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宣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企业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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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宣传报道工作,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以适应改制分流后公司所面临新形势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宣传报道的指道思想:服务于公司生产、检修、项目施工,服务于企业文化建设,为公司改革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宣传口号:建设新机电、塑造新形象、展示新风采。
第三条:各单位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企业的宣传报道工作。
单位宣传工作开展的情况将纳入该单位党支部、团支部的年度考核,作为评先的重要条件。
二、细则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具体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和宣传报道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考核评比。
综合办将不定期组织宣传员进行交流学习。
第五条: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宣传工作,组建业余宣传小组,组员2-5名。
宣传小组负责具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向公司综合办提供信息,稿件。
第六条:各单位要以多种形式(板报、稿件、口头交流等)开展企业宣传活动,让广大员工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第七条:各单位的对外(炼化公司以外)宣传稿件要经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经公司综合办检查备份后,再对外投稿。
公司稿件可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penghui@clpec。
联系电话:52375。
第七条:宣传稿件按积分统计。
(1)广播稿每篇积0.5分。
(2)电视稿每篇积3分。
(3)长炼报报道每篇积2分,短消息每篇积1分。
(4)公司网页(生产、综合类信息)每篇积1分。
(5)为本单位或公司撰写公司级以上先进材料或总结每篇积3分。
前三项按新闻中心发表后统计为准。
第四、五项以综合办采用统计为准。
第八条:公司综合办每季度汇总统计一次,并公布在公司网上。
第九条:各单位每月积分不得少于2分,每年积分不得少于24分。
集团宣传管理办法

XX集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宣传工作由集团领导班子和党支部统一领导,集团企业管理策划部(以下简称企划部)归口管理。
第三条各公司综合管理部为本公司宣传工作的管理部门(暂未设置综合管理部的,由其他指定部门负责)。
第四条宣传工作是通过集团内部媒体和社会媒体对企业宣传报道,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五条集团组织实施宣传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集团领导同志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出席各类仪式以及重要谈判活动的宣传报道。
(二)集团重要方针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改革发展及经济运行重要信息的发布。
(三)集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集团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的宣传报道。
(四)集团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和集团品牌建设方面的宣传报道。
(五)集团领导、集团各部门、各公司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六)集团党团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及党团工会工作情况宣传报道。
(七)集团内部宣传媒体《XX人》、宣传栏、集团网站等方面策划以及集团通讯员队伍组建管理。
(八)公众新闻媒体采访集团领导和下属公司的联络、协调、安排,以及对刊登(宣传)内容的组织管理。
(九)集团及集团各公司对外广告宣传(包括各类报刊广告、展览会、交易会等)的策划与实施。
(十)集团各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十一)集团有关对外宣传书籍、画册的撰写、编辑、印刷和赠阅。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和各公司、各投资项目。
第二章内部宣传一、《XX人》第七条《XX人》为集团内部宣传的定期出版物,每月出版2期,由集团企划部专人负责组稿、编辑、印发。
发行日期分别是每月1-3日和16-18日,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可顺延,临时停刊或增刊需经集团领导同意。
《XX人》发行时,须提前二天报主编审定。
第八条《XX人》仅限于集团内部发行,应妥善保管,未经允许不得提供给集团外的个人和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宣传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宣传管理暂行办法模版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宣传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发行集团对外宣传工作,做到对内促进信息交流,对外塑造企业良好形象,使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集团经营发展与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宣传工作是指利用新闻、网络、广告、公关活动等手段宣传、展示集团经营产品、业绩和形象的活动,是企业公共关系与文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省各级分公司。
第四条发行集团对外宣传工作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管。
第二章宣传信息报送和发布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分公司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利用各种社会新闻媒体,着力塑造企业形象。
对外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1.上级领导部门部署的重要任务及集团重大发展战略和中心任务的完成情况。
