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卫生法学基础知识
2021-2022学年《卫生法》(人卫20版)第一课-卫生法概述

6.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
❖卫生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 ❖卫生法的内容、形式和实质 ❖卫生社会关系 ❖卫生法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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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卫生保护原则 ❖预防为主原则 ❖公平原则 ❖保护社会健康原则 ❖患者自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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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卫生法的地位
❖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门 ❖是宪法的实施法 ❖是国家意志在卫生领域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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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卫生法的作用
❖维护社会卫生秩序 ❖保障公共卫生利益 ❖规范卫生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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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再见
2.法律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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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职能:统治阶级运用法律开展阶级斗 争,维护其政治、经济统治的职能。
❖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维护全体 社会居民公共利益的职能。
3.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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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印中伊英大陆法系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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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陆法系形成于欧洲大陆,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包括意 大利、瑞士、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西班牙、 葡萄牙等欧洲国家,以及整个拉丁美洲、非洲部分国家, 亚洲的日本、伊朗、印度尼西亚、泰国、土耳其。美国的 路易斯安纳州、英国的苏格兰、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属 大陆法系。
❖注意,目前我国尚无一部以“卫生法”命 名的法律,只是具有一系列关于调整卫生 社会关系的法律条款
3.卫生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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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相结合的法 律
❖在医学发展演变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专门法 律
❖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
4.卫生法和卫生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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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是指调整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和,是由一系列法律条款以及行政 法规组成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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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卫生法学基础

第一章卫生法学基础第一节卫生法概述一、卫生法定义(health law)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旨在调整保护人类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
分广义和狭义两种。
分析:1、立法机关:法定立法机关、授权立法机关2、制定或认可3、调整对象是保护人类健康4、卫生法是众多法律规范的一种5、总和卫生与法律的关系卫生即健康:WHO:健康不仅仅是指身体没有疾病,还应该有完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法律是一种历史现象,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卫生对法律的影响(1)对法律意识(思想)的影响(2)对立法的影响(3)对执法和司法的影响(4)对法学研究的影响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一)定义: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国际组织,因预防和治疗疾病,改善人们生产、学习和生活环境及卫生状况,保护和增进人体健康而产生的以及它们内部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二)卫生法调整对象的内容:卫生资源法(内部关系)又叫卫生组织关系。
调整卫生组织活动方面的关系,把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卫生组织的地位、组织原则、职责范围等规定,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
卫生活动法卫生行政管理活动方面的关系。
卫生行政机关对其他组织的管理包括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卫生发展与卫生服务法卫生活动包括卫生发展活动和卫生服务活动两方面。
卫生发展活动是指个人卫生习惯的改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医疗技术的改进、设备更新;卫生服务活动是指卫生部门向社会提供卫生咨询与技术服务。
前提:平等主体、特殊主体第二节卫生法特征和基本原则一、卫生法的特征:(一)以保护人类健康权为根本宗旨,这是卫生法的基本特征(二)综合性、多样性1、卫生法的法源体系综合性、多样性2、卫生法的调整对象综合性、多样性3、卫生法的调整手段综合性、多样性(三)科学性、技术性溶入大量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又叫操作规范,是人们同客观事物打交道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自然法则。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一节总则卫生法律法规是为了维护公众的卫生权益,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卫生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家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卫生法律法规的核心是强调公共卫生的重要性,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公共卫生包括预防疾病、监测传染病、保障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卫生法律法规对于保护公众免受疾病侵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节健康监督卫生法律法规对健康监督给予了明确规定。
健康监督是指对卫生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
根据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健康监督工作。
他们的职责包括:1. 监督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确保医疗机构符合相关卫生规定,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2. 监督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环节,保障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3. 监督环境卫生,防止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4. 监督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公众免受传染病的侵害。
健康监督的方法包括日常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行政许可审批等。
卫生法律法规对健康监督的要求非常严格,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节预防疾病卫生法律法规对预防疾病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并规定了相关的措施。
预防疾病是公共卫生的基础工作,对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预防疾病的主要措施包括:1.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增强预防疾病的意识和能力。
