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如何接待来访群众
接待群众来访实施办法

接待群众来访实施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办法,以确保群众来访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接待群众来访是机关单位对待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机关单位与群众的关系,体现了机关单位的服务态度和管理水平。
因此,制定和实施科学严谨的接待办法对于提高机关单位形象、增强群众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2. 接待群众来访的原则2.1 公开透明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应该公开透明,接待群众的程序、要求和结果应当公示,确保接待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2 依法行政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应当依法进行,机关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处理来访事项时必须合法合规。
2.3 服务群众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应当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倾听民声,关注群众诉求,尽力解决群众问题。
2.4 统筹协调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之间进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3. 接待群众来访的程序3.1 预约登记群众来访前必须提前进行预约登记,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登记。
接待单位需要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预约登记途径,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3.2 验证身份群众来访时,接待单位需要验证来访人的身份,确保来访人的身份真实可靠。
接待单位可以要求来访人出示有效证件,或进行身份核实。
3.3 安排会见根据来访事项的性质和重要程度,接待单位需合理安排会见人员和时间。
对于特殊群体或重要来访事项,可以安排相关领导或专业人士进行会见。
3.4 谈话记录接待人员要认真记录来访人的诉求、意见和建议,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对于重要问题,可以录音或录像保存作为备案。
3.5 办理回复接待单位根据来访事项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为来访人提供解决问题的答复。
办理回复过程中,接待单位需要保持沟通畅通,及时与来访人沟通交流。
4. 接待群众来访的要求4.1 保密性原则接待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秘密,保护来访人的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来访人的个人信息。
4.2 亲和力和耐心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亲和力和耐心,尊重来访人的感受,虚心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建议,设身处地为来访人着想。
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

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为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来访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来访接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和受理范围按照《信访条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办要求,局信访办负责接待全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家属,向上级或本局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
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协调处理来访问题,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及其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向有关部门或局属二级单位通报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既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上访行为)。
三、工作程序(一)登记1、所有来访都应进行登记。
有登记能力的来访人员,应自行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规定的登记事项;无登记能力的由接访人员代为填写。
2、对确定不予受理、不在受理的来访事项,接访人员须向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并告知来访人。
(二)接谈1、对下列情况,确定接谈:(1)集体访,代表人数5人以下;(2)属本系统处理的个体初访;(3)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应解决而未解决的个体重复访;(4)其他需要接谈的。
2、对确定接谈的,接访人员要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阅看核实《来访人员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听取来访人的陈述,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以及与有关地方或部门研究处理的情况,并签署接访人姓名。
3、接谈后,需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
对要求过高或提出无理要求的信访人,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
4、对涉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集体访、异常访,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前来接待处理。
群众来访接待职责制度范本

群众来访接待职责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更好地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规范接待工作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接待原则(一)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水。
(二)认真倾听、耐心解答。
接待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认真解答疑问,及时回应诉求。
(三)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接待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来访事项,确保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条接待场所(一)接待场所应文明整洁,方便群众。
应配备适量桌椅,提供饮水条件,张贴必要的宣传材料。
(二)接待场所要保障安全,具备良好的消防、安防设施,确保来访群众的人身安全。
第四条接待时间(一)接待时间应相对固定并对外公开,做到准时接待。
(二)接待过程中不做与接待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全身心投入接待工作。
第五条接待人员(一)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服饰得体,举止端庄。
实行挂牌接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沟通能力,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接待工作水平。
第六条接待流程(一)登记:接待人员应认真做好来访登记,包括来访时间、访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或工作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等。
(二)解答:对接访中遇到的问题,接待人员应根据政策法规,给予耐心解答,确保来访群众得到满意的答复。
(三)办理:对来访事项,接待人员应根据性质,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踪督促办理进度。
(四)反馈:对来访事项的处理结果,接待人员应及时向来访群众反馈,确保来访群众了解办理情况。
第七条接待纪律(一)接待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接待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来访群众的个人信息及来访内容。
(三)接待人员要严守廉洁纪律,不得接受来访群众的吃请、礼品、礼金等。
第八条监督与考核(一)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群众对接待工作的监督。
(二)定期对接待工作进行考核,对优秀接待人员给予表彰,对存在问题的接待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工作岗位。
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

