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六 托收承付结算
《银行会计实务》 课程实训 托收承付业务处理

6-3工程三支付结算---结算方式模块二托收承付业务活动1 全额承付活动目标:熟悉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操作规程,熟悉托收承付结算业务的凭证格式,掌握具体填写要求,能按照托收承付业务规定正确进行各环节的具体操作。
操作流程:习题一、收款人开户行受理托收业务①案例:2012年8月6日中山船舶制造〔账号开户行工商银行中山支行辽宁省大连市〕,款项内容为货款。
②业务流程一业务受理与凭证审核案例一、客户提交托书收承付凭证问题:漏选划款方式;大小写金额不符。
审查后处理方法:不予受理。
案例二、客户提交托书收承付凭证问题:合同名称及编号未填写、发货情况未予说明审查后处理方法:不予受理。
案例三、正确凭证审查后处理方法:正确受理。
③业务流程二登记发出托收承付登记簿〔见登记簿图一〕④业务流程三签章凭证处理托收凭证第一联加盖收妥抵用章交收款人托收凭证第二联登记发出托收结算凭证登记簿后专夹保管;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第四联、第五联连同交易单证,寄交付款人开户行。
签章后业务凭证如下:综合练习:1、2012年7月27日农业银行西湖支行收到开户单位杭州丝绸公司〔账号公司住址浙江省杭州市〕,提交托收承付凭证一份,托收金额670 000元,付款单位济南嘉华商城2、2012年8月6日工商银行浦东支行收到开户单位上海电子设备公司〔账号法人孟凡东公司住址上海市浦东区〕,提交托收承付凭证一份,托收金额660 000元,付款单位济南趵突泉啤酒集团〔账号法人张明东开户行工商银行泉城路支行〕,款项内容:货款;托收凭据名称:发货票;附寄单证张数2张;商品发运情况:已发货;合同名称、号码:购货合同110。
习题二、付款人开户行〔全额承付〕通知付款、划付款项业务①案例2012年8月6日,付款人本行开户单位②业务流程一业务受理审查凭证案例一、收到托收行寄托书收承付凭证问题:非本行受理业务〔收款人山东四方机车制造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四方支行〕审查后处理方法:退回原托收单位开户行。
会计出纳:托收承付结算

③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时,必须重合同、守信用。
④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等)。
(2)对于下列情况,如果没有发运证件,可凭有关证件办理托收手续。
指购货单位(即付款单位)在承付期限内向银行承认付款的行为。承付方式有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两种
验单承付是指付款方接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承付通知和相关凭证,并与合同核对相符后,就必须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验单承付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如遇节假日顺延
验货承付是指付款单位除了验单外,还要等商品全部运送并验收入库后才承付货款的结算方式。验货承付的承付期为10天,从承运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如遇节假日顺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账款——XX公司
同时,对于已归回货物发运时和退回时所承担的运杂费等,也应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发货时代垫)银行存款(退货时应付)
注:付款方若在验单或验货时发现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与合同规定不符,可在承付期内提出全部或部分拒付的意见。拒付款项需填写“拒绝承付理由书”送交其开户银行审查,并办理拒付手续。应注意的是,拒付货款的商品是对方所有,必须妥善为其保管。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开户银行提出异议的,银行作默认承付处理,在承付期满的次日上午将款项主动从付款方账户划转到收款方账户。
③军队使用军列整车装运物资,可凭证明车辆号码和发运日期的单据办理;军用仓库对军内发货,可凭总后勤部签发的提货单副本办理;各大军区、省军区也可比照办理。
④收款单位承造或大修理船舶、锅炉或大型机器等生产周期长,有合同证明按工程进度分次结算的,可凭工程进度完证明书办理,
会计的九大结算方式实训报告

会计的九大结算方式实训报告
一、实训目的
本次会计结算方式实训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会计中的九大结算方式,包括现金结算、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商业汇票和信用卡结算。
通过实际操作,提高我们的会计实务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实训内容
在本次实训中,我们模拟了一家公司的日常交易,使用九种结算方式进行模拟交易。
在每种结算方式的模拟操作中,我们都需要完成以下任务:
1. 了解结算方式的定义、适用范围和操作流程;
2. 掌握各种结算方式的凭证和单据的填制和审核;
3. 学会如何正确使用各种结算方式进行交易;
4. 理解各种结算方式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5. 了解结算过程中的税务处理。
三、实训总结
通过本次实训,我对会计的九大结算方式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掌握了各种结算方式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在模拟交易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会计实务操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也意识到了作为一名会计人员需要具备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
同时,我也发现自己在某些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还有所欠缺,需要在今后的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加强和提高。
四、实训建议
为了提高本次实训的效果和质量,我建议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 加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结合,多组织一些模拟交易和案例分析活动,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
