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20100709031456247
贵州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贵州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6.08.02•【字号】•【施行日期】1996.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贵州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6年8月2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房地产开发经营用地,必须严格依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在我省城市规划区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中介服务,实施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应当遵守《城市房地产法》和本条例。
第四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经营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当按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土地、工商、物价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实施。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定期发布信息,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协调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九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城市房地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二)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和复审;(三)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审批,领取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四)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办理纳税登记;(六)到所在地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1•【字号】黔府办发[2010]45号•【施行日期】2010.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45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从5月下旬至6月下旬,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顿和检查工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坚决遏制部份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工作部署上来,积极开展专项整顿和检查工作,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房地产项目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的专项整顿和检查,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一)开展全面检查。
对全省范围内所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囤地、炒地行为;在销售过程中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行为;在开发经营过程中的偷逃税行为等。
(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对在专项整顿和检查以及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集中查办;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01.07•【字号】•【施行日期】2009.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9年1月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房地产开发应当符合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和房地产企业诚信经营情况。
第六条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受理举报投诉,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七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企业名称应当体现房地产行业特点。
从事房地产开发,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变相出租、出借、转让。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资质条件划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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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项目名称:xxxx小区
建设单位:河北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河北省建设厅制
说明
1、根据《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5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将日常跟踪监管情况和企业诚信行为信息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当在15日内持相关文件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验。
5、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分别于每年6月和12月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进行跟踪核验,并在核验意见中注明。
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一式一份,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统一编号核验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保存;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电子版和已取得行政许可事项的扫描件报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概况
项目开发建设许可记录
工程建设记录
8
公益性配套设施建设记录
9
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记录
10
商品房预售许可记录
11
商品房预(销)售记录
12
13
主要事项记录
诚实守信档案
核验记录
核验结果。
贵州房地产项目开发手册

贵州房地产项目开发手册一、前言房地产项目开发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要求有系统的规划、精细的管理和高效的执行。
本手册旨在提供贵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相关信息和指导,以便开发商能够顺利进行项目规划、开发和销售。
本手册将涵盖项目前期准备、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销售推广等多个环节,帮助开发商全面了解贵州房地产开发的各个方面。
二、项目前期准备1. 土地选址与调查- 确定项目需求和市场定位,选择合适的土地用于开发。
- 进行土地调查,包括土地的原始状态、地貌特征、地质条件等。
- 做好规划与审批工作,确保土地可以用于房地产开发。
2. 需求分析与市场调研- 分析目标客户的需求和偏好,制定合适的产品规划。
- 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发展趋势。
- 确定产品定位和市场竞争策略,制定销售目标和计划。
三、规划设计1. 总体规划- 根据土地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制定整体规划方案。
- 确定项目的功能分区和用地比例,确保优化空间利用。
- 合理规划环境景观和配套设施,提升项目的品质和舒适度。
2. 建筑设计- 委托专业的建筑设计师进行建筑设计,满足项目的功能需求和美观要求。
- 考虑建筑的结构安全、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 定期与设计师进行沟通和评估,确保设计与实际施工的一致性。
四、建设施工1. 施工组织与管理- 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图,包括工期安排、人力资源、材料供应等。
- 设立专门的施工组织机构,确保施工过程能够有序进行。
