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职学校2012年春季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1)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苏教职[2012]19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06.21【实施日期】2012.06.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2〕19号)各市教育局: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招生目标和任务各地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今年教育部下达我省中职招生任务数38.5万人,比我省已下达的37万人招生计划增加1.5万人。
请各市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编制2012年江苏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苏教发〔2012〕24号)中明确的“2012年分市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结合本地中职教育的实际情况,分解落实招生任务到所属县(市、区),其中省级(三星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落实到校,力争超额完成年度招生计划。
二、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管理各地要把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作为年度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统筹管理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按比例合理分流作为统筹管理的中心工作,按照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统一制定并公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措施,统一组织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安排招生录取工作。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将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指南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确保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各类职业学校招生必须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
各地要大力支持省属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工作。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12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12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4.17•【字号】青教通字[2012]24号•【施行日期】2012.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12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2〕24号)各区、市教育(体)局、招考办,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12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生办法1.招生类别分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高职”)招生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招生两个类别。
高职招生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招生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
2.市内四区和崂山区(以下简称“五区”)报考高职、中职学校的考生可以同时报考相应区域的普通高中,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开始高职批次和中职批次录取。
3.今年职业类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
高职招生由市招考办投档并预审核录取,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中职学校及经批准的外地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招考办负责;开发区、城阳区和五市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当地教育局负责。
4.高职招生对象只面向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升学考试。
5.中职学校面向我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往届生可采取注册录取(个别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
6.各中职学校可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组织未升学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
学制一般为1年或1年半教育(个别专业除外),注册录取。
7.普通中专跨省联合招生合作办学须经双方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学校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招生学校要向省教育厅报送跨省招生计划数,由教育部统一下达,由生源地招生机构负责组织生源和招生录取工作。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发文字号】教职成[2012]6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2.05.31【实施日期】2012.05.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现就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2012年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部署,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实际,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2012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要达到800万人,扎实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科学发展。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职普比例不合理的地区,应切实加快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
各地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要树立“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办学理念,积极拓宽招生服务面向和生源渠道,完善招收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招生及教学制度改革,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当地2012年度招生计划,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二、建立健全制度,继续强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统筹管理各地要切实承担起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引导初中毕业生按比例合理分流作为统筹管理的中心工作,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职成[201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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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职成〔2012〕13号)各区、县级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为了推进职业教育规模和质量的协调发展,圆满完成今年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进一步规范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是今后一个时间的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这是我国现阶段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出的一个迫切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这一工作要求,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市内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招生人数比例为5:5,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中职招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密组织,通力合作,确保完成今年中职招生任务。
