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协议[004]

物业服务协议甲方(物业公司):乙方(物业买受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乙方入住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四年,自签订之日算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代表全体业主与新选聘的物业公司签定新的《物业管理合同》止。第二条物业管理内容与服务标准以下内容在质量保修期内涉及到维修、养护等质量问题由保修方承担责任,甲方只提供常规物业管理服务: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前厅、平台、楼梯间和机房、水泵房、走廊通道等。制定维护和管理计划,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维修,提前书面告知禁止限制事项,有效控制和劝阻改变结构行为,严禁占用公共部位,对破坏、改变外立面坚决制止,管理、劝阻、制止无效的,申请政府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干预,直至诉至法院。二、房屋公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公用设施设备是指公共的水泵、监控系统、雨污水管道、落水管、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管道、消防设施、绿地、道路、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

益性文体设施等。制定维护和管理计划,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分类分项建档,严格按技术规范操作和使用设备。三、公共秩序维护 1、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区内的公共安全防范事项和环境秩序管理;2、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大件物品出入实行登记和业主带送管理制度;3、对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1次,巡视管区内人员、车辆活动等情况,维护管区内秩序;4、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小区,装修劳务人员一律凭证出入,访客实行登记管理;5、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重大喜庆、节日可在指定位置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火灾、治安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6、通过监控等技防设备,快速有效的控制和减少治安事件的发生。四、交通秩序管理 1、所有机动车辆凭卡进入小区,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在划定的泊位停放,发现违规及时劝阻或制止;2、禁止3吨(含3吨)以上货车和16座(含16座)以上客车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须经物管中心审批;3、外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在指定的泊位点停放,按照规定交纳临时停车泊位费;4、影响卫生的车辆应该在小区外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入小区;

5、装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禁止进

入小区; 6、车辆进入小区,时速要求控制在5公里以内,不超车、不鸣号、不在停驶状态排放尾气;7、业主自有底层储藏室、车库的,应将车辆停放在自有储藏室或车库内;五、环境卫生管理1、公共环境卫生实行8小时清扫保洁工作制,垃圾桶、果皮箱内垃圾每天清倒1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装修垃圾及时清运;2、绿地卫生每天巡视1次,发现杂物、垃圾、果皮、纸屑等应及时清理;

3、电梯轿厢、电梯门厅、楼道台阶每周拖1次,每天清扫1次;保持楼道洁净畅通,楼梯间窗玻璃每周清洁1次,楼梯间或楼梯墙面发现蜘蛛网和污迹应及时给予清理;室外道路、广场、亭景、每周清扫1次;

4、各种设备房地面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

5、建筑装潢垃圾按指定位置堆放并及时进行清运。

六、园林、绿化管理1、对养护期满后绿化定时进行杂草清除、除虫、修剪整枝工作,旱涝季节做好防旱排涝工作,保证花草树木正常生长;2、禁止攀折花木,不在树木上晾衣物、不在绿化带内行走、嬉戏、玩耍,对损坏绿化行为应及时劝阻,禁止在绿化带内种植非绿化植物。七、房屋装修管理(详见《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1、协助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按有关政策、法规、合同、公约的规

定进行管理;2、将住宅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业主装饰装修前应与物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3、按规定审查业主的装修方案;4、巡查装修施工情况,在装修期间每日至少巡查一次,发现违规行为当即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业主;5、对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实行持证出入管理制度,对装修中的违规行为及时劝阻,经通知和劝阻仍不改正的,扣减相应的保证金,出具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按与业主签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及时组织验收,按双方约定退还装修保证金。八、消防监控管理 1、定期做好消防器材、监控设施的维护检查,并做好记录;2、制定火警应急处理方案,熟悉并掌握火灾发生时应急处理方法;

3、每年消防演习一次;

4、电子监控在无故障下正常运行。监控死角、系统例行养护和技术故障修复期间或配件无法及时购置除外。九、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保管制度和借阅手续,明确管理职责。十、社区文明建设协助社区人员,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增强业主间交流,创建文明社区。十一、其他服务提供业主自用部位、自用设施的保养、维修系有偿服务,需合理收费。特约服务如财产、财物保管、人身安全保险等需业主提

出申请,并签订有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第三条本物业区域内禁止行为及注意事项1、阳台:本小区多层为封闭阳台,不得改动封闭结构,保持外立面风格和物业的统一自然美观。

