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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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村级组织作为农村基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财务管理的责任。

为了规范财务管理,保证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村级组织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制度目的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村级组织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安全性,规范财务管理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适用范围该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村级组织内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收入、支出及资产管理等。

四、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原则: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依法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规性。

2. 严格执行制度原则: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必须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变动或忽视。

3. 真实准确原则:财务信息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或隐瞒任何信息。

4. 资金安全原则:村级组织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和损失。

5.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信息应当及时公开,村民有权了解村级组织的财务状况。

五、财务管理职责分工1. 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财务工作,对财务状况负有最终责任。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收支管理、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编制等。

3. 村委会成员:对村级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财务规范运作。

4. 财务审计机构:对村级组织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六、资金管理1. 村级组织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调度、资金使用审核等环节。

2. 资金收入应当依法归集入村级公共账户,并及时进行登记记录。

3. 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和用途规定进行,不得挪用、私分或滥用资金。

4. 资金支出应当按照村级组织的财务管理程序进行审批和支付,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七、账务处理1. 账务处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要求准确、及时、完整。

2. 村级组织应当建立明确的账务处理流程和制度,包括收款、付款、核算、登记、备案等环节。

村财务制度管理

村财务制度管理

村财务制度管理一、总则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效率,保障财务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2、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效率,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3、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确保财务公开、透明。

三、财务管理体制1、村委会是村级财务的领导单位,全面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2、设立财务科,由专人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协助村委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四、财务管理职责1、村委会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对村里的财务状况负有全面的监督责任。

2、财务科负责村级财务台账的日常记账、核算、报表的编制及交存银行等工作。

五、财务收支管理1、村级经费、资金的收支以村级年度预算为准,预算外支出需经村委会批准。

2、村级各项收入应在当月内上交至财务科,不得私留、挪用、挥霍。

3、支出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确保合理、合法,不得违规挪用使用。

六、财务管理制度1、财务科务必做好财务资产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村委会。

2、逐年编织财务资产“三清”台账,实现资产清晰、明确、透明。

3、对发现的财务问题,村委会将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七、财务监督1、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是村财务的监督机构,具有决定性权力。

2、财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进行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村委会。

3、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对村财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村级财务公开1、村级财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村民公开,确保透明。

2、村级财务报表应当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九、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对财务管理工作有争议的事项,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以上是关于村财务制度管理的相关内容,希望村级工作人员能认真遵守执行,确保村级财务安全、透明、规范管理。

同时也希望财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情况进行密切监督,做好监督工作,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024年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2024年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3
一、实行农村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即在镇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设立村级统一账户,每村的各项收入都要进入统一账户。核算中心严格执行“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原则(“四个不变”即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会计核算内容不变,使用方向不变,“三个不准”即村集体资金不准平调,不准借支挪用,不准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各种费用)。取消各村在银行设立的所有账户,取消村会计、出纳岗位,在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其资金全部进中存放在会计核算中心为各村设立的账户上,由核算中心为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职责是对本单位本期间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居委会民主理财小组按月对该期间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涉及本社集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社集体资金在使用前需经社民主理财小组审批后经委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镇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七条 民主理财小组每次开展财务审核时,必须有80%以上成员到场,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当场对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财务审核,凡是发生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发现不合理开支不予报账的票据而对其打击报复的行为,将对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各委存款账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各委提取现金超过1000元的大额资金提取必须填写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单后方可提取。村组支付业务转账起点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支付事项(支付个人押金、补助、报酬、福利待遇等除外),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第十四条 数额较大且无法转账支付的资金,必须填写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表,列明资金用途,由主管会计、农村办主任、镇分管领导、主管领导逐级审批签字后,方可支取,并于支取后3日内按照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表上列明的资金用途到农村工作办公室,按照票据审批程序进行报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账,需及时通知农村工作办,否则不予入账。

