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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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工作制度

社区戒毒工作制度
(八)对短期外出提出请假或者申请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视情给予批准。对需要变更戒毒地点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二、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度
(一)认真落实《禁毒法》和《江苏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制定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做好安排布置、检查和落实,定期组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及时完成上级禁毒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受各级禁毒部门的检查考核。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按照《禁毒法》有关法律规定,负责组织部署、指导、协调、考核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顺利实施。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制度
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个人身份和相关戒毒信息,不得编造提供虚假信息。
2、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协议的规定,第一年每两月进行一次尿检、第二年每季度进行一次尿检、第三年半年进行一次尿检,并向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提交尿检检测报告单。
1、未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不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导致戒毒(康复)人员继续吸食、注射毒品的。
2、对戒毒(康复)人员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不履行报告和教育义务,或者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毒而不向公安机关报告,导致严重后果的。
3、在办理变更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点过程中,公安机关对申请人资格审查不严格,监督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
3、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戒毒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促使其成为合法公民。

村(居)书记、主任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

村(居)书记、主任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

书记、主任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
一、组织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措施,完成各项任务。

组织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活动。

二、负责本辖区的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活动。

着力做好重点人口、高危人群的预防教育,实施“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等预防教育活动。

三、负责组建社区戒毒(康复)志愿者队伍。

并管理、使用和培训志愿者队伍。

四、负责社区戒毒(康复)专管员的思想道德、技能、业务的培训,并管理和使用。

五、组织开展对有吸毒史人员经常性的入户调查,熟悉掌握有吸毒史人员的基本情况,定期对有吸毒史人员进行帮教谈话。

切实解决有吸毒史人员的家庭问题、生活出路、落实低保、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机会。

六、组织建立社会帮教组织。

负责戒断毒瘾一年以上有吸毒史人员的帮教工作,协助做好一年以下有吸毒史人员的帮教工作。

七、建立健全吸毒人员帮教档案,详细记载帮教过程、帮教方式等情况,并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专管员对纳入帮教的毒瘾戒断人员每年度写出综合评定意见。

八、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尿检工作,督促毒瘾戒断人员
按规定及时到派出所接受尿检。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本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导。

团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规划建立若干个工作站,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

团场、社区戒毒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建立和完善本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档案资料管理。

四、团场及设立工作站等团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导指导工作站落实各项工作职责:未设立工作站的团场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定联络员配合所属工作站对本辖区吸毒人员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五、团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组织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监护小组,落实戒毒康复措施。

六、组织做好辖区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规划设立美沙酮门诊点和延伸服药点,落实工作措施。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任务,并接受考核检查。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的职责一、全面了解辖区吸毒人员的情况,准确掌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动态,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确定监护小组成员,制定帮教服务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计划,并督促其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落实尿检制度,配合所辖团场派出所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尿样检测工作,定器与派出所沟通、联系,实时掌握情况,建立档案。

四、组织开展本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社会帮教工作,帮助协调解决戒毒人员戒毒知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等。

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对长期失业或者家庭困难的戒毒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援助等。

五、开展全民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使公民掌握防毒拒毒的常识,提高对毒品的抵御能力。

六、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七、加强对阿片类吸毒人员的管控,深入推广社区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电白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度汇总

电白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度汇总

电白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度汇总1、电白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流程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流程图2、电白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

二、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三、区、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部署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措施和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方案。

区、镇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规划设立若干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明确所辖范围和工作职责,做到全覆盖。

负责专职社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四、区、镇领导小组要提请本级政府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乡镇、街道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具体实施。

设立工作站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工作站落实各项工作职责;未设立工作站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定联络员配合所属工作站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规划设立美沙酮门诊点和延伸服药点,落实工作措施。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任务,并接受检查考核。

3、电白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职责一、接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

全面了解辖区吸毒人员情况,准确掌握戒毒康复人员动态,制定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二、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戒毒康复协议,确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成员,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三、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时尿样现场检测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指导和援助。

五、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一、基础工作。

准确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基本情况,按规定定期、不定期上门家访和谈心工作并做好记录(每周不少于一次),了解戒毒(康复)人员思想、生活、交友情况,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

二、社区戒毒。

落实动态管控措施,查找失控吸毒人员,及时纳入社区戒毒,提升社会戒毒实效。

按照社区戒毒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书,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个人档案和戒毒工作台帐。

为其提供戒毒知识辅导、法律、就学、就业援助。

三、按照社区康复流程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为其提供康复知识辅导、法律、就学、就业援助,努力提高社区康复实效,努力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

四、药物治疗。

积极纠正吸毒人员心理、行为,动员吸毒人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提高药物治疗的覆盖面;对临时中断的治疗人员进行联系,提醒督促其参加治疗。

