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与等级划分

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与等级划分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与等级划分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
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
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类指标进行评价,但可预评相关条文。
运行评价应包括7类指标。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分值。
绿色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
7类指标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4、Q5、Q6、Q7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w1~w7按下表取值。
ΣQ=W1Q1+W2Q2+W3Q3+w4Q4+w5Q5+ww6Q6 +w7Q7+Q8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注:1、表中“ ———”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
2、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
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
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概述随着社会对可持续发展和环保意识的日益重视,绿色建筑已成为全球建筑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和国际大都市,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制定背景、评价目标、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实施建议,以期为推动北京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参考。
二、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制定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资源环境压力的增大,北京面临着严峻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建筑发展理念,推进北京市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北京市政府于2013年颁布了《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该标准旨在通过对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耗、环境影响、室内环境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推动建筑行业向低碳、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三、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目标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目标是促进建筑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同时提高人居舒适度和健康水平。
具体而言,该标准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降低建筑全生命周期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减少建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环境质量;3.提高室内环境质量,保障人民健康;4.推动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四、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采用量化评价方法,通过对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耗、环境影响、室内环境质量等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得出综合评价结果。
该评价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收集建筑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2.对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耗、环境影响、室内环境质量等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3.根据分析结果,按照标准指标体系进行评价;4.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优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五、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指标体系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包括以下指标体系:1.节能与能源利用:包括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照明系统能效、空调系统能效等方面的要求;2.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包括给排水系统效率、雨水收集与利用等方面的要求;3.节地与室外环境:包括土地利用效率、室外环境质量等方面的要求;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包括材料选用、废弃物再利用等方面的要求;5.室内环境质量:包括室内空气质量、声光热环境等方面的要求;6.运营管理:包括能源管理、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北京市绿色建筑等级划分与评价-征求意见稿总稿

北京市绿色建筑等级划分与评价(征求意见稿)2010-10-15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1)3 基本规定 (2)3.1基本要求 (2)3.2评价与等级划分 (2)4 居住建筑 (5)4.1节地与室外环境 (5)4.2节能与能源利用 (7)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8)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0)4.5室内环境控制 (11)4.6运营管理 (12)4.7创新项 (13)5 公共建筑 (14)5.1节地与室外环境 (14)5.2节能与能源利用 (15)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7)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9)5.5室内环境控制 (20)5.6运营管理 (21)5.7创新项 (22)附录A (23)附录B (83)附录C (143)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规范北京市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北京市建设事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其中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其它建筑的评价可参考本标准。
1.0.3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1.0.4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北京市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进行评价。
1.0.5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标准,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0.6 本标准针对建筑设计、运行两个阶段进行评价,在各阶段通过科学的评估体系、评估方法及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及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建设项目达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预期目标。
2 术语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8.25
•【字号】京建发[2011]418号
•【施行日期】2011.1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绿
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京建发〔2011〕418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增补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0]187号)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T 825-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代替原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估标准》(DBJ/T01-101-2005)。
该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工作。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北京 绿色建筑 标准

北京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设计、建造、使用、改造和拆除全过程中,以降低能耗、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为目标的建筑。
