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重点岗位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及预防

高校重点岗位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及预防
高校重点岗位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及预防

心得体会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3篇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3篇 职务犯罪轻刑化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下面是xxx为大家带来的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范文1: 10月23日我们学校组织了全体教师学习《预防职务犯罪》。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清清白白做人,才能保证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 一是加强学习,坚定信念。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以案为鉴,廉洁自律。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我结合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

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这些反面的案例也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三是多做实事,乐于奉献。在工作中努力学习,激发自己的热情,使自己有不断的长进,并视之为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在岗位上不断的释放出自己的创新能力。我们每个人要积极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敬业爱岗,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做到正确的认识自己,真诚的对待他人,认真的对待工作,公平的对待管理。表现出做人的人格魅力,以此来激励自己,影响他人,共同进取。 做好本职工作是自已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表现。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为校为生多做事、做好事。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范文2: 在党和国家日益重视民生,社会各界日益重视教育的今天,教育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 一是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管理,其对象涉及人数多,涉及面宽,如果职务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滥用职

浅析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

浅析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 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王芳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心理观,犯罪心理是客观与主观的辩证统一,而这种统一是通过犯罪人的特殊实践活动来实现的。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体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的过程。在研究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国家公职人员和职务犯罪的涵义。所谓国家公职人员是指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国家公职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违反职责,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受到刑罚的行为,即为职务犯罪。通常,我们以职务犯罪的主要罪过形式不同为标准,将职务犯罪分为职务故意犯罪和职务过失犯罪,本文所探讨的职务犯罪心理是以职务故意犯罪心理为主。国家公职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心理特征也有共性、规律可循。只要我们加强研究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影响,就能更好地突破其心理防线,矫正其犯罪心理,更好地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社会环境对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 环境是指人的心理意识之外,对人的心理意识的形成发生影响的全部条件,既包括个人身体之外存在的客观事实,也包括身体内部的运动与变化等等。作为具有一定职权的国家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同样与一定的社会环境有关,特别是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对公职人员心理素质的发展和个人行为方式的影响,是诱发其违法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外在客观因素。社会环境的变化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外在因素,其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私有观念的存在,以及一些社会不正之风的助长,诱发了部分公职人员的贪婪心理。过去的一段时期里,我国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经济建设上面,对思想政治工作有所放松,加上一些媒体过分地渲染西方国家高消费的物质享乐,对社会风气起着不良的导向作用,使不劳而获、享乐至上等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有了广泛的市场。一些公职人员把正常的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内化为贪婪的自私自利心理。在这种不良心理支配下,就有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开放性和资源配置市场化,以及商品交易和流通的平等性,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消极的负面效应。一些以工资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公职人员,现阶段的经济收入与消费支出形成强烈的反差,从而产生不平衡的心态,在思想上萌发权钱交易的念头,一旦有适当的环境和条件,就会把权力作为私有化的商品进行交易,换取金钱。 3、监督制度的漏洞增强了一些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职务犯罪受到社会控制能力的影响和制约,社会控制能力强,就能较有效地控制职务犯罪。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一些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监督制约机制不落实,增强了那些意志比较薄弱的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从而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 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正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市场经济的负效应与计划经济的弊端同时存在,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使职务犯罪的诱发力增大。 1、经济权力化和权力经济化,为“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打开方便之门。当前,在经济生活中,经济权力化、权力经济化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地存在。如果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便会为某些职务犯罪的产生提供可能。当公职人员的犯罪心理萌发后,职务或工作上的有利条件就具有很大的诱惑力,企图利用这一条件牟取私利便成为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心理特征。 2、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为某些公职人员提供了犯罪的土壤。在两种体制并存的情况下,旧的计划体制和新的市场体制在发挥有效调节作用的同时,他们各自的缺陷和不足加在一起,给经济生活带来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同时也为一些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和机会,他们趁转轨时期存在的某些缺陷和不足,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和侵吞国家资财。 3、社会分配制度的缺陷,是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催化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收入拉开了越来越大的距离,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和承包者迅速富裕起来。这些都强烈刺激了社会地位较高的部分国家公职人员,为了平衡心理,补偿“分配不公”引起的损失,少数人便产生“用我的权换你的钱”的心理,一旦时机成熟,便贪污受贿。 三、国家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 行动是受思想支配的,任何犯罪都在特定心理支配下进行。当犯罪可能比从事其他可供选择的合法行为带来更大的利益,而只须付出较小的代价时,犯罪人就会选择犯罪。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少数公职人员之所以沦为罪犯,除了客观方面的原因外,不正常乃至畸形的心理状态无疑是驱使他们堕落的因素。他们的犯罪心理,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心理活动,其犯罪心理轨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社会经历和个性特点所决定,归纳起来,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 1、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贪婪是一切贪污犯罪的共有心态,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共同心理,是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思想基础。 2、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一些公职人员为别人办了事,帮了忙,内心总希望“投桃报李”。这种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在“我帮他忙,他应感谢我”的这种图报心理作用下,有权在手,未办事先谈酬劳。在他们眼里,权利不过是一种有代价的特殊商品。在这种交易心理驱使下,他们把职责范围内应该承办的事情与按“劳”取“酬”划等号,不送礼不办事,甚至伸手索要所谓“辛苦费”、“好处费”,成为贪婪的“硕鼠”。

