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式_资本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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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及答案

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及答案

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由于各国普遍实行税收饶让制度,所以国际税收中性是不能彻底实现的。

()2. 我国的第一个国际税收协定是1981年和苏联政府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

()3. 国际离岸中心经常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国际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4. 抵免法和免税法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但其他方法也能够减轻国际重复征税。

()5.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是注册登记地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6. 具有无限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是指该纳税人需要永远缴纳税款。

()7. 由于纳税人境内外盈利亏损和税收负担的高低,选择分国限额法和综合限额法对跨国纳税人是有很大影响的。

()8. 税收协定只适用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双方的居民。

()9.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只有美国和澳大利亚没有实行增值税。

()10. 国际税收竞争的实质就是各国为了争夺外国投资的税收优惠大战。

()二、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税收非歧视·资本弱化·国际税收协定滥用·独立个人劳务·投资税收抵免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如何认识国际避税地。

2.属人原则的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3.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四、计算题:(10分)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在2002年度获得利润4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40%;甲国的该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每个国家的纳税额。

五、论述题:(20分)结合我国的现行税制,论述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之间的关系。

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参考答案所属栏目> 期末考试2007-6-21 0:02:49一、判断题:1.X2.X3.√4.√5.√6.X7.√8.√9.X10.X二、名词解释:1.税收非歧视答:税收非歧视是缔约国之间为妥善处理税收关系,而在税务行政协助等方面作出的特别规定之一。

国开作业《纳税筹划》 (34)

国开作业《纳税筹划》 (34)

题目:()是跨国企业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基本手段。

选项A:转让定价选项B:国际避税地选项C:组织形式选项D:筹资结构答案:转让定价题目:一般而言,要利用国际避税地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第一步就是()。

选项A:出口货物到国际避税地选项B:在国际避税地设立子公司选项C:把财产转移到国际避税地选项D:与国际避税地税务部门沟通答案:在国际避税地设立子公司题目:为实现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跨国企业会通过转让定价的手段(),从而降低集团整体税负,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选项A:降低位于高税负地区关联企业的利润选项B:增加位于高税负地区关联企业的利润选项C:降低位于低税负地区关联企业的利润选项D:增加位于低税负地区关联企业的利润答案:降低位于高税负地区关联企业的利润, 增加位于低税负地区关联企业的利润题目:跨国企业可以利用国际避税地()。

选项A:规避较高的预提税税率选项B:降低纳税调整风险选项C:降低间接转让财产的税负选项D:混合海外各子公司的利润答案:规避较高的预提税税率, 降低间接转让财产的税负, 混合海外各子公司的利润题目:转让定价是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其既不为法律所限制,也不会被法律所禁止。

特别是不以税收目的而开展的转让定价行为,并不会损害到相关国家的税收利益。

选项A:对选项B:错答案:错题目:除了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OECD转让定价指南》及相关文件还针对几项常见的避税手段设置了专门的反避税规定,主要包括受控外国企业、成本分摊协议和资本弱化。

选项A:对选项B:错答案:对题目:受控外国企业是专门针对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的手段而出台的反避税措施。

根据这一规定,跨国企业为了避税而累积在国际避税地子公司的利润,不能享受其母公司所在国延迟纳税的优惠。

选项A:对选项B:错答案:对题目:利用国际避税地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一般只用税收因素即可。

选项A:对选项B:错答案:错题目: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选项A: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选项B:国债利息收入选项C: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选项D: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答案: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题目:下列关于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阐述,正确的有()选项A: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据实扣除选项B: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据实扣除选项C: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税前扣除选项D:若支出超过上述限额的,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答案: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据实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据实扣除, 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若支出超过上述限额的,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题目:20×7年初A居民企业以实物资产2000万元直接投资于B居民企业,取得B企业40%的股权。

资本弱化

资本弱化

一.资本弱化含义资本弱化是指跨国公司为了减少税额,采用贷款方式替代募股方式进行的投资或者融资。

资本弱化已成为跨国公司避税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国际税收领域面临的新课题。

针对这一现象西方许多发达国家都已制定了相应的反避税措施。

我国已加入WTO ,跨国公司在我国的资本弱化避税问题同样不可避免。

二.资本弱化的作用跨国公司通过资本弱化的方式运作资本,至少可以得到以下好处:(1)由于利息作为费用支出起到的抵税效果,减少了子公司的经营利润,从而使子公司交纳税率较高的企业所得税;(2)若子公司利息支出过高而造成亏损,还可以获得别国子公司的损失抵补;(3)避免外国对公司利润的双重征税(如对公司利润征收的所得税和对支付给母公司股息征收的预提税);(4) 在不同税收管辖权间转移纳税义务,以减少在全球的应纳税额,使得归集股息抵免最大化、外国税收抵免最大化。

