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目标和原则:1.资金安全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2.透明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披露。
3.高效原则: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合理利用财务资源。
4.合规原则:依法进行财务管理,遵守国家财税法规。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建立财务管理机构:包括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2.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与权限,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和操作程序。
三、财务管理流程:1.财务授权:明确财务人员的职权和责任,确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2.财务预算: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和资金运用计划等,确保财务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财务会计: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按照会计原则和规范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提供给相关方进行审查和监督。
5.财务监督: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体系,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效果性。
四、资金管理规定:1.资金的保管:制定资金保管制度,明确资金的保管责任和权限,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2.资金的收支管理:建立资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收支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收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资金的运用管理:制定资金运用管理制度,明确资金运用的原则和范围,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4.资金的监督与审计:建立资金监督和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五、财务管理信息化:1.建立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保护财务信息安全:加强对财务信息的保护,确保财务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六、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对财务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追究责任、罚款、追缴违法所得等。
总结:以上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完善。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是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活动中财务管理的一套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农民自愿参与的集体经济活动。
为了规范和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的秩序,健全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和经济利益的实现,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制度建立和职责分工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的首要任务是建立财务制度,并明确各级组织和个人的职责分工。
集体经济组织应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收支核算、资金管理、财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明确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其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
二、财务核算和报表制度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应明确财务核算的内容和程序,包括资金收支核算、资产负债核算、费用核算、收入核算等方面。
各级财务管理机构应按照财务核算制度和相关要求制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等,及时反映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应明确资金管理的原则和程序,并规定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获取、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需要,合理规划资金需求,制定预算和资金计划,并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借款、股权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
同时,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安全和高效运作。
四、财产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应规定集体经济组织财产的登记、评估、变动和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确保财产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财产登记制度,记录和统计财产的种类、数量和价值,并定期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变动财产状况。
对于财产的处置,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财产的合理流动和合法权益的实现。
五、财务监督和审计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应建立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和合理。
财务监督应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对财务核算、资金使用、财产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5篇)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5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某某村实施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的申请使用和审批严格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可以申请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资金。
(一)增加某某村集体收入的项目费用;(二)某某村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费用;(三)某某村遭遇重大家庭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村民慰问金;(四)其他经帮扶单位“双到”办和村委协商可供开支的项目费用。
第三章资金使用程序第三条某某村委会人员及相关机构的职责。
(一)某某村委会主任:负责管理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审批各生产小组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按制度要求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公正、公开使用。
(二)某某村委会委员:根据所管辖生产小组的实际需求,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三)某某村委会出纳:负责收集和保管资金申请,办理支付业务及保管相关票据,设立专门账簿进行登记管理,编制并公示每月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帮扶单位“双到”办公室:负责指导某某村委会有效地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监督村委会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复核每一项资金的审批情况。
第四条资金的申请程序。