学习预防职务犯罪个人心得体会

学习预防职务犯罪个人心得体会 近期我校组织了全体党员学习了《预防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职务犯罪占有相当的比重。究其原因,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所致。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实践证明,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治理和遏制腐败的重要途径。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清清白白做人,才能保证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 一、强化自我监督。 自我监督,是指党员领导干部要多倡导自省自律,自我调控,自我约束,就可以少犯或不犯错误。自我监督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抓好宣传教育这个基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认真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要结合实际,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两个务必”的教育,把握执政为民这个本质,使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越是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三是要继续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重自警,身体力行,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经受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四是要深入开展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增强道德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学习,坚定信念。 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坚

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2013年7月25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 本条例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公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对象,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行业、部门、岗位的国家工作人员。 第七条省、州(市)、县(市、区)应当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召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关的问题。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确定相关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二章预防职责 第八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并组织实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制度和措施; (二)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岗位和环节的监督; (三)按职责查处职务违法违纪行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反贪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汇报

反贪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汇报 反贪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汇报 人大主任、各位副主任及各位人大代表: 今年以来,我院反贪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方针,突出检察工作重点,集中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反贪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下面,我就201X年1-9月份我院反贪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各位领导及各位人大代表汇报如下: 一、反贪工作开展情况 1、突出查办案件这个“第一要务”,集中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我院始终坚持把打击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开展反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以来,我院反贪部门共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举报线索8件,对受理的案件线索全部进行了初查。初查后立案侦查7案7人,占初查数的87%,其中贪污3案3人,受贿2案2人,行贿1案1人,私分国有资产1案1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案件3案3人,10万元以上案件1案1人、40万元以上大案3案3人,侦查终结后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5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案1人,其余案件正在审理当中。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2、完善制度,狠抓办案质量。今年以来,院党组将提高办案质量做为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在查办案件中继续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责任制。检察长和主管检察长亲自参与案件线索的筛选,分析研究案情、调查取证,讯问和突破案件,靠前指挥,协调关系,解决办案中的难题,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健全完善了首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反贪案件质量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度。对个案实行“一案一评、一案一总结”的个案质量考评制度,并将案件质量纳入干警年终考核内容。 三是严格程序、依法办案。在立案阶段,由办案人、局长、主管检察长层层把关;在采取强制措施前,本院侦监科办案人员适时介入,提出侦查意见;在案件侦查过程,将案件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证据材料,让审查部门从出庭指控犯罪的角度,对证据疏漏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人员再进一步审阅案卷材料,弄清事实和相关法律,对事实清楚,但证据不充分的,坚决退回补充侦查。通过上述措施,严把案件质量关,有效杜绝了案件立不起、诉不出、判不了等现象的出现。 3、强化措施,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结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合我院反贪部门人员少、任务重的特点,在办理案件中,我院要求领导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对案件侦破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随时掌握案件侦破进程,适时调整案件侦破方向、角度,对案件侦破中的一些证据、线索、材料等严格把关,.gongwen123.务必搞准。为了形成突破案件的合力,院里对反贪部门充分给予车辆、财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在案件侦破中,实行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做法,以反贪部门为主