三.限制资本弱化的方法1.正常交易方法。

在决定贷款或募股资金的特征时,要看关联方的贷款条件是否与非关联方的贷款相同,如果不同,则关联方的贷款可能被视为隐蔽的募股,要按资本弱化法规处理对利息的征税。

2.固定比率方法。

如果公司资本结构超过特定的债务一股份率,则超过的利息不允许税前扣除,可以将超过的利息视同股息征税。

四、国际现状目前发达国家税务当局主要采取此两种方法来对付资本弱化。

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大多数国家采用固定比率法,英国等少数国家采用正常交易法发达国家反资本弱化避税的有关法规1987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出了《资本弱化政策》,1992年在重新修订的OECD范本中,又对联属企业条款注释中的“资本弱化”作了详尽的补充,为缔约国在其国内法中规定负债权益比提供了参考依据。

举例: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综上对资本弱化立法的国家的做法,有以下特点:(1)适用范围上,资本弱化规则一般只适用于关联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国外的子公司之间。

国际企业税收筹划方案

国际企业税收筹划方案

国际企业税收筹划方案
税收筹划是国际企业经营中的重要环节,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负并增加利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企业税收筹划方案:
1. 利用离岸公司: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离岸地区成立的公司,并通过合法的手段降低税收负担。

2. 合法避税: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差异,在遵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跨国利润的分配,从而降低综合税率。

3. 跨国投资:通过在不同国家进行投资,利用国际双重征税协定,避免重复征税,减少企业税负。

4. 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各国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和税收抵免,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

5. 跨国转移价格筹划:通过合理调整跨国公司内部的产品定价,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

6. 虚拟设施筹划:将虚拟设施(例如知识产权)设立在低税率的国家,从而转移利润并降低税收负担。

7. 税收合规:遵守各国税法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缴纳税款,避免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税收筹划应该是合法合规的,企业应遵守国际税收规则和各国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不当的税收行为和风险。

此外,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确保筹划方案具有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纳税筹划第八章自测题

纳税筹划第八章自测题

纳税筹划第八章自测题第八章国际税收筹划一)单项选择题1.国际税收筹划不仅需要跨国企业遵循其本国的税法,而且要遵循()。

A.中国税法B。

OECD税法C.XXX税法D.东道国的税法答案:D。

解析:由于不同国家实现其税收管辖权的方式并不相同,因此,各国对境外企业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税收规定也不相同。

在现实中,大部分国家同时实行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这意味着,大部分国家对于境外企业在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都要征收所得税,同时对本国居民在境内外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全部所得都要征收所得税。

当一国企业到另一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收入时,往往需要按照东道国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还要按照本国税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因此,跨国企业在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不仅应当遵循和考虑其居住国的税法,而且要遵循和考虑其东道国的税法。

这也是国际税收筹划的最主要特征。

2.国际税收筹划的直接目的是减轻()。

A.高税国税负B.境外税负C.本国税负D.整体税负答案:D。

解析:由于各国税法存在巨大差异,而且企业在不同国家开展经营活动的性质、获利水平存在差异,因此,企业旨在降低其在某一国税负的税收筹划安排很有可能导致其在另一国税负的增加。

这种“摁下葫芦浮起瓢”的筹划方法会增加企业在全球的整体税负。

这显然不是税收筹划的理想结果。

因此,作为从全球获利、在多个国家纳税的跨国企业,其国际税收筹划活动需要综合考虑各国税制的特点和差异,并以此为基础,对组织结构、交易形式、成本费用与收入等进行合理的安排,以降低企业在全球的整体税负。

3.如果一个企业或个人被一个国家认定为其税收居民,那它(他)就要在该国承担()。

A.无限纳税义务B.有限纳税义务C.本国纳税义务D.外国纳税义务答案:A。

解析:税收居民是指按照一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管理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注册地或任何其他类似标准,在该国负有全面纳税义务的人。

税收居民的界定是各国行使居民管辖权的标志,一个纳税人一旦被一个国家(或地区)认定为税收居民,就需要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自于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在该国家(地区)缴纳所得税。

