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模板】
行政处罚情况统计报表表

行政处罚情况统计报表表号:黑政法监1表制表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准机关:黑龙江省统计局填报义务机关(盖章): 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批准文号:黑统函[2003]44号有效期截止时间:2005年9月30日填报义务机关主管负责人签字: 法制机构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10年9月日填表说明(请填表前详细阅读本说明)一、县(市、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仅负责填写本表中的第(一)行“本部门”对应的各栏目;市(行署)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填写本表中的第(一)行“本部门”和第(二)行“本系统”对应的各栏目。
除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和哈尔滨铁路局的下属执法单位填写的统计报表通过三个主管局直接报省政府法制办外,其他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不论隶属关系如何,均填写一式两份统计报表,分别报本级政府法制办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法制机构。
本部门的统计数字,除包括部门自身外,还包括本级部门的派出机构和直属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依法委托的组织的有关情况;本系统的统计数字,为本部门的统计数字及其下一级各部门上报的该系统的统计数字汇总之和。
二、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仅负责填写本表中的第(三)行“本级政府”对应的各栏目;县(市、区)和市(行署)政府法制办负责填报本表中的第(三)行“本级政府”、第(四)行“本级各部门”和第(五)行“本行政区域”对应的各栏目,均报上一级政府法制办。
其中本级政府的统计数字,仅填写以本级政府的名义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有关情况;本级各部门的统计数字,为政府所属各部门以及除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和哈尔滨铁路局三个系统之外的其他实行垂直领导的各部门设在本行政区域的下属部门上报的“本部门”统计数字之和;本行政区域的统计数字,为“本级政府”和“本级各部门”的统计数字之和加上本辖区内的所有下一级政府上报的该行政区域的统计数字之和。
三、表中有关栏目的含义如下:(一)“处罚主体及其执法人员”,按实有单位和人员统计,而不论各单位在本统计期间是否实施过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填表单位(盖章):
(20 年 月--20 年 月)
行政处罚情况(件)
重大处罚(处理)决定备案情况(件)
适用处罚程序情况(件)
处罚执行情况 (件)
执法 监督 情况
行政救济情况(件)
国家赔偿 情况(件)
其中:
申请
上报备案
一般程序
法院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强制
承办罚
执行
上
办结没
暂吊
级
案 件 数 ︵ 件 ︶
案 件 数 ︵ 件 ︶
款 总 额 ︵ 元 ︶
警 告
罚 款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没 收 非 法 财 物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扣 许 可 证 或 者 执 照
销 许 可 证 或 者 执 照
行 政 拘 留 ︵ 人 ︶
其 他 处 罚
应 上 报 备 案 数
实 际 上 报 备 案 数
总数停可其总数停可其
数额产证他数额产证他
罚停或
罚停或
款业执
款业执
当 事 人 自 行 履 行
行 政 强 制 执 行
申 请 数
执 行 数
未 执 行
自 行 纠 正
机 关 予 以 撤 销 或 改 变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维 持 原 处 罚 决 定
其中
变撤
更 原 处 罚 决
销 原 处 罚 决
撤 回 申 请
定定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较 大 数 额 没 收 违 法 所
较 大 数 额 没 收 非 法 财
其中
吊 责销 令许 停可 产证 停或 业执
照
劳 动 教 养
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2020年)填表单位:玉环市财政局行政处罚情况(件)重大处罚决定备案情况(件)适用处罚程序情况(件)处罚执行情况(件)执法监督情况(件)行政救济情况(件)国家赔偿情况(件)上报备案一般程序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其中其中听证程序其中其中告知听证程序数实际适用听证程序数承办案件数︵件︶办结案件数︵件︶罚没款总额︵元︶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拘留︵人︶其他处罚应上报备案数实际上报备案数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违法所得较大数额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10日以上行政拘留其他经审查纠正数简易程序总数总数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其他总数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其他当事人自行履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数执行数未执行自行纠正上级机关予以撤销或改变申请行政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变更原处罚决定撤销原处罚决定撤回申请审理中提起行政诉讼维持原处罚决定变更原处罚决定撤销原处罚决定撤诉审理中申请数决定赔偿数赔偿金额︵元︶本单位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罚没款总额:以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行政处罚情况:(1)按办结案件实际适用行政处罚种类情况以件统计(以处罚决定书为准);(2)其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也是按适用该项处罚的案件以件统计(不是财物额);(3)鉴于一个案件可能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种类,故八项处罚情况总和应等于或大于办结案件数。
5.适用程序情况:(1)以办结案件实际适用程序情况统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数+适用一般程序案件数=办结案件数;(2)听证程序适用情况,以当事人实际提出听证申请,启动听证程序统计,并分别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情况计入较大数额罚款听证、责令停产停业听证、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听证、其他听证,四项总和应等于或大于实际适用听证程序数。
行政处罚案件分类统计表