2024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2024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2024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村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代管,实行代管后,原有会计核算单位的独立性不变,村集体所有权不变,财务支出的决策权不变。
2.取消村会计组织,每村设一名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收、支单据,由报账员每月末将原始凭证报送乡农经站,由农经站记账员登记帐簿进行会计业务核算。
2、支出管理制度。所有村(居)发票必须为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确无外来原始凭证的方可使用规范的自制凭证。凭证入帐时应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会计有权对不符合报账要求的凭证予以退回和拒收。村(居)所有支出实行主任一支笔审批,对300元以上支出实行书记、主任会批,2000元以上支出由村(居)两委研究通过,10000元以上支出要向街道请示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审批人员自支自批和越权审批,所有支出在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后报街道农经部门审核把关后入帐,没有经过理财小组理财或农经部门审核不过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入帐。村(居)发生的日常性费用支出应日清月结,发生的工程性支出项目,要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结算入账,不得隔月报帐,对暂无资金兑付的支出也应先入帐记往来,对无故超过3个月未报帐支出的不予报销。
五、票据管理制度
1、票据使用。村(居)向农户收取的一事一议资金等必须使用《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内部单位和农户往来结算、集体发包上交资金、其它事项取得资金使用村集体级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和专用收据,村(居)不得使用其他收据。
2、票据管理。收款票据由村会计到街道农经站认领,设立领、销登记簿。票据保管由村会计负责,缺失一本处罚村会计100元,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篇3
为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兴化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兴委办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24年乡村财务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乡村财务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乡村财务管理制度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____月____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

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

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____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____元/月。

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____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____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____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____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全文[1]本月修正版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全文[1]本月修正版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全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财务资金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村委会设立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由村干部及专职财务人员组成。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负责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村级财务的核算、管理和监督。

2.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设有村级财务管理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和协助财务主管进行日常财务的执行工作。

三、财务核算准则1. 财务核算准则应符合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确保财务账簿真实、完整、准确。

2. 财务核算准则包括:分类核算、会计核算、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 财务核算准则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四、财务管理流程1. 财务管理流程包括以下环节:预算编制、收款、付款、报销等。

2. 村干部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 资金收款环节必须进行有效凭证登记,确保收款金额与凭证一致。

4. 资金支付环节必须经过财务主管的审批,并及时登记到支付凭证中。

5. 报销流程中要求提供有效的凭证和相关票据,确保报销事项的真实性。

五、资金保管和使用1. 村级固定资金应妥善保管,并定期进行清查登记。

2. 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确保资金的合法用途。

3. 资金使用过程要进行合理的记录和备查,以备查询和审计。

4. 高额资金使用前需经过村委会主任和财务主管的共同审批,并作出书面记录。

六、财务管理的监督和验收1. 财务管理工作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2. 财务管理工作的年度验收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检查财务账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验收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解决问题。

七、经费监管1. 村级财务经费必须按照财务预算和经费安排进行使用,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 未经批准的资金挪用、私分和挥霍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年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现就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事项,特作如下通知:一、收入管理规定(一)所有村集体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均须纳入管理范畴,并全部汇入“村集体资金专户”。

(二)对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的款项,应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至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

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费用,同样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严禁直接将资金拨付至村(居)委会,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于其他以现金形式结算的款项,村级报账员必须在收到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现金缴存至镇经管站银行账户,严禁坐收坐支,确保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严格执行。

二、费用管理规定(一)村级费用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营、生产、建设、公益事业及专款专项等支出,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所有支出必须附有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

对于日常开支中无法取得票据的情况,应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会泽县村级会议(接待)费用报销单》,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后方可入账。

三、村级财务工作流程(一)收入1. 直接转账至村集体资金(经管站)账户。

2. 以现金形式收到的款项,经办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至村集体资金专户。

(二)支出(具体流程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审批1. 村级自有经费:根据支出金额的不同,设定不同的审批流程,确保每笔支出均经过合法合规的审核审批程序。

2. 专项经费:无论金额大小,均须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单据并签字,经理财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总支书记审核,报镇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后方可入账。

