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 2011年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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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通讯(第一期)

研究生教育通讯(第一期)

研究生教育通讯2011 年第 1 期(总第一期)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编2011 年 6 月本期要目¾ 学科及学位点建设 我校新增 7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 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 1 众专家齐聚奉贤校区研讨学科及学位点建设 ............................. 1 ¾ 学位授予及质量保障 全国、上海市及校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暨优秀教师获表彰 ................. 2 新一轮优博培育计划启动 ............................................. 3 ¾ 招生信息 2011 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 .............................. 3 2011 年我校首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3 我校开展“2011 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暨 2012 年研究生自主招生 提前选拔工作 ....................................................... 3 ¾ 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新一轮培养方案完成修订 ....................................... 5 ¾ 导师队伍建设 2011 年新增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圆满结束 .............................. 6¾ 专业学位产学研联合培养全日制工程硕士实践教学研讨会召开 ..................... 6 2010 级“制药工程”工程硕士上药班开学典礼举行 ...................... 7 我校与神宁集团煤化公司 2010 级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开学 .................. 7 学校首个工程硕士(设备监理)班开学 ................................. 8¾ 研究生风采第十四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 9 我校研究生庆祝建党 90 周年的活动拉开序幕 ............................ 9 上海高校学生媒体交流会在我校召开 .................................. 10 2011 年校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招募活动全面启动 ....................... 11¾ 简讯2011 届春季、夏季毕业研究生喜获学位 ............................... 11 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即将启动 ............................ 11 我校即将开展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 ............................ 12 我校 2012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工作开始启动 ......................... 12 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和学位论文答辩专项经费到位 ...................... 12研究生教育通讯第1页2011 年第 1 期学科及学位点建设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新增 7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 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关于下达 2010 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 一级学科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8 号), 正式批准我校新增 7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 学科点和 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关于进行2013年免试研究生预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行2013年免试研究生预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3阅读次数:126各学院:为顺利完成我校2013年免试研究生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学院遵照执行:一、免试研究生预推荐的原则免试推荐工作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推荐的原则。

推荐的学生应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创新意识强,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各学院在进行推荐时,注意对推荐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在业务标准的掌握上,不仅要看学习成绩,还应注重对其动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及技能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二、组织领导为了做好推荐工作,学校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和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担任,教务处主管副处长、研究生院主管副院长、研招办主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科长以及教师代表为成员。

教务处负责推荐和公示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录取工作。

各学院相应成立由党、政有关领导等组成的推荐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按学校的安排部署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推荐和录取,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推荐工作1.推荐范围免试研究生预推荐生应是当年毕业的国家统招本科生。

2.推荐条件(1)专业综合排名中学习成绩权重应占80%以上,学习成绩按正常考试计算,补考成绩不能进入综合排名。

(2)专业综合排名前25%的学生具有推免资格,根据下达给各学院的推免指标,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按综合排名顺序可以自由选择推免类别(校外、校内学术型、校内专业学位)。

综合排名不含教改班、获奖生、支教团等类别的学生。

(3)英语成绩必须是在2011年12月30日前参加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60分(含460分)以上者,或国家英语六级达到426分(含426分)以上者。

(4)对于参加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学生的免试研究生推荐,依据《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西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校教字【2006】521号)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基地及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补充条例》(校教字【2011】441号)执行。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重要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2011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推免生名额确定有关高等学校要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

在教育部确定的名额(见附件1)内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和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不得干预推免生合理流动。

被多个接收单位接收的推免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去向。

2011年学术型推免生留本校最高比例不得高于我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在发放推荐免试生表格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三、关于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的确定最近,我司组织了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定中央戏剧学院等50所高校(名单及名额方案见附件2)从2011年起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请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对本省有关高校进行政策和业务专项培训,指导这些高校规范、有序地开展推免生工作。

东华大学关于做好201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东华大学关于做好201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东华大学关于做好201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为了做好201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订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办法及操作程序详见《东华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的实施办法》(附件一)。

二、推荐候选人分配原则和名额1.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2011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并增加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2.2011年我校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内新增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纺织学院各专业,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的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专业,从学术型推免生中推荐遴选直博生。

推免名额见附件二。

3.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推免生名额的分配,进一步提高推免生工作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4.2011年学校以不高于教育部下达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总人数的1.2倍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额,并下达各学院。

.推免生候选人名额分配向重点学科、学校需重点建设的学位点倾斜。

6.其中9个学术型和2个专业学位名额用于学生各类竞赛获奖(优先考虑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竞赛)、各类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创新发明成果以及优秀学术论文等破格提拔;学院推荐免试候选人名额(见附件二)。

三、推荐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三)。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Tel: 67792065; E-mail: LingW@62378044; E-mail: gs@附件:1.东华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的实施办法2.各学院2011年本科毕业生情况及推免生候选人额度3.201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推荐工作的日程安排东华大学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附件一:东华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的实施办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引导高等教育素质教育的实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做好我校推免工作,特制订以下实施办法:一、基本原则1.招收推免生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

