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别
刑事责任和行政及民事责任有什么区别

刑事责任和⾏政及民事责任有什么区别在很多时候如果⼀个⼈犯了罪,那么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双⽅产⽣民事纠纷,那么有⼀⽅就需要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刑事责任和⾏政及民事责任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刑事责任和⾏政及民事责任有什么区别刑事责任:就是违反了《安全⽣产法》造成严重的后果,达到刑法的追诉标准,可能被判处刑罚的责任(⽐如有期徒刑、罚⾦等等)⾏政责任:违反了相关⾏政法规,由相关⾏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如限期整改、责令停业、罚款等)民事责任:违反《安全⽣产法》,造成员⼯、他⼈的⼈⾝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设⽴责任的依据不同:民事责任,⼤多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设⽴,双⽅是平等民事主体,责任的产⽣主要是通过合同、⼀般侵权、⽆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事由。
⾏政责任,是违反了国家⾏政法规⽽需承担的责任,是⼀种民对官的责任,主体之间是不平等的,⽐如违反⼯商管理条例,特许经营规定等等。
本质上是⾏政机关对违法个体的处罚⾏为。
刑事责任,是最严重的⼀种责任。
只有触犯了《刑法》的犯罪⾏为才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判定是否有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是法院的专署职能,其他任何机关不能⾏使,⾮经审判,不能定罪。
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
合同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侵犯他⼈的⼈⾝权、财产权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有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包括赔偿损失、⽀付违约⾦、⽀付精神损害赔偿⾦、停⽌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这些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也可以合并适⽤。
⾏政责任是指个⼈或者单位违反⾏政管理⽅⾯的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是什么?标题: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是什么?引言概述: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经常会涉及到各种责任问题。
其中,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是常见的三种责任类型。
尽管它们都与责任有关,但在性质、适用范围和追究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详细阐述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性质、适用范围和追究方式方面的区别。
一、民事责任:1.1 概念: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导致损害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2 性质:民事责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以保护个人权益为目的,注重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
1.3 追究方式:民事责任的追究方式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由受害人提起诉讼,通过民事判决或和解等方式进行赔偿或补偿。
二、行政责任:2.1 概念: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的责任。
2.2 性质:行政责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范畴,以维护公共利益和行政秩序为目的,注重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2.3 追究方式:行政责任的追究方式是通过行政处罚程序进行,由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三、刑事责任:3.1 概念: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2 性质:刑事责任属于刑法关系范畴,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为目的,注重维护社会的法律权威。
3.3 追究方式:刑事责任的追究方式是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进行,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经过法院审理后进行判决,对犯罪行为进行刑罚,如拘役、有期徒刑等。
四、区别总结:4.1 性质:民事责任注重保护个人权益,行政责任注重维护公共利益,刑事责任注重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
4.2 适用范围:民事责任适用于民事法律关系,行政责任适用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责任适用于刑法关系。
4.3 追究方式:民事责任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究,行政责任通过行政处罚程序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究。
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

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引言概述: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经常会涉及到各种责任问题。
其中,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是常见的责任形式。
虽然它们都属于责任范畴,但在性质、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区别。
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详细阐述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
一、性质的区别1.1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在民事关系中,当一方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事责任属于私法责任,主要是为了维护个人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1.2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由于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行政机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政责任属于行政法责任,主要是为了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3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人在犯罪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属于刑法责任,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二、适用条件的区别2.1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适用条件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关系,一方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给他人造成了损害。