二、做好中职招生工作是市、区(县级市)教育局以及各初级中学、中职学校的共同责任(一)市、区(县级市)教育局的职责。
市、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以及初级中学升学指导、输送生源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是初三“防流控辍”工作。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切实抓好初中学校及校长“三率”(辍学率、升读高中阶段学校率、及格率)的考核工作,落实初中学校、教师“防流控”责任。
(二)初级中学的职责。
各初级中学要根据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和要求,向学生提供全面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落实输送生源责任,切实做好控流防辍工作,提高初中阶段教育保留率。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春季招生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天津市高等职业教
育春季招生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2.17
•【字号】津教委办[2012]4号
•【施行日期】2012.0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春季
招生计划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2〕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预测春季高考生源变化,参考近三年春季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并统筹考虑各校的申报意愿,经研究,确定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春季招生计划9785人。
现将分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同时通知有关事宜如下:
一、2012年春季招生计划包含三部分:“三校生”计划6500人,较上年减少1044人;五年制高职转段计划716人,较上年减少302人;“3+2”高职转段计划2569人,较上年减少214人。
二、此次春季招生计划纳入2012年各校招生计划总规模,该计划执行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安排春季招生计划的重要参考。
三、未经我委批准或备案的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各校要严格执行本次下达的招生计划,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附件:201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春季招生计划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附件:。
技工学校1012年春季招生

江陵县技工学校1012年春季招生工作思路不知不觉的又是新的一年开始了。
温暖的冬天让人忘却了以往寒冬的严峻!江陵县技工学校全体教职工在2011年度这一超平稳的环境中走了过来。
随着新的一年的到来,学校各项工作也将面临新的挑战。
特别是学校招生工作是决定学校生死存亡的关键,所以更为牵动人心!为技工学校在近几年内可持续发展,结合目前各地招生形势,特提出滤清相关春季招生思路。
我们要抓住机遇,不失时机的搞好春季招生工作平时的经验或以往的工作情况告诉我们,每逢寒假过后,初中学校学生会有很多学生流失,特别是初中毕业班流失学生会更多。
作为中职学校,我们应该不失时机的把握这个有利时机做好招生工作。
一、打破以往的依靠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手段招生的格局,采取多元化自主招生的模式。
学校组织招生专班,安排专人到全县14所初中学校联系,其具体做法是:除了跟生源学校校长打好招呼,让其提供帮助与方便外,主要联系应届毕业班班主任,发挥他们的资源优势,从他们那里获得流失学生和即将流失学生的信息资料,或直接请他们走访、动员流失学生报读我校。
对那些为招生工作作了贡献的班主任合理利用经济刺激,向他们承诺招一个学生负一定的招生费用。
在此期间,我们的招生人员应该跟班主任一道深入各班级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做好招生动员与招生宣传,以达到招生的目的。
二、改变以往招生政策,使春季招生工作市场化。
在目前一些规模比较大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大局影响下,全国各地无论是大专院校还是一般的中专、技工学校,招生工作都形成了各种不同层次的以经济刺激为手段的招生市场化模式。
在这种恶性环境影响下,我们不妨采用经济刺激效应的模式。
根据目前招生市场行情,其他无固定生源地中等职业学校每招一名学生学校为招生人员付出招生费用高达2000多元。
由于我们学校生源地受政府部门保护,暂时可以有资源可利用。
时间长了也有可能形成恶性招生势态。
因此,我们应该发挥资源优势,规避不利的招生风险,适时扩大学校招生规模,合理利用经济有效刺激招生工作,提升招生动力。
山东省2012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
山东省2012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山东省招生委员会鲁招委〔2011〕22号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稳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省教育发展和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省招生委委员会、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2012和201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鲁教体改字〔2011〕3号),确定我省自2012年起,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实行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面向不同学生类型的分类考试办法,建立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制度。
为了做好2012年的春季高考工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山东省2012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立春季高考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和实施春季高考制度,是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稳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打破目前普通高校单一的考试招生模式,建立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多元评价方式和多样化录取模式的有益探索;通过春季高考考试内容和录取形式改革,对于构建中职和高职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促进各类职业教育的全面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实行春季高考制度重要性的认识,重视改革政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保证改革平稳推进;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协调,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春季高考组织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相关工作稳步实施。
二、春季高考工作的指导思想2012年,我省春季高考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利于中、高职教育内容的相互衔接,促进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有利于逐步落实高等学校的招生自主权。
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第一次录取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第一次录取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第一次录取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招生学校:根据我办《关于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豫招中[2012]3号)的要求,2012年我省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第一次录取工作定于7月26日—31日进行,为了做好本次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此次录取的招生学校是我省省属普通中专学校、五年一贯制试验班、“3+2”分段制高职及省外普通中专学校和市属普通中专学校。
本次只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
