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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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白山、牛背梁、长青、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白山、牛背梁、长青、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白山、牛背梁、长青、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25•【字号】陕发改规划[2009]356号•【施行日期】2009.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白山、牛背梁、长青、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规划〔2009〕356号)省林业厅:《关于审批牛背梁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陕林字[2008]77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铁甲树-大爷海区域生态保护项目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厚畛子保护站管辖范围内。

2、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建设生态保护站1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生态定位监测站1处,建筑面积50平方米,宣传牌5座,警示牌30个,标志牌15座,导游指南指示牌1座,箱式(木板制)、笼式(竹编)、巢式(竹编)鸟巢30个,购置巡护、监测设备184台(套)。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8.00万元。

其中:省秦岭保护专项资金47.00万元,占总投资的60%;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配套31.10万元,占总投资的40%。

4、项目建设工期:建设期限为1年,即2008年11月-2009年11月。

5、项目建设单位: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1、项目建设地点:巡护哨卡设在保护区内的大甘沟,野生动物观测站设在保护区内的光头山,宣传警示牌设在秦岭梁、黄花岭、花门楼、韭菜滩、大板岔等公路沿线进入保护区的入口处,宣传大门设在广货街南、秦岭梁、石砭峪口、老林乡,保护站形象宣传室设在北沟、石砭峪、广货街、老林保护站。

在大坪巡护哨卡与大甘沟巡护哨卡之间架设低压供电线路。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华县大鲵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陕政函[2013]9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华县大鲵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陕政函[2013]9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华县大鲵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华县大鲵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陕政函〔2013〕91号)渭南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将华县大鲵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渭政字〔2012〕3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华县大鲵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陕西华县大鲵水生野生动物省级自然保护区地处华县南部山区,横跨渭河和南洛河两大水系,是以保护大鲵、水獭、多鳞铲颌鱼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生境为主的保护区。

二、陕西华县大鲵水生野生动物省级自然保护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9°36′00″~110°2′48″,北纬34°12′27″~34°24′47″。

总面积8912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758.6公顷、占53.4%,核心区河道及支流总长度为237.93公里;缓冲区面积为2798公顷、占31.4%,缓冲区河道及支流总长度为139.90公里;实验区面积1355.4公顷、占15.2%,实验区河道及支流长度为67.77公里。

三、请你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尽快建立完善保护区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完成自然保护区的划界立标和土地确权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

四、省环境保护厅要尽快公布陕西华县大鲵水生野生动物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等违法行为,确保其健康发展并发挥生态效益。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的请示-豫环文[2018]91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的请示-豫环文[2018]91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的请示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的请示豫环文[2018]91号省政府:生态环境部要求6月15日前报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自然保护区作为禁止开发区必须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但我省西峡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目前尚未界定,信阳黄缘闭壳龟和内乡湍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还存在范围及功能区划分不合理等问题。

我厅正在组织制定《河南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和《河南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规则》以及与保护区调整配套的标准和规范,近期无法印发实施。

为加快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核定调整工作,请示如下:一、西峡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界定和功能区划分方案已通过河南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

我厅已上报省政府《关于西峡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界定及功能区划分评审情况的报告》。

提请省政府尽快批复西峡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界定和功能区划分方案,以利于对保护区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二、信阳黄缘闭壳龟和内乡湍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已通过保护区主管部门省农业厅和林业厅初审。

由于新的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尚未出台,提请省政府尽快批准我厅召开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会议,对这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进行评审,以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妥否,请批示。

2018年4月23日——结束——。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陕西秦岭生态和生物资源保护动物项目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陕西秦岭生态和生物资源保护动物项目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陕西秦岭生态和生物资源保护动物项目研究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4.15•【字号】陕发改农经[2009]435号•【施行日期】200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陕西秦岭生态和生物资源保护动物项目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农经〔2009〕435号)省林业厅:你厅关于对《陕西秦岭生态和生物资源保护动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部分调整的请示(陕林发[2009]76号)收悉,为了尽量利用国外贷款资金建设我省秦岭生态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经研究,现就调整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一、建设选址与建设单位同意建设地址选择在周到县楼观台镇,秦岭国家植物园总体规划区域内。

项目主管单位是省林业厅,项目建设单位是陕西珍稀野生动物抢救饲养中心。

二、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443.04h㎡,其中动物抢救饲养及研究建设面积346 h ㎡,客服中心建设面积7.04 h㎡。

