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环境污染控制办法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室内环境检测人员现场检测时,室内人数最好不要超过四人,所有现场人员严禁吸烟。
布设监测点时,客户应予以配合,如提供施工图纸,装修工作结束退场后现场的清理等。
2、所有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或氡析出率检测报告、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含量检测报告。
2)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氡、甲醛、苯、氨和TVOC)检测报告;3)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4)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检报告;5)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3、民用建筑工程分为以下两类: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4、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
检测项目为甲醛、苯、氨、TVOC、氡五项指标。
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5、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房间指“自然间”,在概念上可以理解为建筑物内形成的独立封闭、使用中人们会在其中停留的空间单元。
计算抽检房间数量时,指对一个单体建筑而言。
一般住宅建筑的有门卧室、有门厨房、有门卫生间及厅等均可理解为“自然间”,作为基数参与比抽检例计算。
“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指不同的楼层和不同的房间类型(如住宅中的卧室、厅、厨房、卫生间等)。
对于室内氡浓度测量来说,考虑到土壤氡对建筑物底层室内生产的影响较大,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物的底层应增加抽检数量,向上层可以减少。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有害物质的使用。
禁止使用甲醛、苯、氨、有机溶剂等有害物质超标的装饰材料。
确保使用的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时,应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油漆、胶水等材料。
同时,要求施工过程中进行严密封闭,不允许甲醛等有害物质向室内释放。
施工完工后,要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确保室内的有害物质浓度符合标准。
3.空气净化设备室内空气净化设备的选择及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要求安装足够数量的空气净化设备,使室内空气质量始终保持在良好水平,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及清洗,保证其正常运行。
4.室内通风系统室内通风系统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安装有效的过滤装置,能够过滤掉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细菌等有害物质。
通风系统的管道应进行密封,避免空气污染物通过管道进入室内。
通风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室内空气质量要求,并保证正常运行。
5.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时,应选取代表性的空气样本进行检测分析,主要包括甲醛、苯、氨等有害物质的浓度。
浓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到良好水平。
6.室内照明室内照明应选择无频闪、无紫外线辐射的灯具,以减少对人眼的刺激。
照明设备的安装位置和亮度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室内光照充足、均匀,为人们提供舒适的视觉环境。
7.室内噪音控制室内噪音控制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对噪音源进行有效隔离,减少噪音传播到室内空间中。
对噪音敏感区域,如卧室、教室等场所,要进行噪音控制,保证安静的环境。
8.室内绿化进行室内绿化时,要选择适宜的植物品种,具有良好的空气净化和调湿能力。
植物的选择和布置应符合相关要求,使室内环境更加舒适和健康。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验收细则)主要涵盖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工程、空气净化设备、通风系统、空气质量检测、照明、噪音控制和室内绿化等方面的要求。
室内装修环境污染监理控制措施

室内装修环境污染监理控制措施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呆的时间越来越多地花在室内空间中。
而室内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和方法,往往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有害物质,例如甲醛、苯和TVOC等,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
因此,为了保护人们的健康,室内装修环境污染监理控制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材料选择方面,监理人员应对装修所使用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控制。
选择无甲醛和低挥发性有机物的建筑装饰材料,比如环保型油漆、木地板和地毯等,可以减少有害物质的释放。
此外,还应选择无霉变和无鉴定有害物质的建材,并确保其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其次,施工过程控制方面,装修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操作应得到严格监管。
监理人员应确保施工过程不会产生过量的粉尘、噪音和污染物。
要求工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比如佩戴口罩、工作服和手套等。
同时,要求施工团队使用环保型的工艺和方法,以减少室内装修过程中的污染。
第三,通风换气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定期通风能够有效地清除室内的有害物质,并保持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
监理人员应加强对装修完成后的通风换气情况的监控和管理。
建议在装修完成后至少进行7天的通风换气,确保有害物质得到充分清除。
最后,检测和监测是室内装修环境污染监理的重要环节。
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空气质量检测,以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此外,在装修项目完成后,还应进行室内环境质量评估和监测,确保装修所产生的有害物质不会对居民健康产生潜在危害。