2、外墙立面:窗外和外墙不允许安装遮阳棚、晒衣架、花架等,不得打孔和钉挂物品,不得在窗户、外墙张贴商业广告、出租信息等;

3、不得在屋顶、露台以及外墙安装太阳能,不得违规搭建阳光蓬;

4、平台、屋面:顶层住户不得将窗改门到公共平台、屋面上,不得在公共平台屋面上堆放杂物、乱搭乱建、砌鱼池等;

5、防盗窗网:为保持外立面观感禁止未经许可私自安装防盗窗网。确需安装防盗窗网时,须报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审批。1—3层不得超出外立面安装;颜色:必须与窗框颜色一致;3层以上不得安装防盗窗,如业主坚持安装必须内置,禁止外装;

6、空调外机:应按原设计预留尺寸安装,其它部位禁止安装空调外机(二楼以下为外挂石材,二楼以上外墙有保温层)空调冷凝水需用导管引入预设的引(排)水管内,(如室内装柜式空调机,应于室内自行设计空调冷凝水的引(排)水管)。任何款式的空调机均不得把冷凝水直接排于室外。空调架使用不生锈材料,否则,造成墙面污染的,由该

户业主负责清洗。7、沿街商铺广告牌:按统一规格、尺寸、材质安装于指定位置。门面房开设饭店、娱乐场所的须有相邻业主的签字,征得物业公司的同意,具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不得在墙面、地面钻孔开洞和安装排烟排水设施;8、窗外和外墙不允许安装遮阳棚、晒衣架、花架等,不得打孔和钉挂物品,不得在户外墙张贴商业广告、出租信息等;9、不得在公共平台、楼道、通道等公共部位进行改造(铺设地面砖、加装花池、摆放鞋架、花盆、垃圾桶及其他杂物等);10、阳台内地面不具有防水功能,禁止改变其用途,否则造成后果自负;11、不得在阳台等不具备防水功能以及无排污管道地点放在洗衣机,否则造成后果自负;12、不得将洗衣机及其他有污水产生的设备的排水口接入空调冷凝水排放管道,否则造成后果自负;13、不得破坏小区道路、绿化、公共设施设备及建筑物;14、住宅、商铺装饰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使用性质;

15、不得在小区内饲养家禽,不得无证饲养宠物;

16、不得实行破坏性装修(如拆除承重墙、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室内随意砌墙、影响相邻业主排水通风采光等);17、不得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的其他行为。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业主服务指南》和物业管理制度,并与乙方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提前将房屋使用和装饰装修注意和限制事项告知乙方;

2、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资料;

3、对房屋共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治安、交通秩序等进行维护、服务与管理;

4、制止和劝阻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服务指南》、《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约定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给第三方;

6、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费用收支情况;

8、根据乙方或业主使用人要求提供房屋自用部分、自用设施维护、养护等有偿服务,明

确收费标准和双方责任,收费价格合理;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义务和权利1、根据协议按时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车位使用费等相关费用以及由甲方代收代缴的各种费用;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约定及承诺;

3、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4、装修装饰房屋时,遵

守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以及与甲方签订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其他费用;5、不得改变物业用途,不得违规装修,不得改变物业及景观设计原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6、不得私自占用道路、公共楼道、走道、屋顶等公共部位,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因搬迁、装饰等原因造成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损坏的,要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否则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足部分需予补足;7、乙方将所持有的物业转让、出租或交于他人使用的,应事先告知甲方并缴清所欠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分摊费用,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无论由业主与物业实际使用人确认由哪一方交纳物业服务费或其他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业主及物业实际使用人催缴费用,业主为最终责任人;8、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邻里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装修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损坏或渗漏、堵塞的应积极配合处理和修复。(如楼上住户下水道或地漏堵塞,须到楼下住户室内进行疏通,楼下住户必须予以配合;楼

上住户厨房、卫生间漏水或渗水而影响楼下住户生活的,如需维修,楼上住户必须予以配合);人为造成渗漏引起后果的承担赔偿责任;家庭娱乐等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生活;9、乙方单元门卡、道闸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10、遵守车辆管理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如轿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必须停入租赁车库或指定泊位;11、乙方对于本小区《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电梯使用管理规定》、《小区管理规定》、《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规定》、《告知书》均已知晓,并承诺不违反物业管理上述相关制度、规定。乙方同时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小区物业管理的上述相关制度、规定等造成损失、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12、不得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与缴纳时间等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有关规定和约定收取1、物业管理区域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实行包干制。按业主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以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为准)高层住宅:1.25元/月·平方米(含代收代交费用)多层住宅:0.76元/月·平方米(含代收代交费用)商业用房:1.29元/月·平方米(含代收代交费用)2、物业