民事责任以损害为前提,需要证明违约或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
2.2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的适用条件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行政责任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需要证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
2.3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适用条件是犯罪行为人在犯罪时具备了犯罪构成要件,即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客观上有违法行为和社会危害性。
刑事责任以犯罪行为为前提,需要证明犯罪事实和犯罪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
三、法律后果的区别3.1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是赔偿损失。
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要求违约方或侵权方赔偿自己的损失,恢复受损的权益。
赔偿形式可以是经济赔偿、道歉赔偿等。
3.2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的法律后果是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处分、行政赔偿等。
法律知识: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有何区别

法律知识: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有何区别环境污染是指人类经济发展活动所引起的对环境的负面作用,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不仅对人类健康产生影响,还会破坏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影响自然生态平衡。
为了保护环境,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对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环境污染标准或者其他环境污染治理规定,造成了环境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责任。
环境损害指环境质量的变化或者生态系统的破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生态环境的损害:如湿地退化、生态系统崩溃、气候变化等。
2、资源的损害:如水土流失、植被减少、矿产资源的破坏等。
3、公共利益的损害:如污染物的扩散、噪声和振动的影响、土地沉降等。
对于环境损害的民事责任,法律规定了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修复损害:对造成环境损害的行为人应当先采取必要的措施修复环境,防止损害扩大。
2、经济赔偿:对环境损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进行适当经济赔偿,以恢复环境原有的生态、景观等价值。
3、精神抚慰金:对环境损害给人民生活和生存带来的精神伤害,可以给予一定数额的精神抚慰金。
二、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环境污染标准或者其他环境污染治理规定,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责任。
严重的环境破坏行为包括以下几类:1、排放污染物超标:超标排污是导致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严重的超标排污会造成环境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以及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的恶化。
2、非法倾倒废物:非法倾倒废物是破坏环境的另一种行为,非法倾倒废物可能导致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空气污染等。
3、非法占用耕地:非法占用耕地既破坏了环境生态系统,又破坏了资源的平衡,同时也助长了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
对于刑事责任的惩处,我国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种:1、拘役:对于法律规定的环境污染破坏行为,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环境的,依法处以拘役或者管制。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是什么?一、引言在法律体系中,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是三种主要的责任形式,它们在实施主体、责任性质、追究程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明确这三者之间的区别,对于理解法律制度、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正文实施主体与受害主体民事责任:主要涉及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公民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
行政责任:由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机关在执行任务、行使权力时代表国家。
刑事责任:国家对犯罪人实施,受害主体为社会整体利益。
责任性质民事责任:补偿性为主,旨在恢复到侵权行为前的状态。
行政责任:惩罚性和教育性,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刑事责任:惩罚性,通过限制或剥夺自由乃至生命来维护社会安全。
追究程序民事责任:当事人可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协议,通过民事诉讼程序。
行政责任:主要由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追究,特定情况下受害主体可提起行政诉讼。
刑事责任:由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享有辩护权。
责任范围民事责任:范围广泛,包括财产赔偿、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行政责任: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刑事责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免责事由民事责任: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受害人过错等可免责。
行政责任:存在诸如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特定免责事由。
刑事责任:因未成年、精神病等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处罚执行民事责任:执行机构为法院,主要通过强制执行措施实现。
行政责任:由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包括强制执行和处罚。
刑事责任:由法院判决后,由监狱等相关机构执行刑罚。
社会效果民事责任:主要解决私人纠纷,恢复受损权益。
行政责任:维护行政管理秩序,保障公共利益。
刑事责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震慑和预防犯罪。
三、结语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法律体系中各司其职,共同构成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防线。