2018年检察院案管办个人工作总结

检察院案管办个人工作总结 以下是风林网络工作总结频道编辑为您整理检察院案管办个人工作总结,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风林网络查看。 检察院案管办个人工作总结1 半年来,区检察机关在省市二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服务服从于党和国家的以及检察工作大局,把握预防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方面;在紧紧围绕检察职能,密切结合办案开展方面;在运用预防工作措施和手段,追求实际效果方面;在强化预防调研,努力探索发案规律和特点方面;在开展预防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方面;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整合预防资源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好评,得到了区党委的认可。现将上半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检察工作的重点,作为新时期检察机关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以推进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为动力,以提高预防能力为重心,以控制和降低职务犯罪发案率为目标,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围绕职务,围绕犯罪”,强化预防措施,规范预防活动,创新预防机制,注意预防实效,全面提升预防工作水平,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首先,我院领导班子思想上重视,分工作由检察长亲自抓,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通过办案实践表明,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主要出自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放松主观世界的改造,经不起权和钱的诱惑和考验,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单位和部门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不利,制度不严,管理松弛,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以及经济体制改革中一些方面管理机制不健全。遏制职务犯罪,必须加强预防工作,各职能科室协同办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充分认识职务犯罪预防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牢固树立起标本兼治的思想,以对党、国家和人民

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证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指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其他犯罪。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 第五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社会各界参与,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二章责任 第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二)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 (三)建立健全人事、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多发、易发职务犯罪的岗位和环节加强监督和管理; (四)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五)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信息资料; (六)对下级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依法查处违纪行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报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八)预防职务犯罪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机关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行为实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意见; (二)对有关单位、行业、系统发生的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规律进行调查,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 (三)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共同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活动; (四)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咨询活动; (五)对有关单位、部门履行预防职责,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检查,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 (七)预防职务犯罪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根据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目标检查汇报材料》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目标检查汇报材料》为全面落实完成省、市院x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确保省、市院下达的预防工作目标的完成,迎接市院对各县、区院的预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推进。现就岭东区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按照省院《关于开展预防工作“三抓三看”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处置制度、预防与侦查协调制度、预防与侦查部门工作联系制度等相关制度。 2、案前预防中,发现和掌握职务犯罪线索1件,目前还未开展初查,力争11月未之前初查1件。 3、个案预防,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个案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了个案预防档案。今年我们针对岭东社保分局工作人员王某某涉嫌贪污案已经着手开展个案预防。 4、系统预防 (1)、国税系统方面,从200年与岭西国税分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来,每年都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今年又与岭东国税分局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 (2)、教育系统也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 (3)、与国有企业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头几年我们选择的国有企业是安通煤气公司、还有粮库,现在这两个企业都已经民营私企了,我们现在选择的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是岭东供电公司,已经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案和相关制度。

5、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按照《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划》的要求,有书面审批手续,建立制度,制定方案,廉政责任“双签”等一系列的工程预防工作。 6、专项预防是否发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我们建立了行贿犯罪查询档案。 7、专题调研和预防对策研究,我们完成了两个专题调研文章,一个是王某某案例分析,一个是打击腐败、共建和偕社会。 8、检察建议的程序已经按照上级规定要求理顺,被建议的单位采纳率是100%,检察建议率90%。 9、典型培养,岭西国税分局几年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直开展的很好,继续把岭西国税当作典型培养。 10、预防宣传、教育和咨询,今年开展廉政和警示教育各一次,现场咨询20余人次。 11、强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机构设置问题已向区编委报告请示,人员算专职。 12、三个软件的具体应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开通了行贿档案查询系统。 13、基础建设 (1)按照市院要求开展了集中培训,学习考察活动。 (2)配备了微机,开展活动时有车辆、照相、录音、录象设备。 (3)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和相关的材料报送工作。 内容仅供参考