(一)对于村民慰问金和只涉及1个生产小组的公益性项目,由管辖该生产小组的村委委员提出使用申请,填写《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二)对于涉及2个生产小组以上的公益性项目,由管辖所涉及生产小组的全部村委委员联名提出使用申请,填写《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三)对于某某村集体投资项目,由1/2以上的村委委员联名提出使用申请,填写《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第五条资金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同意并签字,通过审批。
(二)申请费用在500元(含500元)以上20某某元以下的,需召开村委会议讨论,需村委会主任及1/2以上村委委员同意并签字,才能通过审批。
(三)申请费用在20某某元(含20某某元)以上的,需召开村委会议讨论,由全体村委委员同意并签字,使用申请书需在村公告栏向全村村民公示7天,无收到书面反对意见,才能通过审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下面是一份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行为,保证财务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益。
2.本制度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3.财务管理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公务。
二、财务管理体制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明确负责人并具备相关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
2.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财务管理工作。
三、财务会计制度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报告制度、会计准则制度等。
2.财务会计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资金收支管理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应按照预算计划执行,严禁挪用资金。
2.出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收支,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五、财务报告和核算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财务报告应及时、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参考。
六、财务审核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立财务审核部门,对财务资料进行审核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财务审核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审核和审计工作。
七、财产保管和监督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相应的财产保管制度,合理安排和使用财产。
2.监督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进行监督,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八、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调岗、解聘等处理方式。
2.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是一份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该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财务管理的规定和制度安排。
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体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富裕农民的收益。
下面就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目标与原则1. 目标: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安全,正确、规范、高效地实现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合理分配,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效益和富裕农民的收入水平。
2. 原则:(1)合法性原则: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规范性原则: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必须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3)安全性原则: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必须确保资金安全和财务稳定;(4)公开透明原则: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必须及时、公开、透明;(5)效益性原则: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加收入为核心。
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1. 财务管理部门:(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财务事务的处置和管理;(2)财务管理部门应有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
2. 内部控制部门:(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立内部控制部门,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维护;(2)内部控制部门应有合格的内部控制人员,具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知识和技能。
三、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1. 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包括基本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决策制度等。
2. 财务报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编制财务报告,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方提供相关财务信息。
3. 资金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预算、资金筹措、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等。
4. 会计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包括账务处理、账簿管理、财政报表编制等。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效益,保障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共。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范围包括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报告及相关制度的建立。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一节收入的来源和管理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收入、经济组织利润收入、其他经营收入、养老保险补贴收入等。
收入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收入的管理要求收入的实时记账、明细账目记录、收入的核对和审核。
第六条收入的使用要按照经验分配、合理支配的原则进行,不能过度消费或挥霍。
第二节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的收入要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第八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要完整、准确地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九条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报送给有关部门审核。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一节支出的管理原则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的支出应按照正当合法、务实务虚的原则进行,不得违法用途或超出预算。