包括落实的思路、部署、措施、进展、效果以及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分公司的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以及产生的影响;3.与集团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企业内部重要动态等;4.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分公司在工作中的新举措、新经验以及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新问题;5.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分公司重要营销活动、市场拓展情况和市场情况分析;6.集团员工对企业和行业发展提出的理论探讨和建议、意见;7.集团员工的文化生活情况。
第六条集团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分公司采集到宣传信息后,应及时报送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报送信息要求新颖、客观、真实,不得虚夸,捏造。
第七条发行集团《工作动态》作为集团的内部刊物,是全省分公司信息交流和发布的主要纸质平台,是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的一块阵地,是集团收集整理信息的重要载体。
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作为《工作动态》的承办部门,负责宣传信息的选用和发布工作。
xx集团网站(xx)是发行集团信息交流与对外宣传的又一重要载体,并将在企业舆论宣传和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企业管理部共同承担网站的信息处理工作。
集团宣传稿件管理办法

集团宣传稿件管理办法集团宣传稿件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推动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子公司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提升集团新闻宣传稿件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稿件内容1、上级领导对集团的工作部署,出席集团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对集团的检查、调研等工作动态。
2、集团各领导的公务活动、会议讲话、学习文章以及对投融资工作方面的交流体会。
3、集团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各子公司基本情况及简介;各部门日常工作动态、特色活动、获奖、成功经验及亮点等。
4、集团投融资工作方面的调研报告、理论探讨、、材料等调研性信息;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经验材料等;国内外经济信息摘录。
5、展示集团形象、展现职工风采的小说、诗歌、散文、美术、书法、摄影等文艺类原创稿件。
二、稿件要求1、所有稿件以电子文档形式投稿,文稿需自行成文,新闻稿注重信息的时效性、重要性,做到语句通顺,无错别字。
根据内容可以附配相应的照片,照片需单独发送。
稿件中出现的日期应写明具体发生日期,避免出现“近日、目前”等不确定性文字。
2、每份稿件须标明部门、姓名、联系电话。
3、工作每周1期,各部门、各子公司相关人员请在每周四之前将工作简报内容报送党群工作部处。
三、稿酬标准及发放凡被集团和国家、省、地市宣传媒体采用的稿件,一律给予稿酬;被地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的稿件除按标准给予相应稿酬外还予以适当奖励。
1、集团内部采用的稿件是指集团网站、新媒体公众号、简报等采用的稿件。
2、新闻稿件按以下标准计算稿酬:200字以下每篇10元;200~500字,每篇15~25元;500~1000字,每篇30~50元;1000字以上,按每千字40~50元计算。
3、制作专题片,按每分钟50元计算奖励。
4、展示集团形象、展现职工风采的文艺类原创稿件,诗歌每首10~20元,小说、散文每篇30元;围绕集团、经营管理撰写的诗歌、小说、散文稿酬,按上述标准1.5倍计算;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等,每幅10元;集团领导重要讲话成文的稿件,每百字2元。
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WORD7页)【范例推荐】

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改进、规范集团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作用,内凝人心,外树形象,为建设“大强富”集团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舆论氛围。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遵照国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的名义,通过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全面、准确、及时、一致”的原则,紧密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向全体员工和社会各界大力宣传集团公司在建设“大强富”集团进程中的方针政策、重大举措、成功经验和卓越成就,弘扬企业精神,传播企业文化,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大局服务;对外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为集团公司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内充分发挥凝聚队伍、鼓舞士气、振奋精神的作用,促进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统一领导,集团公司企业文化部(以下简称“企业文化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集团所属各单位、各成员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六条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各部委领导同志以及国务院国资委领导、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成员企业所在地省委、省政府领导参加集团公司重要活动,视察、检查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和成员企业,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成员企业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活动,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集团公司关于市场开发、产业结构调整、改革发展重大措施、生产经营重要成就等重要信息和典型经验的对外发布和宣传报道。
企宣部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

企宣部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一、企宣部管理办法企宣部是负责公司的宣传和公关工作的部门,其主要任务是树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声誉,同时负责与外界媒体、客户等的沟通和合作。
