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环保督查督察方案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一、引言: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环境问题愈发突出。
为了解决环境问题,保护和改善环境,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环境保护督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概述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背景1. 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性:环境保护督察是实施环境保护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督察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2.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必要性: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以确保环境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是确保问题能够得到高效整改的关键。
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具体措施1. 设立专门的整改机构: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和专家组成的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2. 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根据督察组提供的反馈意见,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时间表和责任分工。
3. 加强督导监督:通过定期检查和督导,监督各地区和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 加大整改力度:对于整改不力的地区和部门,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效益及挑战1. 效益:通过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实施,解决了大量环境问题,提高了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
2. 挑战: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例如督察对象的反弹和对整改工作的不配合,以及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技术难题等。
五、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个人观点和理解1. 观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是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于解决环境问题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 理解: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各方的合作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环保督察方案

3.现场督察:按照计划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核实企业环境行为。
4.问题查处: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整改。
到位。
6.结果公开:将督察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评估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4.环保责任制落实: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对环保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
5.环保宣传教育:评估企业环保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五、督察方式
1.定期督察:按照年度督察计划,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定期现场督察。
2.定期对环保督察工作进行评估,了解工作成效,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3.鼓励群众参与环保督察,对举报属实的人员给予奖励;
4.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环保督察工作情况。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环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第2篇
环保督察方案
一、引言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环保督察工作,为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环境保护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为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确保环境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提高环境质量,制定本环保督察方案。
二、督察目的
1.强化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规范企业环境行为。
2.提升环境监管效能,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
3.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推动绿色发展。
三、督察对象与范围
督察对象包括:
5.远程督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远程监控。
环境执法督察实施方案

环境执法督察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桌面上,笔尖轻触着纸张,关于环境执法督察的方案构思便如流水般涌现。
这不仅仅是一份方案,更是对环保事业的一份责任与承诺。
明确督察的目标。
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通过督察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落实环保责任,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一、工作原则1.公开透明:督察过程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督察结果公正、公平。
2.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地评价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环保工作。
3.依法依规:督察工作要依法进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督察程序的合法性。
二、督察内容1.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地方政府和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2.环保政策落实情况:督察地方政府和企业是否按照国家环保政策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3.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检查地方政府和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
4.环境污染治理:督察地方政府和企业是否针对环境污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
三、实施步骤1.督察准备:成立督察组,明确督察任务、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对督察人员进行培训。
2.督察实施:督察组进驻被督察地区,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访谈等方式开展督察。
3.督察报告:督察结束后,形成督察报告,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整改建议。
4.整改落实:地方政府和企业根据督察报告,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5.跟踪问效:督察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察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环保责任,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
3.提供必要保障:为督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技术支持,确保督察工作顺利进行。
4.建立激励机制:对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地方政府和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其积极性。
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分解方案

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分解方案环境保护督察任务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对特定地区的环境情况进行监督,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对环境带来的危害和破坏。
环境保护督察任务的分解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任务范围的确定在环境保护督察任务中,确定任务范围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任务范围分解为区域、行业、企业、机构等不同层次,确保任务能够精准定位,不遗漏任何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督察目标的明确针对每个分解出来的任务范围,需要明确具体的督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环境质量、污染源控制、可持续发展等。
同时需要将督察目标固化为具体的指标,以便后续进行实际检查和量化评估。
三、督察方案的制订在确定任务范围和督察目标的基础上,需要制定详细的督察方案。
督察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工作标准与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和执行标准,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2.工作职责分工:明确每个人的具体工作职责,保证每个环节得到充分执行和管控。
3.现场勘察:根据实际情况对目标区域和对象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环境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4.信息收集:通过自监测、第三方检测、市民举报等途径,收集可靠的信息,全面掌握情况。
5.问题整理与分析: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合和分析,准确把握现有的问题。
6.问题处理方案:依据整理和分析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四、执行计划的制定在确定了督察方案后,需要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确保任务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执行计划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时间安排:明确督察任务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保证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督察人员:选派专业的督察人员,确保任务得到专业的执行和监管。
3.工作地点:明确工作地点,确保工作地点得到妥善保护和管控。
4.人员配备:根据任务需要,确定人员的配备,包括设备、车辆、通讯工具等。
5.安全措施:根据任务安全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五、数据统计、分析和评估在完成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后,需要对收集到的信息和实际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评估。
环保督查方案

