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消防员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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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职消防员职业标准

企业专职消防员职业标准

企业专职消防员职业标准一、职业概述企业专职消防员是指在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场所,专门从事火灾预防、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人员。

其职业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1 职业定义专职消防员是负责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消防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宣传教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1.2 职业等级根据工作能力和经验,专职消防员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1.3 职业要求专职消防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体能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消防理论知识,熟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备良好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具备团队协作、沟通协调和学习能力;具备高度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二、职业技能与知识专职消防员应具备以下职业技能与知识:2.1 消防理论知识了解火灾的基本原理和特点,熟悉消防安全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

2.2 消防器材使用知识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包括灭火器、消火栓、灭火器等,能够正确选择和使用合适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2.3 火灾扑救知识了解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掌握火场逃生和自救的基本技能,熟悉火灾扑救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2.4 紧急救援知识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如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熟悉应急救援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如遇险人员搜救、危险品处置等。

三、职业素养与能力专职消防员应具备以下职业素养与能力:3.1 消防安全意识具备高度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时刻关注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3.2 团队协作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与其他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应急救援任务;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沉着冷静地与上级领导和其他救援力量进行协调配合。

3.3 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清晰地传达指令和信息;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沉着冷静地与上级领导和其他救援力量进行协调配合。

消防职业标准参考

消防职业标准参考


(4)英勇顽强,团结协作。
2. 基础知识
• 1消防工作概述:(1)消防工作的性质和任务; (2)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 2燃烧与火灾基本知识:(1)燃烧的本质和条件;(2) 燃烧过程;(3)燃烧类型;(4)燃烧产物及其毒性; (5)火灾的定义和分类;(6)火灾的发生及发展过程; (7)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原理。
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 (一)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 • 技能要求 • 1.能使用简易灭火工具、灭火器灭初起火灾; • 2.能核查灭火器是否有效; • 3.能对灭火器进行清洁维护。 • 相关知识 • 1.简易灭火工具、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 2.灭火器有效性的检查要求; • 3.灭火器的清洁维护要求。
(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
• 技能要求 • 1.能区分火灾报警信号、故障报警信号;2.能通过报警控
制器信号显示、查看报警信息,查明火警报警部位;3.能 在现场确认火警;4.能处理误报火警并恢复控制系统正常 工作状态;5.能在火灾确认后,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 相关知识 •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基础知识;2.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分类、 功能、组成及工作原理,报警信息的处理方法;3.现场判 断火警的依据;4.误报警的处置程序;5.火灾报警的基本 方法。
• 5、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6、申报条件
•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 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 作1年以上。
• ——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 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 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 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 技能要求 • 1. 能使用消防联动控制器完成控制电动防火门启闭、控制防火卷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标准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标准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定义: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消防设施操作员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于初中文化程度)。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如下: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消防设施操作员。

1.2 职业编码:4-07-05-04。

1.3 职业定义: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于初中文化程度)。

1.8 培训参考学时: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4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9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9.1 职业概况1.9.1.1 职业名称:消防设施操作员。

1.9.1.2 职业编码:4-07-05-04。

1.9.1.3 职业定义: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1.9.1.4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9.1.5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

建筑物消防员职业标准

建筑物消防员职业标准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标准一、职业概述1.1.职业名称建(构)筑物消防员1.2.职业定义具有良好的建 (构) 筑物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管理等知识,从事建 (构) 筑物消防监管和消防巡查、操作火灾自报警系统、建筑防火设施与灭火系统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由低到高分为三级: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 、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建(构)筑物消防员(三级) 。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高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智力正常,身、心健康,对事故反应敏捷、处置准确。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鉴定要求1.7.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7.2 申报条件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相关规定。

1.7.3 鉴定方式建 (构) 筑消防员 (五级)、建 (构) 筑消防员 (四级)、建 (构) 筑消防员 (三级) 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建 (构) 筑消防员 (五级)、建 (构) 筑消防员 (四级)、建 (构) 筑消防员 (三级)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机考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口试相结合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以上者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按标准答案评定得分。

1.7.4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采光、照明良好的教室。

操作技能考核: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防火设施、自动灭火系统等建(构)筑物消防设施和泡沫、干粉、二氧化碳、防火检查仪器等灭火剂、器材。

二、工作要求2.1 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建(构)筑物消防员(三级)( 一) 火灾探测器原器件故障的排除(二) 通讯故障的排除(三) 参数设置及调整 ( 一) 建筑防火设施 故障的排除 (二) 消防给水系统 故障的排除(三) 自动喷水、泡沫灭火系统故障的排 除(四) 气体灭火系统 故障的排除( 一) 专用消防检查 仪器的使用工作内容建 (构) 筑物消防员 (四级)(一) 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线路故障的排除 (二) 触发装置的安 装检查(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 (一) 建筑防火设施 的检查 (二) 消防给水系统的检查(三) 自动喷水、 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查(四) 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一) 常用消防检查建 (构) 筑物消防员 (五级)(一)火灾探测器的 常观检查(二)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的操作(三)报警的处置(一)建筑防火设施 的操作(二)消火栓的操作(三) 自动喷水、 泡 沫灭火系统的操作(四)气体灭火系统职业功能一、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二、建筑防火设施2.2 各等级的要求本标准对建 (构) 筑物消防员 (五级)、建 (构) 筑物消防员 (四级)、建 (构) 筑物消防员(三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