行政处罚案件分类统计表
填表单位:填表时间:
件)
1.按照年度填写本表,包括:2005年、2009年、2011年、2013年;2013年度为1-5月份的数据。
2.案件总数:年度栏内的案件总数,是指填表单位办理的药品(包括药包材)、医疗器械、餐饮食品安全、保健食总数;
3.案件数量:按照相应年度内立案的案件统计,不论做出处罚决定的时间;同一处罚决定涉及2个以上案由的,应的,应统计为假药案1件、劣药案1件;
4.按照办案程序分类: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一般程序案件数中不包括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数;
5.按照处罚幅度分类:包括: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案件数中不包括下限处罚案件上限处罚案件数;
6.收集了自由裁量证据的案件数:指案件除了收集定性、定量的证据以外,还收集了自由裁量(减轻、从轻、从重
7.处罚决定中说明了裁量理由的案件数:指处罚决定书中文字性地表述了自由裁量的理由,且“有关证据”中列明
8.因处罚幅度引起复议、诉讼的案件数:指因为案件处罚幅度不当导致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表时间: 年 月 日
类
据。
餐饮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所有类型案件的及2个以上案由的,应分别统计。
如同时涉及假劣药品用听证程序的案件数;
中不包括下限处罚案件数,从重处罚案件数中不包括量(减轻、从轻、从重等)的证据;
且“有关证据”中列明了自由裁量所依据的证据;
复议、行政诉讼。
2024年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综 合、环境、消防、人社 处罚机关
等)
被罚主体
2024年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决定文书号
处罚原因(简Biblioteka 叙述 违规情形)处罚结果是否对公司生产经 营的重大影响(如
资质、评级等)
公司的整改 不构成重大违法 措施 违规行为的证明
备注
2
3
……
备注:1、请汇总统计2024年(2024年1月1日起至今)受到的全部行政处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企查查、各省、市当地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公开披露或公示 的处罚信息); 2、报表同时一并提供与表格中处罚事项与序号一一对应的行政处罚材料(如行政处罚文件、缴费凭证及整改文件(如有))。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表

单位:(公章)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紫市监处字[2019]14号
紫云自治县天瑞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帐户。2019年7月8日当事人主动履行。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5
紫市监处字[2019]39号
紫云自治县京东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紫云自治县京东便利店
吴正刚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6种食品;2、处予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帐户。2019年7月26日当事人主动履行。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7日
4
紫市监处字[2019]38号
紫云自治县四大寨乡福万家购物中心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紫云自治县四大寨乡福万家购物中心
罗应江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海带丝22包共8.36斤;2、处予罚款伍仟元整(¥5000.00年7月16日当事人主动履行。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表

接到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 款缴到指定帐 户。2019年6月11日当事 人主动履行。
紫云自治县 市场监督管 理局
2019年6月6日
11
紫市监处字
[2019]22号
王平野销售 侵犯注册商 标专用权商
品案
王平野
销售侵犯
“长城”牌 注册商标专 用权润滑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 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 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长城”牌5种商品75桶;2、处予罚款壹 万元整(¥10000.00)。
紫云自治县 市场监督管 理局
2019年6月14日
17
紫市监处字
[2019]30号
紫云县亿家 人食杂超市 销售失效纸
品案
林艳销售失 效油漆案
紫云县亿家人 食杂超市
林艳
金博
销售失效纸 品
销售失效油 漆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给予以 下行政处罚:1、没收失效纸品1(提;2、处予罚款贰佰贰拾捌元 整 (¥228.00)。
2019年6月4日
9
紫市监处字
[2019]20号
紫云自治县 大营乡佳佳 福平价店采 购食品未查 验供货者许 可证案
紫云自治县 美一佳购物 店销售失 效、变质纸 巾案
紫云自治县大 营乡佳佳福平 价店
紫云自治县美 一佳购物店
岳凯
采购食品未 查验供货者 许可证
销售失效、 变质纸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之规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第(三)项之规定,给予以下行 政处罚:处予罚款伍仟元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表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4日
3
紫市监处字[2018]137号
徐永兵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徐永兵
销售不合格产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第一款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奇超取暖器1台和红豆韵电热毯2床;2、没收违法所得120元;3、处予罚款伍佰元整(¥500.00元)。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帐户。2019年1月4日当事人主动履行。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7日
紫市监处字[2018]132号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猫营镇长兴幼儿园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倪飞
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处罚。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表
单位:(公章)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紫市监处字[2018]128号
柴小芬销售失效产品案
柴小芬
销售失效产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第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失效的追美丁家宜面容-洁面乳等10个品种产品;2.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伍拾元整(¥5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