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未定稿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保证便民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窗口单位应把便民服务中心对本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意见作为本单位对其年度考核以及推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组织形式与考核方法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由党委书记XXX 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XX,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XX,党政办主任XXX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
日常考核主要包括服务质量、出勤和值班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服务窗口记载,月底进行公示;满意度测评年底由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考核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行为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
(一)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和摆放身份公示牌,对外办公用语规范。
(二)自觉保持窗口工作环境整洁,窗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等摆放整齐有序。
(三)在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或坐姿不雅、串岗聊天、嘻戏打闹、打瞌睡等行为。
(四)按规定对因公、因私请假或上班时间中途外出,办理请假手续。
(五)遵守中心计算机网络操作规程和办公设备使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无用电脑打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考核遵守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情况。
(一)政策咨询、办理事项时,有无推诿敷衍、导致当事人不满意的现象;有无因与群众争吵或服务态度、工作质量问题被群众投诉、被有关部门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情况。
窗口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窗口员工绩效考核方案背景窗口员工是公司中负责与顾客进行面对面交流的部门之一,他们的绩效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口碑和销售业绩。
因此,为了提高窗口员工的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制定一套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至关重要。
考核指标服务态度服务态度是窗口员工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客户最直接感受到的。
考核服务态度应该评判员工的微笑、语气、面部表情等因素。
考核指标如下:•服务态度得分范围 1-10 分,其中:–微笑:1-3 分;–语气:1-3 分;–面部表情:1-4 分;•标准:服务态度得分应该不少于 8 分,小于 8 分应视为工作要求未达标。
服务速度在业务繁忙时,服务速度是窗口员工的核心要素之一。
考核服务速度时应该评判员工的业务熟练度、工作流程、处理时间等因素。
考核指标如下:•服务速度得分范围 1-10 分,其中:–业务熟练度:1-3 分;–工作流程:1-3 分;–处理时间:1-4 分;•标准:服务速度得分应该不少于 8 分,小于 8 分应视为工作要求未达标。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是衡量顾客满意度和企业形象的重要指标。
考核服务质量时应该评判员工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理能力、沟通能力等。
考核指标如下:•服务质量得分范围 1-10 分,其中:–问题处理能力:1-3 分;–沟通能力:1-3 分;–专业知识:1-4 分;•标准:服务质量得分应该不少于 8 分,小于 8 分应视为工作要求未达标。
绩效考核流程考核周期窗口员工绩效考核周期为一个月,每月月末进行考核。
考核流程1.管理员对所有窗口员工的服务态度、服务速度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2.给予员工绩效得分;3.根据员工绩效得分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制定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按照排名,对于前三名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奖励:•第一名:奖励 200 元现金;•第二名:奖励 100 元现金;•第三名:奖励 50 元现金;对于其他员工,给予一定量的积分并按照积分方案进行兑换。
总结制定一套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有利于激励员工,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公司形象和口碑。
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未定稿)

备注:政务服务中心是否有“绩效考核奖”须确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级各部门派驻到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引入办事群众测评机制。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
第二章考核形式与程序第四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民主评议与考核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采取量化测评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由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领导及各处负责人和各部门窗口协作组组长组成,管理办公室监督处具体负责实施。
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等次意见,对窗口工作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复核。
第六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基础分为100分。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本办法规定扣分,具备本办法规定加分条件的按本办法规定加分。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窗口工作人员的优秀等次按自治区人事厅规定的比例,按考核分值从高到低进行确定,但最低得分不得低于95分。
窗口工作人员称职等次得分不得低于75分,基本称职等次得分不得低于70分。
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为不称职窗口工作人员。
第八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月度考核。
由管理办公室监督处根据平时测评检查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提出考核意见,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将考核得分通报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
考核得分与当月绩效考核奖励挂钩,并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季度考核。
在月度考核的基础上,采取协作小组民主评议、群众测评的方式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比例为:民主评议占3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30﹪、中心月度考核分值占40﹪。
窗口任务人员的团队绩效考核及完善措施

窗口任务人员的团队绩效考核及完善措施窗口任务人员的团队绩效考核及完善措施2023年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府服务水平的提高,窗口任务人员作为政府服务的重要一员,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提升政府形象的重任。
为了更好地衡量窗口任务人员团队的绩效,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考核体系,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一、团队绩效考核体系的制定1.确定考核指标团队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投诉处理、文明办事、团队合作等内容。