总之,室内装修环境污染监理控制措施对保护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
在材料选择、施工过程控制、通风换气以及检测和监测方面,监理人员应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管理和监管。
通过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室内装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为人们提供一个健康且舒适的居住环境。
最新的室内空气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最新版)

最新版本的G B 50325—2013最新版本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室内环境检测人员现场检测时,室内人数最好不要超过四人,所有现场人员严禁吸烟. 布设监测点时,客户应予以配合,如提供施工图纸,装修工作结束退场后现场的清理等。
2、所有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或氡析出率检测报告、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含量检测报告。
2)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氡、甲醛、苯、氨和TVOC)检测报告;3)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4)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检报告;5)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3、民用建筑工程分为以下两类: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4、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
检测项目为甲醛、苯、氨、TVOC、氡五项指标。
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5、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房间指“自然间",在概念上可以理解为建筑物内形成的独立封闭、使用中人们会在其中停留的空间单元.计算抽检房间数量时,指对一个单体建筑而言.一般住宅建筑的有门卧室、有门厨房、有门卫生间及厅等均可理解为“自然间",作为基数参与比抽检例计算.“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指不同的楼层和不同的房间类型(如住宅中的卧室、厅、厨房、卫生间等)。
装修工程噪声控制、防扰民措施

工作面设置挡光彩条布或者密目网遮挡,碘钨灯照射方向始终朝向工地内侧,防止夜间施工灯光溢出施工场地范围以外,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选用低噪声或有消声降噪措施的施工机械,对空压机、冲击电钻使用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
禁止大声喧哗,采取专人专管的原则,根据监视和测量程序对不同的施工阶段对噪声进行监测,及时采取降噪措施。
专人检查由于材料运输及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证周边相邻道路、步行道和现场出入口干净、整洁,不影响相邻单位人员通行。
防扰民措施
对于容易产生噪声的加工机械,如切割机、锯台、气泵等,选择在远端封闭房间集中使用、加工材料,并对房间采取隔声措施。
严格强噪声控制作业时间,如因工艺技术原因需要连续施工,应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获得夜间施工的手续,并采取降噪措施。
教育全体人员防噪扰民意识。禁止构件运输车辆、混凝土罐车高速运行,并禁止鸣笛。材料运输车辆停车卸料时应熄火。
装修工程噪声控制、防扰民措施
本工程位于********,经过现场勘查,周围有居民楼、宾馆及写字楼,在施工中将存在着一定的民扰和扰民问题,为给施工现场周围的居民和单位提供一个正常的工作、生活、学习的环境,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噪声控制、做好文明施工。
项目
措 施
噪声控制措施
紧邻居民区,是防止施工扰民的重点区域。根据噪声标准,合理安排噪声工序的施工时间,并在施工时关闭相关区域门窗,减少噪声传播。
装饰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装饰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1.控制噪音和粉尘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机械设备产生的噪音和粉尘。
可以采用在施工现场周围搭设围挡,并使用噪音和粉尘防护设备,如噪音降噪设备、喷雾装置等,减少扬尘和噪声的扩散。
2.垃圾分类和合理处理: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如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别收集和处理。
有害垃圾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可回收物应进行再利用,其他垃圾应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焚烧、填埋等。
3.合理使用水资源: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使用水资源,应尽量控制水的浪费。
可以采用节水器、设置水位控制装置等,控制水的用量。
处理施工现场的废水时,应采用适合的处理设备,将废水进行处理后再排放,以减少对水资源的影响。
4.合理使用能源:在施工过程中合理使用能源,减少能源的浪费。
可以采用节能设备,降低施工所需能源的消耗。
同时,在施工现场应设置节能灯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装修材料的环保选择对环境保护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选择低VOC材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是一种常见的污染源,可能对室内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在选择涂料、胶水、木材等装修材料时,可以选择低VOC产品,减少有害气体的释放。
2.选择环保建材:在选择建筑装饰材料时,可以选择环保建材,如无甲醛板材、环保砖等。
这些材料通常经过严格的环保检测和认证,符合相关的环保标准。
3.选购绿色家具:在选择家具时,可以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如选购使用绿色油漆、杜绝使用有毒胶水的家具,同时避免选购使用含有重金属、溶剂等有害物质的家具。
4.室内空气质量控制:在装修完成后,应使用环保检测设备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如有必要,可进行通风处理,采用净化设备等措施,提高室内空气质量。
总之,装饰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涉及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装修材料的环保选择。