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既需要热情的服务态度,也需要严格的工作规范。
为此,办公室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来访接待工作规则,以确保工作的流程规范和效率高效。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些常规的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
一、接待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来访人员信息:接待前,工作人员应当查询来访人员的身份、来访目的、前往部门以及具体事项等信息,并向上级领导请示。
2.熟悉来访部门和路线:接待前,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来访部门的位置和路线,并指引来访人员到达。
3.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接待前,工作人员应当保持接待区域、工作区域干净整洁,确保来访人员的舒适感。
二、接待人员的礼仪规范1.上岗前进行礼仪培训:办公室接待工作需要专业技能及礼仪规范,使所有接待人员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确保清晰明确的接待流程和规范。
2.为来访人员寻找座位: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来访人员的身份及来访部门的悉心挑选合适的座位,并协助来访人员入座,递上饮料或口香糖,以提高来访人员的满意度。
3.精心安排接待流程: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来访人员的身份、来访目的和事项,精心安排接待顺序和工作流程,高效地完成工作,并在接待过程中及时沟通并调整流程,为来访人员提供周到的服务。
三、保护来访人员的隐私和安全1.保密访客信息:所有来访人员的信息和来访目的应当严格保密,不能向任何人员泄露相关信息。
2.保证来访人员的安全: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明确响应紧急情况的流程,保障来访人员的安全。
四、处理来访人员的问题和投诉1.耐心倾听来访人员:接待人员应当耐心倾听来访人员的问题和投诉,详细了解问题和背景,并协助解决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2.积极协助处理问题:工作人员应当与来访人员积极沟通并协助解决问题,保证服务质量和来访人员的满意度。
3.保持良好的态度:无论是在对待问题、监听人员或处理争执上,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态度和专业精神,并且尽力让来访人员感到受重视和值得信任。
信访接待制度4篇

信访接待制度4篇信访接待制度1机关信访接待制度(一)1、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规范、程序办事。
2、团中央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团中央、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各省、市、区、地、县团委来访者归口接待;新闻记者,由宣传部及有关部门接待。
3、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详细登记(登记表附后),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4、处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接待工作用车,按机关车辆使用规定执行。
6、接待工作程序规范:(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认真接谈;准确记录、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礼貌话别。
(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及时去接;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信访接待制度(二)一、本局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由法制办受理。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态度友好、语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访文明办信。
三、对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不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的信访案件,本局只做解释工作,不予受理。
四、信访接待时,清上访人主动出示本人有关键人物身__,认真回答上访人的询问,并按要求提供与上访问题有关的材料。
五、上访人应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妨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责任追究责任。
信访接待制度2一、信访工作应本着及时客观、公正和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精神进行。
信访接待要做到热情、耐心,力求向上访人讲明事实情况,并要详细记录上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得敷衍塞责。
二、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局办公室受理群众信访,应在“××市统计局来访来信来电登记表”上登记,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转交有关科室办理。
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规章制度范本

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建立良好的政务关系,充分发挥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接待群众来信和来访是政府对群众关切和诉求的回应,是提高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政府部门要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落实接待程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三条群众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利原则,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第四条接待群众来信和来访的工作、人员和资源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调度和分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五条接待群众来信和来访的工作重要性不可替代。
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宣传培训,真正将接待群众来信和来访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第六条接待群众来信和来访的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工作上。
第七条对于群众来信和来访涉及的重大问题,政府部门应当及时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如有问题无法立即解决的,要及时反馈给来信或来访群众,并说明解决进展情况。
第二章接待群众来信第八条群众来信一般分为反映问题类、建议意见类、表扬鼓励类等类型。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来信登记、分发、督办、反馈制度。
第九条来信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做到准确记录来信内容,包括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问题描述和所属部门等信息,并按照来信性质及时分发到相应部门。
第十条政府部门接到来信后应当及时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及时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
第十一条来信接待工作人员在回复来信时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回复内容应当简明扼要、言之有据。
第十二条来信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对来信者的个人隐私和权益保密,不得私自泄露。
第三章接待群众来访第十三条群众来访分为个人来访和群体来访。
政府部门应当统一安排人员接待,确保来访人员有序进出。
第十四条来访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向来访人员提供宽松的环境和友好的态度,耐心倾听并记录来访人员的问题和意见。
第十五条来访接待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来访人员的问题和意见,按照程序和权限限,及时进行办理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大厅接访工作制度