- 建立健全的质量监测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2. 材料采购与工程进度控制- 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 建立项目的进度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 加强与监理单位的沟通与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五、销售推广1. 营销策划与推广- 制定全面而有针对性的销售策划方案,确保销售目标的达成。
- 进行品牌宣传和推广活动,提升项目知名度和美誉度。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11.24•【字号】黔建房通[2009]489号•【施行日期】2009.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黔建房通〔2009〕489号)各市(州、地)房管局(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监督检查范围在我省行政辖区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包括在我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省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参加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方式本次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书面监督检查和网上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监督检查的程序及时间1、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09年12月15日前向项目所在地县级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市场行为受检材料。
2、县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市场行为受检材料进行检查,并对正在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签署初检意见并于12月31日前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行为受检材料和初检意见报所在市、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3、各市(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市场行为受检材料进行复查,视情况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签署复检意见并进行汇总,形成汇总表后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市场行为受检材料和汇总表(附电子文档一份)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2010年1月20日至2010年2月2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集中核查经各级主管部门初检和复检的市场行为监督检查申报资料,并视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2010年2月25日前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对市场行为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公示。
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开发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城镇规划区内进行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价格指导和税费优惠等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州、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具备与开发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能力。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等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动工开发。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开发的,应当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经批准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进行开发,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报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补缴土地出让金。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开发项目开工前,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经原批准部门批准。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开发项目竣工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章房地产经营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房人明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并签订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二)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三)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四)商品房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条件;(五)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六)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七)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八)其他约定事项。
贵州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贵州省2010版)

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买受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索引说明基本术语释义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第四章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交接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房屋登记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
各地可以在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
3、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4、使用本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应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经备案的示范文本,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开展示,供当事人阅读。
5、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及其他有关证照和证明文件。
6、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7、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8、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公平合理的补充协议,也可以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9、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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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销售
代理机构
预售款监管情况
是否进行预售款
监管
监管单位
监管资金比例
监管
金额
开户行
名称
批准
销
售情况
分类
住宅
办公楼
商业营
业用房
其他
合计
面积(m2)
套数(套)
销
售
情
况
记
录
已售面积(m2)
已售套数(套)
售价(元/m2)
空置面积(m2)
按揭套数(套)
公积金贷款(套)
填写日期
已售面积(m2)
已售套数(套)
编号:黔房开项 字 第 号
贵州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贵州省建设厅
( 年 月 日)
说明