四、报账时限村级财务报账实行限时制,即各村(居)委会的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季度内结清。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园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国营农林场,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福清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清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11日福清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8〕58号)、《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榕委办〔2013〕1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设立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主要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承担内部监督工作,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体成员负责。

村所财务制度

村所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村所财务管理,确保村级经济发展和村民利益,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1.村所设立财务科,并指定专人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2.财务科下设出纳科,具体负责资金收支、账务处理等具体工作;3.村委会对财务科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和稳定。

三、会计核算1.村所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准确、真实;2.每年编制预算和财务报表,供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3.定期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

四、资金管理1.村所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所有资金均存入该账户进行管理;2.资金划拨需经村委会决策和出纳科审核才能进行;3.建立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

五、收入管理1.村所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土地收益、代管费等;2.收入核算需经过出纳科核实,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村所收入应当按照规定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支出管理1.村所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办公开支、项目资金等;2.支出需根据预算和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不得擅自支出;3.支出应当经过出纳科审核和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资产管理1.村所所有资产均属于公益性财产,不得侵吞、挪用;2.资产采购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资产的使用价值;3.资产盘点和清查需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债务管理1.村所借款需经过村委会决策,并签订借款协议进行借款;2.借款资金应当用于合法用途,不得用于非法活动或个人私利;3.借款需按时归还,不得逾期。

九、验收审计1.村所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管理进行定期审计和审核;2.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验收审计,确保村所财务管理的合规和规范;3.对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和改进,提升村所财务管理水平。

十、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村所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2.对于造成损失的行为,需要追究赔偿责任,并进行整改和警示;3.建立违规记录,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管理。

村(居)财务管理制度

村(居)财务管理制度村(居)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村(居)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有效、合规运行,保障集体利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财务管理职责1. 村(居)委会(以下简称“委会”)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委会负责财务决策、资金预算、预算执行、财务监督等工作;3. 委会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操作和核算工作;4. 村(居)干部和员工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诚信、规范、高效。

三、财务制度1. 财务预算1. 委会每年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明确各项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金额;2. 预算编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预算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3.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订,应经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 资金管理1. 委会设立资金账户,专门用于集体资金的收付,资金账户由财务部门负责开设和管理;2. 财务部门应每日定期核对资金账户的余额,并按时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进行资金划拨;3. 资金划拨应在村(居)委会的核准下进行,划拨记录应详细记录资金用途和金额;4. 资金收支应及时登记入账,并做好相关凭证记录。

3. 财务核算1. 委会每月组织财务核算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2. 财务核算应按照会计原则,准确计算各项收入和支出的金额,编制财务报表;3. 财务报表应及时报送委会,供上级机关和村民(居民)查阅。

4. 财务监督1. 委会每年组织财务审核工作,对委会财务进行审核和审计;2. 财务审核工作由专业机构或委会外聘会计师进行,确保财务运行的合规性和真实性;3. 财务审核结果应及时向委会报告,委会应按照审核结果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四、财务处罚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委会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2. 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3. 对于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委会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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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福清市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存档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31日印发福清市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和《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人员配备及分工管理制度村集体应配备报账员、保管员。

报账员管货币资金,保管员管财产、物资。

村主干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报账员。

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镇(街)代理制度。

镇(街)应配备代理会计。

代理会计不得代理与村主干、村报账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村集体会计工作。

代理会计、报账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取得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村财会任用证》。

1.报账员应认真办理现金收付手续,按规定审核收支单据,记好现金出纳簿,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向代理会计报账。

支付现金时要坚持“五不付”,即: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不付,没有单据的不付,单据涂改、字迹不清的不付,手续不完整、用途不当的不付,领导未审批的不付。

2.保管员应认真管好财产、物资,办理好进出仓手续,定期向代理会计报账。

要定期检查、盘点财产、物资库存情况,发现失窃或损坏的应及时报告或报请维修。

3.代理会计应依照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认真审核收支单据,按时做好记账、算账工作,确保账据、账表、账款、账物、账账五相符,并对报账员做好业务指导。