第十一条支出的管理要符合财务控制标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二节支出授权和审批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的支出分为一般支出和特殊支出,一般支出由财务部门授权,特殊支出需要经过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支出的资金来源要明确,必须从合法合规的途径进行支付。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一节集体资产的分类和登记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
第十五条对集体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资产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集体资产的转让和处置必须经过相应的程序和审批。
第五章负债管理第一节集体负债的管理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的负债应按照监督管理的原则进行,不得逾期未还或乱借乱用。
2024年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村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代管,实行代管后,原有会计核算单位的独立性不变,村集体所有权不变,财务支出的决策权不变。
2.取消村会计组织,每村设一名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收、支单据,由报账员每月末将原始凭证报送乡农经站,由农经站记账员登记帐簿进行会计业务核算。
2、支出管理制度。所有村(居)发票必须为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确无外来原始凭证的方可使用规范的自制凭证。凭证入帐时应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会计有权对不符合报账要求的凭证予以退回和拒收。村(居)所有支出实行主任一支笔审批,对300元以上支出实行书记、主任会批,2000元以上支出由村(居)两委研究通过,10000元以上支出要向街道请示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审批人员自支自批和越权审批,所有支出在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后报街道农经部门审核把关后入帐,没有经过理财小组理财或农经部门审核不过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入帐。村(居)发生的日常性费用支出应日清月结,发生的工程性支出项目,要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结算入账,不得隔月报帐,对暂无资金兑付的支出也应先入帐记往来,对无故超过3个月未报帐支出的不予报销。
五、票据管理制度
1、票据使用。村(居)向农户收取的一事一议资金等必须使用《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内部单位和农户往来结算、集体发包上交资金、其它事项取得资金使用村集体级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和专用收据,村(居)不得使用其他收据。
2、票据管理。收款票据由村会计到街道农经站认领,设立领、销登记簿。票据保管由村会计负责,缺失一本处罚村会计100元,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篇3
为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兴化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兴委办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24年乡村财务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乡村财务管理制度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____月____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
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
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____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____元/月。
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____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____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____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____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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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财经纪律,推进村组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进程,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村和各村民小组 (以下简称“村组”)。
第三条镇农经站为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务、资金、合同、档案本村留存档案,镇农经站同步监管 (简称“四代管”)。
第五条村党组织书记是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在任职期限内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负总责。
第二章收支预(决)算管理第六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初必须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年终根据实际收支情况做好决算,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并报乡经济服务中心备案。
第七条财务收支预算方案严格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严禁编制赤字预算。
预算方案由村两委会提出,排定当年可实现的村直接经营收入、发包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财政转移支付等固定收入,按“先保运转,后搞建设”的步骤安排当年支出。
第八条村级当年支出,按“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的原则安排,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支出的,亦须由村两委会提出修改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村级年度收支决算,应结合年度财务清理进行。
对照年初预算情况,分析结余和超支因素,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三章村组资金管理第十条村组集体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村组集体资金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专项工程建设资金、“一事一议”筹资、财政转移支付及奖补资金、各类上争资金、社会捐赠和其他收入等。
上述资金均须纳入村级财务核算,并全额解缴到乡经济服务中心代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平调或体外循环。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备付金限额制度。
村级备付金一般控制在2000元以下,组级500元。
严禁坐收坐支,凡会计记账凭证上出现“借:现金、贷:各类收入,或借:各类支出、贷:各类收入”情况之一的,一律视为坐收坐支。
第十二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上争资金、各类项目补助资金等所有款项,必须通过转账方式转入乡经济服务中心,实行经济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分村核算,严禁直接收取现金。
严格控制现金支出行为,需要使用时履行相关的付款手续到经济服务中心付款。
凡支出额度在2000元以上的,原则上须通过转账形式支付,农村土地征用费分配应打卡到户。
第四章村组收支管理第十三条村组一切收支,由村会计统一办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保管现金和票据。
第十四条村组一切收入,必须统一使用省监制的《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算凭证》,严禁自购市场收据收款。
结算凭证实行到乡经服中心开具制度,已开的结算凭证在月度结报账时应进行核销,凡入账的需在结算凭证存根上加盖“已入账”印章,结算凭证月底未核销的,不得开具下张结算收据。
第十五条村组集体购买力的支出,不分数额大小,必须取得合法的外来原始凭证,严禁使用《现金支出证明单》直接支出,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包括日期、购买物品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要素,大、小写金额相符,直接使用《现金支出证明单》的,乡经济服务中心不得入账核算。