绿色建筑的发展是为了应对环境污染、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是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对于绿色建筑的标准和要求更是严格,下面将介绍北京绿色建筑的标准和相关内容。
一、北京绿色建筑的标准。
北京市对绿色建筑的标准制定了一系列的要求,主要包括建筑节能、水资源利用、建筑材料、室内环境质量等方面。
在建筑节能方面,北京市要求建筑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要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采用节能材料和设备,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率。
在水资源利用方面,北京市要求建筑要采用节水设备,合理利用雨水和废水资源,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
在建筑材料方面,北京市鼓励使用环保材料,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
在室内环境质量方面,北京市要求建筑要保证室内空气的清新,减少甲醛等有害气体的释放,提高居住和工作环境的舒适度。
二、北京绿色建筑的实施。
为了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首先,北京市对绿色建筑给予了一定的奖励政策,对于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项目,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
其次,北京市建立了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对于符合评价标准的建筑项目给予认证和推广。
再次,北京市加大了对绿色建筑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对绿色建筑技术的投入和创新。
最后,北京市还加强了对绿色建筑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建筑项目进行处罚和整改。
三、北京绿色建筑的发展前景。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将会成为未来建筑行业的主流发展方向。
北京作为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对于绿色建筑的发展有着独特的优势和责任。
未来,北京市将会继续加大对绿色建筑的支持力度,推动绿色建筑的广泛应用和推广,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北京绿色建筑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
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指对北京市绿色建筑的评价指标和标准。
具体评价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能耗指标:评价建筑能耗水平,包括建筑能源消耗、供暖供冷系统效能等。
2. 材料和资源指标:评价建筑所使用的材料和资源的环境友好程度,包括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比例、材料的环境影响等。
3. 水资源利用指标:评价建筑对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包括水的回收再利用、节水设备等。
4. 室内环境质量指标:评价建筑室内环境的空气质量、光照质量等,包括室内环境的通风、换气、照明等设施。
5. 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指标:评价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和方式,包括节能设计、碳排放控制等。
6. 建筑运营管理指标:评价建筑运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措施,包括建筑节能管理、环境监测等。
7. 环境影响指标:评价建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包括建筑废水、废气排放等。
以上是北京绿色建筑评价的一些基本指标,具体的评价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标准全文 北京

3.1 一般规定........................................................................................................... 3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 4 安全耐久..................................................................................................................... 5 4.1 控制项............................................................................................................... 5 4.2 评分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5
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北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一套评价绿色建筑的指导性标准。
该标准主要从建筑节能、水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建筑材料和资源利用等方面考虑,旨在推动建筑行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价要点:
1. 建筑节能:评价建筑是否采用了节能设计措施,如高效隔热材料、太阳能利用系统等。
2. 水资源利用:评价建筑内外是否采用了节水设施,如雨水收集系统、节水器具等。
3.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建筑内部空气质量、照明、采光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确保用户居住的健康舒适度。
4. 建筑材料:评价建筑使用的材料是否环保、可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消耗。
5. 资源利用:评价建筑在施工过程中是否采用了节约资源的措施,如使用再生材料、减少废弃物等。
评价标准通常采用一定的评分制度,建筑按照不同评分等级进行分类,得分越高代表绿色程度越高。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鼓励建筑行业采用绿色技术和理念,提高建筑可持续性,促进城市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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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DB编号:DBT01-101-2005备案号:J100XXX-2005绿色建筑评估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Green Buildings2005-05-10发布2005-07-01实施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估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Green Buildings编号:DBT01-101-2005备案号:J100XXX-2005主编部门: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北京市城建技术开发中心北京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中心批准部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2005 北京关于发布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估标准》的通知京建科教[2005]429号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国家有关节能、节水、保护环境和提高建筑环境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北京市建设事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教[2004]368号文件的要求,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北京市城建技术开发中心和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中心联合主编的《绿色建筑评估标准》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现批准该标准为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01-101-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该标准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对与绿色建筑有关的如场地质量、环境影响、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材料与资源、室内环境质量等方面,进行科学的评估与控制,达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预期目标。
推荐各单位按照该标准的要求开展建设活动,在北京市的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一优两示范工程)中要率先应用本标准。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二○○五年五月十日前言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编制计划,本标准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吸取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本市的实践经验,在大量分析验证与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方案阶段评估标准、设计阶段评估标准、施工阶段评估标准、竣工与运行阶段评估标准、条文说明。
本标准为本市绿色建筑的设计、评估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可作为业主、设计勘查、施工监理和运行管理人员开展绿色建筑工作的参考。