室内装修工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室内装修工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措施我们公司在室内装修工程中,将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来确保我们的工程符合环保要求。
以下是我们的环境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1.环境管理体系我们的公司已通过ISO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因此在本工程现场,我们将严格按照该标准执行环境管理。
我们将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我们的建筑产品和施工过程达到环保要求。
我们将采取“四无”(无大气污染、无粉尘污染、无噪音污染、无污水污物)和“五化”(即亮化、硬化、绿化、美化、净化)的措施,在管理制度上确保环保要求得到满足。
2.环境方针我们的污染预防措施将从源头开始,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个过程、管理、材料或产品。
我们将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并贯穿于企业的全过程。
此外,我们将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合理利用原材料和自然资源,提高能源或资源的利用水平,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最后,我们将持续改进,通过不断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现改进环境绩效的目的。
我们将遵循绿色模式,使环境管理贯穿到企业各个环节的控制,达到明显改善的环境绩效。
3.环境管理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得到保障:施工垃圾封闭外运,不发生扬尘及遗撒;施工噪声控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工程使用材料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工程完工7天后、工程交付使用前,室内空气质量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定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废水排放符合国家废水排放达标规定;结构施工昼间<70dB,夜间(22:00---次日6:00)<60dB;现场目测无扬尘;场内废弃物统一集中管理,现场整洁,有毒有害废弃物不得扩散,出场后进行分检、消纳,不污染土地,控制率达100%;易燃、易爆和化学品实行封闭式、式运输、储存、使用,避免泄漏、遗洒,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隐患下降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每月火灾、爆炸发生率为零;夜间施工现场照明灯罩的使用率达到100%,保证灯光不射入周围居民家中,每月居民投诉率为零;实际用电、用水量÷计划用量≤10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人们对舒适生活的追求,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室内环境对健康的重要性。
室内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的负面影响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保障居民的健康和安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应运而生。
二、室内环境污染的分类与来源1. 化学物质污染室内环境中的化学物质污染主要来自于室内装饰材料、家具、清洁用品、胶水等。
这些化学物质可能释放出有害气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 生物污染室内环境中的生物污染主要包括细菌、霉菌、尘螨等微生物,以及室内空气中悬浮物质。
这些生物污染源会引发过敏、呼吸道疾病等健康问题。
3. 辐射污染辐射污染主要来自电器、电磁波、Wi-Fi信号等电子设备以及室内装饰材料中的放射性元素。
长期暴露在辐射源附近可能对身体产生潜在风险。
4. 噪声污染室内噪声主要来自交通、装修施工、机械设备等。
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下会引起听力损伤和心理不适。
三、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了保障居住者的健康和安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应包括以下方面:1. 材料选择与施工规范在装修过程中,应选购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室内装饰材料,减少化学物质的释放。
同时,施工人员应遵循规范操作,减少室内粉尘和噪声的产生。
2. 通风与空气净化室内空气质量的改善需要依靠通风与空气净化设备。
规范应规定通风设备的使用要求,确保新风进入室内,有害气体得到排除。
此外,应安装空气净化器,有效过滤空气中的污染物质。
3. 维护与清洁规范应指导居民如何正确维护与清洁室内环境,定期清洗地面、家具、窗帘等,避免积尘和细菌滋生。
4. 辐射防护规范中应设定适当的辐射防护标准,限制电子设备和装饰材料中的放射性元素含量,并建议居民远离辐射源。
5. 噪声控制规范应明确居民室内噪声的容许值,并制定噪声控制措施,如采用隔音材料、建造噪声隔音设施等。
四、室内环境污染监测与评估为确保规范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室内环境污染监测与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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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工程环境污染及噪声控制作业指引根据国家新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06修订版)变化内容及《绿色建材标准》(VKJYBZ-06-01),对室内环境污染及噪声控制作业控制修订内容如下:修订一:增加混凝土外加剂(减水剂)游离甲醛的检测。
详细见5.4.2;修订二:增加室内装饰用瓷质砖放射性指标检测。
总面积大于2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送检。
详细见5.4.2;修订三:明确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游离甲醛含量和游离甲醛释放量的检测频次,当同一种板材面积大于5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的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分别进行送检。
详细见5.4.2;修订四:明确新建、扩建的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调查或委托检测。