浅析公职人员职务犯罪

浅析公职人员职务犯罪 最近观看了《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20个认识误区》(预防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我的心情真是五味陈杂啊。依我看来,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 事实说明,人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材料中的几位曾经的领导就是很好的例子,像夏任凡、霍津义、刘志坤、仲方雄等等,他们不正是没有把好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迷失了方向,让金钱。美女欲望蒙蔽了双眼,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 在我看来,如果我们能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做到以下的几点,那么,我们也就不会在成为权力欲望的奴隶。 第一、我们要学会算账,算经济账、政治账、感情账。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低俗、消极、不健康的现象和导向。这是与社会主义经济文化所相悖的,也是必然被淘汰的。当前,极个别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在工作用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如果我们不能坚守自己的底线,享一时之快乐与虚荣,在一片浮华之后,总会搬

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作自受,东窗事发之日就是悔不当初之日,最终的代价可以想象。 第二、自觉接受监督,择善而交。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身处税务岗位的干部职工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群众、家人和朋友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而监督效果好不好,与个人交友也有很大关系。“上梁不正下梁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正说明了这一道理。因此,我们要坚持谨慎交友,择善而交,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从而在源头上加大监督的力度,提高监督的效率。 第三、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要做好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意识,就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具体包括四点内容。一是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具体到我们基层干部职工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办事处的发展放在首位,既要有坚持学习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通过学习达到个人精神上的充实,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不断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这样任何犯罪的念头就会大大减少甚至杜绝了。二是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

税务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总结

税务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总结 职务犯罪是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这是一篇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总结,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税务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总结(一) 职务犯罪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职务犯罪,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通过学习“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我认为预防职务犯罪,首先要从内因上着手,作为每一个人来说都有其自私的本性,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克制的就是自私自利,推进集体群体意识,这是在发展中不断摸索前行的规律。坚持和延续优良的传统,本身就是一种固有的概念,这个概念一旦被忽视,人类社会发展当中的集体群体意识就会丧失,进而使私欲膨胀,最终回到弱肉强食的发源起点,因此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是非常必要的。少一些私欲,多一些责任,一切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

重,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做到知法守法,抵制各种外界的诱惑。时下,求人办事、请客送礼、塞红包已成为社会普遍现象,无论大事小事、公事私事、合法之事、不合法之事,要想办成都得送礼,要充分认识到这就是权钱交易,职务犯罪。 我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一名共产党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面制定的部门、行业规章制度,遵守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认识到职务犯罪对国家、对人民、对单位、对家庭、对自己都是百害无一利的,要警钟长鸣,不想、不敢、不能为职务犯罪。同时既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也要充分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提高防腐防变的能力,防微杜渐。其实,幸福和快乐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很简单:不是因为得到的多,而是你要求的少,要求的少点,凡事别太斤斤计较,懂得小小的满足也是幸福,懂得感恩,学会感受平凡的快乐和幸福,你就会发现原来自己拥有这么多的幸福和快乐,做人就该豁达一点,乐观一点。很多时候,我们更要学会放弃,人生是艰难的航行,绝不会一帆风顺,当必须放弃时,就果断地放弃吧,放得下才能走得远,有所放弃,才能有所追求,什么也不愿放弃的人,反而会失去最

