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法案的10条修正案包括
西方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四)

西方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四)(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1,分数:22.00)1.霍布斯唯一关注的自然权利是______∙ A.财产权∙ B.平等权∙ C.自由权∙ D.生命权(分数:2.00)A.B.C.D. √解析:[解析] 自然权利的观念首先出现在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中,霍布斯唯一关注的自然权利是生命权。
2.“自然权利的首要基础就是:每个人都尽其可能地保护他的生命。
”这句话出自______∙ A.格劳秀斯∙ B.霍布斯∙ C.洛克∙ D.卢梭(分数:2.00)A.B. √C.D.解析:[解析] 自然权利的观念首先出现在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中,霍布斯唯一关注的自然权利是生命权,在霍布斯看来:“自然权利的首要基础就是:每个人都尽其可能地保护他的生命。
”3.下列法律中,没有体现美国宪法中的人权原则的是______∙ A.《独立宣言》∙ B.1791年生效的宪法修正案∙ C.《人身保护法》∙ D.《弗吉尼亚宣言》(分数:2.00)A.B.C. √D.解析:[解析] 美国宪法中的人权原则主要体现在《弗吉尼亚宣言》和《独立宣言》、《权利法案》(1791年生效的宪法修正案)中。
4.在英国宪法性法律中,第一次提出了关于国民的自由、财产等人权问题的是______∙ A.《大宪章》∙ B.《权利请愿书》∙ C.《权利法案》∙ D.《人身保护法》(分数:2.00)A. √B.C.D.解析:[解析] 英国不成文宪法中的人权原则主要体现在《大宪章》、《权利请愿书》、《权利法案》等宪法性法律中,在《大宪章》中,第一次提出了关于国民的自由、财产等人权问题。
5.把自然法看做是捍卫生命权的法则,保障生命便成为衡量人的一切行为的善恶标准的是______∙ A.霍布斯∙ B.格劳秀斯∙ C.洛克∙ D.卢梭(分数:2.00)A. √B.C.D.解析:[解析] 自然权利的观念首先出现在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中,霍布斯唯一关注的自然权利是生命权,他把自然法看做是捍卫生命权的法则,保障生命便成为衡量人的一切行为的善恶标准。
2.美国1787年宪法

权力机构
产生方法 参 议 院
众 议 院 议员由 各州议 会选出
任期
权力
国 会
( 立 法 )
议员由 选民直 接选出
选民 间接
总统(行政)
内 阁 其它 机构
选出
每州选两名, 1、通过法律 任期6年,每两 2、征税 年改选其中1/3 3、调整国内外贸易 4、征兵、宣战权 众议员人数与 5、在紧急时期调动民兵 各州人口成正 6、弹劾权 比,任期2年 1、战时行使独裁大权 2、任命政府高级官员 3、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 4年 4、外交权 5、军事权 6、赦免权 1、最高审判权 2、解释一切法律和条约
联邦法院 (司法) 大法官由 终身任职 总统任命 巡回上 区法院 除非渎职 诉法院
制约与平衡---联邦政府的内部分权
总统
(行政) 权 民主 共和制
总统任命最高法院大法官需经参议院通过 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
(立法) 权 国会
权 (司法)
最高法院
宪法实施
实践:从“邦联”到“联邦”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了深远的影响。
英国《权利法案》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一 我们现在“没有钱支付津贴,没有钱维持军 队。邦联条例对地方权益百般维护,各州不愿建立一个 强大到能向债权人和军人偿还债务的中央政府……” ——1783年华盛顿对军队的演讲 材料二 “新英格兰(美国地名)出现的骚乱,我们 商业上的不景气以及笼罩在全国各地的那种普遍低迷 消沉情绪,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最高权力机构的无 权。……”
2009年高考文综全国卷 1787年费城会议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规 定: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反映了美国宪法 的主要原则是 A.民主主义 B.平等主义 C.自由主义 D.共和主义
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

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 Bill of Rights [前十条修正案于1789年9月25日提出,1791年12月15日批准,被称为“权利法案”。
]第一条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I - Freedom of Speech, Press, Religion and Petition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第二条修正案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II - Right to keep and bear armsA well-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第三条修正案未经房主同意,士兵平时不得驻扎在任何住宅;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战时也不得驻扎。
III - Conditions for quarters of soldiersNo soldier shall, in time of peace be quartered in any house,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owner, nor in time of war, but in a manner to be prescribed by law.第四条修正案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
二、美国政治体制:理念框架特点