其中,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是窗口服务的核心指标,投诉处理是整个考核体系中最关键的一项指标,文明办事和团队合作是体现窗口任务人员综合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的重要指标。
2.确定权重比例不同指标在考核体系中应该有不同的权重比例,以窗口服务为例,服务态度占20%,服务质量占30%,服务效率占30%,投诉处理占10%,文明办事和团队合作各占5%。
只有设定合理的权重比例,才能更准确地反映窗口任务人员团队的整体表现。
3.确定考核方法团队绩效考核的方法有多种,如问卷调查、观察法、实物评价等。
对于窗口任务人员来说,最好的考核方法是“半隐性考核”,即通过监督督察、投诉处理等方式间接地考核。
这种考核方法既能有效地发现团队的问题,又能保护员工的隐私,是比较适宜的方式。
二、完善措施的落实1.加强培训窗口任务人员应该在服务态度、沟通技巧、投诉处理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培训。
政府应该加强对窗口任务人员的培训投入,通过加强工作中的培训、培训内容的创新和对员工培训效果的监督,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2.完善激励机制对于优秀的团队或员工,政府应该加强奖励,提高岗位职称和待遇等激励方式。
而对于表现差的团队或员工,应该给予适当的惩罚措施,如岗位调整等。
3.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该加强对窗口任务人员的日常监管,确保工作流程得到积极落实。
对于损害公众利益的问题应该及时处置,防止问题扩大。
结论综上所述,2023年的窗口任务人员团队绩效考核及完善措施应该全面综合考虑,将社会发展和服务理念相结合,科学制定考核指标、权重比例和考核方法,并通过加强培训、完善激励机制和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窗口任务人员团队的绩效表现,为公共服务取得更高质量的成果。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镇便民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各部门进入大厅窗口的常驻人员(不包括临时顶岗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一)思想品德(10分,扣完为止,下同):思想作风好,热爱本职工作,信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搞好便民服务得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扣相应分:1.不服从服务大厅办公室管理,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3分;2.不诚实守信,隐瞒事实真相,有故意欺骗行为,引起服务对象投诉的,每次扣3分。
(二)业务技能(20分)精通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很好地履行自己工作职责的,得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扣相应分:1.严格执行首接首问制度,对职责内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每次扣0.5分;2.书写批文、证照、单据等有错误或不规范的,每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退回原单位严肃处理);3.对印章、票证、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每件次扣0.5分;造成遗失或毁损,每起扣4分,情节严重的,责成原单位进行处理;4.对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不认真初审,造成受理后难办理的事件,每件次扣2分;5.不按《项目办理规范与标准》要求,该即办的按承诺办理,每件次扣2分;办理结果出差错的,每件次扣4分。
(三)办事效率(30分)在规定时限和职责范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按时办结率和准确率达到100%,得3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扣相应分:1.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受理的,每件次扣3分;2.办件超过承诺时限(含联办会议确定的时限)的,每次超一个工作日扣2分;3.承诺件未办结,而作为办结处理的,每件扣5分;4.联办件牵头责任窗口及联办单位不履行规定职责的,每件次扣2分;5.不严格实行一次告知,而让申请人往返跑的,每件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6.回复网上咨询超过2个工作日的,每件次扣3分;(四)服务态度(10分)1.接听电话、接待服务对象态度冷淡、不使用“文明用语”的,每次扣1分;2.有关资料未放置在规定位置供服务对象查阅的,每次扣0.1分;3.因服务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3分;4.领导视察或外地考察学习时,不按要求接待的每次扣2分。
《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机务员的服务意识,加强xx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依据《哈密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规定》和地、市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市各单位设在中心的工作窗口及派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地委、行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地、市组织和人事部门的规定,并依照本办法规定纳入考核。
第三条中心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应当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
第二章考核形式与程序第四条中心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民主评议与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量化测评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中心负责人、中心督查科、业务科、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等次意见,对窗口工作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复议。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评组,考评组成员由督查科、业务科、办公室、窗口代表组成,主要具体实施考评工作,提供初步考评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
第六条中心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月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总评。
第七条中心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均采取倒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
违反规定的按本办法规定扣分。
第八条月度、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按人事部门的规定,根据得分情况,窗口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窗口工作人员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优秀最低得分不得低于100分。
得分相等,可并列为优秀。
窗口的合格等次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称职等次的得分不得低于90分。
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为不合格和不称职。
第九条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具体由考评组组织进行。
考评组由中心机关工作人员4名和4名窗口工作人员组成(轮流)。
每月底以前,考评组、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小结,考评组根据平时测评检查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出五个红旗窗口,月评结果作为季度考评时的主要依据。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机构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居民而建立的一个公共服务机构,窗口是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服务点,在进行服务的过程中,如何正确地进行绩效考核,就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我将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做如下阐述:一、窗口人员绩效考核方案1. 服务态度考核。