为了规范和提高企宣部的管理效能,下面是企宣部的管理办法:1.人员配置:企宣部的人员配置根据公司的规模和需求进行安排,一般应包括部门负责人、媒体公关人员、社交媒体专员、市场调研人员等。
各个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经验。
2.管理层面:企宣部应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规划、监督和协调工作。
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沟通能力,能够协调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3.工作目标:企宣部的工作目标是制定和实施宣传和公关策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形象。
具体目标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阶段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4.工作计划:企宣部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宣传和公关活动的时间表、内容以及对应的责任人等。
工作计划应与公司的整体战略和目标相衔接。
5.资源管理:企宣部应合理管理宣传和公关活动所需的资源,包括预算、人力和物资等。
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和控制。
6.部门协作:企宣部应与其他部门紧密合作,特别是市场部、销售部等部门。
通过有效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品牌建设。
7.绩效考评:企宣部应根据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进行绩效考评。
通过定期的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改进。
二、企宣部工作流程为了保证企宣部的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下面是一种常见的企宣部工作流程:1.策划阶段:企宣部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的需求,制定宣传和公关策略。
策划阶段主要包括市场调研、目标确定、策略制定等工作。
2.制作阶段:企宣部根据策划阶段确定的目标和策略,制作相应的宣传资料和媒体素材。
制作阶段主要包括宣传片、海报、新闻稿等的制作。
3.宣传推广阶段:企宣部进行宣传和推广活动,包括组织媒体发布会、举办公关活动、发布新闻稿等。
在宣传推广阶段,企宣部需要与外界媒体、合作伙伴等开展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建立目标明确、组织有序、运转高效、上下联动的新闻宣传工作体系,使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有效,推动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严格遵守党和政府对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保密工作有关纪律,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集团公司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对外新闻发布、媒体公关和对内宣传等活动。
1.3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的宣传方针,遵循“统一协调、严明纪律、服从全局、资源共享、规范程序、分级负责、尊重事实、正确引导、精心策划、注重实效” 的基本原则,把握好、发挥好、引导好舆论导向,推动集团公司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2、适用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
2.2本办法所称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集团公司名义、通过大众媒体进行的宣传报道;以集团公司内部媒介为载体,进行的新闻宣传;各子公司通过内部和外部媒体进行的新闻宣传活动,特别是涉及公司大政方针、重要事实和事件的内容。
3、职责3.1新闻宣传工作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直接领导,市场部归口管理、组织实施。
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3.2市场部新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是:3.2.1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制订集团公司系统新闻宣传计划,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宣传报道,对政策性强的重大新闻报道把关;3.2.2宣传报道集团公司重大战略和决策、领导重要讲话、工作思路,准确、及时、有效地向省测绘局以及主流媒体报送或发布有关本公司的新闻;3.2.3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记者招待会;在日常工作中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负责召集公司系统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会议。
3.2.4归口负责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安排和组织,审核相关报道,负责媒体公关工作;3.2.5负责集团公司网站新闻内容的提供;3.2.6组织对集团公司和与集团公司有关的重大事件的音像资料的摄录、整理和保存;3.2.7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布置的其它宣传任务。
(完整word版)企业宣传管理办法
企业宣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宣传工作,维护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宣传工作时效性、针对性、规范性,及时准确、有效地宣传报道公司,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宣传工作宗旨展示公司各项工作成就,挖掘特色亮点工作,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三条公司宣传工作原则严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严格遵守党和政府对宣传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公司运营的中心工作,进行对外新闻发布、媒体公关和对内的宣传报道等活动;宣传工作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的内容要讲求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四条适用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等。