总建筑面积15418㎡。

其中动物抢救饲养及研究设施建筑面积6330㎡,客服中心建筑面积9088.06㎡。

(一)动物抢救饲养及研究设施。

建筑面积6330㎡,其中朱鹮繁育基地500㎡,珍稀野生动物科普展示区920㎡,大熊猫生态放养场1320㎡,金丝猴繁育区260㎡,动物抢救中心3330㎡。

建设饲料基地233 h㎡等水、电、路基础设施,建成后可饲养朱鹮400只、金丝猴100只,放养大熊猫20只。

(二)客服中心。

建筑面积9088.06㎡,其中生态体验馆5848.06㎡,生态花园餐厅3000㎡,客服中心240㎡。

建设停车场12000㎡等。

建成后,客服中心近期年可接待40多万人次,停车场一次容纳车辆300台。

三、投资规模和来源项目总投资30839.1万元,其中利用亚洲银行贷款1200万美元(约折合9000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29.18%,国内配套16279万元,占总投资52.79%,全球环境基金(GEF)赠款127万美元(约折合952.50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3.09%,项目单位自筹4607.6万元,占总投资14.94%。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18•【字号】陕政发〔2017〕39号•【施行日期】2017.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7〕3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9月18日陕西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中办发电〔2017〕13号)精神,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问题的整改为契机,着力解决我省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推进我省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全省自然保护区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改目标2017年9月底前,坚决关停、取缔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矿、采砂、开垦、旅游开发等违法项目。

12月底前,停止在自然保护区内的项目建设,开展生态恢复和治理。

2020年前,全部关闭、拆除自然保护区内石油井场等设施,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长效监管机制。

三、主要措施(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针对部分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采矿(采油)、采砂、开垦等问题,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所在市、县政府以及省级保护区主管部门,按照自然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中省环保督察要求和“谁审批谁取缔、谁建设谁退出、谁违法追责谁”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子,找准症结,建立问题清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 陕政办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 陕政办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8号来源:省政府办公厅阅读:191 次 2016-07-07分享:A+A-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2月2日陕西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办法》(陕政令〔2001〕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是指经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省级、市级、县(市、区)级自然保护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功能区划调整及更改名称。

范围调整,是指自然保护区外部界限的扩大、缩小或内外部区域间的调换。

功能区划调整,是指自然保护区内部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范围的调整。

更改名称,是指自然保护区原名称中的地名更改或保护对象的改变。

第四条禁止擅自调整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功能区划和更改名称。

确需进行调整和更改名称的,依据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存在下列情况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可以申请进行调整:(一)自然条件变化导致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二)在批准建立之前区内存在城市主城区、建制镇或其他较大人口密集区,且不具备保护价值;(三)国家及省级重大工程建设需要。

国家重大工程包括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列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且近期将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

省级重大工程包括省政府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列入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且近期将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四)确因所在地地名、主要保护对象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申请更改名称。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等三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等三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等三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9.24•【字号】陕环函[2012]874号•【施行日期】2012.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等三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陕环函〔2012〕874号)宝鸡市、渭南市人民政府,省水利厅、林业厅:国务院已经批准建立我省韩城黄龙山褐马鸡、陕西太白湑水河、陕西紫柏山等3处保护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近期,环境保护部以《关于发布河北青崖寨等2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环函〔2012〕206号)发布了3处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按照省政府办文单〔2012〕179号要求,现将新批建的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予以发布,同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按照公布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抓紧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勘界和立标工作,落实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权属,标明区界,并向社会公布。

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的领导、协调,尽快组织编制和实施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和管护效果。

附件:1.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等3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和范围2.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等3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9月24日附件1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等3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和范围一、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韩城黄龙山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7756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4081.6公顷,缓冲区面积13226.6公顷,试验区面积10447.8公顷。

洛南县自然保护地现状调查与思考

洛南县自然保护地现状调查与思考

洛南县自然保护地现状调查与思考摘要:结合自然保护地工作实践,通过对洛南县自然保护地现状进行调查与分析,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建议对策。

关键词:洛南县自然保护地调查对策洛南县位于陕西省商洛市东北部,地处华山之阳,洛河源头,是一个“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土石山区,为陕西省重点林区县之一。