1.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48号令)制定《贵州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以下简称《项目手册》。
2.《项目手册》采用全省统一编号格式,由各市、州、地统一编号。全省统一编号格式为:黔房开项(各市、州、地简称)字(年份)第××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后的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和建立该项目的《项目手册》。
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开发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事项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活动的审查、批准、处理、处罚意见记录在《项目手册》中。
5.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5日内、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5日内、项目竣工验收后15日内、项目申报综合验收时将《项目手册》送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验核。验核程序和要求由各市、州、地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每年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前30日内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核。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形象进度
累计完成投资(万元)
竣工验收日期
是否合格
备注
盘县煤炭公司商住楼
24154.4
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
贵州省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2012.9.9
注:此表按季度由开发企业填写
配套工程建设进度记录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量
开工日期
施工单位
竣工验收日期
竣工验收单位
质量等级
备注
给水工程
已售套数(套)
售价(元/m2)
空置面积(m2)
按揭套数(套)
公积金贷款(套)
填写日期
已售面积(m2)
已售套数(套)
售价(元/m2)
空置面积(m2)
按揭套数(套)
公积金贷款(套)
填写日期
已售面积(m2)
已售套数(套)
售价(元/m2)
空置面积(m2)
按揭套数(套)
公积金贷款(套)
填写日期
转让批准文号
转让金额
转让方式及主要条款
注:此表由开发企业填写。
项目贷款情况
项目抵押贷款
贷款方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担保情况
(抵押、质押、保证)
项目按揭贷款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按揭合作银行
贷款金额
保证金收取比例
保证金额
保证金预计退还
时间
注:此表由开发企业填写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主要事项记录
一、拆迁承办单位:
二、计划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合作合资方名称
签定合同日期
联系电话
合资合作方三
合作合资方名称
签定合同日期
联系电话
合资合作方式及主要内容
注:此表由开发企业填写。
项目转让记录
转让项目名称
转让项目地址
转让方式
①全部项目转让②部分转让
受让单位
转让日期
用地性质
土地面积
项目土地总面积(㎡)
转让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规划建筑面积(㎡)
转让建筑面积(㎡)
其中住宅_____________户营业房________户其他_________户
五、通过货币补偿方式实际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营业房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平方米
通过货币补偿方式实际安置补偿总金额:______万元
其中住宅________万元营业房_______万元其他______万元
8.消防审批
六盘水市公安消防支队
六公消审[2012]第0097号
2012.9.25
9.人防审批
10.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证
12.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13.城建档案备案手续
其他:
注:此表由开发企业填写。
项目合资、合作联建记录
合资合作方一
合作合资方名称
签定合同日期
联系电话
合资合作方二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盘县建设局
建字第520000201204307
2012.7.19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盘县建设局
520202201209190101(2012--10)
2012.11.12
6.施工图审批
贵州省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
黔建设质监[2012]736号
2012.11.7
7.建筑节能标准审查
计划拆迁房屋总户数:_________________户
其中住宅______________户营业房_______户其他_________户
三、批准拆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实际拆迁完成日期:年月日
四、实际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实际拆迁房屋总户数:________________户
用地面积m2
2523.81
是否经济适
用住房项目
否
项目性质
商住楼
项目联系电话
18985919993
用地方式及批文字号
建筑面积m2
24154.4
方式
文号
日期
建筑密度
46.8%
商住综合
盘发改备案[2012]124号
2012.5.16
绿地率
35%
栋数
2
容积率
7.84
层数
-2+18+1
套数(住宅)/面积(商场)m2
售价(元/m2)
空置面积(m2)
按揭套数(套)
公积金贷款(套)
填写日期
已售面积(m2)
已售套数(套)
售价(元/m2)
空置面积(m2)
按揭套数(套)
公积金贷款(套)
填写日期
(续上表)
销
售
情
况
记
录
已售面积(m2)
已售套数(套)
售价(元/m2)
空置面积(m2)
按揭套数(套)
公积金贷款(套)
填写日期
已售面积(m2)
六、行政裁决总件数:______件
行政裁决总户数:______户
行政裁决总面积:______平方米
七、强制拆迁总件数:______件______户______平方米
其中:司法强制拆迁:______件______户______平方米
行政强制拆迁:______件______户______平方米
八、拆迁记录
项 目 概 况
房地产开发
企业名称
贵州省盘县黔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号
黔房开字临B0151-2
法定代表人
黄飞
单位地址
贵州省盘县红果经济开发区竹海西路
邮编
553537
营业执照号
520202000066837(1-1)
企业联系电话
0858-3699999
项目名称
盘县煤炭公司商住楼
项目位置
红果经济开发区凤鸣北路
监理单位
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注:此表由开发企业填写。
开发项目手续办理记录
审批内容
批准单位
编 号
发证日期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盘县建设局
地字第520000201110046号
2012.3.31
2.国有土地使用证
红果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红土国用(2012)第049号
2012.4.12
3.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期限
房屋拆迁进展情况
备
注
已拆迁总面积(㎡)
已拆迁总户数(户)
行政裁决拆迁案件
强制拆迁案件
合计
其 中
合计
其 中
件 数
面积
(㎡)
件 数
面积
(㎡)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住宅
营业房
其他
住宅
营业房
其他
件数
户数
件数
户数
注:拆迁期限按季度计算,此表由开发企业填写。
单项工程建设进度记录
单项工程名称
建筑
面积(㎡)
施工单位
6.《项目手册》在每次验核后应当由验核部门签署验核意见,并加盖验核章。
7.《项目手册》只限本项目使用,不得伪造、随意涂改、出租(借)、转让。如有遗失,登报声明作废后再申请补发。
8.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手册》一式四份,一份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作为项目开发经营活动的依据,一份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特区)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持有,作为项目监督管理的依据。另外两份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分别报市(州、地)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厅存档。
126套/5611.48
计划开工时间
2012.9.9
实际开工时间
2012.7.1
计划竣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