2. 接种疫苗:推行疫苗接种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传播。
3. 防控传染病:通过早期发现、及时报告和有效隔离措施,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4. 健康检查:对公众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卫生法律法规对预防疾病的重要性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于疫情预防、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节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保障给予了明确规定。
食品安全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环节,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部门都有明确要求。
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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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三)卫生法律责的特点
v 以存在违法行为为前提 v 由法律明确规定 v 具有国家强制性 v 由专门机关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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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卫生法律责任的种类
v 行政责任 v 民事责任 v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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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v 是卫生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法所确立的卫生行政 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具有惩戒或 制裁性的法律后果
v 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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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卫生行政处罚的特征:
v 由特定的行政主体作出 v 行政主体针对行政相对人做出的,即是行政主体依
法实施的一种外部行为 v 是对行政相对人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 v 是一种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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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亦即在 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 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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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v 国家机关 v 企事业单位 v 社会团体 v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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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 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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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卫生法对人的效力
卫生法对人的效力是指卫生法律、法规、规 章适用于哪些人,或者说对哪些人有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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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基本知识[1]
三、卫生违法和卫生法律责任
(一)卫生违法的概念与构成 卫生违法是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实施的一
切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课件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课件一、教学内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选自《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主要内容包括卫生法的概念、特点及其在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具体涵盖了卫生法的定义、卫生法的特征、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和卫生法的功能等五个方面。
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卫生法的概念和特点,理解卫生法在卫生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2. 培养学生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意识和习惯,提高学生的卫生法治素养。
3. 引导学生学会运用卫生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重点:卫生法的概念、特点及其在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难点:卫生法的特征、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和卫生法的功能。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PPT课件、黑板、粉笔。
2. 学具:教材《卫生法律法规》、笔记本、文具。
五、教学过程1. 实践情景引入:通过一个卫生违法案例,引导学生思考卫生法律法规在实际生活中的重要性。
2. 知识点讲解:(1) 讲解卫生法的概念,让学生了解卫生法的基本定义。
(2) 讲解卫生法的特点,让学生理解卫生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
(3) 讲解卫生法在卫生事业中的作用,让学生明白卫生法对卫生事业的保障作用。
3. 例题讲解:通过举例分析,让学生学会运用卫生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4. 随堂练习:让学生结合所学内容,回答一些关于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以巩固所学知识。
5. 课堂讨论:引导学生就卫生法律法规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展开讨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六、板书设计板书内容: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主要内容1. 卫生法的概念2. 卫生法的特点3. 卫生法在卫生事业中的作用七、作业设计1. 请简述卫生法的概念及其特点。
2. 请阐述卫生法在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3. 请举例说明如何运用卫生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八、课后反思及拓展延伸课后反思:通过本节课的教学,学生是否掌握了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是否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反思结果,对教学方法和内容进行调整和改进。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
刘峻池
第一章 卫生法概述
学习目标: 1.掌握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2.熟悉卫生法的作用、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我国卫 生法的渊源
第一节 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作用
一、卫生法的概念与特征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在保护 公民健康权益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与人体健康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卫生法律规范。 (一)卫生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二)卫生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二、卫生法调整的对象 是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及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国际 组织之间及其内部因预防和治疗疾病,改善人们生产、学习和生活环境 及卫生状况,保护和增进人体健康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即保护公民健康 权益活动和过程形成的所有社会关系。 归纳起来包括:(一)卫生组织关系(二)卫生管理关系(三)卫生服 务关系(四)生命健康权益保护关系(五)现代医学与生命科学技术关 系(六)国际卫生关系
