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合集下载

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安排

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安排

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安排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9:30至16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24:00;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6日00:00至11日18:00。

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四)符合教师资格证规定的学历要求:(1)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考小学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考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5)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6)考成人教育教师资格证,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教师资格证报名相关规定和要求(一)网上审核。

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

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教师资格证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

(二)信息更正。

如考生本人发现填报基础信息有误,未审核通过之前可自行在教师资格证报名网站进行修改。

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更改基础信息(不包含报考科目)时;由教师资格证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在2023年1月16日15时30分前到市招考办指定地点现场更改,市招考办留存复印件,同时打印更改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签字。

(三)考试缴费。

广东中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中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中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广东省中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作者:————————————————————————————————日期:中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第一章评审标准第一条广东省中学正高级教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思想品德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勤于进取。

第三条知识水平标准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第四条专业能力标准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第五条业绩成果标准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第二章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评审广东省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属于本章第七条规定的评审范围,并按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提交真实可靠、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供评委会考核评价的、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申报条件要求的申报材料,方可申报评审本资格。

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关键信息项1、学历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

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

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

2、教学工作要求长期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能胜任循环教学,教学效果显著。

任现职以来,进行过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教学。

任现职以来,承担并完成 1 项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3、育人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能根据学生特点进行有效教育和引导。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 3 年以上。

4、示范引领要求能发挥教育教学骨干示范作用,培养、指导至少 2 名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5、业绩成果要求获得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教育教学成果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11 学历与资历条件111 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是参与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基础条件。

博士学位获得者需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应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需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

112 学历应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

12 教学工作要求121 申请人应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有效组织课堂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122 能够胜任循环教学,即在不同年级或学科段进行完整的教学过程,熟悉各阶段的教学目标和要求,具备全面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

123 教学效果显著,学生在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有明显的提升,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的广泛认可。

124 任现职以来,应进行过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教学,展示自己的教学水平和特色,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125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研究,承担并完成 1 项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对教学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四个方面。

这些评审条件旨在全面评价教师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水平,确保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首先,教学工作是评价教师是否符合高级教师职称的重要依据。

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该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教学效果显著,学生学习成绩稳步提升,教学评价良好。

同时,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该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善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够有效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其次,科研工作也是评审高级教师职称的重要内容。

教师在科研工作中应该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在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和影响力,能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和讲座,提出有启发性的学术见解,对学科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也是评审高级教师职称的重要内容。

教师应该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有一定的突出表现,提出质量教育的创新理念和实践方法,参与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和实施,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最后,社会服务工作也是评审高级教师职称的重要考量因素。

教师应该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为学生和社会提供专业的教育咨询和教学支持,发挥高级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的来说,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是一个全面、多维度的评价系统,旨在确保教师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水平得到充分展现和认可。

教师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拓宽自己的专业领域和影响力,为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只有如此,教师才能获得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成为一名真正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中学教师评级条件信息

中学教师评级条件信息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打印本文一、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一)学历(学位)、资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此款仅适用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教研机构的教师)。

(二)其它条件按照《广东省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9〕167号)执行。

二、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一)学历、资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资格。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1)工作量(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0节以上(职校教师8节以上),班主任6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4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班教学;(2)班主任年限:从教以来5年以上,博士学位或职校专业课教师3年以上。

图、音、体、生、劳技、电教、计算机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的原因,凭学校证明,可减免班主任年限。

年级组长、团队干部、政教主任、分管德育的校领导可按班主任计算,副班主任年限不能计算为班主任年限。

教研员、电教教师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

(3)学科小循环教学或担任毕业班把关教师3年以上、每年一次公开课和培优转差、培养青年教师等。

(三)论文、论著条件: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主笔或第一作者)。

(2)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专业论文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证明材料)。

(四)其它条件按《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粤人职[1999]26号)执行。

三、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学历基本条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硕士获硕士学位后(无需助理级)2年以上工作后获学位(无需助理级)累计3年以上双学士或研究生毕业获助理级资格后2年以上无助理级4年以上本科获助理级资格后3年以上无助理级5年以上专科获助理级资格后4年以上无助理级8年以上中专(须具中学教师资格)获助理级资格后8年以上无助理级15年以上(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1)工作量:(同上);(2)班主任年限:从教以来,本、专科3年以上,硕士学位、职校专业课教师一年以上。

汕尾市高级教师评定要求

汕尾市高级教师评定要求

汕尾市高级教师评定要求
汕尾市高级教师评定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条件: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 教学经验:在高级中学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在下一级学校从事教学工作至少1年以上。

3. 学术成果: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或独立撰写并正式出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学科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4. 课题研究:独立承担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并已结题。

5. 指导学生:所教班级学生至少有2人获得地级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 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执行。

7. 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8. 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这些是汕尾市高级教师评定的基本要求,具体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是评定中学教师职称的一项重要程序。

教师职称的评审将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成果、教学质量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得到提升。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条件和要求。

一、教育背景与学历要求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对于教师的教育背景和学历有一定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专业背景扎实。

2.持有相应教育类专业的硕士学位或以上学位。

二、教师资历和工作年限要求教师资历和工作年限也是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至少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其中部分时间需要在广东省中学工作。

2.具备中学教师、班主任及教研组长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三、教学水平评估要求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依据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估。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熟练掌握教学内容,深入理解教育教学改革的理念和实践。

2.具备较高的教学评价和课堂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3.在教学中能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四、科研成果要求科研成果是评估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教育科研项目。