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

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1.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消防安全要求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本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2.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3.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4.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

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张建国、廖平、刘卫华、景绒、李岩、周明、赵力增、杨占洲、王海港、岳洪、计荣才、盛培明;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郑玉海、苏向明、尹铁林、于少鹏、陈蕾、刘激扬、张学魁、高晓斌。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协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5.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8年1月2日起施行。

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建(构)筑物消防员1.2职业定义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从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消防中控职业标准

消防中控职业标准

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1.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消防安全要求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本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2.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3. 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4. 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

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张建国、廖平、刘卫华、景绒、李岩、周明、赵力增、杨占洲、王海港、岳洪、计荣才、盛培明;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郑玉海、苏向明、尹铁林、于少鹏、陈蕾、刘激扬、张学魁、高晓斌。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协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5. 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8年1月2日起施行。

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 建(构)筑物消防员1.2 职业定义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从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建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

建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

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消防员, 职业, 国家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1.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消防安全要求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本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2.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3. 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4. 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

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张建国、廖平、刘卫华、景绒、李岩、周明、赵力增、杨占洲、王海港、岳洪、计荣才、盛培明;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郑玉海、苏向明、尹铁林、于少鹏、陈蕾、刘激扬、张学魁、高晓斌。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协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5. 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8年1月2日起施行。

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建(构)筑物消防员1.2 职业定义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从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消防职业标准

消防职业标准

二 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
• 技能要求 • 1. 能使用消防联动控制器完成控制电动防火门启闭、控制防火卷
帘启闭、控制电梯返回至首层、启动/停止空调系统、切断/恢复 非消防电源、启动/停止火灾应急广播的操作; • 2. 能使用消防控制器完成对正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和消防 水泵的启停操作; • 3. 能对消防设备进行复位操作 • 相关知识 • 1.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操作与检查方法; • 2. 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控制及操作要求,
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 一 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 • 技能要求 • 1. 能根据不同的火灾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灭火器灭火; • 2. 能检查各类灭火器的组件是否齐全,确定维护项目, • 相关知识 • 1. 火灾种类与灭火器的类型选择要求; • 2. 各类灭火器的构造、主要性能指标及维护保养方法,
二 使用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技能要求 • 1. 能对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
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进行清洁维护;2. 能更换手 动报警按钮、消火栓启泵按钮的玻璃;3. 能使用 专用工具恢复可恢复型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启 泵按钮, • 相关知识 • 1. 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清洁维护方法;2. 手动报警 按钮的主要技术指标;3. 消火栓启泵按钮的作用、 构造、工作原理及主要技术指标,

4 英勇顽强,团结协作,
2. 基础知识
• 1消防工作概述: 1 消防工作的性质和任务; 2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 2燃烧与火灾基本知识: 1 燃烧的本质和条件; 2 燃烧过 程; 3 燃烧类型; 4 燃烧产物及其毒性; 5 火灾的定义 和分类; 6 火灾的发生及发展过程; 7 防火与灭火的基 本原理,
中级建 构 筑物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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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消防支队消防员等级评定考核标准
(试行)
(一)初级消防员
一、业务理论
1 / 1
二、体能训练
三、装备操作
(二)三级消防员一、业务理论
二、体能训练
三、装备操作
1、战斗员
2、驾驶员
3、通信员
(三)二级消防员
一、业务理论
二、体能训练
三、装备操作
1、战斗员
2、驾驶员
3、通信员
(三)一级消防员一、业务理论
二、体能训练
三、装备操作
1、战斗员
2、驾驶员
3、通信员
附件1:等级消防员体能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附件2:等级消防员技能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
附件1:等级消防员体能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一)初级消防员体能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
(二)三级消防员体能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
(三)二级消防员体能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
(四)一级消防员体能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
附件2:等级消防员技能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一)初级消防员技能考核成绩评定标准
(二)三级消防员技能考核成绩评定标准(战斗员)
(三)三级消防员技能考核成绩评定标准(驾驶员)
(四)三级消防员技能考核成绩评定标准(通信员)
(五)二级消防员技能考核成绩评定标准(战斗员)
(六)二级消防员技能考核成绩评定标准(驾驶员)
(七)二级消防员技能考核成绩评定标准(通信员)
(八)一级消防员技能考核成绩评定标准(战斗员)
(九)一级消防员技能考核成绩评定标准(驾驶员)
(十)一级消防员技能考核成绩评定标准(通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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