第三节 卫生法律关系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 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 他们的内部结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监督和医疗卫生预 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卫生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方 面的要素构成。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当事人 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自然人 卫生法律关系客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即生命健康权、物、行为、精神财富 卫生法律关系内容:卫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依法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应 当承担的义务
第一章 卫生法学基础知识

课程特点
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和实用性 需要分析和思辨
课时安排
总课时 36学时
理论课时27学时 实践课时9学时
成绩评定和考核
15% 15% 平时成绩 学期论文 期末考试
70%
课程要求
1、遵守课程秩序 2、做好课堂笔记 3、积极参与发言和讨论 4、认真完成学期论文
第一章 卫生法概述
消灭的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
行为。
引起条件 (一) (二) 法律规范——前提条件 法律事实 1、法律行为 2、法律事件
第三节
一、
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
卫生法的制定
(一)概念
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
序制定、修改或废止规范性卫生法律文件的
一种专门性活动。
二、卫生法的实施
(一)卫生法实施的概念
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服务
卫生咨询服务
《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病由 《食品卫生法》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 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 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 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制定本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条 为防治大气污染,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药品管理法》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 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 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 《传染病防治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 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 《母婴保健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 制定本法。 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卫生法律法规第2版课件

第二节 卫生法律关系和卫生法律渊源
• 卫生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卫生法 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 分为⑴卫生法律事件 ⑵卫生法律行为。
第二节 卫生法律关系和卫生法律渊源
• 卫生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不以人们意志为 转移的客观事实,
• 分⑴社会事件⑵自然事件两种。
第三节、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意义 • 1.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 2.有利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 3.有利于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 4.有利于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卫生行为,培养新型医务
工作人员 • 5.有利于提高卫生执法水平和能力
第三节、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意义和方法
案例导学
2000年11月,孕妇张凤在当地县医院生产后血流不止, 生命垂危。此时,医院库存血快用完了,医院随后与省中心 血站、其他医院联系支援新鲜全血均无果。紧急情况下,医 院检验、采集了闻讯赶到现场的子弟兵们的鲜血,使张文凤 转危为安。省红十字血液中心闻听此事后以“医院擅自采血 供血、无法保障血源安全、违反法律规定”等理由上报省卫 生部门要求对县医院进行严肃处理。请分析:
第二节 卫生法律关系和卫生法律渊源
• 卫生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的、以当事人的主观 意志为转移的行为。
• 分为⑴合法行为⑵违法行为两种
第二节 卫生法律关系和卫生法律渊源
二、卫生法律渊源 • (一)卫生法律渊源的含义 是指法定的国家机
关制定的具有不同法律地位或效力的卫生法的分 类,是卫生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第一节 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内涵
(二)卫生法律法规的特征 • 交叉性 • 科技性 • 广泛性 • 多样性 • 共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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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 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是卫生法律对主 体为了实现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做出或者不做出 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 行为的自由或者保障。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义务:是根据卫生法律 规定,对主体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 为的约束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产生,必须要以卫生法 律规范的规定为前提
卫生法学
主讲:黎志敏 四川医科大学法学院 269720037@
课程介绍
• 卫生法学是由医学、卫生学和法学相结合而 形成的一门新兴的法律科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 科学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产物。它既是法学科 学领域中的一个应用分支,又是现代医学发展中 的一项重要成果。 • 该课程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卫生法学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 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理解并掌握卫 生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逐渐培养和提高 学生对卫生法治管理能力以及依法提供医疗卫生 服务的法律观念。 • 本学期重点针对执业医师考试涉及的卫生法 律法规。
狭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卫生基本法 以外的有关卫生的法律
《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病由 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 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条 为防治大气污染,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一节 卫生法学概述
一、卫生法学和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学(Science of health law):是以卫生法为 研究对象,研究卫生法这一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的一门新兴的部门法学。 卫生法(health law):是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权 益并规范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和行为中形成的各 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卫生法对人的效力范围:指卫生法适用于 哪些人,对哪些人发生法律效力。
卫生法对中国公民和法人的效力范围 卫生法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和 法人的效力范围 例外:1.外国人身份法上的行为,适用他们本国法律。 2.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外国公民,如外国元首、 政府首脑、外国使节及其亲属,除了自愿适用 我国卫生法外,我国卫生法对他们没有效力。