2. 增加一些实际操作的环节,例如到银行或企业实地参观学习,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各种结算方式的实际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3. 加强对学生专业素养和责任心的培养,强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意识。
6.托收承付结算业务

委托收款的实训报告

一、实训目的本次委托收款实训旨在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委托收款的基本流程、操作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法律意识。
二、实训内容1. 委托收款的概念及作用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将款项委托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由其代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具有以下作用:(1)简化结算手续,提高结算效率;(2)保障收款人权益,降低收款风险;(3)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委托收款的基本流程(1)委托人填写委托收款申请书,注明收款人名称、账号、金额、收款依据等;(2)收款人持委托收款申请书及有关单证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委托收款手续;(3)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审核委托收款申请书及有关单证,确认无误后,将款项划拨至收款人账户;(4)收款人收到款项后,签收委托收款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及有关单证退还给委托人。
3. 委托收款的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委托收款业务的规定。
4. 委托收款操作要点(1)委托人应确保委托收款申请书及相关单证真实、完整、有效;(2)收款人应按照委托收款申请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委托收款手续;(3)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严格审核委托收款申请书及相关单证,确保资金安全;(4)收款人收到款项后,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三、实训过程1. 实训准备(1)组织学生学习委托收款的相关理论知识;(2)为学生提供模拟委托收款业务场景;(3)为学生分配角色,包括委托人、收款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2. 实训实施(1)委托人填写委托收款申请书,注明收款人信息、金额等;(2)收款人持委托收款申请书及有关单证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委托收款手续;(3)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委托收款申请书及相关单证,确认无误后,将款项划拨至收款人账户;(4)收款人收到款项后,签收委托收款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及有关单证退还给委托人。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阅读精选(1):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指什么?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教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务必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城乡群众所有制工业企业。
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务必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务必签有贴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为邮寄和电报,由收款人选用。
托收承付凭证记载事项(1)证明“托收承付”的字样;(2)确定的金额;(3)付款人的名称和账号;(4)收款人的名称和账号;(5)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6)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7)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8)合同名称、号码;(9)委托日期;(10)收款人签章。
托收承付办理方法。
(1)托收:收款人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办理托收。
①收教人应将托收凭证并附发运凭证或其他贴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交银行(例如: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单回执等)。
②收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按照托收的范围、条件和托收凭证记载的要求对其进行审查,必要时还应查验收、付款人签订的购销合同。
(2)承付。
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
通知的方法能够采取付款人到银行自取或由银行邮寄给付款人。
承付贷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
由收付双方自行商定选取。
①验单付款: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人在承付期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为承付。
②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对收付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在托收凭证上注明验货付款期限的,银行从其规定。
托收结算实训.