全县总土地面积2830km2 ,林业用地2029km2,森林覆盖率69、9%,活立木蓄积673万km3。

全县辖14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244个村(居委会),总人口46.1万人。

全县自然资源丰富,历史文化悠久,被誉为“中国核桃之乡”和“仓颉造字故里”称号。

设立的洛南县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洛南大鲵管理处、洛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分别承担着全县自然保护地资源的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对全县自然保护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自然保护地工作开展存在诸多问题。

为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地各方有效职能,适应新时期林业发展需要,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调查研究分析了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以供参考。

1 洛南县自然保护地现状1、1自然保护地资源现状洛南县自然保护地资源包括3个方面。

洛河源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洛河源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西起洛南县界,东止城关街道办尖角洛河大桥,南北两侧以滨河路、一级阶地、河岸线及耕地为界(河岸两侧无滨河路及耕地的地段,公园界线延伸至第一层山脊线),包括洛河及其主要支流。

公园辖洛源镇、保安镇、永丰镇、城关镇和原书堂山林场共39个村和1个管护区。

公园土地总面积12.94km2,其中湿地面积4.57km2,占总面积的35.31%。

洛南大鲵自然保护区:洛南县大鲵省级保护区位于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城东部,东边和北边与河南省相邻,南边以南洛河为界,西边以西峪河西界为限,辖灵口镇、寺耳(原陈耳镇)和石坡镇一部分。

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0024'-110037',北纬34003'-34017'之间,保护区面积为57.15km2,其中核心区为14.30km2,缓冲区为24.56km2,实验区为18.29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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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洛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作者:赵虎孔飞邓捷武加正董龙张红星来源:《河北渔业》2019年第07期陕西洛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陕西省洛南县城东部,東边和北边与河南省相邻,南边以南洛河为界,西边以西峪河西界为限,辖灵口镇、寺耳镇(原陈耳镇)和石坡镇的一部分。

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0°24′~110°37′,北纬34°03′~34°17′之间。

保护区总面积约为5 715hm2,其中核心区1 430 hm2,缓冲区2 456 hm2,实验区1 829 hm2。

保护区是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为主要对象的保护区,属典型的山地河流型自然保护区。

1;现存问题保护区自设立14年以来,洛南县大力加强大鲵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对大鲵等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及珍稀物种生态系统保护、涵养水源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正规化和相关科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原划定的保护区中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

一是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自然环境条件变化,导致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二是在保护区批准建立之前,区内存在建制镇或其他较大人口密集区;三是原自然保护区矢量数据缺失问题对日常环境管理的影响。

2;拟调整方案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范和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划调整原则,结合陕西洛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现状的相关需求,拟对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方案为:一是调出西峪河部分流域、文峪河全流域;二是调入中沙河部分流域、胡沟全流域、佛岔沟全流域、东沙河部分流域。

调出流域和调入流域均为洛河一级支流。

3;可行性分析经过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综合考虑相关规划、大鲵生境、城镇及人口密集区等因素,现就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进行分析。

3.1;流域状况水量的比对通过查阅洛南县志搜集河流资料[1],比较保护区现有河流与拟调入河流流域状况与水量情况,以各支流汇入洛河前的河口处为流量断面。

保护区拟调入河流在流域面积、年径流量、常年流量及枯水期流量和流程长度方面,同保护区现有河流的相关情况基本相当(见表1)。

从流域状况与水量上分析,拟调入河流调入保护区替代调出河流是可行的。

3.2;水质状况的比对使用日产HORIBA-U52型多功能水质测量仪对区域内8项水质状况进行分析。

对测量数据分析发现,除水温指标受测定时间影响较大外,文峪河因河流干涸无法测定,保护区拟调入河流与保护区现有河流水质比较,浊度低;pH值近中性,其他指标没有明显差异(见表2)。