1.药品是卫生法律关系客体中的( ) A. 生命健康利益 B. 行为 C. 物 D. 智力成果 2.传染病的流行属于法律事实中的( ) A.法律权利 B.法律事件 C. 法律行为 D.法律义务 3.医疗保健服务属于卫生法律关系客体中的( A.生命健康利益 B.行为 C.物 D.智力成果 4.学术论文属于卫生法律关系客体中的( ) A.生命健康利益 B.行为 C.物 D.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 和商业标志
生命健康权益
• • • • • •
《食品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国家药典和药品标准 药品工艺规程、炮制规范
概念:是指在卫生法的各个层次的法律渊源中, 由于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因素 的不同,使得各种卫生法律规范效力的不同,从 而形成了卫生法的效力等级体系。
卫生法效力等级的规则
• • •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同机关或同阶层) 新法优于旧法 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卫生法的效力范围
• 同一机关制定的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 性卫生法规、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卫生部 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卫生规章中: •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 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 卫生法律解释与卫生法律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当 卫生法律解释与卫生法律文本规定不一致时,应 当适用卫生法律文本的规定。
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
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
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执法人员在一月饼加工点没收不合格月饼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卫生法律关系主 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 行为
指具有一定形体、占据一定空间,能够为人掌握、利用, 具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质财富, 包括天然存在和人工制造的物质财富。 指卫生法律关系中权利人行使权 利和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活动 智力成果指人的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 商业标志指商业活动中使用的用以识别商品 或服务提供者的标志。 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根本原则
• 卫生部门规章与其他部门规章之间、卫生部门规 章与地方政府卫生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 自的职权范围内施行。但是若他们之间对同一事 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 地方性卫生法规与卫生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 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 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卫生法规 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卫生法规;认 为应当适用卫生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 常委会裁决。
课时安排
• 共36学时
第一章 卫生法概述
教学要求
• 掌握 卫生法的渊源,卫生法的效力范围,卫生法律关系 的构成要素,卫生法律的制定机关及其权限,卫生 执法种类与职责,卫生执法行为的内容、效力、程 序,卫生法律责任的实现形式 • 熟悉 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卫生立法程序 • 了解 卫生法的遵守、卫生执法的原则,卫生法律责任的 认定与归结原则
《传染病防治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 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 制定本法。
科 学 性
专 业 性
自 然 科 学 ( 医 学 ) 角 度
医事立法要符合医 学科学基本规律
技术规范法律化
卫生法的等级效力 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 地方性卫生法规>政府卫生规章
变通规定:民族自治条例和卫生单行 条例;经济特区;特别行政区
)
• 案例: • 2006年7月3日下午,南通市港闸区卫生防疫站根据 顾客电话举报,反映个体户张某经营的饭店生啤酒中有苍 蝇,立即派二位食品卫生监督员到现场调查,情况属实。 当地卫生防疫站根据以上违法事实,认定个体饭店张某已 违犯《食品卫生法》关于禁止经营“……生虫、污秽不洁、 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食品”之规定。又根据《食品卫生法》 规定,于7月4日 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叁天,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决定。 • 该案例中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客体与内容是什么?
国务院制定的
• 卫生行政法规
由卫计委提出法规草案,经 国务院批准,由卫计委发布
• 地方性卫生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
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常
委会
• 卫生规章
• 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 卫生标准、规范和规程 • 国际卫生条约
三、卫生法的渊源和效力
※(二)卫生法的效力等级
二、卫生法的特征
以保护公民健康权为根本宗旨
广泛性和综合性
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
社会共同性
三、卫生法的渊源和效力
※(一)卫生法的渊源
概念:也称卫生法的法源,指卫生法律规范的各 种外在表现形式。
我国卫生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 宪法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具
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 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卫生法律 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除基本法律之外的其他法律
卫生法对空间的效力范围:指卫生法在哪些 地域、空间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全国性的卫生法在全国范围内 有效(但我国港澳台地区除外)
地区性的卫生法律规范性文件, 在本地区空间范围内有效
概念 卫 生 法 的 时 间 效 力
卫生法对时间的效力范围:指卫生法 的生效和失效时间以及对其颁布以前 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
生效 失效
明确规定 颁布之日生效 未明确规定
颁布后的某一具体时间生效 自然丧失效力 新法中明文宣布相应旧法废止
有关机关发布专门的决议决定 溯及力 一般无溯及力 从旧兼从轻
•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卫生法律关 系的参加者,亦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 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国家机关
主 体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自然人
• 卫生法对人的效力范围 • 卫生法对空间的效力范围 • 卫生法对时间的效力范围
第二节 卫生法律关系
概念: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自然人相互之间在医药 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服务各个环节中所形成 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 •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执业医师法》
•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 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 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书及有关 资料。
• 第二十七 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 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 益。
《执业医师法》
• 第三十七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谢谢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卫生法律
国务院:卫生行政法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地方性卫生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民族自治条例 和卫生单行条例
广义
国务院各部门:含有卫生相关内容的部门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府卫生规章 特别行政区:卫生法律规范
卫生法
卫生标准 我国缔结、加入或签署的国际卫生条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卫生基本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