计划类别为五年一贯制试验班、“3+2”分段制高职及小中专。
五年一贯制试验班、“3+2”分段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为200分,小中专不设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
二、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于7月26日至29日通过专网地址将录取考生信息上传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各地招办要严格执行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
报考五年一贯制试验班和“3+2”分段制高职的考生,按招生计划1:1比例,将考生基本信息传给招生学校;报考小中专的考生,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将考生基本信息传给招生学校。
三、各招生学校于7月26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登录下载报考本校的考生基本信息,招生学校根据下载的考生基本信息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月31日晚18时下载考生信息结束。
四、本次录取结束后,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和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本次未被录取的学生、报考高中未被录取的学生、高考未被录取的学生、复转军人、城乡劳动者等广大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育,尽最大努力完成省下达到本地的招生计划。
各地招办要按照要求,于9月1日之前将本地中招考试成绩库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供招生学校征集生源核实成绩使用。
河北2012年中考考务和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河北2012年中考考务和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据河北教育网消息,河北2012年中考考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中考考务工作一、报名(一)凡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初中毕业升学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
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并向考生公布。
(二)报名信息采集要按照《关于修订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标准的通知》(冀教考中[2011]2号)要求执行。
各市招生部门务于5月20日前将中考报名情况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
(三)有条件的市、县可实行远程网上报名。
二、考试初中毕业生升学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1.考试科目为6科: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体育。
以上文化课试题均由省教育厅统一命制。
2.每科试题满分成绩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团结教育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体育30分,总分为630分。
3.考试方式:文科综合采用开卷考试,其它各科采用闭卷考试。
除语文外,其余四科试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试卷分卷Ⅰ和卷Ⅱ两部分,其中卷Ⅰ为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采用机器阅卷;卷Ⅱ为非选择题,要求考生将答案直接书写在试卷上,由人工阅卷。
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它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相互抄袭和互相借阅教科书。
4.进一步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升学的权利。
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考生,经本人申请,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除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5.除上述规定的考试科目外,招收五年制、“3+2”高职学校的体育与健身类、文化艺术类学校(专业)可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办法由各学校自行确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012年职教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职教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仔细贯彻省市县职教招生工作精神,降实县教育局职教任务,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生领导专班
组长:陈文胜
副组长:柳春红
成员:熊志超贾振林孙进曹德先许能福凡柏林及全体初三教师
二、实施步骤
1、成立专班,降实方案。
研究部署20xx年招生政策和纪律。
2、宣传政策,观察相关专题片,开班主任会,学生会议,全体教师大会,学生家长会议,把国家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措施和政策说透,说实。
(专业,资助政策)
3、初步调查摸底故意向的学生及家长,做好登记工作。
4、重点走访,降实到位,送到学校。
三、任务分解
四、奖励政策
1、完成招生任务一具人实验班按一人团高计算教学奖,平行班算一具普高。
2、职教中心给多少现金奖励全部到相应班级。
另外学校按100元每人到位。
3、超额完成任务的或完成任务的教育局奖励的中级高级指标直接奖励到成绩最为突出者。
4、完成任务的、业绩突出的评优评模优先。
五、纪律规定
1、别得参与买卖招生,将学生送到外地就读。
2、别得参与人情招生,别得将学生信息向外地学校提供。
一经发觉,向教育局报告。
3、未经批准别得接待外地招生。
4、全体初三老师要齐心协力,共同配合好职教招生工作,完成招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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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乙镇光荣中学校
关于中职学校2012年春季招生工作的
实施方案
根据射教体发(2012)17号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完成中职春季招生工作是加强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衔接的一种有效手段,有利于分层教学、因材施教,有利于多渠道、多样化成才立业,是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全体教育工作者特别是班主任要转变育人观念、关心学生前途,为即将毕业的学生设计未来,坚信“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各班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精心组织,圆满完成春季招生任务。
二、成立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天成
副组长:梁林兴罗东
成员:冯家纯陈果金郭安兵
初三全体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三、具体措施
㈠、工作日程安排:
1、2012年2月14日下午召开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学习文件和传达会议精神、统一认识、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2、2012年2月15日上午召开班主任会,分解目标、责任到人。
3、2012年2月15日下午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传达会议精神、公布各班应完成的目标、强调招生纪律和工作要求、统一和行动。
4、2012年2月15日下午召开初三学生会,宣传动员。
5、2012年2月16日召开初三家长会。
6、2012年2月16日—2月22日,组织学生报名。
7、2012年2月23日—3月1日,按县教体局要求,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带学生到太乙职中、县职中报名、注册、缴费。
㈡、分解目标,全面完成送生任务(全校总数72人)。
㈢、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1、奖励:
以学校下达给各班的送生目标为基准,对完成了送生任务的班的班主任及该班责任教师,按片区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实施奖励。
2、处罚:
对未完成目标任务(总人数)的班,根据片区会议精神,每差1人扣该班班主任及责任人责任金200.00元,特别对未完成重点职校送生任务,又把学生送入非重点职校就读且超过一定数额的,每超额就读一人处500.00元以上的责任金(超额数的认定,视重点职校完成比例而定),且今年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光荣中学校
201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