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一次性告知书(实操总结,最新完整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告知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告知书一、申请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竣工验收所需资料(一)设计和合同约定各项内容证明文件(建设、施工签章);(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自查报告(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执业印章及公章);(三)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签字并加盖总监执业印章及公章);(四)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签字并加盖公章);(五)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签字并加盖公章);(六)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七)工程质量鉴定、固定合格文件或设计单位验算合格文件(应当鉴定的工程提供);(八)建设和施工单位双方签署的支付工程款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九)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九)《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住宅工程提供);(十)建设单位委托办理竣工手续人员委托书(附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房屋建筑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关键字】建筑房屋建筑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市大建设项目)尊敬的业主单位: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1、立项批文(列入市大建设指挥部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中);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与法人授权委托书;3、施工设计图纸与图纸审查合格证书;4、市城投公司融资的项目提供城投公司盖章的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资金落实证明表;5、工程量清单;(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6、其它(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备注:1、请招标单位在提交申请时确定招标内容的完整性,无特殊情况,不再接收招标范围、招标概(预)算、标段等变更。
如有特殊情况,原则上只接受一次修改;2、自筹资金需提交集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自有资金情况说明;3、非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需事先与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代理协议;4、财政性资金项目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后如果需要撤销应先报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批准,并将批准手续作为到市政府采购中心撤销采购项目的依据附件。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公路、港航和水利建设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市大建设项目)尊敬的业主单位: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1、立项批复(以市大建设指挥部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为据);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与法人授权委托书;3、施工设计图纸及图纸审查合格证书(如果行业没有图审规定的,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为准,附专家审查意见);4、市城投公司融资的项目提供城投公司盖章的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资金落实证明表;5、工程量清单;(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6、其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备注:1、请招标单位在提交申请时确定招标内容的完整性,无特殊情况,不再接收招标范围、招标概(预)算、标段等变更。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告知单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告知单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和东营市住建委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东营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一、办理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文件资料: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四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栏需加盖注册执业资格章);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一份);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原件一份);4、《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原件一份);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核原件,存留复印件一份);6、《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审查合格书》(原件各一份);7、《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竣工报告》(原件一份,加盖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章);8、《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一份,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章);9、《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原件一份,加盖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章);10、《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原件一份,加盖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章);1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审核原件,存留复印件一份)12、《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结果通知书》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一份)13、《建设工程环保验收证明》;(原件一份)14、《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15、《燃气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原件一份)16、《东营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证明》;(原件一份)17、《东营市建筑企业养老保证金结算证明》;(原件一份)18、《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原件一份)19、《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原件一份)20、《工程款项支付证明》;(原件一份)21、《东营市建设领域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原件)22、《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一份,加盖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章)2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仅商品住宅提供,原件各一份)2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原件一份)2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性实验资料》;(包括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报告,各一份原件)26、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既:桥梁工程须提交动、静载试验报告;道路工程须提交道路厚度、平整度和弯沉试验验收报告;市政供水工程须提交水压试验验收报告;(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27、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一份)28、建设单位前来办理备案人员委托书;(须建设单位人员,原件一份)29、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验收报告5则范文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验收报告5则范文第一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验收报告范文一、领取表格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到市行政审批中心领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报告》。
二、竣工综合验收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综合验收的工程,组织规划、设计管理、消防、市政处、环卫处、园林局、开发办、城建档案馆等相关部门进行竣工综合验收,填写《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报告》。
三、工程竣前检查建设单位填报“工程竣前检查申报表”,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前检查意见。
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等单位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通知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四、竣工质量验收1、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分管质量经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验收组组长。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3、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提出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形成结论性工程验收意见。
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必须将备案所需文件整理齐全,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备案资料报市行政审批中心申请备案。
2、对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违法行为,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一次性告知书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一次性告知书一、申报名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报二、申报途径: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山政务办事大厅三、申报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除外),应当在市、州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地下商场、市场;2、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0平方米的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4、已经过消防验收合格的,局部用途需要变更的建设工程;5、分期建设且前期已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后期建设工程;6、其他认为有必要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