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用于以下开支:1)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医保和福利等2)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维护费用9)社区文化宣传活动费及人员培训费用10)法定税费11)物业管理企业利润甲方按上述收费标准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按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盈余亏损由甲方承担。3、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自通知入住之日起计算,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须按年度预交第一年物业服务费,以后每年按年度缴纳一次,在上年度结束前10日缴清。规定办理入住时间仍不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入住。二、装修费用: 1、乙方同意与甲方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且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1.50元/平方米,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50元/户。 2、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按1000元/户向甲方预交装修保证金,待装修结束后,经装修户楼上下住户签字确认和甲方外观验收合格,并经业主使用一年后无装修问题,凭收据、装修验收合格单和楼上下业主

签字无息返还,因装修装饰原因引起房屋渗漏等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装修业主承担,如出现因装修而引发相邻业主房屋渗漏等问题的,装修保证金暂不退还,待问题解决并经相关相邻业主签字后无息返还。3、以后再次进行改造装修的应按照1.50元/平方米的标准再次交纳装潢垃圾清运费。乙方装修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并按指定地点堆放,装修垃圾不按规定袋装和堆放,由甲方通知限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由甲方代为清理,按照150元/户的标准,从业主装修保证金中扣除装修垃圾清理费,并且装修人(房屋产权人)还应向甲方支付装修垃圾清运费2倍的违约金。4、如经有资质的建筑单位批准同意拆除非承重墙等,应另收取建筑垃圾(墙体废弃物)清运费50元/平方米或自行清运(不得在小区周围、附近乱丢建筑垃圾)。三、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或物业实际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甲方缴纳:1、地下/半地下停车库车位出租费:130 元/辆·月(含机动车位服务费)2、地上露天车位出租费:80 元/辆·月(含管理服务费)3、车位管理服务费:60 元/辆·月4、临时停车泊位费:白天5元/辆·次(半小时以上)过夜15元/辆·次5、非机动车车位使用费:摩托车 20 元/辆·月自行车 10 元/辆·月

电瓶车 20 元/辆·月(另:充电费20元/辆、月) 6、乙方同意与甲方签订《车位使用协议》,自《车位使用协议》签订之日预付一年停车管理服务费和车位出租费,1年期满前15日到甲方交付下一年度的车位使用费,以此类推。四、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委托其房屋自用部分和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甲方实行有偿服务。五、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委托,提供本协议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商定。六、甲方可以接受供电、供水、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有偿委托,向乙方收取费用。七、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的房屋建筑本体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及责任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甲方进行维修的,由甲方负责;

2、不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按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乙方合理支付费用;

3、保修期满后和纳入统一管理的原有建筑,应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和《公共服务协议》约定足额缴纳专项维修金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未建立之前,由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或受益业主按各自拥有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立后,在其专

项维修资金中列支;4、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由业主大会决定续筹;5、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过户。八、本小区电梯为载客电梯,装修期间如运载装修材料须统一装箱运输并按本协议约定由装修公司(人)交纳使用管理服务费用:200元/户。九、不按时交纳以上费用的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或物业实际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甲方可以催交,经催交仍不交纳的,甲方可以按欠交纳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并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委托甲方管理经营,其收益用于弥补物业服务支出。十一、收费方式实行包干制度。第六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及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如乱扔垃圾、违规装修,不按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随意停放车辆等)使甲方未达到管理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费用。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收费标准

和时间缴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欠交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缴纳违约金并承担因诉讼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第七条、其他事项约定1、乙方或物业使用人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2、甲方对乙方或物业使用人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不负责保管与保险责任(含车辆停放);3、乙方或物业使用人(含访客)乱停车辆和乱放财物等造成的各种后果自负;4、乙方违反本协议、本住宅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友情提醒等告知条款,因此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5、保修期内房屋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协调(如因乙方装修、拆改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协调仍不能解决的,乙方可以追究开发公司责任或提起诉讼,不得作为拒交甲方费用或索赔的理由;6、因业主拒交或不缴费用,因费用不足造成的停水、停用电梯的责任由业主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7、对乙方未按规定装修施工的,甲方在劝阻无效时,有权采取临时中断物业管理服务措施(如禁止施工人员、材料进入小区,停水、停电等);8、甲方在进行以下活动时,对乙方造成的财产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1)对救助人命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

