篇:开展代理保险业务调研报告 正文 第一篇: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查报告 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查报告 为落实集团公司要求,确保我市邮政代理保险业务合规文件运行,根据县局指示我局开展了了一次自查活动,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1、业务开办逐级授权,授权规范,并在上级授权规范内开展业务 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代理关系和法律责任不清楚等问题导致的各类风险隐患 3、代理保险人从业人员没有考取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4、网点取得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张贴在显要位臵。与保险系统网店名称相符 5、营业厅按规定张贴了《人身保险投保提示》 6、当期销售的产品没有超过三家保险公司

7、投保时按规定填写《投保单》、《投保人风险承受力评估报告》、《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等资料均有投保人本人填写投保单、回执、委托授权书等重要文件的行为 8、严格按规定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对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要求提供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9、不存在销售误导行为,能正确解释保险产品,明确告知客户退保条件及可能带来的损失 10、网点日间业务及时上缴后督,并留存交接记录 11、摆放的资料合规,没有自行印制宣传资料 12、建立了客户投诉及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并做好记录 13、建立了客户台帐 14、填写的客户信息真实有效, 15、操作员密码定期修改,不使用他人工号办理业务, 16、系统操作员与网点实际人员相符,人员调整合规 17、网点单证账实相符,顺号使用,留存凭证量不超限 18、按规定进行单证的请领、交接,并留有相关记录 19、严格按协议规定的结算机构、结算周期、手续费、结算保费及手续费,手续费收入全额入账 20、设立专门的业务台帐和财务账薄记载保险代理业务 21、不存在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的行为

最新整理区县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范例范文3篇.docx

最新整理区县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范例范文3篇 区县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范文 近年来,市住建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 一是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和申报资料,对我局所执行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8项行政监管事项及2项非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依据、标准、时限等进行固化、优化、量化,将所有业务平均办结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再压缩,其中12项行政许可合计优化时效xxx个工作日,压缩环节11个,行政监管8项,合计压缩时限17个工作日,压缩环节10个,非行政审批2项,合计压缩时限33个工作日。其中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竣工验收的法定办理时限为30天,优化后承诺办理时限4天,减少26天,压缩幅度达87%。另一方面,将我局的12项行政许可全部进入政务中心,成立行政审批科,进一步配强人员,全面开展行政许可业务。 二、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一是转变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将审批过程中取消的环节纳入现场监管必检范围。二是创新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推行闭环管理机制。三是拓宽项目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就项目挡墙、管wang及场平工程建设等涉及工程安全及后期使用,但企业不主动报监的建设内容,强制要

求企业纳入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和监督范围。四是重新修订了《黄骅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办法》,专门成立了批后监管办公室,从工程放验线到规划条件核实,对建设过程中的八个节点实施监督验收,对工程建设的32个重要环节实施有效控制。 三、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一是实行规委会制度,将串联审批改并联审批。改变过去项目审批分步走完规划编制、规划审批、人防、节能、地震等诸多环节的串联审批,实行了局规委会制度,在规委会上集中研究、审批,大大加快了审批流程。提供的申请资料,在符合法律要求条件下,能简则简,加快了业务文件的流转速度和办事速度。同时为提高办事效率,本着流程合理、时限精简的原则确定办理方案,要求各科室要全力配合和支持窗口工作,保证业务来文能依法办理又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完,有效地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投资环境。对重点工程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大型工程项目以及投资企业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服务,只要资料齐备有效,符合法定要求的,在规划、报建、验收及产权登记等事项的办理时限上予以最大压缩,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进一步优化了全市的招商引资环境,受到了投资商的充分肯定。 四、下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阳光审批,提高广大市民、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行政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窗口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瓶颈与对策

清理规范行政中介服务瓶颈与对策 一、概述 长期以来,许多中介服务依托于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而存在,它们是政府职能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技术设计、论证、评估、评价、检验、鉴证、鉴定、证明、资讯、试验等。我们常说的“红顶中介”就在此类。 近年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存在着许多问题。 201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党组书记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党组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理要求,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整治红顶中介。2015年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集中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 中央决心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主要鉴于其以下弊端。 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存在问题 (一)项目体系臃肿、结构不合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已成为行政审批事项的“衍生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的绝大多数都具有前臵性和强制性,已成为行政审批的前臵条件而且数量较多。以我省为例,编制《山东省省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时,各省直部门上报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达110多项。也有数据显示,一个产业项目,企业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竣工验收,需要9~20项中介报告,整个流程长达300多天,涉及12个委办局、20多个科室,经手150多人

次。 项目设臵结构不合理,“重复中介”效率低。具体表现为:不同职能部门、不同阶段可能要求当事人进行同一内容或结果同质性极强的中介服务。另一方面,虽然各地在推行简政放权,但工作有简单化倾向,导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设臵少了,结构不合理问题却依然突出。部分地区强制要求各部门按照固定比例核减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没有考虑到不同领域具体项目设臵的实际情况,出现了将本该保留的项目取消、该取消的项目却未被全部取消的现象。企业把太多时间精力放在中介服务环节上,对于很多行业早投产就意味着早创收,贻误商机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垄断问题突出,行政过度干预。首先是行政强制。一些审批部门在企业申报项目时,要求企业必须委托其指定的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服务。否则就很难甚至不能获得审批,企业没有选择余地,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自由选择的原则,且缺乏竞争导致中介机构无自我提升的内在动力,服务水平和质量裹足不前。 其次是利益关联。一部分行政中介机构与行政审批部门利益相关。表现在:部分中介机构本身就是审批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或者主管的行业协会;有些审批部门的现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机构兼职或任职。因此很难保障中介服务的公正合理,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场垄断。存在垄断的中介机构数量极少,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且这些机构通常承担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或提供高技术壁垒的专项服务,影响力大、影响面广。 最后是限制竞争。一方面,一些行政审批部门对本领域中介服务机构的准入实行总量控制与总体调剂,实际上不利于通过市场实现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与市场需求的自动匹配,客观上起到了干预市场的作用。另一方面,区域性垄断存在且具有地域排他性特点,地方政府通常直接或变相规定只能由本地机构提供中介服务,上述情况在地市级行政区尤为明显,实际上剥夺了企业对中介机构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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