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渣土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标准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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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运输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渣土运输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渣土运输规章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渣土运输行为,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建设工程中的渣土运输行为。

第三条渣土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安全、高效、环保的运输过程。

第四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渣土运输制度,做到合理分工,明确职责。

第五条渣土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六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渣土运输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章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第九条渣土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装载能力、车速等应符合规定。

第十条渣土运输车辆应定期检测,保证车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

第十一条渣土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第十二条渣土运输车辆应定时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辆卫生。

第十三条渣土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防撞钢材、灭火器等。

第十四条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应持有效驾驶证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

第三章渣土装载和卸载第十五条渣土运输单位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安排渣土装载和卸载任务。

第十六条渣土装载应均匀,避免超载、侧翻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渣土卸载应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乱丢乱倾。

第十八条渣土卸载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安全快捷。

第四章渣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第十九条渣土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距,避免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渣土运输过程中应注意行车安全,避免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渣土运输过程中应根据路况、气象等情况灵活调整速度,确保安全行驶。

第二十二条渣土运输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车辆安全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安全运输。

第二十三条渣土运输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处理。

第五章渣土运输的环保措施第二十四条渣土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废气排放和噪音污染,保护环境。

渣土运输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渣土运输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渣土运输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渣土运输行为,保障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渣土运输单位和从业人员,在渣土运输活动中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四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发生事故的风险。

第五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渣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渣土运输活动的安全和环保。

第二章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第七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渣土运输车辆,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保持良好的状态。

第八条渣土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保养。

第九条渣土运输车辆应当装设安全报警设备,保证在出现问题时能及时报警并停车检修。

第十条渣土运输车辆应当按规定携带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在渣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渣土运输车辆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距,减速慢行,避免危险驾驶行为。

第三章渣土运输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十三条渣土运输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确保个人安全。

第十四条渣土运输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积极配合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渣土运输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酗酒、吸烟,不得擅自离岗。

第四章渣土运输活动管理第十六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渣土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避免拥堵和事故。

第十七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定期清理渣土运输车辆和装载设备,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漏装渣土的现象。

第十八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渣土运输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渣土运输活动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渣土运输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4篇)

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4篇)

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渣土的安全运输,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渣土的运输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建筑渣土的安全运输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渣土的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有关建筑渣土运输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运输企业的管理要求第五条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明,合法从事建筑渣土的运输业务。

第六条运输企业必须配备完善的运输车辆和设备,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七条运输企业必须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运输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其运输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第九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技能,经过合格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安全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不超速、不闯红灯等。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运输企业的工作纪律和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或停留时间。

第四章渣土运输的安全要求第十三条运输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建筑渣土的装载和卸载,确保不发生渣土的溅落、飞散等情况。

第十四条运输企业必须确保建筑渣土的装载量不超过运输车辆的额定载重。

第十五条运输企业必须确保渣土的运输过程中不造成交通堵塞、道路损坏等问题。

第十六条运输企业必须确保建筑渣土的运输过程中没有污染环境的情况发生。

第五章应急处理和事故报告第十七条运输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制定应急处理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八条运输企业必须及时报告发生的事故和安全问题,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处罚规定第十九条政府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有权对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

第七章附件第一附件建筑渣土安全运输记录表第二附件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安全检查表第三附件建筑渣土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记录表说明:本制度由运输企业和监管部门共同制定,建议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标准版本(9篇)

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标准版本(9篇)

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根据《柳州市安全生产条例》、《柳州市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协会实际情况。

特制定《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

一、建筑渣土车辆运输运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基础台账(驾驶员管理台账、车辆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台账、违章与事故台账)和有关信息资料。

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渣土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驾驶员出车前坚持“三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4、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市区《通行证》。

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专项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经市局审核批准,取消其建筑渣土运输从业资格。

6、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装运过程中,必须盖平箱盖,严禁超载。

渣土运输车辆应该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设置车辆判别标识、安装电子标签和顶灯等装置。

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汇编

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汇编

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与噪声防治及监测技术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协会实际情况。

特制定《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

一、建筑渣土车辆运输运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基础台账(驾驶员管理台账、车辆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台账、违章与事故台账)和有关信息资料。

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渣土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驾驶员出车前坚持“三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4、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通行证》。

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专项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经市局审核批准,取消其建筑渣土运输从业资格。