职务犯罪预防测试题-答案教学内容

职务犯罪预防测试题 单位姓名职务得分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40分) 1、《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是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错) 2、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级别管理为辅(对) 3、预防职务犯罪实行领导责任制(对) 4、检察机关应当结合侦查职能,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指导和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开展预防有关职务犯罪的教育、宣传和咨询(错) 5、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对新招录得人员和拟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岗位培训(错) 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市政、水利、交通、电力等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市场建立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依法实行廉洁准入、退出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对) 7、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组成部分,接受群众评议(错) 8、检察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针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被建议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对)9、提出检察建议只要采用书面形式送达被建议单位,不必抄送其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错) 10、有关单位在接到建议后,应当及时整改,并在30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提出建议的机关或者部门反馈落实情况(对) 1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错) 12、为了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对) 13、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职责(错) 14、检察机关应当结合法律监督职能,结合查办案件,指导和配合发案单位进行系统预防(错) 15、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犯罪,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对) 16、提出检察建议,应当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对) 17、《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贪污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错) 18、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级别管辖为主,属地管辖为辅。(错) 19、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组成部分,接收群众评议。(对) 20、《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于2006年3月31日在江苏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错)

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

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保证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纯洁巩固部队和提高战斗力,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预防犯罪工作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和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读职犯罪、侵权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犯罪和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其他犯罪。 第三条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各级党委、机关围绕部队全面建设,领导、组织实施治理和防范职务犯罪的活动,是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第四条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反腐倡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依法从严治军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着眼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紧密结合战备训练、政治教育、国防施工、行政管理和部门业务等工作,立足从源头抓起,坚持教育、

制度、监督并重,实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军人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有效预防,减少一般职务犯罪案件,遏制大案要案。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机关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官兵共同参与的预防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一)团以上党委领导本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工一名常委具体负责。(1)领导、组织部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传达学习上级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示,提出贯彻落实意见。(3)检查分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4)领导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 (二)各级政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1)制定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2)分析工作形势,提出预防意见和对策。(3)组织协调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解决办案中的具体问题。(4)检查部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奖惩意见。 (三)各级机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1)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和规律,制定预防制度和措施。(2)总结推广预防工作经验,宣传典型,推动预防工作开展。(3)负责对下级机关、部门预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4)其他部门协助配合政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

【2018最新】公职人员犯罪最后陈述范文-word范文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公职人员犯罪最后陈述范文 篇一: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是邹虎,在这最后的陈述阶段,我首先向徐德良和邓岩表示真诚的歉意,由 于我的行为给你们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损害和工作上的麻烦,对不起,请你们原谅我。其次我向龙溪信用社和桃陂信用社表示歉意,我保证我会 尽力还清我所欠贷款,请贵单位相信我。 另外,我想对我的行为作出解释:首先,我在贷款时并没有要赖账不还,只是 因为没有抵押,又不懂法律,才想到这样的主意。我知道这种方式是错误的, 但我以为只要及时把钱还上就行。贷款后,由于经营不善,没有挣到钱,我又 有大手大脚的恶习,很快将钱花光,以至于不能及时还款。但是,我并没有抢劫,也从来没有抢劫的念头。如果我想抢劫,我就不会签订贷款合同。我在事 后也托我的父亲还了一部分欠款,这是因为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可以不还。 还有一点:我并不是一个暴力的人,在这次事件中我没有对别人造成严重的人 身伤害,因为我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也不敢去做这样的事情。 我请求审判长,各位审判员能够考虑我的真实想法,我还有年迈的老父亲需要 照料,还要努力挣钱还清欠款。请你们给我一次机会改正我的错误,让我能够 用我的行动回报社会。谢谢你们。 邹虎 xx年xx月xx日 篇二:公职人员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 公职人员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 近年来,我国公职人员犯罪现象日趋严重,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公职人员 职务犯罪案件有所增加,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公正、廉洁、高效的信誉。为此,