2.在本专业领域内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或者获得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成果奖励。

五、教育教学改革贡献要求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还将评估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贡献。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曾参与过本校或者广东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经验。

2.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能够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六、师德师风要求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还将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包括: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 具备中国国籍,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即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标准。

5.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6. 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以上是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条件,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考试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当地考试院或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以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并顺利完成报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中学高级教师须遵守法律和法规,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育技巧,在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培优转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追踪教育科研信息,独立开展或组织教研活动,具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试验的能力,并取得较突出的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有成效,是学校的骨干教师。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成人中等教育机构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并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

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

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严于律已,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者,或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者延迟1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者,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凡申报评审高级资格的,取消破格和评审前是否受聘的限制。

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中学教学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中学教师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

申报评审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掌握本学科教育教学发展动态,追踪本学科的科研信息,坚持有目的、有计划地自学和进修提高,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其中计算机模块为必修内容,从2010年起,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初级培训(或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也列为必修内容。

第五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一般5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一)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0节以上(职中专业课教师可减少2节),班主任6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4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教研员、电教教师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100天、市级70)天、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40节,须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二)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进行过一次学科小循环教学、或担任初三或高三把关教师3年以上;德育教师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职中专业课教师指导和参与一个实习场所的建设或者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开设新实验项目;教研员、电教教师承担一项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三)每年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教研员、电教教师每年承担一次公开课并主讲一次培训课或组织一次经验交流会(附有关证明材料)。

(四)转化后进生1人以上,其中德育教师转化5人以上(附学校证明材料);教研员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一项以上;电教教师进行过教学单元以上的系列电教软件的编制。

(五)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

第六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教研成果突出,每年承担的公开课效果良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教育教学效果显著:(1)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2)教育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培优转差成绩显著,担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的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校级以上的先进教师;(3)教学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初中会考或毕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合格率、优秀率超过县的平均水平。

(二)职中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得到提高。

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编写有一定质量的职业教育讲义(提供自编讲义原件并由学校盖章证明)。

(三)德育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培养有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干部,转化后进生效果显著,学生犯罪率为零。

班级或者学校被评为3次校级或2次镇级或1次县级先进班(校),或者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

(四)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成绩突出,成为当地学科带头人或教学教研骨干,推广学科教学改革成果一项以上,并取得明显效果,有计划地培训教学骨干,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

(五)电教教师开展电化教学成绩突出,成为当地电化教学的带头人或电教科研骨干,推广电化教学改革成果一项以上,并取得明显效果,按照电化教育教学应用与研究的需要,自编培训教材(附培训教材原件并由单位盖章证明),培训电教人员或教师效果明显。

(六)校级领导在具备本条(一)至(三)款之一外,并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良好(附县以上教育人事部门评估意见)。

第七条论文、论著条件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主笔或第一作者)。

(二)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专业论文在具有CN、ISSN刊号发表或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附则(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规定,提交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词(语)特定解释:1.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

2.市级以上:指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

县级以上:含县、县级市、县级区。

3.第一条“适用范围”:(1)成人中等教育机构:包括成人初级中学、成人高级中学、成人职业高级中学和经批准定为初中或高中建制的成人教育中心或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2)电化教育机构:含省、市、县级电化教育馆(站);(3)教研室:含省、市、县级的中小学教研室;(4)校外教育机构:含少(青)年宫、少年之家、少年科技站;(5)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作为必备条件。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4.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续学历人员,比照本条第(一)、(二)、(三)款执行;(2)原国家教委主考的《高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比照本科学历、《初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比照专科学历执行。

5.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以来参加一次以上专业职务业务培训作为必备条件。

6.第五条中“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一般5年以上”:其中德育教师10年以上,职中专业课教师3年以上,图、音、体、生、劳技、电教、计算机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的原因,凭学校证明,可减免班主任年限,获得博士学位者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担任班主任年限按从教以来累加计算,年级组长、团队干部、政教(德育)主任、分管德育的校领导可按班主任计算;副班主任年限不能计算为班主任年限。

教研员、电教教师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

7.第五条中“课时工作量”:(1)课时数以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为准;(2)列人教学计划的活动课应计算为课时。

8.第五条中“校级公开课”:指由本学科组全体教师、教导处、教研室、校领导参加的公开课;德育教师可举行德育公开课或主题班会课。

9.第六条中“校级领导”:指学校的正、副校长,正、副书记。

10.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省、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教坛新秀、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史地图音体教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幼儿教师、杰出教师、,特级教师。

11.省级论文、教育科研成果奖:指省社会科学奖和自然科学奖、省教育促进会和教育学会的教育创新成果奖、省黄华奖。

市级论文、教育科研成果、优秀课例奖:指市级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奖、教育创新成果奖,以及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各学科教研会教育科研成果奖、优秀论文奖、优秀课例奖。

12.根据粤人发[2005]300号文件规定,调整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的有关规定,取消论文条件中关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期刊划分的有关规定,凡资格条件中要求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期刊的论文,统一调整为具有CN、ISSN刊号的论文,论文数量要求不变。

13.市、县级以上学术会议:指由市级、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各学科教研会举办的学术会议。

14.第一条及附则:根据原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112号)中“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根据加强和改革基础教育的需要,凡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中学教师,到小学任教并从事基础教育科学研究者,可聘任或任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根据加强和改革基础教育的需要,在小学任教、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高于小学高级教师任职条件、从事基础教育科学研究的小学教师,亦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聘任或任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