明确三者的区别并合理适用,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是什么?标题: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区别是什么?引言概述: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往往会涉及到各种责任问题,其中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虽然它们都属于责任范畴,但在性质、适合范围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逐一进行详细阐述。
一、民事责任:1.1 概念和性质: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组织在民事关系中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它主要涉及到私人之间的权益关系,以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
1.2 适合范围:民事责任适合于民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侵权责任、婚姻家庭纠纷等。
其主要特点是争议的主体为个人或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方式多为经济赔偿或者履行合同等。
1.3 法律后果: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为经济赔偿、履行义务、消除影响等。
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机关的审判来解决争议。
二、行政责任:2.1 概念和性质: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职责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它主要涉及到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权益关系,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
2.2 适合范围:行政责任适合于行政管理领域,包括行政违法行为、职务违法行为等。
其主要特点是争议的主体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争议的解决方式多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
2.3 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改正等。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护公共利益的实现。
三、刑事责任:3.1 概念和性质:刑事责任是指个人因犯罪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它主要涉及到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
3.2 适合范围:刑事责任适合于犯罪行为,包括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等。
其主要特点是争议的主体为个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多为刑事审判、刑罚执行等。
3.3 法律后果: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为刑罚的判决和执行。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将接受法院的审判,如果被判定有罪,将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法律法规易错点

(一)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区分例: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 )。
A 民事责任B 刑事责任C 一般责任D 行政责任答案:A解析:《教育法》第七十二条:结伙斗殴, 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借由此题,给大家区分下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法通则》对此作了规定。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我国的《刑法》对此作了全面详尽的规定。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主要在三个方面:( 1 )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而刑事责任判罚更重: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
( 2 )民事责任,重在补偿性。
前提是有损害发生。
有损害则须赔偿,无损害则不须赔偿。
刑事责任,重在惩罚性.不论伤害与否,均承担惩罚性责任。
也即,对于杀人行为,不论遂与未遂,都需承担责任.( 3 )构成的主观要件不同: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和对于民事责任的影响程度不同.民事责任,重在补偿,主要给他人带来的损害有多大。
不管是故意损害他人财产,还是过失损害,要负一样的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重在惩罚,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的影响非常大。
故意杀人的判罚显然要比过失杀人判罚要重.了解以上三点区别,有助于我们理解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法条,进而更好的做题。
对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考题,通过梳理我们的历年真题,发现常考的还有以下题目:1. 《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实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A。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标题: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引言概述:在法律领域中,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虽然它们都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或补偿,但在性质、目的、程序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详细讨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
一、性质的区别1.1 民事责任是一种私法责任,主要是为了保护个人、财产权益;1.2 刑事责任是一种公法责任,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1.3 民事责任是由违约、侵权等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追求的是经济赔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二、目的的区别2.1 民事责任的目的是保护个人、财产权益,强调的是私人之间的权益保护和合理赔偿;2.2 刑事责任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重点在于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警示;2.3 民事责任主要是为了弥补损失和恢复被侵权者的利益,刑事责任则是为了惩罚犯罪分子并警示社会。
三、程序的区别3.1 民事责任一般是由当事人自行提起诉讼,经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调解、仲裁或审判;3.2 刑事责任由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提起公诉,经过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侦查、起诉、审判等程序;3.3 民事责任的程序相对简单,重点在于调解和赔偿,刑事责任的程序相对复杂,重点在于查明事实和判决。