检察院妇女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检察院妇女工作总结报告范文 篇一: 20XX年在院党组及县妇联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广大女同志的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我院中心工作,以提升女性素质为根本,以发展和维权为主线,团结带领全体妇同志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建功立业,共同为完成全院检察工作任务、构建方明和谐检察机关作出了贡献。我院妇女工作在一定水准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服务检察事业,巾帼不让须眉 我院的16名女检察员是一支团结向上,热爱检察事业的队伍,在检察战线上勤勤恳恳,默默奉献,撑起了半边天。今年,我院刑事批捕,公诉案件,自侦案件相比去年同期都有所提升,反贪案件立案数与过去相比更是大幅上升,这其中作战在办案一线的女同志可谓功不可没,她们与男同志一样奔波取证,出庭公诉,跟犯罪分子斗争到底。为了办案她们牺牲与家人共聚天伦的时间,放弃节日休息坚守岗位,涌现出大量模范先进。 二、注重健康生活,打造和谐团队 1、根据年初的,今年4月,我们组织全院干警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接受了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包括B超、胸透、心电图、血液常规检查等项目。组织干警实行身体健康检查,有利于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做到防患于未然,有利于提升干警的生活质量和生存质量,体现院党组对干警职工的人性化关怀。 2、组织女干警去**等地考察学习,做到了劳逸结合,使各位女干警干工作的热情更加高涨。 篇二:

20XX年,我院女工委在院党组、市院女检协的领导下,在政法系统妇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在全体女干警职工的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我院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女干警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建功立业,共同为完成 全院检察工作任务、构建文明和谐检察机关作出了贡献,取得了骄人 的业绩。20XX年2月,我院公诉科被福建省妇女联合会评为福建省 “巾帼文明岗”。20XX年8月,我院被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省公务 员局、省妇联评为“第二届福建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立足本职,创新思路,积极引导妇女干警有新作为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持续探索机关妇女工作的新思路,引导全院 女干警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扎实工作、尽职尽责。一是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当前,我院妇女干警分散于公诉、侦监、反贪等 业务部门,其中,公诉科有12名女干警,侦监科有8名女干警,每年 承办了大量的案件,女检察官年均办案数超100件,发挥了检察官应 有的作用。二是积极参与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优势,组织由女检察官组成的巾帼法律咨询服务队、法制副校长,深入 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定期展开法律咨询服务、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 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学生的法制观点和法制意识。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向晋江市罗山街道后库小学送去了大批青 少年科普类、文学类书籍,并举办了“青少年犯罪预防”知识讲座, 以增强在校小学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20XX年我院共举办了18场法律宣传活动。三是展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女检察官 共展开警示教育47次,受教育对象包括全市党政机关干部、部队官兵、在校学生以及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等,共计4443人。展开警示教育图片 展5次,接受预防咨询18人次,有效解决干部群众较为注重的法律问题。四是在办案中注入人文关怀。发挥女检察官工作细腻的优势,在 批捕、起诉环节广施人文关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刑事和解、 完善未成年犯帮教机制、强化刑事当事人救助,尤其是被害人及其子

【最新】房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房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按照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决定在房管局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切实加强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汲取当前一些职务犯罪案件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着力在机制、体制、制度和管理上堵塞漏洞,促使我局党员、干部、职工忠实履行职责,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清正廉洁。 二、目标要求 (一)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依法行政、高效服务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积极查找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管理制度上的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完善。 1、成立领导小组 加强领导和协调,保证活动顺利开展,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拟定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计划。 2、上下联动广泛宣传教育 加强配合,共同磋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有关事宜。组织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 (一)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

(二)通报全市预防职务犯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三)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撰写一篇心得。 3、加强制度建设 检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防范措施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信息。召开一次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家属廉政座谈会。针对下属各单位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开展下属各单位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等专项检查,制订、完善并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系列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案例教育,从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中吸取教训,提高认识,警钟长鸣。

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2004年7月29日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责任 第三章教育 第四章制度 第五章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证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指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的犯罪以及其他犯罪。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 第五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社会各界参与,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二章责任 第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预防 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二)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三)建 立健全人事、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多发、易发职务犯罪的 岗位和环节加强监督和管理;(四)对本单位、本系统 的工作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五)接受有关部 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信息资料; (六)对下级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依法查处违纪行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报案、 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八)预防职务犯罪的其他职 责。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 和行政执法机关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行为实行监督,提出检察建 议和纠正违法意见;(二)对有关单位、行业、系统发 生的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及规律进行调查,提出预防对策和 措施;(三)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共同开展个案预防、 系统预防、专项预防活动;(四)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 督职能和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 育、咨询活动;(五)对有关单位、部门履行预防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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