二、美国政治体制:理念、框架、特点(一)美国体制设计理念:国家与社会权力平衡美国独立以后的若干年内,国家只有一种外部形态,而没能建立起作为一个统一国家必不可少的内部政治结构。
最初的政治体制是邦联制。
邦联中央只有一个一院制的议会,对全国既无征税权又无管辖权,连维持开支都很困难,根本无力应付独立之初各种复杂的问题。
例如,邦联中央无力干预各州之间的关税壁垒,无力确保国家边境安全,海上利益更不能保证,因为美国无钱建立海军。
英国乘机与各州接触,想对美国分而治之。
法国不愿借钱给美国政府,担心它没有偿还能力,只把钱借给华盛顿个人。
美国国家形态之所以这样软弱无力,是由于美国人建国理念不接受中央集权的概念,害怕一个有实权的中央政府吞掉美国社会的民主自由传统。
然而战后条件下,一个由13个“小国”组成的大国,中央权力的空虚引起经济恶化,激化了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爆发了1786年谢斯起义。
谢斯起义告诉美国人,要想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必须使这个国家具有权威。
1787年5 月在费城召开了全国立宪会议,经过50多天的激烈的争论,最后达成妥协,制定出美国第一部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到费城开会的立宪会议代表共55人,这些人都被美国人称为“国父”。
但是,并非所有“国父”都在宪法上签了名,3代表没签名。
三人之一的梅森认为,宪法作为确立公民权利和社会权利的规则,应该包含一份公民权利法案。
他的提议被拒绝,遂进行呼吁和游说。
结果,弗吉尼亚制宪会议讨论联邦宪法草案时,要求补上公民权利法案作为批准的条件。
其他州纷纷仿效。
1789年9月25日,第一届联邦议会通过来10条宪法修正案,即权利法案。
美国的十条权利法案:第一条又称“不得立法法案”: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力。
第二条: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携带武器的权力不得侵犯。
浅析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浅析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作者:孔得建李振杰李亚男来源:《管理观察》2010年第08期摘要:美国是一个典型的宪政国家,其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了宗教信仰、言论出版以及和平集会和请愿三大自由,极大地保障了美国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对美国的宪政历程产生了重大影响。
关键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宗教信仰自由言论出版自由和平集会和请愿自由前言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该宪法于1789年正式生效,而后又附加了27条修正案。
《序言》显示美国宪法制定的目的主要有两个——限制政府的权力和保障人民的自由。
然而1787年制定的宪法没有把《独立宣言》和当时一些州宪法中所肯定的民主权利包括在内,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对。
根据美国宪法第5章所规定的程序,美国国会可以通过宪法修正案。
此后通过的10条修正案通称“权利法案”。
对自由权的确认和保障,是近代以来各国宪法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防止专制,并为其它权利的实现创造条件。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美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言论出版以及和平集会和请愿三大自由予以保障。
以下我们通过对这三种自由的分析来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予以解析。
一、宗教信仰自由宗教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现象,其本质的特征表现为相信和崇拜超人间的力量,是一种有神论的世界观。
本来,宗教信仰纯属个人内心之事,既无需从外在方面加以限制或约束,也不必在法律上作为基本权利来保障。
欧洲著名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也提出宗教信仰是一个人固有的权利和自由意志,不能强迫,而只能自由选择。
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 “(一)确立国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开以宪法确认宗教信仰自由之先河。
纵观这一规定第一修正案对宗教信仰自由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有:第一、宗教与国家分离。
宗教信仰基本上属于个人精神生活问题,一方面,作为世俗政权的国家,对所有的宗教和宗教信仰者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得将某一宗教确定为国教,并加以保护;也不得利用某种宗教来达到政治上的目的,特别是给国家权力披上宗教的神圣外衣。
浅谈《权利法案》始末

浅析《权利法案》的诞生始末摘要《权利法案》是美国宪法中第一至第十条宪法修正案,在美国宪政的框架里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历史意义。
《权利法案》不仅是美国人基本权利和政治自由的基本制度性保障,对整个美国政治制度的构建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虽然地位如此重要,但是这一法案的诞生过程却并非一帆风顺,政治上的辩论、斗争和美国人民对自由权利的不懈追求充斥了制定这一法案的全部过程。
本文将对《权利法案》诞生的大背景、诞生过程以及一些对《权利法案》的制定产生重要影响的美国早期政治家,如杰斐逊、梅逊、麦迪逊等做出的努力进行简要阐述和分析。
《权利法案》诞生的大背景独立战争之后,美国并没有成立一个实质上的中央政府。
《独立宣言》之后,大陆会议实际上承担了执行联邦共同事务的责任,这也使大陆会议的权威缺少法律基础[4]。
为了成立中央政府,大陆会议于1776年7月任命了一个委员会负责起草中央政府的成立文件。
经过热烈讨论,1781年3月,《联邦条例》诞生。
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联邦条例》并不具备真正的中央政府的权力,如商业管理和税务征收等重要权力,维护各个州的独立权力是其根本原则,而国会的决策只是为各个州提供建议[1]。
因为没有实权,国会不被重视,联邦政府只是一个薄弱松散的“友谊联盟”。
羸弱无权的联邦无法管理国内外商业发展,导致美国经济在18世纪80年代遭受重创,间接引发了1786年的谢斯起义[5]。
混乱的局面使政治家们积极谋求对美国中央政府的结构进行重大改革。
1787年5月25日,除罗德岛之外,美国其余各州均派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开始了改革的第一步——起草《联邦宪法》。
制宪会议的多数代表都具有起草州宪法的经验,对州宪法的成功和缺陷都有一定的认识,这有助于他们的制宪工作。
在所有代表中,具有敏锐的批评眼光和原创意识的詹姆斯·麦迪逊做了大量的系统性准备, 他通过时任美国驻法大使杰斐逊购买了大量有关历史和政府的管理的书籍,详细分析了过去各个联盟和共和政体的相关事宜,最终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构想,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史称为“弗吉尼亚计划”[6]。
外国法制史历年试题