环保督查方案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我提出了以下环保督查方案。
一、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公开1. 将环境监测设备普及到各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 在媒体和政府官网上公开环境监测数据,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二、加强环境督察力量建设1. 成立专门的环境督察机构,彻底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2. 增加环境督察人员数量,确保督察力量的充足性。
3. 定期对环境督察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1. 加大对环境违法者的经济处罚力度,对严重污染者进行刑事打击。
2. 公布环境违法行为的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四、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 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环境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
2.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机制,确保法律规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五、加大对环境保护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1. 加大对环境保护技术研发的投入,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保护技术创新。
2. 支持环保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提高我国环境保护技术的水平。
六、加强公民环保意识的培养1. 在学校中加强环境教育,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 加强对公众的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知识水平。
3. 倡导和推动环保公益活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
通过实施以上环保督查方案,可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使各方面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环境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环境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强化环境监管力度。
2.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3. 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推动绿色发展。
4.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环保氛围。
三、工作内容1. 专项督查范围(1)重点排污企业;(2)环境违法行为举报;(3)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问题;(4)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 专项督查内容(1)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情况;(2)污染物排放情况;(3)环保设施运行情况;(4)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5)环保宣传教育情况。
四、工作步骤1. 制定专项督查计划。
根据督查范围和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督查时间、地点、对象、任务和责任人。
2. 组织专项督查队伍。
从环保、监察、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查队伍,明确分工,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3. 开展实地督查。
对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举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实地督查,了解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4. 调查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 整改落实。
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6. 总结报告。
对专项督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上级环保部门。
五、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专项督查工作。
2. 严格执法程序。
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3. 提高工作效率。
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督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4. 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环保氛围。
5. 建立长效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给人们的健康和生存带来了不小的威胁。
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部门都在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而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督查,保证落实到位,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有效的提升。
二、督查目标本次督查的目标是全面了解生态环境现状,掌握各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督查内容(一)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和计划各级政府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环境保护目标和计划,并制订相关的制度和政策,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二)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建立环境污染监测体系,并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环境规划和治理对高污染、高排放和高能耗的建筑和企业加强管理,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和重点区域治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打造生态宜居的绿色家园。
(四)加强环境执法和部门协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高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督查重点(一)水污染防治加强水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水污染控制,严禁非法排放污水,确保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二)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大气污染监管,落实减排目标,对重点区域和企业进行排放监控和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三)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土壤污染整治计划,加强对土壤污染的监测和治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五、督查工作要求(一)各级督查部门要严格执行督查任务,确保督查的到位和落实。
(二)建立督查台账,对督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总结,并及时反馈汇总。
(三)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对处理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确保督查工作得到有效的推进。
2020年最新环保督查督察方案