2.本办法所称的宣传工作包括:以公司名义、通过大众媒体进行的宣传报道;以公司主办的新闻传播媒介为载体,进行宣传,各子分公司所在地外部媒体和内部媒体为载体进行的宣传活动,特别是涉及公司大政方针、重要实事和事件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五条公司宣传工作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对外)、运营管理部(对业主)管理,分管领导审核、主抓;子分公司宣传工作由子分公司通讯员管理,子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对外)、运营管理部(对业主)监管;每子分公司至少配备通讯员一名,并报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备案。
第三章宣传渠道及内容第六条公司目前宣传工作渠道主要有子分公司微信,公司网站、微信、微博、报刊杂志,办公系统,以及行业协会、外部媒体等,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对外宣传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业绩、管理理念、发展战略、内部动态、重要事项、员工动态等方面的信息。
第四章宣传稿件要求第七条员工投稿要求如实的反应公司的各种动态、热点事件、典型人物,能充分展示公司良好社会形象和品牌形象;能积极的反应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正面思想和意识,有上进心,能激发出部门工作的热情,鼓励员工之间相互学习。
公司员工要保证投稿的质量,禁止敷衍应付。
集团公关宣传管理制度试行
新奥集团公关宣传管理制度(试行)1 目的为规范和加强新奥形象的宣传和管理,塑造新奥品牌,全面推广新奥优秀的企业文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
3 管理职责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关宣传的归口管理。
集团办公室负责新奥品牌的开发、建设、管理、维护与传播,对各成员企业的品牌建设、广告宣传、文化建设与传播、公关活动等工作负有审核、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各成员企业综合办负责本企业的公关宣传管理工作。
各成员企业必须与集团办公室保持紧密的沟通,积极开展品牌建设工作,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本企业文化建设、广告宣传、公关活动等有价值的信息,为集团公司办好一报一刊提供素材,同时也为新奥品牌的塑造奠定基础。
各成员企业要认真做好企业文化的内部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目的地通过广告宣传、公关活动等手段开展对内、对外企业文化的传播,力求达到内部全体员工对新奥文化的普遍认同以及外部客户对新奥文化的基本认同。
4 理念识别系统(MI)与视觉识别系统(VI)的传播与管理集团办公室负责企业理念和企业文化在集团公司内部的建设、管理和传播。
各成员企业应以《新奥企业纲领》为依据,本着文化建设先行的原则将企业文化的建设提高到战略高度,有意识、有目的地在企业内外进行推广和传播。
各成员企业应建立企业文化内部培训系统,新员工必须接受企业文化培训才能正式录用。
要在企业内部积极开展企业文化讨论会、讲演会以及企业歌曲演唱会等形式的活动,在企业内部形成健康的、和谐统一的、具有深刻内涵的企业文化氛围。
各成员企业应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及地方人文特点,积极开展各种公共关系活动,使社会广大居民认同新奥文化,理解新奥,支持新奥。
集团办公室负责企业视觉识别系统(VI)在集团公司和各成员企业内外的传播与管理集团办公室具有对“视觉识别系统”(VI手册)的建设、发布、修订、解释、推广指导和传播监察的职能。
各成员企业应严格按照“视觉识别系统”(VI手册)的标准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大型国有集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发挥新闻宣传在推动集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位(集团直属及股份公司直属单位)通过自办官方媒体及外部媒体发布新闻宣传信息的所有行为。
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自觉服从和服务于集团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按照“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严守新闻纪律,把握新闻规律,注重新闻策划,创新新闻形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展示新业绩,为加快推进“四个一流”建设,开创海洋港口一体化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展示亮点,宣传两个文明建设新成果,记录发展历程,传播企业价值,推介企业品牌,树立先进典型,展现企业文化,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突出重点,搭建沟通桥梁,加强形势任务政策教育,推进企业科学管理,统一员工思想,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创新力和竞争力。
(三)聚焦热点,回应公众关注,表明观点立场,引导社会舆论,避免或化解舆情危机,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作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集团党群工作部主要职责是:(一)部署、完善、落实集团新闻宣传重点工作,统一内外新闻宣传口径;(二)制定、完善集团新闻宣传相关管理制度;(三)推进集团新闻宣传队伍建设,组织相关培训,建立日常新闻信息沟通机制;(四)推进集团层级官方媒体(特指以集团名义主办的新闻宣传官方媒体,包括港报、网站、微信、微博、视频新闻等)建设,构建投稿机制,优化日常运营;(五)面向外媒的日常通联、信息发布、采访安排及接待;(六)制定集团重要活动新闻宣传方案;(七)协助集团新闻发言人组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等);(八)组织摄录、整理和保存集团新闻宣传影、像、音、稿等资料;(九)做好舆情监控、危机公关和引导工作;(十)指导总部其他部室、基层各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管理集团文化新闻中心;(十一)落实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新闻宣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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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集团企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改进、规范集团的企宣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作用,内凝人心,外树形象,为集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宣工作是指集团总部和所属各单位通过新闻媒介进行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的活动。