托收结算实训一.实训目标:1.托收委托书填写完整性、准确性的审核。
2.根据托收委托书和条件正确缮制托收指示。
3.托收指示完整性、准确性的审核。
4.跟单托收处理流程。
5.掌握URC522对托收业务处理的规定。
二.实训要求:1.托收行根据所给光票托收委托书缮制光票托收指示。
2.托收行审核跟单托收委托书。
3.托收行根据所给跟单托收委托书缮制跟单托收指示。
4.代收行审核跟单托收指示。
三.实训要点:1、托收概念及当事人(1)托收(collection)是指债权人(一般为出口商)开具汇票或者连同货运单据,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债务人(一般为进口商)收取票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2)当事人:委托人(principal),委托银行办理托收的一方,通常是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的出口商。
托收行(remitting bank),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托收业务的人,通常是出口地银行。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向付款人收取票款的银行,通常是进口地银行,并且多数是托收行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
付款人(drawee),根据托收指示被提示单据并被要求付款或承兑汇票的人,即汇票的受票人,通常是进口商。
2、托收的种类根据代收行向进口商交付货运单据的条件不同,跟单托收的交单方式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是指在代收行提示跟单汇票后,只有在进口商付清货款时,才能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的一种交单方式。
按付款时间的不同,付款交单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指出口商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先在汇票上承兑,然后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领取货运单据。
下图为即期付款交单的流程示意图,①出口人按合同规定装货后,填写托收申请书,开即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有时不开立汇票)交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等与合同规定不符,可在承付期内提出全部或部分拒付的意见。拒付款
项要填写“拒绝承付理由书”送交其开户银行审查并办理拒付手续。应 注意的是,拒付贷款的商品是对方所有,必须妥善为其保管。付款人在 承付期内未向开户银行提出异议,银行作默认承付处理,在承付期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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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上午将款项主动从付款方账户划转到收款方账户。 付款方在承付期满后,如果其银行账户内没有足够的资金承付货款, 其不足部分作延期付款处理。延期付款部分要按一定比例支付给收款方 赔偿金。待付款方账内有款支付时,由付款方开户银行将欠款及赔款金 一并划转给收款人。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结算程序和账务处理方法,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基本相同,在此不再复述。
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 3 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托人开户银行
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5)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 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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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没有发运证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可凭其他有关证件办理托收: ①内贸、外贸部门系统内商品调拨,自备运输工具发送或自提的,易 燃、易爆、刷毒、腐蚀性强的商品以及电、石油、天然气等必须使用专 用工具或线路、管道运输的,可凭付款人确已收到商品的证明(粮食部门 凭提货单及发货明细表)。 ②铁路部门的材料厂向铁道系统供应专用器材,可提供其签发注明车 辆号码和发运日期的证明。 ③收款人承造或大修船舶、锅炉和大型机器等,因生产周期长,合同 规定按工程进度分次结算的,可凭工程进度完工证明书。 ④付款人购进的商品,在收款人所在地转厂加工、配套的,可凭付款 人和承担加工、配套单住的书面证明。 ⑤合同规定商品由收款人暂时代为保管的,可凭寄存证明度付款人委 托保管商品的证明。 ⑥使用铁路集装箱或将零担凑整车发运商品的,由于铁路部门只签发 一张运单,可凭持有发运证件单位出具的证明。 ⑦外贸部门进口商品,可凭国外发来的账单、进口公司开具的结算账 单证明。 2.托收承付的结算方法 符合办理托收承付条件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托收承付的方
托收实训报告
一、实训目的本次托收实训旨在使学生深入了解托收业务的基本流程、操作规范以及相关风险控制,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为今后从事金融行业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训时间2023年X月X日至2023年X月X日三、实训地点XX银行托收部四、实训内容1. 托收业务概述托收业务是指委托人委托银行代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URC 522)的规定,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2. 托收业务流程(1)委托人提交托收申请:委托人填写托收申请书,向银行提交托收申请。
(2)银行审核:银行对委托人提交的托收申请书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托收业务规定。
(3)银行发出托收指示:银行根据委托人要求,向国外银行发出托收指示。
(4)国外银行接收托收指示:国外银行接收托收指示,并按照指示进行操作。
(5)国外银行通知委托人:国外银行通知委托人款项是否已收妥。
(6)银行划拨款项:银行根据委托人要求,将收到的款项划拨给委托人。
3. 托收业务操作规范(1)委托人应按照托收申请书的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银行在审核托收申请书时,应仔细核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3)银行在发出托收指示时,应严格按照委托人要求,确保指示准确无误。
(4)国外银行在接收托收指示后,应按照指示进行操作。
(5)银行在收到国外银行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4. 托收业务风险控制(1)信用风险:委托人可能因信用问题无法收回款项。
(2)操作风险:银行在办理托收业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操作失误。