四、主体的区别4.1 民事责任的主体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是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4.2 刑事责任的主体是犯罪分子,主要是为了惩罚其违法行为;4.3 民事责任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侵权者,刑事责任的主体则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五、法律适用的区别5.1 民事责任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法规;5.2 刑事责任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刑事法律法规;5.3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法律适用上有明显的区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和适用。
总结: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虽然都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或补偿,但在性质、目的、程序、主体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别核心内容: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有什么区别?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都是因为违法了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或者不当行使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是因民事关系而产生的,刑事责任是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
赢了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别。
一、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般指因民事关系(如合同、债务、继承、婚姻等)而产生的责任,包括赔偿、给付、履约、赔礼道歉等。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
民事责任的基本特征是:1、违反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民事责任与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有着必然的联系。
2、民事责任应当由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人来承担。
3、民事责任主体只对被侵害人承担责任,对于是否追究民事责任是以被侵害人的意志为转换。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10种。
5、民事责任主要由国家审判机关通过民事诉讼来确认,在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共同产生于同一侵害事实的情形下,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确认解决。
二、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因犯罪行为而导致的责任,是国家对犯罪者的处罚,包括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罚金等。
对刑事责任的认识:1、犯罪行为是产生刑事责任的前提,二者有着必然的联系;2、刑事责任只能由行为人承担;3、犯罪行为人是对国家承担刑事责任。
在公诉案件中,无法律规定,国家不可放弃对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追究;在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中,国家将刑事责任追究的决定权交由受害人处理,依受害人的意愿决定是否实际地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4、刑事责任实现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是对已构成犯罪的人予以刑罚处罚,此外,还可以通过免予刑罚处罚以刑法所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实现其刑事责任。
5、犯罪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刑事诉讼予以确定。
三、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别:1、民事责任重在补偿性,而刑事责任重在惩罚性。
民事责任的前提是有损害发生,而刑事责任不论伤害与否,均承担惩罚性责任。
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而刑事责任主要是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
3、构成的主观要件不同: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和对于民事责任的影响程度不同。
由于刑事责任重在惩罚,因此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的影响非常大,而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但相较于刑事责任要轻得多,主要看它给他人带来的损害有多大,若造成的损害非常大,就要承担巨大的民事责任。
赢了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与童养媳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是否已构/w/mf/528867.html•遗嘱的分类_多份遗嘱相抵触时怎么办/w/mf/528865.html•民事义务的特点及其分类/w/mf/528862.html•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总的原则/w/mf/528860.html•共同死亡的继承原则_如何进行继承/w/mf/528859.html•离婚常识:登记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w/mf/528856.html•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财政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w/mf/528855.html•遗赠扶养协议违约的形式_违约有什么后果/w/mf/528853.html•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标公告发布工作 /w/mf/528851.html •浅谈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w/mf/528849.html•涉外继承的处理_涉外继承有哪些程序/w/mf/528847.html•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 /w/mf/528845.html •怎么进行房屋产权过户_房屋继承的变更手续如何/w/mf/528842.html•商场禁带饮料遭疑律师称不符合民法公平原则/w/mf/528840.html•什么是公序良俗 /w/mf/528839.html •遗嘱公证需要注意什么_公证遗嘱能否撤销/w/mf/528836.html•莫旗法院审结一起子女抚养纠纷案同居纠纷/w/mf/528834.html•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举办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从业人员业 /w/mf/528833.html•“小三”生子父亲拒付抚养费法院妥调息纠纷/w/mf/528831.html•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_放弃继承权什么时候生效/w/mf/528829.html•女子执意生下脑瘫儿引发抚养费官司/w/mf/528826.html•医疗纠纷民事诉讼归责原则/w/mf/528824.html•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_私生子是法定继承人吗/w/mf/528823.html•关于以价格招标方式发行2018年第十三期央行票据的公告/w/mf/528821.html•房产继承如何办理过户_房产继承应注意哪些问题/w/mf/528819.html•公平原则共同遵守 /w/mf/528816.html •法院调解的原则 /w/mf/528814.html •职工打工期间死亡工伤死亡赔偿金可作为遗产继承吗/w/mf/528812.html•合同附随义务概念的明晰/w/mf/528811.html•加州什么时候无需再支付子女抚养费(childsupport)/w/mf/528808.html•有哪些形式的遗嘱_不同形式的遗嘱区别是什么/w/mf/528807.html•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能否加重附加刑 /w/mf/528805.html •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担保行为的通知/w/mf/528803.html•如何交纳离婚诉讼费用/w/mf/528800.html•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_哪些人有权继承遗产/w/mf/528799.html•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给付/w/mf/528797.html•房产继承的条件_房产继承的处理方式有什么/w/mf/528795.html•五大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w/mf/528792.html•子女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后还可增加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w/mf/528790.html•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_有何限制/w/mf/528789.html•释法巧调解赡养纠纷息/w/mf/528786.html•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公布我省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受理机构的通知 /w/mf/528785.html •什么情况下口头遗嘱有效_订立口头遗嘱的程序是什么/w/mf/528783.html•法律事实与民事权利/w/mf/528781.html•关于2018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三期)招投标的通知 /w/mf/528779.html•哪些情形会失去继承权_没有继承人时遗产如何分割/w/mf/528776.html•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w/mf/528775.html•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w/mf/528772.html•生母和养母的遗产都可以继承吗遗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w/mf/528770.html•法官悉心调解古稀老人终获赡养/w/mf/528768.html•法律对法定继承是如何规定的_特殊法定继承有哪些/w/mf/528766.html•民法学概述 /w/mf/528764.html•法定继承人有哪些_非婚生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吗/w/mf/528762.html•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w/mf/528761.html•儿子起诉抚养费庭前调解化坚冰/w/mf/528758.html•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_能随时撤销协议吗/w/mf/528756.html•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财政局关于工商管办脱钩市场拍卖办法的通知 /w/mf/528754.html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同居关系析产纠纷/w/mf/528752.html•小三有继承权吗_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w/mf/528750.html•附随义务如何解释 /w/mf/528748.html •可以继承的财产有哪些_不能继承的财产有哪些/w/mf/528746.html•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通知 /w/mf/528744.html•池园司法所与与法庭成功化解抚养纠纷同居纠纷/w/mf/528742.html•男向女索青春损失费法院判决有违“公序良俗”原则/w/mf/528740.html•订立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_订立遗嘱应注意哪些问题/w/mf/528738.html•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指定执行/w/mf/528736.html•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w/mf/528734.html•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_可随时撤销协议吗/w/mf/528732.html•离婚后抚养费的范围/w/mf/528731.html•八个子女不养老八旬老人讨公道/w/mf/528728.html•放弃继承权何时可以提出_放弃继承权后可要求恢复吗/w/mf/528727.html•离婚孩子抚养费的具体规定/w/mf/528725.html•七旬老母诉讨赡养费法官即时登门妥调结/w/mf/528722.html•股票能不能继承_如何办理股票继承手续/w/mf/528720.html•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的批复 /w/mf/528718.html •过错推定原则 /w/mf/528716.html•虐待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么_怎样认定虐待继承人情节严重/w/mf/528714.html•解读民法自愿原则 /w/mf/528712.html •合伙人应承担什么义务/w/mf/528710.html•什么是继承诉讼时效_提起继承诉讼的期限/w/mf/528709.html•轮养老人无人养巡回审判解民愁/w/mf/528706.html•申请宣告公民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案释义及相关规定/w/mf/528704.html•怎样认定口头遗嘱的效力_公证遗嘱什么情况下丧失效力/w/mf/528702.html•养父执意断情养子含泪给钱/w/mf/528700.html•女子起诉服刑男友支付子女抚养费法官成功调解家庭财/w/mf/528698.html•胎儿有继承权吗_是否有权处置胎儿份额/w/mf/528696.html•青岛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w/mf/528695.html•设立遗嘱信托的注意事项_遗嘱信托处理程序/w/mf/528693.html•哪些人是老年人的赡养人/w/mf/528690.html•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归谁抚养问题如何/w/mf/528688.html•代位继承人有哪些_法律如何规定代位继承的条件/w/mf/528687.html•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计算/w/mf/528684.html•子女抚养费增加如何确定数额/w/mf/528683.html•怎么处理法定继承遗产纠纷_怎么处理遗赠继承纠纷/w/mf/528681.html•意思自治原则在遗产继承中的体现/w/mf/528678.html•女子未婚生女向男友讨要20万抚养费孩子抚养费标准/w/mf/528676.html•分割遗产应遵循的原则_继承遗产要注意哪些问题/w/mf/528674.html•民法主要解决哪些问题/w/mf/528672.html•罗山法院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16年赡养纠纷/w/mf/528671.html•受遗赠权和遗嘱继承权_两者区别是什么/w/mf/5286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