四、申报资料要求1、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应在申报表首页盖章、填写清楚申报表中各项信息(包含建设单位、工程名称、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单体建筑情况等信息)。
2、提供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工程竣工报告应盖建设单位公章)3、提供公安消防机构的有关审批文件。
4、提供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提供建设工程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6、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7、提供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如法人亲自办理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所提供资料是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提供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室内装修工程应提供:消防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室内装修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提交时应注意:设计单位是否具备设计资质、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是否过期、所提供资料是否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9、提供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提交时应注意:资质证书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单位资质是否过期、所提供资料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10、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六、温馨提示:为方便群众,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对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内容作一次性告知,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严格对照以上1至5条内容做好准备。
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一次性告知书(实操总结,最新完整版)

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一次性告知书(实操总结,最新完
整版)
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一次性告之书
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需交存原件)(3份)
2、建设业主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甲方签字盖章的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5、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需勘察、设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的原件、盖法人章);
7、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原件、盖法人章);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验收合格证(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9、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10、城建档案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许可文件或验收意见书(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11、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维修书(需交存原件);
12、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3、建设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证明文件(乙方盖章存原件);
14、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表(公建及住宅工程须提供核查原件,存复印件);(设计院)
15、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反馈通知单;(监测站)
16、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区站附质量监督登记表,由监督机构提供)
17、鄂州市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登记表;
18、管网竣工图;
19、绿化竣工图。
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告知书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补正告知书致:(建设单位)你单位于年月日送达我站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资料,经审查发现以下缺项部分不符合要求,请尽快补正缺项后送我站,我站将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一、呈报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招标备案书□□;规划许可证□□;地勘报告□□;经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核同意的建筑图(一套)□□。
2、资质证书: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
3、施工合同副本□□、监理合同副本□□;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及完整的审查、答复意见□□。
4、经公司一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模板工程、建筑抗震设防、建筑节能专项方案□□。
5、施工单位内部各级各部门质量责任制□□。
6、经公司批准、针对性强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住宅工程单独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
7、资格证和上岗证。
总监□□、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8、施工单位的法人受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受权委托书□□。
9、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办2012年5月20日下发的《德江县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需提供:施工单位与商砼企业签订的砼供应合同□□或现场拌制砼的相关审批资料(含环保□□、城管□□的准建批复,计量设备的检验备案资料□□、实验室的建立情况资料□□标准养护室建立情况资料□□、相关人员资格的资料□□等)二、表格填写(是否准确齐全)职务□□;资格证名称□□;资格证专业编号□□;联系电话□□。
说明:登记审查人员(签名):签收日期:年月日审批股:签收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签收日期:年月日(本告知书一叁份,建设单位、审批股和质量监督站各存一份,打□□为缺少内容;■□为有,但不符合要求;■■为符合要求)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告知书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0日内,到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需要提供或补充以下文件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结论明确,签字、盖章完备)。
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告知书

告知书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淄政办发[2007]66号)和淄博市建设委员会《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淄建发[2007]87号)的要求,在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中实行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开发企业在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照分级管理和委托管理的相关规定,到相应的开发管理机构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二、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理流程如下:
(一)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前,开发企业到相应的开发管理机构领取《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和《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标准文本,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
(二)项目综合验收合格后,开发企业持《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到相应开发管理机构提出综合验收备案申请;
(三)开发管理机构应当于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备案资料审查意见,对审验合格的开发项目准予备案,并签发《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
三、由各区县开发管理机构备案的,审验合格30日内将《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表》报市开发管理机构存档。
四、开发企业持签发的《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及其他需要提报的资料方可办理配套预存款全额解控手续。
五、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咨询单位:
淄博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技术科
业务咨询电话:3179299
淄博市建设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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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一次性告之书
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需交存原件)(3份)
2、建设业主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甲方签字盖章的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5、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需勘察、设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的原件、盖法人章);
7、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原件、盖法人章);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验收合格证(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9、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10、城建档案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许可文件或验收意见书(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11、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维修书(需交存原件);
12、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3、建设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证明文件(乙方盖章存原件);
14、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表(公建及住宅工程须提供核查原件,存复印件);(设计院)
15、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反馈通知单;(监测站)
16、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区站附质量监督登记表,由监督机构提供)
17、鄂州市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登记表;
18、管网竣工图;
19、绿化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