详细见5.2.1;修订五:明确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不应采用107胶黏剂等聚乙烯醇缩甲醛胶黏剂。
详细见5.5.3;修订六:明确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如发现污染物超标情况,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
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增加1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
详细见5.6.3;修订七:本指引中相关材料检测指标同时依据《绿色建材标准》(VKJYBZ-06-01)。
室内环境污染及噪声控制作业指引1. 目的确保在工程建设的各阶段对室内环境污染及噪声进行有效控制,杜绝交付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产品。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负责的经营管理的工程项目。
3. 术语和定义3.1. 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3.1.1.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社康中心)、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3.1.2.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含物业管理用房)、商店、旅店、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会所、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3.2. 本指引中所指室内环境污染物包括:氡(Rn-222)、游离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等。
3.3. 本指引中所指材料包括: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涂料、胶粘剂和水性处理剂等。
3.4. 噪音:频率和强度都不同的各种声音杂乱地组合而产生的声音称为噪音。
4. 职责4.1. 项目发展部4.1.1. 新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组织对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进行考察、评估。
4.2. 工程/采购管理部4.2.1. 检查监督本指引的实施执行,并负责对不符合指引要求处提出技术解决方案。
4.2.2. 在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阶段,审查供货商的资质时,负责核查《产品环境指标检测报告》。
4.3. 项目经理部4.3.1. 材料设备进场前应审核《材料及设备进场申报表》;核查《产品环境指标检测报告》。
4.3.2. 负责材料进场检验及工程验收。
4.4. 设计(管理)部4.5. 按照国家规范选择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及设备。
5. 工作程序5.1. 可行性研究阶段5.1.1. 项目发展部应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项目周边的空气状况、噪声情况、污染情况、危险源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5.2.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5.2.1. 新建、扩建的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建筑工程所在城市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对于未进行过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区域性测定的城市,必须委托勘察单位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氡析出率测定。
5.2.2. 设计单位应根据土壤中氡浓度测定结果,确定是否采取以及采取何种防氡处理措施。
设计管理部负责施工图符合性的审核,情况复杂时应组织专家论证。
5.2.3. 电梯、水泵、发电机、变压器、制冷机组、防排烟风机等机房位置设置需要考虑对相临住宅或功能房间的噪音影响,必要时调整机房位置或采取相应隔声减噪技术措施。
5.2.4. 民用建筑工程的通风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5.2.5. 民用建筑工程隔声减噪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5.3. 材料及设备的选用5.3.1. 选择各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木板、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及其他材料时,其环境污染物控制要求及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有关标准。
5.3.2. 选择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时,应注意各种建材搭配及控制建材使用总量,在有要求及有条件的城市还要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预评估[1]。
5.3.3. 集团颁布的《工程材料设备应用指引》中,列出了集团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设备限制、禁用清单。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禁用材料设备时,选材责任部门应编制《选用集团禁用材料设备的说明报告》,说明使用情况及相应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
5.3.4. 工程中采用的制冷机组、变压器、发电机、电梯、水泵、防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噪音指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产品规范的要求。
5.3.5. 在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考察、评估过程中,应定期检查企业产品和原材料的环境指标检验情况,严禁将产品和原材料的环境指标检测不合格的厂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5.4. 材料及设备的进场检验检测5.4.1. 所有用于室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场前供方应提出《材料及设备进场申报表》,其中必须包含产品室内环境指标检测报告。
1. 本表仅列出必须作进场检测的材料设备,如有设计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材料设备,可考虑增加现场检测项目。
2. 当材料进场检验,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要求的规定时,严禁使用。
5.4.3. 产品环境指标检测报告必须是国家认定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方为有效,检测时间不应超过一年。