失(例如有人在屋内企图自杀,甲方破门、破窗等);(2)为避免乙方的重大财产损失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如发现房间内漏水、失火,甲方强行入室等);(3)为制止违法分子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质期内质量问题,因协调后修复不及时的;(5)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况的情形。9、小区内的住宅房不允许改作经营用房,底层车库不允许改作经营用房或住房、不允许设置广告宣传招牌,否则属违约,乙方应承担该物业价值的5%违约金及其它违约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10、甲方与乙方约定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甲方不负责赔偿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示范文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3153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示范文 本)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指: 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签约版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甲方的义务 (1)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使用守则》; (2)依据本协议按时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其它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相关费用及委托乙方代收代缴的其它费用; (3)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4)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5)转让、出借、与他人联合使用物业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对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7)按照公平、安全、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甲方转租物业时,有督促承租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义务; (9)享受《临时管理规约》的权力,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和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对本物业区域内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10)明白及承诺:承租人及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本物业区域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 (11)甲方不得改变租赁合同中注明的房屋设计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租赁房屋内自用部分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及行为。 3、乙方的权利 (1)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车辆停泊服务费以及由乙方代收代缴的其它费用等); (2)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违规行为向相关部门报告;遇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对共用部位强行进行维修; (4)有权要求甲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诉讼等措施; (6)可暂时终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 (7)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使用守则》)及其它公共管理文件的行为。 4、乙方的义务 (1)对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对绿化、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小区道路等项目进行维护、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甲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新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

新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 合同一旦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这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都有保障所以一些重要的合同信息千万不要错过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新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学习。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 ____号;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____)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____)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购物广场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商铺前期物业管理 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购物广场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物业服务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产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自建设单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至**购物广场商铺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签署新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之日止,在此期间所提供的物业服务。 物业名称:**购物广场商铺 乙方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类型:商铺 座落位置:区层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等进行维护、维修、服务与管理。 2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3 建立完整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 制止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本物业有关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5 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 依据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7 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 每年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 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有权监督乙方遵守《**购物广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规范》。 10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并将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公示,接受乙方的监督。 11 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甲方可依据本协议条款对乙方采取制止、向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起诉等措施,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2 自本协议终止时起30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 3 监督甲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4 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购物广场商铺临时管理规约》、《**购物广场物业手册》。 5 依据本协议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6 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签订的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及《**购物广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规范》。 7 不得擅自安装防盗栅栏、防盗窗、卫星天线、太阳能热水器、搭建阳光房、花架、阳光板等。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业主需承担赔偿责任。 8 乙方转让商铺产权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及《**购物广场商铺临时管理规约》,并结清所有费用。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号:FS-DY-2021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的合同范本 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xxxx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 指名称为xxxx的物业整体,高档xxxx,总

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

商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商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业管理合同》时,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乙方经营******** 号商铺,共问,建筑面积m 2,经 营期限。 第_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商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道路、环境卫生、绿化等项目进行管理、维护与咨询服务; 2、制订本物业的《消防全责任书》,并监督落实; 3、制定本物业的《商铺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 4、制订本物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监督落实与商铺相关的内容: 5、依据双方约定,按月/年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费、水电费、电梯使用费、公共区域能耗费等; 6、对占用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的行为予以制 止;禁止骑门经商和占道经营等行为; 7、向乙方提供商铺内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8、甲方有权对乙方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予以制止,但其行为后果概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觉执行本物业的各项物管章规,承担违规后果责任; 2、准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垃圾费、电梯使用费、共公区域能耗等相关费用; 3、装饰装修商铺时,应认真执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对违规后果承担责任; 4、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 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5、经营期内经业主同意的转租行为,其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垃圾费、电梯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完整版