2020年最新环保督查督察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部署,切实做好“省检”准备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确保以最好的成绩通过“省检”,力争进入全省文明城市行列,特制定xxxx整治迎检工作方案。
2020年最新环保督查督察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X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力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天山慧谷、产业新城”的发展理念,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污染减排为核心,以“蓝天行动计划”为抓手,以建立科学规范的环保工作体系,加快推进重点难点环保工作,扎实整改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
根据区总规环评及总体规划,结合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原则,重点对园区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园区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到2016年底,综合督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任务(一)进一步深化区环境保护工作1.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主动作为意识。
完成《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并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2.利用环境政策倒逼经济转型发展。
按照《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昌州党发(2016) 4号),严格执行《自治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布局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选址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核准或备案。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二)进一步强化环保责任和考核问责3.加大绩效考评中环保指标权重。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在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责任考核中增加环保指标分值。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4.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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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环保督查督察方案2020年最新环保督查督察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力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天山慧谷、产业新城”的发展理念,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污染减排为核心,以“蓝天行动计划”为抓手,以建立科学规范的环保工作体系,加快推进重点难点环保工作,扎实整改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
根据区总规环评及总体规划,结合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原则,重点对园区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园区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到2016年底,综合督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任务(一)进一步深化区环境保护工作1.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主动作为意识。
完成《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并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2.利用环境政策倒逼经济转型发展。
按照《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昌州党发〔2016〕4号),严格执行《自治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布局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选址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核准或备案。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二)进一步强化环保责任和考核问责3.加大绩效考评中环保指标权重。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在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责任考核中增加环保指标分值。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4.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
按照《自治州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6〕37号),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到监管区域全覆盖。
明确各企业的网格化监管任务、责任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三)以“蓝天行动”计划为统领,落实国家环保计划(规划)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5.继续全力推进“蓝天行动计划”。
按照《区落实州“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加强协作,明确责任,全面完成2016年“蓝天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6.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完成列入目标责任书中的园区“十二五”减排项目、2016年自治州下达的减排项目建设。
对已建成的减排项目,强化运行管理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指标任务。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7.加大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工地的扬尘管控力度。
根据《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施工,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全部采取硬化处理措施;堆放土方全部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土方作业全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加大环卫清扫车辆配备力度,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
责任单位:建设局、市政中心8.严格控制道路运输车辆扬尘。
依据管理规范,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实施密闭管理,防止尘土泄露、抛撒、飞扬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市政中心9.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完成“蓝天行动”计划中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环境保护局(四)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区域环境问题整治10.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根据《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开展园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中心、环境保护局11.推进中水调蓄及输配工程PPP项目。
将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及提升中水回用率等工作列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和自筹资金,确保按计划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五)加强环保能力及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12.加强工业园区环保能力建设。
进一步健全区环保机构,明确其定岗、定编、定责方案,合理增加环保专业人员,并保障工作经费。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财政局13.严格项目准入,规范园区企业布局。
逐步改善园区企业布局过于分散的现状,并按照园区总体规划严格项目准入,对于不符合园区规划的项目今后一律不在园区落户。
责任单位:规划局、产业发展科技局14.强化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将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州“十三五”工业规划,多措并举,依照《污水厂环保竣工验收整改实施方案》,《污水厂环保竣工验收倒排工期表》推进污水厂通过环保验收,并确保完成2016年度列入“蓝天行动计划”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产业发展科技局、规划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六)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15.完善司法联动机制。
按照《州关于建立实施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案卷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派出所16.加大执法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督促问题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并组织开展环境大排查后督察。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市政中心17.开展餐饮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严格源头监管,根据《州城区餐饮业油烟和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餐饮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18.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
严格落实《州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及执法程序,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七)强化督查19.严格落实督查通报制度。
对照本方案任务清单,适时开展督查,形成处理意见,并予以通报。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园区成立区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安排骨干力量负责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二)细化任务,靠实责任。
要按照自治州统一部署,对照整改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将总体目标和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在政策、资金、人员方面做好保障。
(三)强化督查,问效问责。
领导小组将严格实行通报制度,加强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和各部门履职情况的跟踪督查,督促责任主体倒排工期,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大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正面宣传,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规划建设环保局要加强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总结,形成信息专报,及时推广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进展信息。
2020年最新环保督查督察方案中央深化改革小组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提出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有力措施,可谓抓住了解决我国当前环境保护问题的“牛鼻子”。
长期以来,由于国家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政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环境保护工作的事件常有发生,严重阻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
一要积极推进环保督察制度立法,通过立法明确环保督察机构的法律地位。
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法治化和制度化建设,是环境保护督察顶层设计的基本要求。
新环保法虽赋予环境保护部门监督下级政府环保工作的权限,但是相关条款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操作层面,配套法规尚不健全。
其他关于国家环保督察制度的规定仅散见于环境保护部的文件中,法律位阶和效力较低,环保督察工作没有较为完善、系统的法律法规可依。
既缺乏系统的法律体系支撑,也未能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
容易造成督察机构与地方政府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关系难以理顺、督察工作保障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近年来,环境保护部多次组织国家区域环保督查机构开展以综合督察为主要方式的环保督政试点工作,在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传导环保压力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得到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但是这些综合督察均以环境保护部的名义对地方政府开展,导致环保督政力度有限,影响层级和范围有限,权威性、震慑力不够,难以对地方党委政府形成有效约束。
现阶段,应结合环保督察实践探索,抓紧研究贯彻中央深化改革小组会议精神,尽快起草《国家环境保护督察条例》报国务院颁布实施,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环保督察机构的法律地位,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法可依。
通过对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将其正式、明确地纳入我国环境保护管理法律体系中。
同时,环境保护部也应制定发布具体配套实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形成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执法规范性文件组成完整的环保督察法律体系和规范制度载体。
使其既具有法律层面的宏观顶层设计,又涵盖相应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微观制度载体。
二要明确环保督察机构内外关系,保障督察机构独立行使督察权力。
明确环保督察机构与环境保护部、地方党委政府、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是环境保护督察顶层设计的关键问题。
只有明确这一关系才能确保环保督察机构独立履职的能力,确保其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实现督察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
具体建议包括:环保督察机构相对独立。
建议参照国家国土督察制度设计,国家设置总督察,履行中央监督检查职责。
在环境保护部设立总督察办公室,向地方派驻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局,代表总督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现有的6个国家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可以整体转为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局,具体承担环境保护督察职能和任务。
环保督察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是监督制衡。
环保督察对象应为各省(市、区)以及计划单列市党委、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对地方下沉一级至地市党委政府及组成部门。
环保督察机构开展督察工作时,不承办具体案件、不处理地方的具体问题,既要对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行为严惩不贷,也不能干涉地方政府合法行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权。
同时,环保督察机构和地方政府基于共同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还应就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环保督察机构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之间的关系是监督指导。
环保督察机构开展督察工作时,既要注重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交换环境保护管理和督察信息,相互支持彼此工作。
同时,也要对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环境监督管理行为加强督导。
在督察过程中发现其未履职尽责或参与环境保护违法违规活动等问题,应依法予以监督和纠正。
三要构建环境保护督察权力体系,严格监督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明确环境保护督察权力配置是环境保护督察顶层设计的核心要素,构建系统完整的环保督察权力体系对于促进地方政府更好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保障中央政令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