5.4.4. 项目经理部督促监理公司检查核实产品环境指标检测报告,所有指标均应满足设计、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5. 工程施工5.5.1. 毛坯交楼工程,在大面积施工前应对施工样板间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2],检测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正式施工。
装修房交楼工程,亦在大面积施工前对装修房样板间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正式施工。
5.5.1.1. 样板间检测:1) 装修房情况,每个总包单位的样板间检测数量为:建筑面积≤5万m2时,应进行1间样板间检测;建筑面积>5万m2时,应进行2间样板间检测。
如采用不同设计应分别做样板间,并做检测。
2) 毛坯房情况,每个总包单位的样板间检测数量为:建筑面积≤5万m2时,应进行1间样板间检测;建筑面积>5万m2时,应进行2间样板间检测。
5.5.1.2. 样板间检测程序如下:1) 毛坯房交楼,样板间完成室内抹灰后,对室内氡、氨(北方地区采用防冻剂时)、游离甲醛的浓度进行检测,如果此时门窗尚未安装,可采取临时封闭措施。
2) 装修房交楼,样板间完成油漆、固定式家具(不在交楼标准的除外)等合约交楼标准装修后,对室内环境污染物(甲醛、氨、苯、TVOC等)及噪音控制指标进行一次检测。
5.5.2.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必须是国家认定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方为有效。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具体检测方法及浓度限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5.5.3. 室内装修时所采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
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不应采用107胶黏剂等聚乙烯醇缩甲醛胶黏剂。
5.5.4. 严禁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5.5.5. 采暖地区的工程项目,室内装修施工不宜在采暖期内进行。
5.6. 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5.6.1. 工程竣工验收时,凡样板间检测合格的,按照国标规范规定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5.6.2. 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应至少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业主使用前2个月进行,包括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及噪音控制指标检测。
检测方法、样本量及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5.6.3.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如发现污染物超标情况,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
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增加1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
6. 支持性文件6.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条文说明,2006年8月1日起执行(最新版)。
6.2. 《绿色建材标准》6.3. 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02年3月1日起执行。
6.4. GB 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2002年5月1日起执行。
6.5. 国家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02年5月1日起执行。
6.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国家标准),2002年7月1日起执行。
6.7. 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2003年3月1日起执行。
6.8. 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6.9. 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2006年3月1日起执行。
7. 相关记录7.1. 《建筑场地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7.2. 《选用集团禁用材料设备的说明报告》7.3. 《材料及设备进场申报表》(含环境污染类指标的检测报告)7.4. 《工程验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8. 附录(可供参考,请点击查阅)8.1. 主要室内环境污染物及其危害8.2. 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及收费标准8.3.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工作程序及其费用8.4. 第一、二、三批国家认证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8.5. 各地室内空气质量监管职能机构8.6. 工程材料设备应用指引[1]: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预评价,是根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方案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预测该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成后存在的危害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因素和危害程度,以及室内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化学性和物理性影响变化情况,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技术对策措施和装饰材料的有毒有害气体特性参数,作为该工程项目改善设计方案和项目建筑材料供应的主要依据。
[2]: 为避免由于设计及材料选用不慎造成施工时污染物浓度大面积超标,宜在大面积施工前先作样板间,并对其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目的在于及早发现问题,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毛坯房其污染物浓度检测主要是控制氡和氨的含量,装修后其污染物浓度检测主要是室内环境污染物(TVOC等),此举亦有助于分清总包和装修单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