国际税法 -

国际税法 -

国际税法: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课税权主体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征税形成的分配关系并由此形成国与国之间的税法分配关系。

税法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证多少税等方面。

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住所标准:住所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

当一国采用住所标准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凡是住所设在该国的纳税人均为该国的税法居民。

常设机构标准:常设机构指的是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

根据此标准,非居民公司在本国设有常设机构,并通过该常设机构取得经营所得,来源国即可对这笔所得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法。

财产所得:不动产由不动产的所在国对不动产所得和转让收益征税,而动产的转让收益,除特殊情况,均应由转让者的居住国对其征税。

抵免限额:是指税法抵免的最高限额,即对跨国纳税人在外国已纳税款进行抵免的限度。

抵免法:全称为外国税法抵免法,即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用国外已纳的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从而实际征收的税款只为该居民应纳本国税款与已纳外国税款的差额。

分国限额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自每一个非居住国取得的所得,分别计算出各自的抵免限额。

综合限额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自不同国家的所得汇总相加,按居住国税率计算出一个统一的抵免限额。

税法饶让抵免,简称税法饶让,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法法规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从事跨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规避或减小其在有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

转移定价

转移定价

转让定价与国际税务筹划摘要:跨国纳税人面对风云变幻的世界经济气候和错综复杂的国际税收环境制定国际税收计划,其根本目的在于谋求全球规模的纳税负担最小化。

本文介绍了转让定价与国际税务筹划的原理, 陈述了国际税务筹划的方法,以及如何利用关联企业交易中的转让定价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并举例说明和路雪通过转移定价暗渡陈仓,12亿巨亏之谜。

关键词:国际税务筹划转让定价关联企业和路雪一.转让定价与国际税务筹划的原理转让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各方为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进行产品或非产品转让的价格。

转让定价避税的实施主体是关联企业,没有关联企业就无所谓转让定价。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

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

总的来说,转让定价税务筹划法是指纳税人为达到转移利润躲避税负的目的,按高于或低于正常市价确定的内部价格成交。

二.国际税务筹划的方法1.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2.充分利用避税地3.资本弱化4.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三.我国企业转移定价的动机1、利用转移定价,逃避我国税收管辖,最大限度的获取利润。

跨国公司在国际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为了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满足其专业分工和协作的要求,通常从世界市场的大范围出发,规划其生产和销售,使之更有效地组织经济要素的投入,往往利用转移定价这种手段。

2、利用转移定价,实现跨国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

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其领导层机构大都设在境外,为了实现跨国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不惜牺牲中方合资者的利益。

3、利用转移定价,规避各类风险。

跨国投资时时刻刻都面临着各类政治或经济风险,如战争、政局动荡、政府征用、没收、外汇管制、通货膨胀、银根紧缩等。

四.利用关联企业交易中的转让定价进行国际税收筹划跨国企业转让定价策略的具体做法大致有以下几种:(1)通过控制零部件、半成品等中间产品的交易价格来影响子公司成本。

《国际税收》课件2

《国际税收》课件2

04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管理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原则
合法性、预见性、全局性和谨慎 性原则,确保筹划行为在法律允 许范围内,并充分考虑税收政策
变化和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
税收筹划方法
利用国际税法差异、合理安排公司 组织结构、选择适当的投资地点和 交易方式等,以降低整体税负。
筹划风险评估
对税收筹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筹划 行为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国际税收协定的作用与影响
总结词
国际税收协定的作用包括减少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税 收歧视、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正性、促进国际经 济合作和贸易发展等。同时,国际税收协定还对跨国 公司和个人的税务规划、国际投资和跨境经济活动产 生影响。
详细描述
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可以有效地减少国际重复征税现象 ,避免跨国纳税人面临双重征税的困境。同时,协定可 以消除税收歧视,确保跨国纳税人在不同国家获得公平 的税收待遇。此外,国际税收协定还可以提高税收征管 的效率和公正性,降低跨国纳税人的税务风险和成本。 最后,国际税收协定可以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和贸易发展 ,为跨国公司和个人的跨境经济活动提供更好的税收保 障和支持。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务合规管理
合规义务确认
合规培训与意识提升
明确跨国公司所适用的国际税收法规 和合规要求,确保公司经营行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
定期开展税务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 税务合规意识和操作技能。
税务文档管理
建立健全的税务文档管理制度,确保 文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方便税务审 计和查证。
05
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
《国际税收》ppt课件
目录
• 国际税收概述 • 国际税收协定 • 国际税收筹划 •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管理 • 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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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天地]
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式———资本弱化
田守岗 孔 岩
[摘 要]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国际税收筹划在这种环境下出现了更多新的方式
和方法,如电子商务避税、资本弱化避税、利用金融衍生工具避税等等。