【LOGO】 X X 小区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广东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 乙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本物业名称:XX小区 坐落位置:XX小区栋单元房,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 (二)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书面告示; (三)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四)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管理制度的行为; (五)依据本协议定期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六)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甲方的工作人员因维修、检查、安装等需要,进入乙方物业时,应预先通知乙方; (七)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乙方应当及时应急维修或抢险;乙方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或抢险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甲方)在有第三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或者派出所民警或者相邻业主)见证下可进入乙方物业内部应急维修或抢险;维修或抢险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在甲方经营能力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配合甲方管理服务工作,自觉遵守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业主手册》等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本协议,共同管理好小区物业; (三)依据本协议及时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允许后实施;工程结束后,乙方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如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五)对承租、使用人及访客等人员,违反本物业的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损害,由乙方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六)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楼宇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二)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业主、物业使用人户外共用的上下水管道、雨水管、共用照明、供电线路、道路、化粪池、沟渠、井、电梯; (三)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四)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健康、娱乐场所和业主会所、自行车棚;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楼宇共用部位的日常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六)本小区内交通、车辆停泊秩序管理; (七)本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八)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防监控、智能监控、巡视检查、出入口执勤管理;

c2018最新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智通悦蓝山』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单位/姓名)栋号(商铺门牌号) 乙方: 甲方是指:商铺承租人; 乙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本物业名称:_ 甲方所租赁商裕租赁合同编号: 甲方所租赁商铺基本情况: 类型— 坐落位置栋层号 建筑面积: 物业服务期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使用守则》; 2、依据本协议按时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其它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相关费用及委托乙方代收代缴的其它费用; 3、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4、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5、转让、出借、与他人联合使用物业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对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7、按照公平、安全、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甲方转租物业时,有督促承租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义务; 9、享受《临时管理规约》的权力,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和义务;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涉乙方对本物业区域内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10、明白及承诺:承租人及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本物业区域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 11、甲方不得改变租赁合同中注明的房屋设计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租赁房屋内自用部分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及行为。 (三)、乙方的权利 1、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丁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车辆停泊服务费以及由乙方代收代缴的其它费用等); 2、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

(完整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用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用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7811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 《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本物业名称: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区_______区 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方案]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方案]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智通悦蓝山』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单位/姓名) 栋号(商铺门牌号) 乙方: 甲方是指:商铺承租人; 乙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本物业名称: 甲方所租赁商铺租赁合同编号: 甲方所租赁商铺基本情况: 类型 坐落位置栋层号 建筑面积: 物业服务期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使用守则》; 2、依据本协议按时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其它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相关费用及委托乙方代收代缴的其它费用; 3、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4、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5、转让、出借、与他人联合使用物业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对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7、按照公平、安全、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甲方转租物业时,有督促承租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义务; 9、享受《临时管理规约》的权力,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和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对本物业区域内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10、明白及承诺:承租人及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本物业区域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 11、甲方不得改变租赁合同中注明的房屋设计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租赁房屋内自用部分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及行为。 (三)、乙方的权利 1、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车辆停泊服务费以及由乙方代收代缴的其它费用等);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与临时规约

xxx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物业地址:幢室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绿化、环境卫 生、安全防、交通、配套商业、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项目进行服务与管理,但 根据法律规定或根据相关合同约定由专业单位维保、养护的设施设备除外;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前期物业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并将有关制度告知乙方; 3、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的行为; 4、建立健全本物业服务前期管理的档案资料; 5、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 6、依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公共能耗费,对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7、定期编制物业服务工作计划,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活动; 8、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0、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全力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全力做好救助工作。 12、对乙方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有权采取劝阻、制止、报告业主委员会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处理; 13、当乙方装修物业时,与乙方订立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14、如未被业主、业主大会续聘,经业主委员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5、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规约和制度等;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开发商与甲方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按时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公共能耗费; 5、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遵守有关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的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缴清所欠物业管理费用,并同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物业服务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与相邻业主的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10、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的约定,乙方对物业的共用部位或公共部位享有专有或独占使用权的,从其约定。

租赁商铺物业服务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商铺)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租赁物业合同编号: 乙方所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类型:商用 坐落位臵: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与房地产开发商授权委托对本物业统一经营管理的XXXXXXX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及服务制度、办法。

2、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服务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办法的行为,有权要求予以纠正、进行处理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协议及《XXXXX项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向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收取装修保证金,订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审批和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年度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 8、每年向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9、对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工程项目,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非因甲方服务责任的原因,甲方不承担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使用人或其它第三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责任。甲方履行以下义务,即应视为合理履行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安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物业企业与业主)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试行)杭州市房产管理局编制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试行)说明 1 、本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委托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2 、本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 3 、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 、本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 、本文本适用于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签订。 6 、本文本[ ]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 中选择内容,以划“ √”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 ×”,以示删除。 7 、本协议条款由杭州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本协议当事人甲方:乙方:甲方是指: 1 、房地产开发单位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物业名称: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类型:座落位置:幢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