外国法制史历年试题全国200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课程代码:00263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1分,共20分)1.下列哪部法典包含着两河流域苏美尔法典的精华?( C)A.《乌尔纳姆法典》B.《苏美尔法典》C.《汉穆拉比法典》D.《苏美尔亲属法》2.在古印度种姓制中,被列为第二等级的是( B )。
A.僧侣贵族B.武士C.主要从事农牧业的普通大众D.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土著居民4.罗马法中,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称为( D )。
A.公法B.私法C.万民法D.市民法6.公元9—13世纪时期法兰西王国的法律是分散的,明显分为南北两部分,其中南部称为( )。
A.习惯法区B.罗马法区C.不成文法区D.法兰克法区7.英国最早的一部普通法的权威著作是( )。
A.布拉克顿著:《英国的法律与习惯》B.科特尔顿著:《土地法论》C.格兰威尔著:《英国的法律与习惯论》D.布拉克斯顿著:《英国法注释》8.被称为中世纪西欧商法之“母法”的是( )的商法。
A.意大利B.英国C.德国D.法国9.按天主教教阶制,属大教职的职位是( )。
A.修士B.修女C.神甫D.教徒10.规定休妻应有三个月待婚期的是( )。
A.印度法B.教会法C.日耳曼法D.伊斯兰法11.英国在1623年颁布了世界上最早的一个专利法是( )。
A.《版权法》B.《垄断法》C.《知识产权法》D.《商标法》12.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法律是( )。
A.《已婚妇女和侵权行为法》B.《遗产管理法》C.《遗嘱法》D.《家庭法》13.美国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立法方式是( )。
A.在制定宪法时直接规定B.通过惯例C.由总统行政命令规定D.用宪法修正案方式增补14.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法典是( )。
A.《独立宣言》B.《人权宣言》C.《法兰西民法典》D.1787年美国宪法15.按1958年宪法,法国的政治体制是( )。
西方政治制度史美国

4、26条修正案的内容
其他较为重要的有: 1865年生效的关于废除奴隶制的第13条修正案; 1913年将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举改为由各州人民选举的 第17条修正案; 1920年生效的关于美国妇女享有选举权的第19条修正案; 1951年生效的关于无论任何人,当选总统不得超过两次 的第22条宪法修正案; 1964年生效的关于选举时取消人头税限制的第24条修正 案; 1971年生效的关于降低公民选举年龄为18岁的第26条修 正案,迄今这26条修正案均已成为1787年宪法的一部分; 1972年国会通过的关于男女权利平等的第27条宪法修正 案也成为美国宪法的一部分。
(三)美国议员的选举
直接预选 美国特有的一种提名 公职(包括参众议员、总统、州 议会议员和全州性的公共职务) 候选人的方法 直接预选的方式因各州预选法的 不同而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 即关门预选、开门预选和大开放 预选。
(三)美国议员的选举
4、大选(正式选举) 采取相对多数当选的方法。1872年 前是公开投票,此后是无记名投票。 规定全国统一投票时间为选举年份的 11月的第一个星期二。
第三节 美国的宪法修正案与联邦制 的发展
(一)美国的宪法修正案
美国宪法的变化和发展不是通过重新 制定新宪法,而是通过以下形式实现: 1、对宪法的修正案 2、最高法院对宪法的司法解释 3、宪法惯例 4、国会和总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
随着宪法的改变,美国联邦制的政治构 架也相应地改变和发展着。
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中正式规定的 改变宪法的唯一手段。 但在实际上,宪法修正案并非改变宪 法的唯一手段。最高法院对宪法的司 法解释,特别是国会通过的许多宪法 性的法案在实际上都在改变着美国的 宪法。宪法和法律中许多没有明文规 定的东西,人们则依照惯例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