第三条集团企宣工作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准确及时、正确引导、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围绕集团经营发展中心工作,大力宣传集团发展进程中的方针政策、重大举措、成功经验和所取得的成绩,弘扬集团精神,传播企业文化,为集团的发展大局服务,促进集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四条集团企宣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集团发展愿景、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目标和改革发展目标等重要信息的宣传报道;2.集团和所属各单位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举措、施工生产活动、工程进度、科研活动、重要会议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3.各级政府领导参加集团大型活动、视察、检查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4.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5.集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集团公司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的宣传报道;6.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学习贯彻集团重要思想的实践活动,落实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7.集团总部及所属单位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工作动态;8.集团及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以及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方面的宣传报道;9.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方面的重要情况的宣传报道。
第三章工作机构第五条集团宣传工作由集团统一领导,归口集团办管理,由企宣部具体实施。
集团各中心及所属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企宣工作人员,负责本板块的宣传工作,并与集团分管宣传部门及时联络沟通,保证信息畅通。
第六条集团成立企宣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集团其他高管为成员,负责集团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主要职责如下:1.领导集团宣传工作并指导开展各项宣传活动;2.负责集团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指导制定宣传工作重点内容;3.根据国内外发展形势,研究集团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提出集团宣传的思路和基本目标。
第七条企宣部承担集团宣传工作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指导、协调集团所属各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2.负责集团重大新闻宣传报道工作;3.负责集团新闻宣传部门自身建设和集团公司新闻宣传队伍建设;4.负责集团内刊《阳光报》的管理工作,组织完成内刊所需各类材料的撰写、采集、编辑、制作、审核和发行;5.负责集团官网建设维护及新闻宣传材料的发布更新及日常管理工作;6.负责集团内部形势任务和集团精神的宣贯工作;7.负责集团对外宣传、企业形象宣传的策划、组织与实施工作;8.负责对外部媒体的采访接待、安排和组织,审核相关报道,负责媒体公关工作;9.负责集团对外宣传材料的制作、更新及发行;10.负责集团各类宣传画册、光盘、包装等的设计与制作工作;11.负责集团图片、音像等新闻宣传资料的拍摄、收集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集团各中心及分子公司企宣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企宣工作,具体职责:1.及时向集团上报新闻宣传信息,并做好沟通联络工作。
2.负责本单位内刊及宣传报道工作;3.制定本单位企宣制度及流程;4.全面、及时、真实、准确宣传报道本单位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各方面信息;5.负责本单位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并将重大信息各类资料上报集团。
第四章媒体采访第九条集团总部接待媒体采访,由集团办统一安排。
涉及集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的采访,由集团办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媒体到集团所属各单位采访,被采访单位新闻宣传部门在征得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应及时向集团总部报告,说明新闻媒体的采访意图、自身宣传打算等有关情况。
对提供给媒体的新闻通稿以及图片、影像资料,被采访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要进行审阅、确认。
在省部级以上媒体发布的新闻,要将文字、图片稿件报集团审核。
第十一条在记者发稿前,集团及所属各单位新闻宣传部门应争取对有关清样进行必要的核校。
第十二条集团举办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需邀请媒体采访报道的,由集团办先提出具体方案,报经集团领导研究同意后,再安排媒体采访报道的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若遇突发性事件,新闻媒体的采访必须经集团总部同意后方可进行。
发生在集团总部的重大事件的宣传由集团办负责。
发生在所属各单位的重大事件(如重大工程节点、重要合同签订、国家领导人视察等)的宣传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五章企宣的构成及管理第十四条集团宣传以建设公司门户网站()、《阳光报》、集团图片、视频、宣传册等为主要宣传媒介,由集团办企宣部负责管理。
所属单位主办的《青海黄河水电再生铝业》报纸、《青海***铝业》报纸、《信息周报》以及各单位网站、宣传栏等作为新闻宣传媒介的补充,由主办单位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集团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由集团办企宣部总体负责,负责各栏目更新及集团动态更新,总部各中心以及集团所属各单位负责提供各栏目的更新信息。
所属各单位网站由宣传部门负责更新。
第十六条集团《阳光报》原则每月月底出版。
集团所属各单位自办的报纸、宣传橱窗等内部宣传媒介编发周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各单位自办的报纸、电子刊物、视频、音频作品和其它出版物,以及在外部媒体上刊发或播出的资料,须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报集团办。