二、财务计划管理制度村集体实行年度财务计划制度。

每年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当年财务计划,并在二月底前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财务计划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执行,书面材料报镇(街)经管部门备案。

三、现金、有价证券及存款管理制度1.村集体由报账员负责现金、有价证券的收付和管理工作。

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收现金、有价证券的,代办人员应由村两委集体研究指定。

代办人员应及时将代收的现金、有价证券交给报账员,情况特殊无法及时交给报账员的,最迟不能超过10天。

库存现金最高限额3000元。

村集体所有的有价证券应入账核算,并办理妥善的保管手续。

村集体资金不得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村干部因公出差的借款,应及时与报账员办理结算手续,情况特殊无法及时结算的,最迟不能超过出差回村后10天。

2.村集体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在镇(街)经管部门指导下,在银行或信用社设立一个集体存款账户,凭送款单、支票存取现金。

存款账户须有村委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村主任、代理会计、报账员等4枚印鉴,并分别保管。

禁止用存折直接存取款,禁止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禁止出租或出借村集体存款账户,禁止村集体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作经济担保。

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1.村集体的财产、物资由保管员负责管理。

村集体不得将财产、物资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由村两委会议通过。

出借的财产、物资要定期收回,丢失、损坏的由借用者照价赔偿。

人为原因造成集体财产、物资丢失、损坏、变质的,由相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2.村集体应按照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册,并按照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五、各项收支管理制度1.收款收据使用管理。

村集体使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款收据。

收款收据由代理会计向镇(街)经管部门申领并编号保管,使用时,由报账员向代理会计领用,并做好领用、核销登记手续。

收款收据存根联由代理会计审核归档保存。

禁止使用自制或外购的普通收款收据;开具收款收据禁止使用村党组织公章。

2.财务审批管理。

村集体财务实行村主任限额审批和村两委集体决定相结合制度。

即:1000元及以内的生产性支出、500元及以内的非生产性支出,由村主任审批,超出上述限额的,由村两委会议通过,报销的发票由村党组织负责人和村主任共同签名审批。

审批人未能按时履行审批职责的,经报镇(街)党(工)委同意,可以由村党组织负责人或村主任一人审批。

已审批的发票在未报销前,原审批人已离任,须由新的财务审批人重新审批。

3.重大财务项目管理。

村集体的耕地、山林、水面、滩涂、果园、厂房、店面、村办企业等发包、出租、转让以及添置大宗财产、对外投资、入股、开展各项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采取公开招投标办法,并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

所有招投标项目严格按照《福清市关于加强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管理的暂行规定(试行)》(融政综[2005]47号)和《福清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细则》(融委反腐办[2009]11号)执行。

建设工程项目支出须有预决算手续,并经审计部门审计。

由村集体自行承建的建设项目,应成立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人选组成项目筹建小组,由筹建小组按规定负责项目建设工作。

4.借贷资金管理。

村集体应量力而行安排农田基本建设和其它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确因发展生产和其它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借贷资金的,由村两委提出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镇(街)经管部门备案。

所借资金应按规定纳入账内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未经上述程序借贷资金的,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支付利息和筹资还款责任。

5.干部报酬补贴管理(1)干部人数配备。

村集体按照市、镇(街)确定的定员职数配备两委干部。

特殊情况需要聘用有领取报酬补贴的人员,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镇(街)党(工)委批准。

(2)补贴标准。

村集体严格按照《福清市农村干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融委…2009‟77号)中有关村干部报酬待遇的规定发放干部补贴。

6.干部养老保险津贴管理。

村集体可根据财力情况确定干部养老保险津贴。

有经济能力的村,可按村集体、个人各负担50%办法,对任职二届及以上未享受市、镇(街)财政给村干部养老保险津贴的在职村干部给予津贴。

享受村财津贴人员参保的月养老金标准不超过参保时村干部月工资额的30%。

参保时工资额无法确定的,以参保前最后一个月已确定的工资额计算。

一个村干部不享受二种及以上保险津贴。

已享受保险津贴的村干部,离职时不再享受其他补贴。

村集体经济实力薄弱的,不得负债搞保险津贴。

7.差旅费管理。

村集体人员因公出差,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殊情况需包车、租车、乘坐飞机的,须经村两委会议通过,并报镇(街)经管部门备案。