6、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装运过程中,必须盖平箱盖,严禁超载。

2024年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范本一、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 为确保渣土运输安全,需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常态化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传达并普及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信息。

2. 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组织渣土车辆驾驶员参与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驾驶员在出车前,需接受“三分钟安全教育”,旨在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违规操作,有效控制并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完成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及市区《通行证》的办理工作。

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需每月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定期考核与计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于难以整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需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设定明确的整改期限。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国家规定的专门培训,并成功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及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专项培训合格证后,方可正式上岗作业。

对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经市局审核批准后,将取消其建筑渣土运输从业资格。

5. 在装运过程中,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确保箱盖平整关闭,严禁超载行为。

车辆还需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并设置车辆判别标识、电子标签及顶灯等必要装置。

6. 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路线及时间行驶,严禁超速、超载及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无牌或号码不全的车辆上路。

7. 对于已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并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需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装载量未超出车厢栏板上沿且箱盖密闭完好。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将禁止其驶出工地。

8.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应按照局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的“事故报告”程序进行及时上报与处理。

9.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建筑渣土运输运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

渣土部门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渣土部门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渣土运输管理,保障城市环境整洁,预防和减少渣土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渣土运输车辆、人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规范;(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四)高效便捷,服务至上。

第二章运输车辆管理第四条渣土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运输资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渣土运输车辆应保持整洁,不得擅自改装、拆卸、涂改车辆标识。

第六条渣土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第七条渣土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路线。

第八条渣土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的清洁设备,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产生抛洒、滴漏等现象。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渣土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渣土运输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渣土运输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个人防护,佩戴反光背心、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渣土运输人员应主动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执法工作。

第四章运输作业管理第十三条渣土运输作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四条渣土运输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产生抛洒、滴漏等现象。

第十五条渣土运输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卫生。

第五章环境保护与安全第十六条渣土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七条渣土运输车辆不得在禁止时段、路段运输渣土。

第十八条渣土运输车辆不得在道路上随意丢弃渣土。

第十九条渣土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二十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渣土运输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024年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渣土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保障公众和环境安全,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和美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渣土的运输工作。

第三条建筑渣土的运输包括装载、运输和卸载三个环节,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四条建筑工地或拆除工地的项目单位是建筑渣土的产生和运输责任主体,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建筑渣土的运输工作。

第五条建筑工地或拆除工地的项目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和管理建筑渣土的运输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六条运输企业是建筑渣土的运输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办理相关资质和手续,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七条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监督,并保证运输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八条监管部门是建筑渣土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负责监督和检查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并进行相关处罚。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九条建筑工地或拆除工地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建筑渣土的装载和运输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渣土的装载不超过车辆承载能力。

第十条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运输企业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固定运输路线,严禁在居民区和交通繁忙的路段从事建筑渣土的装载和卸载。

第十二条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严禁超载和超速行驶,并配备安全设备,如安全带、火灾灭火器等。

第十三条运输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四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渣土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企业进行警告、罚款甚至吊销运输许可证的处罚。

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公众对建筑渣土运输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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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标准
一、建设标准化工地
1、渣土运输工地出入口必须按标准达标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证外运。

当天外运施工的工地出入口必须达到灯光明、探头清、设施好、车冲洗、出口净管理要求。

灯光明。

工地出口照明装置能正常使用,保证车辆在出口冲洗、检查时视线清晰。

探头清。

施工前定岗人员应对设备检查,保持完好,并指向冲洗台,监控画面清晰。

设施好。

自动冲洗台、高压水枪应保持完好,能正常冲洗使用。

洗车槽、排水沟排水畅通。

车冲洗。

所有渣土车必须经过冲洗区经冲洗后方可驶出工地。

车辆应在冲洗平台滞留冲洗。

(对现场不宜设置自动冲洗台的,应在洗车槽内用高压水枪对车轮、档板及放大字牌进行冲洗。


出口净。

工地出口有专门的管理和保洁人员,做到一车一清。

出口处应视情铺设20-50米铺垫,防止污染路面。

2、按照环保要求,工地在出入口设置PM10监测系统,并与区监控平台对接,实施对工地扬尘污染情况实时监测。

发现报警立即通知定岗队员现场查看、整改。

二、发挥监控管理系统效能
1、各区建立专门的GPS和视频监控平台,保持运行正常,并有专人值守。

2、各渣土运输企业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在渣土外运时,安排人员进行全时值守,与市、区两级实行同步监控。