第十六条村组集体非购买力的支出,应尽量取得合法的外来原始凭证,无法取得的可使用市委农工办统一印制的《现金支出证明单》,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且必须取得收款人的原始手续作为附件。
凡使用《现金支出证明单》的支出,必须由村民(代表)经办,详细注明支出原因、标准、数量及金额,并由2个以上知情村民(代表)签字证明,村委会主任审核,民主理财人员审定后履行审批手续。
仅由村干部经办、村干部证明、村干部审批的支出证明单不得入账。
第十七条所有票据必须确保经办人、证明人、民主理财组织和审核审批人签字(印章)俱全,否则,乡经济服务中心不得入账核算。
第十八条村组一切收、支严格执行当月报结制度,报支隔月发票需书面说明事由,并报分管负责人审批,否则,乡经济服务中心不得入账核算。
第五章村级办公费管理第十九条报刊征订费。
以村为单位不得超过2000元标准,由经济服务中心直接从财政转移资金中划拨。
村级报刊征订费,原则上以党报党刊为主,严禁公费订阅娱乐性报刊、杂志。
第二十条电话费。
严禁村级集体用公款或变相补贴的方法安装个人住宅电话和购买移动电话。
村部办公室公费电话实行限额列支,每村每月不得超过150元,村主要负责人移动电话每月补助60元,超过标准的部分,村级不得报支。
第二十一条办公经费(含差旅费)。
实行限额到人,包干使用,限额以内按实报支,节约部分结转下年使用,超限额部分个人自行负担,具体执行标准:村党总支书记每年600元,村主任、村会计每年400元,其他干部每年200元。
第六章村级招待费管理第二十二条村级原则上实行零招待管理。
特殊情况可在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中列支,但最高比例不得超过上年村级集体实际到账经营性收入的10%。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无经营性收入的,不得发生招待费。
第二十三条严禁通过虚列工程支出、“两工”支出等行为变相支出招待费,一经查实,按“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全额清退,并以违纪论处。
第二十四条用于上争资金、招引项目等所发生的费用,支出总额应控制在村级集体实际到账资金的15%以内。
第七章困难户救济管理第二十五条农村困难户的救济,原则上在春节前按规定程序实施,平时不得支付困难户的救济补助。
特殊情况发生救济的,必须经村两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由理财人员在救济报告上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村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报乡分管农村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六条各个时期涉及困难户救济的支出,必须由享受救济的困难户本人亲自签字(签章)领取,并附集体讨论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否则不予入账。
第八章村干部报酬奖金管理第二十七条村干部报酬包括基础报酬和考核报酬两个部分。
基础报酬标准由乡政府统一确定,考核报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村级不得擅自变动核定的工资标准。
第二十八条上级部门考核发放到村的奖金,须作村级其他收入全额入账核算,严禁不入账或少数人私分。
第二十九条由村级支付考核奖金的,须抄具奖金发放清单,另附责任制考核细则和考核结果,经村民主理财人员审核确认,报乡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列支。
当年集体经营性收入无结余的,严禁村级支出奖金。
第九章债权债务管理第三十条村级债权实行台账管理,并明确有效债权清收工作责任,制定清收措施,对有偿还能力的债权予以回收。
第三十一条严格控制新的债权增加,严禁无偿占用集体资金,对擅自无偿借出集体资金的,在限期追回借款的同时,追究批准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承包合同原则上必须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限兑现到位,特殊情况造成的尾欠,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与讨论同意,并由承包人作出书面限期还款承诺,经理财人员签字盖章、村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后方可入账。
第三十三条村级范围内经营项目效益较好的单位或个人,确需借用村组资金的,必须经村两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集体讨论确定,支付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资金占用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并由一定经济实力的人员担保,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回借款本金和收益。
借款额度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须经乡经济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报乡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款。
第三十四条村干部原则上不得借用村组集体资金,确因家庭特殊情况需要借款的,必须出具报告,说明原因,承诺归还时间,经村两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讨论同意,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并附讨论记录复印件,报乡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款,否则不予入账。
第三十五条规范村级债务管理,建立债务管理台帐,逐笔登记债务发生的时间、用途、债权人、借款利率和偿还时间。
第三十六条严控举债兴办公益事业。
村级确需举债的,应本着“适度、可控、短期”的原则,在落实还款来源的基础上,经乡经济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并按下列程序进行:1、提出方案。
由村党组织提出,村两委会集体讨论,提出举债项目、用途、举债对象形成书面意见。
2、代表讨论。
由村两委会将初步方案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听取代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
3、公开公示。
由村委会将经代表讨论修改的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内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注重收集群众意见。
4、申报审批。
由村委会将经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人员通过的方案、讨论记录、申报审批表及责任书,上报乡经济服务中心审核后,报乡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审批。
5、实施跟踪。
经审批同意后,村级将举债资金全额解缴乡经济服务中心代管。
使用时,凭真实、合法、有效的、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的票据到经济服务中心申报拨付资金。
6、公布结果。
项目实施结束审计验收后,将项目决算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内向村民公布,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第三十七条对未按程序规定而擅自举债的,严格执行“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的原则,村级集体不得入账核算。
第十章集体公益事业用工管理第三十八条村级集体公益事业用工原则上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政策规定执行。
年初编制方案,逐级履行报批程序后,按劳分解到户,并填写《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户。
第三十九条一事一议筹劳实行“平时用工记载、按月汇总、按季公布、年终结算平摊”的程序进行。
平时用工记载:以村或以组为单位,对平时出工情况按实记载,记载内容主要包括户主姓名、出工日期、出工人员姓名、用工项目、标准工日数等。
按月汇总:月度终了,对当月出工情况以户为单位进行汇总登记。
按季公布:对上季度各个月度各个农户出工情况,列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分别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年终结算平摊:对全年出工情况以户为单位进行汇总,并搞好结算平摊。
第四十条一事一议筹劳工日平摊结算时,标准工日价值原则上控制在10元以内。
一事一议筹劳必须在年度内结算平摊,不得跨年度结算。
第四十一条对不搞一事一议筹劳的村(组),必须经村民代表讨论,确定用工的处置办法,讨论情况必须形成会议记录。
第四十二条凡以集体资金支付集体用工的,实行一事一报,严禁多项用工合并报支,严禁采用平时不支、年终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报账。
报支用工费用时,必须注明用工的时间、事因、地点、农户出工人姓名及出工工日、工价,由出工农户签字或盖章、民主理财人员核实签字并加盖理财专用章,村委会主任审核、支部书记审批。
第四十三条对用工不明细的公用工支出,乡经济服务中心应拒绝入账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