出差伙食补贴和住宿费标准参照本市政府公务人员出差标准执行。

严格跨市(福清市)区出差管理。

因公需要出差市(福清市)外的,须经村两委会议通过;个别特殊情况,出差路途远、费用多的,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上级部门组织到外地参观考察、学习培训等活动的,按组织的部门通知文件执行。

村集体人员在本镇(街)区内从事公务活动的差旅费,按照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规定执行。

报销差旅费,一律凭出差地点、路线的住宿费、车船费发票填制正规的“差旅费报销单”报销。

由上级部门组织或经有关会议通过的,须同时附上通知文件或有关会议记录。

8.接待费支出管理。

村集体应按照融委办…2001‟112号文件关于取消村组招待费规定,严格招待费支出管理。

符合规定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误工补贴以及村干部因村务工作误餐补贴等支付标准按照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规定执行。

误工(餐)补贴清单须由领取补贴人员签名;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发生的招待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报销时须附上相关会议记录。

9.订阅报刊管理。

村集体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并在不突破本村订阅报刊费最高限额前提下,可视财力情况安排订阅其他报刊。

超出最高限额订阅非党报党刊的,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10.对外捐赠管理。

村集体一般不得用集体财物对外捐赠,特殊情况需对外捐赠的,1000元及以下由村两委会议通过,1000元以上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镇(街)经管部门备案。

对外捐赠须取得受捐赠方规范的收款(物)票据,报销时须附上相关会议记录。

严禁以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为由,将集体财物转移给其他组织(单位)运作管理以规避有关部门监管的行为。

特殊情况确需将村集体财物拨给其他组织(单位)运作管理的,村集体应事先向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告,在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指导下进行。

接受运作管理的组织(单位)须依照本制度规定管理使用村集体拨给的财物,并接受市、镇(街)经管部门指导监督。

六、财务监督管理制度1.村集体财务按照市经管站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及记账方法,使用市经管站规定的账、表、簿、册、据。

2.村集体财务接受村务监督小组监督。

村务监督小组在履行职责时,对认为不合理的收支应提出处理意见,有关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有争议的事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报镇(街)经管部门备案。

未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并加盖“村务监督小组财务监督专用章”的会计凭证不得入账存档。

3.村集体财务接受市、镇(街)经管部门指导监督。

未经镇(街)经管部门账前审核并加盖“账前审核专用章”的会计凭证不得入账存档。

4.村集体定期向村民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在每月或每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和会计年度终结十五日内,将本期(年度)账目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

重要的财务活动,应单独公布并附说明。

财务公开资料由代理会计提供,由报账员送给村财务负责人和村务监督小组长签名(盖章)后张榜公布。

七、财务移交管理制度村集体代理会计离职时,应将所有账目结好余额,与报账员、保管员、银行等核对账款、账物、账户,确保无误后,将经管的账簿、凭证、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其他档案资料编制成移交清册,经接交人清点后,办理移交手续。

代理会计移交,由镇(街)经管部门人员、村财务负责人共同监交。

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共同签名。

移交清册由移、接交人各存档一份,镇(街)经管部门备案一份。

报账员、保管员移交参照代理会计移交办法进行。

八、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村集体的会计凭证、账簿、收款收据存根、报表、分配方案、各项计划、经济合同、契约、产权证书等重要资料,应按年度分门别类建立档案。

代理会计每年年终结账后,要把所有档案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财会档案资料保存年限一般为十五年,但重要资料应长期保存。

到期资料如要销毁,应编制“财会档案销毁清单”报镇(街)经管部门审核,由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批准。

销毁档案时须由镇(街)经管人员、村两委干部和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在现场监销。

“财会档案销毁清单”经监销人签名后归档保存。

九、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本制度由福清市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解释。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融政综…2002‟87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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