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 、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 、根据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 、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 、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 8 、每半年(不得低于一次)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 9 、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 、如未被业主、业主大会续聘,自本协议终止起日内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 、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遵守本物业的《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 、依据开发商与甲方签订的

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 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 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商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岀意见和建议。 2、甲方的义务 (1)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使用守则》; (2)依据本协议按时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其它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相关费用及委托乙方代收代缴的其它费用; (3)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4)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 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5)转让、岀借、与他人联合使用物业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对 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7)按照公平、安全、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 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2页共10页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最新版)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商丘市安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栋单元号业主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富饶·新城国际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商”字北200米路西。 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神火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商”字北200米路西。 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6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房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1、由本公司专业清洁队伍对小区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3、定期消杀“四害”。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采取包干制承包,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修建的位于射洪县沱牌镇凤凰村3社的《恒信.柳城印象》前期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事宜,在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基础上,为保证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运营及合理的管理方式,补充协议约定如下。 一, 物业设施设备 该小区的监控系统,车辆识别系统,由乙方负责安装设计,设计方案报甲方认可。如乙方后期不在继续承包该小区物业,所安装的物业设施设备,乙方不得拆除。 二,车辆车棚 该小区所有机动车停车位由乙方设计施工,(停车线的划分),非机动车停车棚由甲乙双方商定具体设施位置后,由乙方自行设计施工。 三,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物业公司自行负责收取该小区物业管理费用,具体价格由乙方与业主自行商议,报甲方认可。甲方不参与收费的一切事务,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所得,在该小区所有物业管理费用中,无论

乙方盈亏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物业用房 该小区物业用房由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必须按照住建局的标准来提供,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的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五,其它服务与费用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小区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费.绿化养护费.水电费(物业办公室用水电.公共照明.绿化用水)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该小区未售及已售业主未入住的空置房源,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安全及消防设施 1.该小区所有财产安全.人生安全.道路安全等由乙方负责。 2.该小区的所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在甲方移交乙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以后增加及更换由乙方承担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2020年最新商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标准版)

合同编号: 商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户):(简称乙方) 乙方于年月日租用楼(小区)层商铺,面积共平方米,作用途使用。 为确商铺(以下简称:本物业)商铺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序实施,保证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它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具体如下: 1、甲方负责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甲方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绿化、消杀工作。 3、甲方负责治安、消防、车辆管理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等保险保管责任),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和巡视服务,配合协助公安机关作好治安防范工作。 4、乙方所使用的商铺,是经相关的建筑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交付使用的,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质量问题需要维修,应向甲方报告,由甲方负责联系施工队及时进行维修。 5、乙方不得将窗户及外墙作任何更改,不得擅自安装防盗网、雨蓬、空调等,如需安装,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按指定的位置和规格安装,以确保物业外貌美观、统一协调。 6、未经业主同意和甲方审批,乙方若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外貌或非法进行扩建、拆建和利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等,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责令乙方停止或恢复原貌,甲方有追究乙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权力。 7、商铺装修前须先办理装修手续,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特约服务费、装修原则为不损坏房屋结构安全,不破坏外立面,不影响相邻商户利益,消防部分须经消防部分审批。若因乙方违章装修,造成公用设备设施损坏、停水、停电、漏水、漏电等事故,乙方负责修复和承担由此事引起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装修工程完工,经消防部门验收后,才能开业经营。 8、商铺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各自的商铺内,未经本物业管理办公室及物业管理许可,不得占用公共区域经营或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上作任何摆放、堆放、悬挂、张贴广告等行为。不准在小区内乱停乱放车辆;不准损坏绿化植物。不得私自占用、取用或移动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如公共水、电、消防栓、垃圾桶等)。 9、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制订的环境卫生等公众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垃圾应以袋装放入垃圾箱内,电视、音响的音量不要太大,以免影响他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经营、办公环境。 10、收费标准: (1)、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合约面积计算:元/平方/月收取。 (2)、乙方必须按时(每月5日前)交纳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如拖欠上述费用,每拖延一天,甲方按乙方应交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如乙方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期限超过当月20日或拖欠租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甲方有权或根据业主的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催缴欠费。经甲方催缴后三日内仍未足额补缴应付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出租商铺,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4)、非因甲方原因而空置物业的,仍需全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5)、对于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而提供的其他有偿服务,经甲方同意按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6)、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制冷制热费、垃圾费等代收代缴服务(不属于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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