第十七条集团新闻稿件应严格执行审核程序。
普通稿件须经所在单位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向集团企宣部投稿,重要新闻稿件须经所在单位新闻宣传部门报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
第十八条集团所属各单位宣传部门作为本单位稿件的管理主体,负有稿件审阅、修改、送核、报送等责任。
稿件(含图片)可以以集体或个人名义报送,以个人名义报送的稿件应在作品中注明作者单位、姓名、稿件名称、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集团所属各单位应强化主动宣传的意识,及时报送稿件。
对于时效性强的新闻稿件(如重大工程节点、重要事件等),该信息责任单位一般应在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成稿并经审核后报送集团企宣部。
其它一般性新闻稿件应在事件发生后5天内报送集团企宣部。
第二十条稿件到达企宣部后,企宣部在收到稿件后,经筛选在集团网站发布,重大新闻稿件报主管领导审核后发布。
第二十一条稿件的基本要求:1.稿件内容以正面引导为主,充分发挥公司教育、引导、监督等功能;2.新闻类稿件应真实、准确,理论联系实际、观点鲜明;3.通讯、评论、特写及其他稿件应贴近***、贴近生活,反映***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4.稿件要有明确的标题,而且标题要与文中的内容相吻合;5.来稿将电子文档及照片发送至企宣部邮箱,注明“***稿件”;6.来稿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发表时可署笔名)和所属单位。
第六章宣传材料的收集和报送第二十二条集团及所属各单位重要事件和重要活动要及时跟踪并整理,将整理的资料及时归档。
第二十三条具体宣传资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政府、企业、银行及各界重要领导到集团及所属单位视察、指导检查工作或参与集团重要活动的声像材料、文字说明等;2.集团及所属单位召开重要的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3.集团及所属单位组织的各类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培训、奖励等形成的资料;4.集团在企业外部媒体投放的如广告、软文、领导及员工在企业外部报纸、杂志、网站等发表的文章及其他类型资料。
5.集团领导的重要讲话录音等;6.集团及所属单位的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及复印件等;7.集团及所属单位在宣传中所形成的宣传板、宣传册、报纸、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图片、视频资料、各种宣传资料设计图等。
第二十四条集团所属各单位在宣传资料形成的3-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方式报送集团办。
第七章新闻宣传队伍建设第二十五条集团及所属各单位要重视宣传工作,宣传工作要明确领导、明确部门、明确具体人员,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新闻宣传队伍,配备专业人员,要做到部门相对固定、人员相对稳定,并为从事企宣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
第二十六条集团企宣部和各单位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新闻宣传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同时,从事企宣工作的人员要立足岗位加强自学,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第二十七条各级领导要为企宣人员提供便利条件,建立新闻宣传人员参会制度,使新闻宣传人员参加必要的会议和活动,知道必要的文件,以拓宽他们的信息渠道,开阔视野,丰富资源,及时把新闻宣传工作做好。
第二十八条集团建立三级通讯员队伍。
一级为集团级,二级为所属单位办公室、三级为所属单位的分厂车间级。
第二十九条通讯员的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新闻敏感性,热心新闻宣传工作,关注行业发展;2.热心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3.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熟悉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情况。
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
第三十条通讯员的基本职责:1.及时提供本单位、本中心工作中的新动向、新事物及相关新闻线索;2.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认真完成新闻采写工作,积极地为集团内刊撰稿、投稿;3.积极组稿和撰写稿件,及时、真实、准确地做好公司改革发展、施工生产、经营管理、队伍建设、重要活动、企业文化建设以及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4.认真完成《阳光报》和公司网站编辑部交给的报道和采访等任务;5.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员工对《阳光报》和公司网站的意见和建议,对《阳光报》版面和栏目提出合理化建议;6.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新闻敏感性,不断提高新闻稿件采写质量,为做好公司新闻宣传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三十一条通讯员本着员工自主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集团各中心、所属单位各聘任至少一名通讯员,可超额推荐。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员工作的,由集团及所属单位再推荐其他人选,并报集团确认。
第三十二条集团总部各中心通讯员及时撰写本中心新闻动态,组织本中心员工认真写稿投稿,每月10日前至少向《阳光报》投稿两篇及相关图片(照片)等内容,对质量符合要求的,编辑部优先采用,所采用的稿件给予一定稿酬。
第三十三条集团将定期组织通讯员各类活动,包括写作培训、分公司采风、联谊交流等提高通讯员修养活动。
各单位应积极为通讯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为通讯员参加会议、培训提供支持。
第三十四条集团每年将评选优秀通讯员,通讯员每年投稿和发稿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每年优秀通讯员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宣传费用的管理第三十五条集团总部集团办负责宣传费用的管理,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宣传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财务处负责宣传费用的支付核算工作。
第三十六条集团宣传费用的使用范围:1.宣传用品印刷,主要包括报纸、大会会标、宣传标语、业务广告等宣传材料的印制;2.公司宣传报道稿酬支付;3.其他特殊宣传费用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