本文主要对资本弱化问题进行探讨,
以说明面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应有效合理地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关键词]资本弱化;国际税收筹划;国际逃税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2880(2006)09-0122-02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已成为这个时代最突出的特征之一。

可以看出,各国在生产、分配、消费各环节趋于一体化。

贸易自由化不断深化,资本自由化进一步推进,人员频繁跨境流动,在这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避税也出现了更多新的方法和途径。

如何在投资过程中运用筹资方式进行避税是近年较为引人注目的话题。

筹资避税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获利水平,减轻税收负担。

筹资避税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的选择及还本付息的选择。

从筹资渠道进行避税的资本弱化并非新课题,但却是目前国际上运用较多的一种国际税收筹划方式。

一、资本弱化的主要特征
资本弱化(Thin Capitalization )又称资本隐藏、股份隐藏或收益抽取,是指跨国公司为了减少税额,采用贷款方式替代募股方式进行的投资或融资。

通常情况下,公司特别是跨国关联公司进行跨国融资时,经常通过高负债、低投资,使其资本弱化,从而增加利息支出转移应税所得。

这是因为税法上规定股息支付不能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不具有抵税作用。

而利息支出则可以作为费用,允许企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予以扣除,使企业少交部分所得税,达到税收负担最小化。

所以,如果跨国公司向国外关联企业进行债务融资,其关联企业向跨国公司支付的利息就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而如果跨国公司向国外关联企业注入的是股本金,则关联企业向跨国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就无法使应纳税所得额得到冲减。

二、资本弱化的理论基础1.经济学基础
196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费朗
哥・莫迪格里安尼(Franco M odigliani )和默顿・米勒(Merton
M iller )发表了M M 定理的命题二,是在M M 定理的基础上加入了公司税存在的条件,他们认为负债企业的价值等于无负债企业的价值加杠杆的利得,即V L =V U +T D 。

杠杆的利得为纳税节省价值,又称税盾效应,即公司税率(T )与债务额(D )的乘积。

由于(1-T )<1,公司税所引起的股本成本上升的速度会低于杠杆增长的速度。

税率会减少债务的实际成本,从而使企业的价值随着杠杆程度的增加而增加。

显然企业可以增加负债实现税盾来增加企业的价值,并且从理论上说100%负债产生最大价值。

另外资本弱化的另一个经济学基础在于债务人和股东权利的会计制度设计。

如果公司资本多半来源于股权融资,则经理部门需尽可能增加公司利润,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负会计责任。

债务融资则不同,至少公司不用向债权人详细汇报资金运营情况,只要到期能偿还债务即可。

2.法律基础
从税法角度看,对于公司的同一笔所得要在两个层面征税:对公司所得征公司所得税和对股东红利征个人所得税。

双重征税促使股东采用其它的既可以充实公司资金又可以减轻税负的资本结构设计即优先实行债务融资的方式。

此外,从破产法角度看,当公司破产时,股东只有剩余清算财产的请求权,而债权人可较股东获得优先偿付的权利。

三、利用资本弱化进行税收筹划
当跨国公司考虑跨国投资时,首先需要考虑新办国外公司的资本结构,此时它们往往通过贷款和发行股票两者间的选择来达到全球税负最小化。

以下通过表1说明在没有特殊的资本弱化规定时,以贷款代替募股方式的好处。


221— 2006年第9期 总第147期黑龙江对外经贸
H LJ F 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T rade N o.9,2006 Serial N o.147 
假设外国子公司的总利润为100万美元。

在募股投资的情况下,子公司不向国外母公司支付利息(假设不存在其它债务利息支付),其应税所得额为100万美元。

假定外国子公司所在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即为30万美元。

在母公司对其100%控股的情况下,其关联企业就要向母公司分配全部70万美元的税后利润(假设不存在子公司所在国必须预提留存收益的限制)。

再假定关联企业所在国对本国外商投资企业汇给国外投资者的税后利润不再征收预提所得税,母公司就可以得到70万美元税后利润,母公司在子公司所在国实际负担的有效税率为30%。

而在贷款投资的情况下,外国子公司的应税利润等于总所得扣除向母公司支付利息后的余额,假定总所得为100万美元,应付给母公司的利息为50万美元,则子公司的应税所得额为50万美元,只需要缴纳15万美元公司所得税。