五、禁毒宣传。

开展禁毒宣传,按要求落实上级部署的禁毒宣传工作,有效提升群众拒毒、防毒能力。

六、帮教监护。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吸毒人员家属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实施监护管理。

制定帮教尿检、社区康复和社区戒毒工作计划,督促履行戒毒(康复)协议,通知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检(社区戒毒检测为三年至少22次尿检,即:第一年每个月尿检1次,第二年每两个月尿检1次,第三年每三个月尿检1次。

社区康复检测为三年内至少12次尿检,即:第一年每两个月尿检1次,第二年每三个月尿检1次,第三年每六个月尿检1次),落实日常监护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

七、服务矫治。

为监护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帮助修复其家庭关系,协助有关部门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挽救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八、监督管理。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发出告诫书。

发现戒毒人员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对外出请假的戒毒康复人员,视情况给予批准。

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规章制度

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规章制度

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治疗吸毒成瘾者,提高社区禁毒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吸毒成瘾者的康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是指根据《社区戒毒管理办法》设立的,专门用于对吸毒成瘾者进行戒毒康复治疗的机构。

第三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的性质是群众性质,是社区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吸毒成瘾者进行戒毒康复的基本载体。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设有院长一人,主任医师一人,副主任一人,医生若干,护士若干,心理咨询师若干,社工若干等专业人员。

第五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设有治疗、康复、心理咨询、社工服务、宣传教育等相关部门。

第六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设有管理和医疗两大功能部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人员管理,医疗部门负责对吸毒成瘾者进行戒毒康复治疗工作。

第七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设有监督检查部门,专门负责对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八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对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负总责。

第九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院长必须听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生等专业人员的意见,作出正确决策。

第十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实行每月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总结,对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一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医护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四章医疗规范第十二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进行吸毒成瘾者戒毒康复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戒毒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对吸毒成瘾者进行全面身体检查,确定他们的身体状况和戒毒康复计划。

第十四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对吸毒成瘾者进行戒毒康复治疗,必须采取合理的药物治疗,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等综合措施。

第十五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必须做好吸毒成瘾者的康复记录,并保密存档。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六条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必须加强对社区禁毒康复治疗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培训。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堕却乡社区戒毒康复安排意见为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乡禁毒委副主任为组长、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堕却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乡综治办,负责本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实施。

二、工作目标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通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戒毒工作体系,努力实现吸毒人员戒断毒瘾、身心康复、回归社会。

三、具体任务(一)明确和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具体职责。

派出所、司法、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团委、妇联等单位认真履职、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队伍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体系。

各村要配备社区戒毒(康复)不得少于1人的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帮扶措施,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志愿服务。

四、工作职责要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度。

(一)派出所: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实施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受社区康复;参与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院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二)司法所: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司法援助,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登记。

(三)社会事务办: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四)财政所:负责保障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经费。

社区戒毒(康复)有关工作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有关工作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有关工作制度社区戒毒(康复)有关工作制度社区戒毒(康复)有关工作制度A、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职责一、站长职责。

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监督管理的全面工作,制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协调各相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职能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社会救助、就业、就医及药物维持治疗的援助。

负责社区禁毒宣传工作。

二、专干职责。

负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协议书,落实监控帮教管理人员,定期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戒毒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吸食、注射毒品情况,报告公安机关。

三、社区民警职责。

负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法律宣传,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与社区戒毒工作站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督促其进行药物维持治疗,并逐一建档,定期进行尿检。

B、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培训制度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法》精神,社区戒毒管理站工作人员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弄清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相关法律规定。

每年集中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训诫一次。

二、结合社区戒毒人员家庭、身体状况、吸毒成瘾的程度、社会交往等,社区民警在参与社区戒毒的日常管理活动中,每周将戒毒人员各自的情况,向戒毒站工作人员进行综合分析,讲述其戒毒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三、针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流动性大,不易管理的特点,社区戒毒站坚持每月与药物维持治疗医疗机构,咨询戒毒人员药物维持治疗情况,进一步了解掌握戒毒人员药物戒毒情况。

四、根据吸毒人员经常出入的场所,社区戒毒站有针对性组织工作小组人员到社区各娱乐场所、典当行、废品回收站进行走访,了解情况,防止吸食毒品。

C、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制度一、接受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社区戒毒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每周向社区戒毒机构如实报告戒毒情况一次。

二、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向社区戒毒机构提出,接受公安机关对其的尿液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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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度
(一)认真落实《禁毒法》的工作要求,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做好安排布置、检查和落实,定期组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织和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依据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社区康复决定书》,对符合社区戒毒或康复条件的吸毒人员开展为期三年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并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现实表现和脱毒情况作出综合评估。

(三)深入社区督导,调研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措施,推广先进经验。

(四)及时完成上级禁毒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受各级禁毒部门的检查考核。

居委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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