包括对接人员的主动服务、礼貌和微笑、服务质量和准确率等。
2. 服务效率考核。
包括对接人员的工作速度、准确率、服务流程及时间效率等。
3. 窗口加分机制。
在服务过程中,如果有创新建议或承担额外任务的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4. 失信黑名单。
对于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或不当言论的人员,加强对其的监管,建立失信黑名单,作为今后绩效考核、奖励等重要依据。
二、进驻部门绩效考核方案1. 服务质量考核。
包括对进驻部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服务流程规范等方面的考核。
2. 服务满意度评估。
通过居民对进驻部门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对其服务水平进行评估。
3. 安全问题考核。
对进驻部门安全问题进行考核,制定应急措施,保障居民安全。
4. 信息安全考核。
加强对进驻部门信息安全的监督,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三、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1. 服务质量考核。
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2. 素质能力评估。
对工作人员从业能力、专业素质、理论水平、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3. 奖惩机制。
对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对服务不当、违反规定等行为进行惩罚。
4. 岗位轮换制度。
在保证服务中心正常运营的前提下,鼓励工作人员参与岗位轮换,提升整体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以上就是关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阐述。
绩效考核是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决定性因素。
只有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才能够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群众需求,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XX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XX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某某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政务服务规范化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优机制,切实增强各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方式考核范围:进驻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单位窗口前台及后台全体工作人员。
考核方式:采用百分制,每月一次考核公布,年终汇总的方式。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纪律考核、业务考核、文明礼仪考核、环境与安全卫生考核、党建考核等方面。
(一)纪律考核(40分)1、日常考勤(20分)(1)日常考勤。
工作日每天早8:20前签到,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缺勤一次扣2分。
(2)请销假管理。
有事外出,事先请假,不按规定请假的,每次扣2分。
2、工作纪律(20分)(1)工作日严禁饮酒,发现饮酒后上岗的,每人次扣5分;上班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上网(包括手机、电脑)玩游戏、看小说、聊天、看视频、听音乐、购物等违规行为的,每次扣3分,在网络发表消极言论的,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每次扣10分。
(2)在工作岗位有睡觉、吸烟、吃零食、大声喧哗、扎堆聊天、坐姿不端正等影响窗口形象的行为,每次扣2分。
(3)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淡、蛮横,与服务对象争执或被投诉的,每次扣5分。
(4)工作人员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被纪监等部门检查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每人次扣10分。
(5)工作期间带闲杂人员、小孩、宠物进入工作岗位的,每次扣2分。
(二)业务考核(25分)1、办件业务量考核每月办件业务量在50件以内不计分,每增加50件加0.1分,最高加分上限为5分。
2、一次性告知工作对服务对象未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材料的,每次扣2分。
(三)文明礼仪考核(20分)1、统一着装上班期间应统一穿制式服装或工作装(领带、领花),不按规定着装的,每次扣1分2、推行“温情四步法”不按照“温情四步法”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悦来镇便民服务中心
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规化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政府各部门派驻到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符合要求,并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引入办事群众测评机制。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
第二章考核形式与程序
第四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评议与考核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采取量化测评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由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等次意见,对窗口工作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
复核。
第六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基础分为100分。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本办法规定扣分,具备本办法规定加分条件的按本办法规定加分。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窗口工作人员的优秀等次按自治区人事厅规定的比例,按考核分值从高到低进行确定,但最低得分不得低于95分。
窗口工作人员称职等次得分不得低于75分,基本称职等次得分不得低于70分。
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为不称职窗口工作人员。
第八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月度考核。
由办公室根据平时测评检查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提出考核意见,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将考核得分通报所在部门。
考核得分与当月绩效考核奖励挂钩,并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季度考核。
在月度考核的基础上,采取评议、群众测评的方式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比例为:评议占3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30%、中心月度考核分值占40%。
办公室根据得分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审定并公布结果。
(三)年度考核。
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评,采用窗口工作人员总结、测评、办公室初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的方式。
窗口工作人员要按照考评的要求,对本人一年来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个人工作总结并按规定填报《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办公室根据各窗口工作人员月度、季度考核以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测评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等次进行审定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九条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由中心通报所在部门,年度考核结果由各单位记入个人档案。