从水质方面说明,调整后拟调入河流作为保护区调出河流的替代区域是可行的。

3.3;气候环境的比对大鲵保护区地处亚热带北部边缘,属暖温带南缘季风性湿润气候。

具有明显的山区气候特征,四季分明,雨量适中,气候温和。

根据洛南县气象局、水务局2011-2017年温度、降水量、年径流量统计数据,近7年来,降水量基本持平,气温呈上升趋势,年径流量呈下降趋势(见图1)。

大鲵对温度较为敏感,收集洛南县2017年夏季气温情况,夏季平均气温17.8~253 ℃,最高气温32.6 ℃(见表3)。

山区的植被覆盖率高,空气流动性好,植被和大气对温度的调节作用比县城要强,山区气温较县城偏低,且目前拟调整区域也处于保护区周边,气候环境类型相似,差异不大。

3.4;海拔、森林覆盖率的比对据调查,保护区及拟调入区域情况:拟调出的西峪河与文峪河海拔范围790~1 550 m,洛南南岸拟调入保护区的四条河流海拔范围720~1 020 m,较北岸拟调出的两条河流稍低。

据费梁等[2]记载,大鲵一般生活于海拔100~1 200 m(最高达4 200 m)的山区。

保护区及周边区域海拔适宜,气温水温相对平稳,饵料资源丰度高,满足大鲵的生存条件。

据2016年3月16日洛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洛南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十二五”期间统筹推进退耕还林、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各类造林1.97万hm2,森林覆盖率68.9%。

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全省生态建设先进县等称号,保护区及周边森林覆盖率均在60%以上(见表4),覆盖率较高,为大鲵繁衍生存提供了栖息环境。

3.5;人口密度的比对大鲵保护区拟调出流域内包括灵口镇、寺耳镇和石坡镇的一部分。

其中拟调出的西峪河段、文峪河等保护区范围内有7村2 391户12 257人(见表5),面积19.60 km2,人口密度625.36 人/km2。

拟调出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建制镇寺耳镇(原陈耳镇)及灵口镇、石坡镇部分行政村,人口密度大。

保护区拟调入流域内包括灵口镇、古城镇和三要镇的一部分。

其中拟调入的中沙河段、东沙河段、胡沟、佛岔沟等保护区范围内有5村692户2 560人(见表5),面积20.50 km2,人口密度124.88 人/km2。

拟调入保护区范围内不涉及建制镇和行政村,只有零星住户。

对比分析,调入区域人口密度明显小于调出区域,调整后保护区总体人口密度有效降低。

3.6;大鲵所需饵料生物的比对大鲵食性较广,主要以蟹、鱼、蛙、虾、水蛇、水生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

龙河、磨峪河、中沙河、东沙河饵料生物相似度较高,保护区原有河流与拟调入河流中大鲵所需饵料生物基本一致,差异不大。

3.7;大鲵生存所需河流河床结构的比对河床构成一般分为U型、V型、平底型和不规则型,比较保护区与拟调入河流的河床河底结构,河床多以平底型构成;河底类型分为石质型、砂质型和兼有型,保护区与拟调入河流的河底类型以石质与砂质兼有型为主。

平底型河床,砂石质型河底,水流速度缓慢的河道是大鲵主要的栖息环境[3-4]。

对比大鲵适生环境与保护区及周边环境分析,保护区拟调入河流与保护区内河流没有实质性区别,可以选作大鲵栖息地的替代区域(见表6)。

3.8;大鲵繁殖所需环境要求的比對根据文献资料[4-5],从水质、光照、洞穴环境等因子,比较大鲵繁殖所需环境状况。

一般水体溶氧高,酸碱度近中性,浊度低,水温、光照适宜。

流域内有地下暗河、溶洞和深潭。

大鲵出苗点的海拔高度在820~1 359 m之间,其四周森林覆盖率均在75%以上,水域中的饵料生物丰富。

本次调查发现,在西峪河河口以上3 km河道,在西峪河左岸有4个洞穴密集区,水流不断向洞穴内涌入。

磨峪河河口以上2.5 km河道,两侧高山耸起而成峡谷,无路可通,形成相对隔离的区域,在河口区有深潭和洞穴。

在洛河中下游的左岸也有较多洞穴与深潭区域。

而在西峪河中上游沿岸未见洞穴,文峪河干涸无水。

中沙河韩溪沟、东沙河师家塬有洞穴区,胡沟和佛岔沟植被覆盖度高、水质状况良好,是大鲵适生环境。

3.9;大鲵幼苗所需饵料结构的比对大鲵幼苗多摄食体型小的食物,如小鱼、小虾及红线虫等水生昆虫的幼虫。

经过资料查阅和样本现场采集,明确区域内的野生饵料资源主要有浮游动物13种、底栖动物5种、鱼类28种,幼鲵主要捕食拉氏鱥、麦穗鱼等小型鱼类及水蚯蚓、水蛭、中华颤蚓、青虾等。