(3)汇率风险:委托人在托收过程中可能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
五、实训总结1. 通过本次托收实训,我对托收业务的基本流程、操作规范以及相关风险控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2. 实训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填写托收申请书,审核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发出托收指示等操作。
3. 我认识到,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提高风险意识,确保托收业务顺利进行。
4. 本次实训使我认识到,金融行业是一个高风险、高压力的行业,作为一名金融从业者,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结算实验报告托收业务(3篇)
第1篇一、实验目的本次实验旨在让学生了解托收业务的操作流程、适用范围以及在实际业务中的应用,掌握托收业务的风险与防范措施,提高学生对国际结算业务的认知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实验内容1. 托收业务的定义托收业务是指委托人(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债务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在托收业务中,银行作为中介机构,负责传递单据和通知付款,但不承担付款责任。
2. 托收业务的类型(1)光票托收:仅凭债权债务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等)进行托收。
(2)跟单托收:凭跟单汇票或单据进行托收。
3. 托收业务的操作流程(1)委托人向托收行提交托收申请书和单据。
(2)托收行审核托收申请书和单据,确认无误后,向付款人发出托收通知。
(3)付款人收到托收通知后,按照托收指示进行付款或拒绝付款。
(4)托收行将款项划拨给委托人。
4. 托收业务的适用范围托收业务适用于以下情况:(1)商品交易中的货款结算。
(2)非商品交易中的款项结算,如租金、佣金、运保费等。
(3)国际贸易中的支付结算。
5. 托收业务的风险与防范措施(1)信用风险:付款人可能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
防范措施:严格审查付款人的资信状况,选择信誉良好的付款人;在托收指示中明确付款条件,如逾期付款的罚金等。
(2)操作风险:银行在办理托收业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
防范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汇率风险:汇率变动可能给委托人带来损失。
防范措施:采用远期汇率进行结算,锁定汇率风险。
三、实验步骤1. 模拟托收业务场景假设我方公司(委托人)向国外客户(付款人)出口一批货物,货款总额为10万美元。
根据合同约定,采用跟单托收方式进行结算。
2. 填写托收申请书委托人填写托收申请书,注明付款人信息、托收金额、单据种类、付款条件等。
3. 提交单据委托人将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等单据提交给托收行。
4. 托收行审核托收行审核托收申请书和单据,确认无误后,向付款人发出托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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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实训六托收承付结算
1.1.1 实训目的
掌握企业经营活动中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运用。
1.1.2 实训任务
联系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掌握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适用范围和流程,并根据有关规定,完整准确地填制相关单据。
1.1.3 理论精要回顾
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的每笔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为1000元。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邮寄和电报两种结算凭证均为一式五联。
第一联回单,是收款人开户行给收款人的回单;第二联委托凭证,是收款人委托开户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收款凭证;第三联支票凭证,是付款人向开户行支付货款的支款凭证。
第四联收款通知,是收款人开户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的收款通知;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人开户行通知付款人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支款)通知。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结算过程,包括托收和承付两个阶段。
(1)托收是指销货单位(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收取结算款项的行为。
在托收阶段,销货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取得发运证件后,填制托收承付结算凭证。
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一式数联,连同发票、托运单和代垫运费等单据,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2)承付是指购货单位(付款单位)在承付期内,向银行承认付款的行为。
在承付阶段,购货单位开户银行将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所附单、证,送交购货单位通知承付货款。
购货单位根据经济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在规定的承付期内,向银行承认付款,银行则据以划转款项。
承付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
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次日算起;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1.1.4 实训内容(部分单据样式摘选)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相关单据填写如下:
例1:2009年04月28日,新太阳集团有限公司(国企)向上海天地集团有限公司(国企)销售空调一批,货已发出,连同运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手续,根据背景资料,填制托收凭证。
合同号码:555431(邮划)(详见:2银行结算业务—2.6托收承付结算—签发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签发托收承付凭证1--销售空调)
例2:2009年04月30日,上海天地集团收到银行的托收付款通知,因对方运费计算有误前来办理部分拒付,支付58500元,拒付运费5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
(详见:2银行结算业务—2.6托收承付结算—出具拒绝付款理由书—拒绝承付理由书1-运费计算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