各部门应把中心对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意见作为对派出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兑现和表彰、晋职、晋级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考核容
第十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当行为规,坚守岗位,正确使用计算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一)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的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半天)扣5分,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活动中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二)未按规定着装和佩证上岗的,每次扣1分。
(三)接或者与当事人交流时未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的每次扣1分,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四)工作时间在大厅吃东西、嘻戏打闹、或者串岗聊天、打瞌睡的,每次扣2分。
(五)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或软件、私自装载电子游戏的,每次扣2分。
(六)工作时间玩各种电脑游戏、上黄色、看电影、用QQ聊与工作无关容的,每次查实扣5分。
(七)因公或因私请假,未按便民服务中心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每次扣1分;借口送件或回单位办事请假办私事的,一经查实,每件扣5分。
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热情服务,并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一)未按办事指南的要求受理便民服务事项,或未按规定办理便民服务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况每次扣2-5分。
(二)因业务不熟悉造成便民服务事项不能按期办结的,每次扣2分。
(三)填报虚假数据、提供虚假情况等采取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每项扣10分。
(四)因工作态度问题引起投诉或者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直接责任人10分。
(五)无故拒绝接受预约服务申请或找借口拖延办件的,经查实每次扣5分。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首问负责制,一次性
告知制,细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咨询,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一)对当事人的咨询进行推诿,或向当事人解答问题含糊,不能一次性完整地告知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的,每次扣5分;未按规定办理便民服务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二)可以办理却将当事人推到部门去办理服务事项的,每次扣10分。
(三)未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理由的,扣当事窗口工作人员5分。
(四)因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造成服务事项延期办结的,扣该窗口工作人员每次5分。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廉洁自律,做遵纪守法的模。
(一)因违反党纪、政纪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每次扣30分。
(二)因行为被查处的,每次扣30分。
(三)在受理或办理服务事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经查实的,受中心或媒体通报批评的,以及其他较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每次扣20分。
(四)以任何形式向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或者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的,每次扣10分,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公室
查证属实的,可以加分:
(一)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服务,特事特办事例较典型,经办公室确认后给该窗口工作人员加2分,事迹显著的最高加5分。
(二)为促进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加2分。
(三)积极参加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为中心争得荣誉的,加2分。
(四)在非国家法定工作日为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的,每次加1分。
(五)因当事人的过错使窗口工作人员受到委屈,且该窗口工作人员未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加2分。
(六)因窗口工作人员的优质服务受到当事人书面感或表扬的,每件加1分;向中心或该窗口赠送锦旗的,每件次加2分,本款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七)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海门市级部门及媒体表扬的加2分,市级以上部门及媒体表扬加5分。
(八)办事群众测评满意率达100﹪的,在季度和年度考核时给该窗口工作人员加2分;满意率达95%以上(含95%)的,加1分。
(九)季度考核时窗口获“流动红旗”1次,年度考核时,该窗口每人加1分;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窗口工作人员
的,年度考核时,该窗口工作人员加2分。
第十五条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季度和年度评优资格:
(一)窗口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在20个工作日,被群众两次投诉且经查证属实的。
(三)窗口工作人员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每月各项合计次数达3次以上的,或者旷工每月累计时间达半天以上的。
(四)当月延期未办结行政审批项目2件以上及同一行政许可事项超时3天以上的。
(五)20个工作日连续2次未按规定将有窗口办件量统计报中心办公室的。
(六)违反行政许可法有关受理规定的。
第十六条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原部门,并通报党委政府:
(一)窗口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季度、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
(三)旷工每月累计时间达2天或2天以上的。
第十七条办公室人员在巡查时发现窗口工作人员违反
中心规章制度不予制止和记录的,任何人均有权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巡查人员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第四章奖惩
第十九条季度或年度考评为优秀等次的窗口工作人员,由办公室通报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并给予奖励。
年度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办公室在对有关部门进行年度目标考核时,加1分。
第二十条年度考评为优秀或称职等次的窗口工作人员,由办公室通报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所在单位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窗口工作人员,由便民服务中心通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凡群众来信来访表扬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等情况的,办公室查实后将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办公室将比照前款规定予以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二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每月在中心工作时间不足15个工作日或当月绩效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的,当月不发绩
效考核奖励。
窗口工作人员每年在中心工作连续时间不足半年的,不参加年终考核。
第二十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