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各院系、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精神,2012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部分,两部分名额不得混用。

我校2012年推免生总名额380人,其中学术型名额265人, 26人须推荐外校;专业学位名额115人。

现将我校今年推免工作安排如下:一.学术型推免学术型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高层次人才。

(一)必要条件1.2008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学业成绩按照原始成绩(不含附加分)统计,前三年(6个学期)总平均学分绩点须在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3.非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 425分);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学生须通过广东省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60分)。

4.诚实守信、品行良好,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课程无重修记录,在大学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二)选拔办法实行综合计分法进行选拔,按前6个学期学业成绩(原始成绩,不含附加分)、学术科研与服务、院系考核成绩三部分综合计分,其中学业成绩占75%,学术科研与服务占15%,院系考核占10%。

(三)学术科研与服务加分条件1.科技发明,科技、学术竞赛计分(此项计分以100分封顶)。

同一成果、同一作品或同一项目在多次竞赛活动中获奖,只按获奖最高档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以2人以上为小组参赛的项目,每人均可按获奖等级计分,具体计分如下:(1)参加国际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0分、15分、10分,8分。

(2)参加全国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5分、12分、8分、5分,(3)参加省级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0分、8分、5分、3分(4)参加校级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5分、3分、2分、1分(5)发表论文、作品:在T、A、B类刊物(刊物分类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上发表学术论文分别计20分、15分、10分;其它论文和作品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认定。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做好我校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工作1、各院系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2010年学生手册、教学管理制度汇编)要求成立2011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推荐工作的实施。

2、各院系按照推荐名额,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推荐工作。

二、时间安排1、从本通知发出之日到9月24日,为院系推荐、公示时间。

2、9 月 24日11:00前,各院系向学校教务处报送推荐材料。

3、9月27日-30日,学校审核推荐材料。

4、10 月 1 日—10 日,学校在5号教学楼公示栏和教务处网页上公示全校推荐名单。

5、10月10日,确定 2010届推免生名单。

三、组织机构1、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文举杨军成员:王传生刘宇张连城李民2、教务处具体负责部门为学籍办公室(新办公楼136房间),联系人:王学江,联系电话:83952096。

四、报送材料要求:1、推荐材料:推荐表(“答辩推荐表”院系留存)、申请表、成绩单、“社会工作评定”考核意见、证书复印件、“创新和科研能力”相关材料(含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院系公章。

2、院系须提交:学院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生报名情况、学院推荐工作程序、严格把关过程、学院公示公告等)、《院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的打印件和电子文档。

各院系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学校不接收个别上交材料。

华东理工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华东理工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华东理工大学文件校教〔2010〕28号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免试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遴选出真正符合攻读研究生要求的候选人,特制订《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主题词:教育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通知内发:各学院、所,机关各部门,奉贤校区管委会,金山科技园管委会,后勤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11月11日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的文件精神,为确保免试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遴选出基础知识扎实、基本技能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生作为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免试研究生)候选人,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名额的分配原则1. 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免试研究生总名额的1.1~1.3倍确定候选人名额。

2. 依据各学院四年级学生的总人数、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分布及导师数量等情况,由研究生院分配招生计划数至各学院。

3. 学生无论以何种方式获得推荐资格,其名额均含在本学院免试研究生的总名额内。

二、免试研究生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必须满足如下基本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益事业,关心集体,成绩优异。

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考试违纪处分或其他行政记过及以上的处分,无违反学术诚信道德的行为。

2. 按照本专业《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规定,一至三年级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在专业范围位于前列(排名在40%以后者不得推荐),成绩大表中无不及格的必修课程,且至少获得2个创新教育学分。

3. 体育成绩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激励创新的奖励加分范畴在满足第二条所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各学院对申请者按照学业成绩依次排序,择优推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附加分(加分细则见附件):1. 在省(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厅)或省级技术发明协会等主办的大学生各类学术竞赛中获奖。