对各河流内饵料丰度的统计显示,洛河内饵料生物最丰富,各支流相对较少,饵料生物无分布特异性。

3.10;水生植物的比对根据植被类型划分,保护区内水生植被主要由三大类型组成,分别为沉水植物群落、挺水植物群落和湿生植物群落,共计13种。

综合考察保护区及周边区域情况,磨峪河水生植物密度最高,其余河流差异不大。

除海拔因素影响外,水生植物无分布特异性。

3.11;大鲵天敌分布的比对大鲵一般生活于水流较为平缓的山区河流、大型流溪的岩洞或深潭中。

白天很少活动,夜间活动频繁,猎食小型水生动物。

大鲵在不同生长阶段也存在着天敌的危害。

鲵卵阶段的主要天敌为水生昆虫、蛙蟾类;稚鲵阶段,主要为蛙蟾类、龟鳖水蛇类和鸟类;幼鲵阶段,主要为龟鳖水蛇类、鸟类;成鲵阶段,主要为老鼠、水獭等水生哺乳类,本区域无高山溪流中的肉食性鱼类天敌。

保护区及周边区域分布的昆虫、两栖爬行动物、鸟类、兽类等大鲵天敌,无特异性分布区域,受威胁水平基本相当。

3.12;大鲵调查分布的密度、数量比对大鲵分布受栖息环境影响较大,加之资源量较少,洞穴中的大鲵无法触及,故大鲵调查方法主要为河段中大鲵数量估算法[6]与野生大鲵苗推算法[7],并结合流域内历年发现大鲵的情况和经验丰富人员的估算进行修正,推算出野生大鲵资源总尾数。

保护区调整前范围主要包括:西峪河、文峪河、小文峪、洞沟、龙河、蔡子沟、北沟、余家沟、磨峪河、岔马沟等河流及洛河部分干流,总面积5715 km2。

2017年7月~2018年3月,采用实地调查与走访普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资源调查。

经计算,保护区共有大鲵24 000尾左右,其中50%~60%分布在核心区,主要分布在龙河的庙台、曹窑、洞沟、岔马沟;40%~50%分布在缓冲区,主要分布在西峪河下游、磨峪河下游,洛河上分布于西峪河口、下河、宋川、代川、磨峪河口、河口,其中西峪河瀑布以上和文峪河未发现。

另外,在洛河南岸中沙河、胡沟、佛岔沟、东沙河区域计算得出,共有大鲵2 000尾左右,其中柳峪和陈草峪未发现。

根据实际走访调查洛河流域内的陈庄村、陈耳村等地村民获知,在上世纪50年代,当地野生大鲵资源非常丰富,而本次调查野生资源量仅为26 000尾,其中保护区内24 000尾,周边区域2 000尾,大鲵总体资源量远远少于上世纪50年代的数量,故该保护区大鲵的资源现状还不容乐观。

4;结论从流域水量状况、水质状况、气候环境、海拔森林覆盖、人口密度、饵料生物、河床结构、繁殖环境要求、幼苗饵料结构、水生植物、天敌分布、大鲵资源现状等十二个方面的比对,充分说明保护区调整的可行性。

为了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优化保护区生态功能,切实加强对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鲵的保护,亟待对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实施调整,以便更好地保护保护区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1] 《洛南县志》编纂委员会.洛南县志[M].作家出版社,1999:27.[2] 费梁,叶昌媛,江建平.中国两栖动物彩色图鉴[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71.[3] 陶峰勇,王小明,章克家.大鲵栖息地环境的初步研究[J].四川动物,2004,23(2):83-87.[4] 王启军.陕西省太白县大鲵资源调查及其变动情况分析[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2:21.[5] 赵虎,姜维,王启军,等.水绵对仿生态大鲵繁苗的影响[J].河北渔业,2015,(9):74-75.[6] 刘诗峰,杨兴中,田英孝.汉江支流湑水河流域大鲵数量统计方法的探讨及其资源[J].动物学杂志,1991,26(6):35-40.[7] 罗庆华,刘英,张立云,等.湖南张家界市大鲵资源调查[J].四川动物,2009,28(03):422-426+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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