本标准内容可能不尽完善,欢迎相关单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标准编制单位,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北京市城建技术开发中心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中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院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清华大学土木系北京工业大学中建一局主要起草人员:秦佑国、江亿、孙四海、滕树龙、朱颖心、袁镔、林波荣薛志峰、陈海波、刘万鸣、邢永杰、田蕾、顾道金、欧阳沁林海燕、刘月莉、王兵、李大鹏、同继锋、赵平、聂梅生任华、田刚、闫育梅、董聪、马重芳、刘中良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3)3 方案阶段评估标准 (4)3.1 场地规划设计 (4)3.2 节能 (4)3.3 材料与资源利用 (5)3.4 节水 (5)4 设计阶段评估标准 (6)4.1 室外工程 (6)4.2 建筑设计 (7)4.3 材料与资源 (9)4.4 能源消耗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9)4.5 节水与水环境 (10)4.6 室内空气质量 (11)5 施工阶段评估标准 (13)5.1 场地保护 (13)5.2 环境影响控制 (13)5.3 材料与资源 (15)5.4 节能与节水 (15)5.5 人员安全与健康 (16)6 竣工与运行阶段评估标准 (17)6.1 室外环境 (17)6.2 室内环境 (18)6.3 能源消耗 (18)6.4 节水与水环境 (19)6.5 绿色管理 (19)7 条文说明211 总则1.0.1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节能、节水、节地、保护环境和提高建筑环境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北京市建设事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住宅、办公楼、旅馆、大中型商场、综合性商务楼等各类建筑。
1.0.3 本标准并不涵盖建筑物所有的性能和品质,而着重于评价与绿色建筑有关的内容,包括场地质量、环境影响、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材料与资源、室内环境质量等;同时也不评价建筑美观和经济性问题。
此外,我国建筑法规所规定的一般性建筑性能,包括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建筑基本性能要求、以及与绿色建筑关注点较远的强制性要求也不列入本标准。
但绿色建筑评估必须以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为前提条件。
1.0.4 本标准针对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施工、竣工与运行管理的全过程,在各个建设阶段通过科学的评估体系、评分方法及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及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建设项目达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预期目标。
1.0.5 本标准从建筑环境性能质量(Q,Quality)和建筑物对资源、环境的负荷(L,Load)两方面对建设项目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价。
1.0.6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主要参照以下标准和规范:《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01]20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GB18580~18588-200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3-200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2002.3.5])《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6号)《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工程设计规范》GB50019《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01-602-2004(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88《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0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15-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2号[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京建施[200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京建施[2003]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京政发[1996]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紧急措施控制北京大气污染的通告》(京政发[1998]24号)2 术语2.0.1 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指为人类提供一个健康、舒适的工作、居住和活动空间,同时实现高效地节约能源与资源和较少地影响环境的建筑物。
2.0.2 生命周期评价(LCA)指对产品系统生命周期各个阶段所可能涉及的环境影响方面的评价,其目标就是以最小的资源投入和环境代价取得所需的发展成果。
2.0.3 建筑物耗冷量指标(Q c)按照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指标,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消耗的需要由空调设备提供的冷量,单位GJ/m2。
2.0.4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Q h)按照冬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指标,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消耗的需要由采暖设备提供的热量,单位GJ /m2。
2.0.5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时,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的传热量,单位W/(m2K)。
2.0.6 体形系数建筑物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之比。
外表面积中不包括地面面积。
2.0.7 窗墙面积比窗洞口面积与房间单元所对应立面的外墙面积(即建筑层高与开间定位线围成的面积)之比。
2.0.8 对比评定法将所设计建筑物的空调采暖能耗和相应参考建筑物的空调采暖能耗作对比,根据对比的结果来判定所设计的建筑物是否符合节能要求。
2.0.9 参考建筑参考建筑是平面设计及体形与被评审的建筑一致,而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参数满足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物。
3 方案阶段评估标准3.1 场地规划设计3.1.1 选址1 鼓励使用废弃土地作为建设用地,宜选择具有开发潜力的再开发用地。
2 应保护用地及其周围的自然环境,不得破坏自然水系、湿地和森林;尽可能不改变地形、地貌。
3 对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建设用地应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和保护。
4 场址环境应安全可靠,远离污染源,并对自然灾害有充分的抵御能力。
5 应合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采用停车设施新技术,以实现在有限的面积内容纳更多的车辆。
6 鼓励采取土地改良措施提高土地生态价值。
3.1.2 交通1 住宅区周围至少应有一条公共交通线路,且公共交通设施的位置距离住宅区少于5分钟步行时间(400m范围)。
2 应提供符合标准的停车场地。
合理组织交通,减少人车干扰。
3.1.3 室外物理环境1 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布置、单体建筑的平面布置应有利于冬季日照、避开不利风向和促进夏季、过渡季自然通风。
2 环境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总平面规划应注意噪声源及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合理布局。
应采用适当的隔离或降噪措施,减少环境噪声干扰。
3 室外公共活动场所风速和热岛强度等评价指标宜符合舒适要求。
4 公共区域中的硬质地面和不透水地面应有适当的遮阳。
3.1.4 绿化1 应通过合理规划,保证建设用地的绿化率达到或高于国家及北京地区规定的标准。
2 应合理配置与分布场地中绿地。
应选择适宜在北京地区生长和易于存活的树种,并进行合理的树种搭配。
鼓励采用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以创造富有层次的开放性的绿化空间。
3 应尽可能地保护利用原有绿化。
4 水景尽量少用―硬化‖工程,而尽可能采用人工湿地。
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自然水系营造景观。
3.2 节能3.2.1 建筑设计1 建筑总平面的布置和设计,应考虑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
建筑构造设计宜有诱导气流、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
2 建筑平立面不宜出现过多的凹凸。
公共建筑体形系数不宜大于0.40,高层和中高层住宅不宜超过0.30,多层住宅不宜超过0.35,低层住宅不宜超过0.45。
3 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应满足国家和北京地区的节能法规和使用要求。
4 建筑外围护结构的透光部分(玻璃幕墙、窗、中庭的玻璃天篷)面积不宜过大,同时应设计相应的夏季遮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