大厅接访工作制度是指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中,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解决群众问题而设立的一种接待和处理来访事项的工作制度。
下面是一篇关于大厅接访工作制度的文章,共计1000字以上。
一、总则大厅接访工作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解决群众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大厅接访工作。
二、接访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
接访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了解接访工作的程序、要求和时限。
2. 为民服务原则。
接访工作要以群众为中心,真心实意为民服务,切实解决群众问题。
3. 依法依规原则。
接访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4. 及时高效原则。
接访工作要迅速反应,及时处理来访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三、接访范围1. 政策咨询。
对来访群众提出的政策性问题,应当及时给予解答和指导。
2. 投诉举报。
对来访群众提出的投诉举报事项,应当及时受理、调查和处理。
3. 求助求援。
对来访群众提出的求助求援事项,应当及时给予帮助和支持。
4. 其他事项。
对来访群众提出的其他合理事项,应当及时给予关注和处理。
四、接访程序1. 接待登记。
来访群众到达大厅后,应当及时进行接待登记,记录来访人员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来访事由等信息。
2. 分类引导。
根据来访事项的性质,引导来访群众到相应的窗口或部门进行办理。
3. 事项办理。
各窗口或部门应当认真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依法依规办理来访事项,及时给予答复。
4. 跟踪反馈。
对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确保事项得到妥善解决。
5. 资料归档。
将来访登记、办理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以备查阅。
五、接访要求1. 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2.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公司办公室接待管理制度

公司办公室接待管理制度一、接待原则公司的接待工作应遵循“热情、礼貌、高效、专业”的原则。
每一位访客都应受到尊重和热情的接待,无论其身份地位如何。
接待人员需以礼貌的态度,专业的知识,高效的服务,确保访客的需求得到满足。
二、接待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办公区域的外部访客,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政府官员、求职者等。
三、接待流程1. 预约确认:所有访客应提前与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预约,并由接待人员确认访问时间、目的等信息。
2. 迎接引导:访客到达时,接待人员应主动迎接,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登记手续。
3. 访问陪同:根据访客的需求,安排合适的工作人员陪同访问,确保访问过程中的信息沟通畅通无阻。
4. 服务提供:为访客提供必要的茶水、资料等服务,展现公司的专业和周到。
5. 访问结束:访问结束时,接待人员应及时提供反馈表或调查问卷,收集访客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改进接待工作。
四、接待标准1. 着装要求:接待人员应着职业装,保持整洁、专业的形象。
2. 语言表达:使用礼貌用语,确保语言清晰、准确,避免使用行话或难懂的专业术语。
3. 行为举止:保持良好的姿态,展现出积极主动的服务态度。
4. 环境布置:确保接待区域干净整洁,布置合理,营造出舒适的等候环境。
五、责任与监督1. 接待人员需对接待工作负责,确保每一环节按照制度执行。
2. 公司应定期对接待工作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接待流程和服务质量。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接待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警告直至纪律处分。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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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如何接待来访群众
为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来访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来访接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和受理范围
按照《信访条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办要求,局信访办负责接待全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家属,向上级或本局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
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协调处理来访问题,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及其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向有关部门或局属二级单位通报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
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既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上访行为)。
三、工作程序
(一)登记
1、所有来访都应进行登记。
有登记能力的来访人员,应自行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规定的登记事项;无登记能力的由接访人员代为填写。
2、对确定不予受理、不在受理的来访事项,接访人员须向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并告知来访人。
(二)接谈
1、对下列情况,确定接谈:
(1)集体访,代表人数5人以下;
(2)属本系统处理的个体初访;
(3)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应解决而未解决的个体重复访;
(4)其他需要接谈的。
2、对确定接谈的,接访人员要核对来访人的 __或其他有效证件,阅看核实《来访人员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听取来访人的陈述,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以及与有关地方或部门研究处理的情况,并签署接访人姓名。
3、接谈后,需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
对要求过高或提出无理要求的信访人,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
4、对涉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集体访、异常访,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前来接待处理。
5、对需要呈报局领导接待的来访问题和重要来访情况,要及时向局领导。
对其中需要报领导审定后答复的问题,要写出答复提纲,报领导审定。
(三)
1、上报
上报的载体有《重要信访呈报》、《要情专报》、《信访工作情况》。
(1)对群众进京赴省来局上访反映的问题,需要局级领导阅批或亲自协调处理的;市级领导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以及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和有关单位、部门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等,编写《重要信访呈报》。
(2)对有关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方面的重要意见、建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情况的重要反映;设计群体利益的政策性、地方性情况和问题;重大的违法违纪问题;群众集体访、突发异常等情况,编写《要情专报》。
(3)定期对上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专题调研,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编写《信访工作情况》。
2、交办
对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该解决的和合理的诉求,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危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或部门处理意见明显不当来访事项,应发函交办处理,有关地方和部门按要求书面回告结果。
情况紧急的,先电话交办,再补发交办函。
在发函交办时,对省、市交办函和市、局级领导批示件,应及时报领导签发,以转字号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
各单位、部门应按“三签字”要求办理并填写《结案回告表》,一式三份向本局书面回告办理结果。
对省厅、市信访办交办函和市、局领导批示件,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省厅、市局级领导反馈办理结果。
3、转送
对其它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信访事项实行转送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