华东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制度的改革与探索

华东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制度的改革与探索

生单位。问题是,在参加复试的考生中,不排除有些 许学生既填报校内三个不同专业,又填报推荐校外
考生同时报考几所学校并参加复试。这些考生最后 免试研究生。目的是使学生有多次被选拔的机会,不
可能会拿到几个不同招生单位的拟录取函,但只能 致因填报志愿不当而被淘汰,以确保被选拔学生的
选择去一个招生单位。这种情况招生单位可能事先 质量。根据各专业学生的报考人数及招收校内推荐
后对录取不产生任何影响,所有参加同一专业复试
鉴于以上种种现象的大量存在,改革、规范现行 的考生一律平等。
推荐免试研究生制度势在必行。
为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我们制定科学合理
二、华东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制度的 的复试内容,笔试、口试、实验技能、实际运用等内容
改革措施
均有细致统一的评分标准;复试办法、程序严谨规
综合素质尤其是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仅仅根据学 报考校内推荐免试研究生,或者两者兼选。
生在大学本科三年期间的成绩等来衡量一个学生是
!& 推荐校内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学校根据
否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实 各学位点的导师力量以及 !""# 年硕士生的招生计划
践证明,有不少推荐免试研究生在硕士研究生的学 等情况,将校内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各
关键词: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制度;推荐;差额复试
为克服传统的研究生招生制度缺陷,教育部自 !""% 年起在硕士生招生制度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 改革。作为改革措施之一,教育部增加建有研究生院 的高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并规定接受本校推荐 免试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推荐免试研究 生总额的 ! & %。这一举措,一方面使更多具有创新意 识、德智体兼备的优秀拔尖本科生有机会免初试直 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为研究生教育输送了大批 精英人才,带动了本科教育的发展;另一方面,教育 部扩大各高校对外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对加强相 关院校间的学术交流,避免学术上的近亲繁殖起到 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教育部对推荐免试研究生的 选拔程序未作统一规定,各招生单位在推荐免试研 究生的选拔办法上不仅不尽相同,而且普遍存在比 较明显的漏洞。针对目前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中存 在的不足,华东理工大学经过长期实践探索,自 !""# 年开始全面推行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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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文件
校教…2010‟28号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免试硕士研究生
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免试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遴选出真正符合攻读研究生要求的候选人,特制订《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通知
内发:各学院、所,机关各部门,奉贤校区管委会,金山科技园管委会,后勤
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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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的文件精神,为确保免试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遴选出基础知识扎实、基本技能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生作为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免试研究生)候选人,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名额的分配原则
1. 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免试研究生总名额的1.1~1.3倍确定候选人名额。

2. 依据各学院四年级学生的总人数、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分布及导师数量等情况,由研究生院分配招生计划数至各学院。

3. 学生无论以何种方式获得推荐资格,其名额均含在本学院免试研究生的总名额内。

二、免试研究生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必须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益事业,关心集体,成绩优异。

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考试违纪处分或其他行政记过及以上的处分,无违反学术诚信道德的行为。

2. 按照本专业《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规定,一至三年级
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在专业范围位于前列(排名在40%以后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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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成绩大表中无不及格的必修课程,且至少获得2个创新教育学分。

3. 体育成绩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激励创新的奖励加分范畴
在满足第二条所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各学院对申请者按照学业成绩依次排序,择优推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附加分(加分细则见附件):
1. 在省(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厅)或省级技术发明协会等主办的大学生各类学术竞赛中获奖。

2. 在我校研究生院和科技处认定的核心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名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3.在校期间获得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工作奖、省市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奖等。

4. 在校期间获得教务处组织的校级竞赛奖、USRP优秀论文奖,以及奉贤校区大学生创新教育基地优秀学员称号。

四、直接获得推荐资格的条件
在满足第二条所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参加国内重大竞赛,获得省(市)一等奖,华东地区、全国二等奖(含)以上的奖励者,可直接获得推荐资格。

获奖统计以每年8月31日为限,学校认定的重大竞赛项目如下: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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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挑战杯”竞赛;ACM程序设计比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及华东地区英语演讲、辩论比赛。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排序规则
1.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对免试研究生的申请者,按照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

2.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以初修成绩计):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每门必修课程成绩 课程学分)/ 所修必修课程学分之和。

3.体育成绩必须及格,但不计入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六、推荐工作程序
从本科应届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的工作程序如下:
1. 每年6月中旬,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校部,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公布。

2.每年6月下旬至暑期放假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免试研究生候选人申请表》,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认定,并填写审核表。

3.每年9月上旬,学院将《华东理工大学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审核表》、学生前6个学期的成绩单,以及《华东理工大学免试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送教务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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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分配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按照上述分配原则,与各学院会商并下达免试招收研究生的计划名额;各学院根据计划名额,按照1.1~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

5.经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免试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名单,公示期3天。

有异议者,可通过教务处邮箱(Email:jiaowuchu @)提出意见。

6.公示结束后,教务处将免试研究生候选人的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学院对免试研究生候选人进行复试(具体办法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七、获得推荐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预录取资格
1.四年级结束时,未能取得学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国家学士学位证书;
2.受到学校任何考试违纪处分或其他行政记过及以上的处分,有违反学术诚信道德的行为;
3.毕业设计(论文)小于75分者;
4.申请出国。

八、特殊情况由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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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附加分计算细则(所有获奖相关证明文件、专利、论文以每年8月31日为限)
一、学术竞赛类(同一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
二、综合类
同一学年的综合类得分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第三学
年综合类得分以初评合格上报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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