3、值守人员通过GPS 和视频系统实时监控渣土车超速、GPS离线(定位异常)以及工地出入口是否正常冲洗情况。

对超速车辆、GPS离线(定位异常)、出入口不冲洗、超载车辆以及工地提前运输或擅自开工、视频设备不正常等违规情况,要立即通知定岗队员迅速处置,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大队领导。

三、严格落实巡查机制和定岗责任制
1、市局渣管处与市城管执法督察支队设立督查组,每天对各区渣土运输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通报问责。

2、各区城管局每晚安排局领导带班,由一名专职副大队长负责,带领渣土管理工作人员在辖区内进行来回巡查。

重点巡查当晚开工工地出入口管理、定岗队员在岗履责和沿途运输路面污染情况,查处违规运输行为,督查道路清扫保洁到位,及时安排洒水降尘,做好巡查记录。

路面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做到清理清扫到位,洒水降尘及时,确保运输路线不遗存抛洒渣土,路面整洁不扬尘。

3、定岗队员重点对工地出入口车辆冲洗、超载、证照进行检查,监督工地管理人员做好出入口管理。

做到车辆超载、未密闭不许出门;车辆放大号牌不清不许出门;车辆不冲洗不许出门;车辆没有单车运输证不许出门;工地出入口未设置安全锥不许出门。

四、落实严管重罚措施
1、严格“六个一律”。

工地没有照明装置或照明装置损坏的,一律停工整改;工地视频监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且未报修的,一律停工整改;有自动冲洗设施且不启用的,一律停工整改;车辆不经冲洗出工地的,一律停工整改;工地出口处发生路面污染的,一律停工整改;不服从现场定岗队员管理的,一律停工整改。

2、对超速超10%以上的和闯红灯车辆,当晚收证拉黑1个月处理,对所在工地当晚立即停工整改。

其它超速车辆拉黑1周处理。

对发生私拉偷倒的,工地停运整改,并按规定处罚到位。

3、对巡查发现的抛洒污染路面、无证运输、不按规定要求私拉偷倒等违规行为,除了责令工地停工整改外,还要依法进行处罚,处罚或整改不到位的,工地不得开工外运。

4、对渣土运输期间,发生车辆亡人交通安全事故的,对肇事车辆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在合肥市从事渣土运输,所在企业暂停运输资质,工地停运整顿半个月,视整顿效果
再决定其重新开工和营运。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亡3人以上),工地停运整顿1个月。

五、推广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车
1、城区二环以内、政务区、滨湖新区工地以及城区范围内所有各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全部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车。

2、落实好新型环保渣土车延长运输时间优惠政策。

经许可白天运输的工地必须是全部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车运输。

4、对重点区域内的重点项目工地,根据环保大气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可强制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车。

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1、建立组织领导协调机制。

以城管、环保、建委、交警四部门为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协调指导环保、建委、城管、交警四部门联合开展渣土运输安全和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2、建立查处信息抄告机制。

各部门依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对涉及渣土运输管理及渣土扬尘污染防治中的各类违规问题,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在各部门间相互抄告,形成对各类违规问题坚决查处合力。

3、建立执法督查联动机制。

由城管部门牵头,市级部门间每月组织一次联合督查行动,各区可根据管理实际至少每半月组织辖区内建设、环保和交警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4、建立定期集中整治机制。

针对渣土运输管理的实际,突出重点难点,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工地源头管理不严、渣土车超速闯红灯、运输抛洒污染、渣土私拉偷倒等问题,实现渣土源头管理常态、文明施工常态、环保卫生常态、车辆遵章守纪常态。

七、严格弃土场管理
1、弃土场出入口必须按规定要求达标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收纳渣土。

2、对弃土场出入口不达标,一律禁止使用。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城管局应加强对辖区内弃土场日常监管和指导,严厉打击私设弃土场违法行为,确保弃土场规范管理。

八、加强零星建筑垃圾监管
1、零星建筑垃圾实行属地管理。

运输零星建筑垃圾必须向区城管部门申报备案。

2、运输零星建筑垃圾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和符合要求的小型运输车辆。

杜绝使用农用车、黑头车运输。

3、建筑垃圾运输应当采用袋装或者密闭的方式,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洒、泄漏,必须在核定的地点倾倒。

4、各区城管部门对零星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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