但子公司在向国外母公司支付利息时要代扣代缴10%的预提所得税,这样母公司实际得到的利息额就为85万美元(利息收入所得50万+子公司税后利润35万),母公司负担的子公司所在国实际有效税率仅为15%,大大低于募股投资条件下有效税率30%的水平。

因此投资者,特别是跨国公司可以通过提高债务-股权比率来降低税收成本,最终达到国际税收筹划的目的。

表1 某公司的资本结构分析表(假设无股息预提税)投资方式(项目)直接募股投资直接贷款投资息税前利润(万元)100100
利息支付(万元)050
应税所得(万元)10050
所得税30%(万元)3015
净利润(万元)7035
预提税10%(万元)05
外国投资者收益(万元)7085(50+35)
实际税率30%15%
四、国际税收筹划与国际逃税的区别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跨国纳税人来自国际逃税和避税的潜在收益也随之增加,因而国际税收领域内的税收筹划和逃税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所谓国际税收筹划,是指跨国应纳税人以合法的方式,利用各国税收法规的漏洞和差异或利用国际税收协定中的缺陷,通过变更其经营地点、经营方式以及人和财产跨越税境的流动、非流动等方法来谋求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规避税收负担的行为。

跨国应纳税人国际税收筹划的产生有其内在原因和外在条件。

内在原因是指每一个跨国经营者都希望通过减轻或免除纳税义务来尽可能实现利润最大化。

外在条件主要是各国税制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税负轻重。

而所谓国际逃税,是指跨国纳税人运用欺诈伪造、弄虚作假、巧立名目等种种手段,蓄意瞒税,以期减少或不纳有关国家税款的违法行为。

国际税收筹划与国际逃税的不同之处在于,国际税收筹划所采用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手段,不具有欺诈的性质,是在遵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利用法律所不及的缺陷进行的活动;而国际逃税所采用的手段具有欺诈性,是非法的,是对税法的公然对抗和践踏。

在结果上,国际逃税直接表现为世界范围内税基总量的减少,而国际税收筹划却并不改变世界范围内的税基总量,仅仅造成税基总量中适用高税率的那部分向低税率和免税的那部分的转移。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法对逃税行为都规定了惩罚措施,对逃税行为的制裁不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逃税被认为是从法律观点上说已经圆满解决的一个概念。

反国际逃税的打击目标应该是从事逃税行为、劣迹斑斑的跨国经营者,对此有关国家税务当局可根据逃税情节的轻重,勒令逃税者补税,并对当事人做出行政、民事及刑事等不同性质的处罚。

但是,针对国际税收筹划,各国应尽量完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堵塞漏洞,并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使其后的同类减轻或解除税负的办法由合法变为不合法,保护并增加国家应得的财政收入。

五、我国跨国公司采用资本弱化方式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应遵循的原则
1.要充分了解各国税收制度及其发展趋势。

当前世界各国税收制度千差万别,税种、税率、计税方法各种各样,课税关系相当复杂。

因此,跨国纳税人必须充分、详细地了解、熟悉所在地的税法、会计、法律等条例,并随时掌握所在地的税法、会计、法律等条例的发展变化情况,依据新的课税制度及时修订税务计划。

2.必须从全球的观点安排经营活动,筹划税务。

追求每项税负最小并不等于整体纳税负担最小。

追求税负最小不等于收入一定最大,比如存在某国税收情况于己有利,但该国的经济环境却不能令人满意,利用它反而因小失大等情况。

3.税收筹划应具有前瞻性,不能杀鸡取卵,为追求眼前利益而忽略长远利益。

因此,跨国纳税人应有较长时期的总体税务计划。

在国外,这些税务计划无一例外几乎都是聘请会计师和税务师制订的,可见,做好税务计划是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关键。

4.不能违反税法。

我国跨国公司在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有一条界限不可逾越,即不能违反税法,必须坚决杜绝那种抱侥幸心理进行非法逃、偷税或瞒税的冒险行为,以免得不偿失,给我国海外企业的声誉、利益带来损失,并影响到我国海外投资业的拓展以及国际市场的开拓。

(作者单位:山东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刘剑文.国际税法学(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2]叶晓斌.资本弱化的法律问题初探.中国财税法网.
[3]华秀兰.资本弱化规则研究.经济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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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守岗 孔 岩: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式———资本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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