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业务档案管理规范标准
旅行社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行社员工管理,提高旅行社整体服务质量,确保旅行社业务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全体员工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旅行社员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员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职称、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2. 入职、离职及调岗记录;3. 培训、考核及奖惩记录;4. 工作业绩及贡献;5. 社会关系及个人信用记录;6. 其他与员工相关的重要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旅行社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应收集其相关资料,建立员工档案。
第八条员工档案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管理:1. 收集: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收集员工相关资料,提交人力资源部;2. 整理:人力资源部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3. 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类别归档,并存放在档案柜中;4. 保管: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5. 查询:员工或相关部门需查询档案时,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询;6. 销毁:员工离职或档案保管期满后,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五章档案保密第九条旅行社员档案属于内部资料,不得随意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档案进行保密管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传播、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泄露旅行社员档案。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旅行社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旅行社游客档案管理制度

旅行社游客档案管理制度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旅行社对游客档案的管理,确保游客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
2. 档案管理流程
旅行社应建立完善的游客档案管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2.1 游客信息收集
旅行社在与游客建立合作关系时,应尽可能收集游客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
2.2 档案归档
旅行社应将游客的相关信息进行归档,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方式进行归类,便于管理和查询。
2.3 档案保密
旅行社应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原则,确保游客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档案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仅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和处理相关信息。
2.4 档案查询和更新
旅行社应及时响应游客的档案查询和更新请求。
游客有权了解自己的档案信息,并有权对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进行更正和更新。
3. 档案管理责任
旅行社应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力,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严密的工作态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和可靠。
4. 档案管理制度评估
旅行社应定期评估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相关管理人员,建立起完善的档案管理工作反馈机制。
5. 总结
旅行社游客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旅行社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游客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提升旅游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
旅行社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行社员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所有员工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旅行社员工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不得有遗漏。
2. 准确性原则: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伪造。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4.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密,防止档案资料泄露。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旅行社员工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入职登记表:包括员工基本信息、入职时间、部门、岗位等。
2. 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4. 工资、福利、奖金、考核等相关资料。
5. 调动、晋升、离职等相关资料。
6. 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1. 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2. 员工离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3. 档案资料收集过程中,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六条档案整理:1. 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
2. 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 档案整理完成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1. 档案室应设置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工作。
2. 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资料受潮、霉变。
3. 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借阅、复印,确需借阅、复印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八条档案利用:1. 旅行社员工查询个人档案,需提供有效证件,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查阅。
2. 非旅行社员工查询档案,需提供相关证明,经旅行社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3. 查阅档案时,需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九条档案销毁:1. 档案资料达到法定保管期限,经旅行社负责人批准后,可予以销毁。
2. 档案销毁前,需进行清点、登记,确保档案资料齐全。
旅行社旅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行社旅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旅游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内部所有旅游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旅行社旅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旅游档案的完整、准确、连续,不得遗失、损毁或篡改。
2. 安全性原则:确保旅游档案的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3. 保密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旅游档案中的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4. 可靠性原则:确保旅游档案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用性。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旅行社旅游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旅游合同类:包括旅游合同、补充协议、行程单、旅游保险单等。
2. 旅游接待类:包括旅游团队名单、旅游行程安排、景点门票、住宿证明等。
3. 旅游宣传类:包括旅行社宣传册、旅游线路介绍、旅游产品手册等。
4. 旅游投诉类:包括旅游投诉记录、处理意见、赔偿协议等。
5. 旅游培训类: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材料等。
6. 其他类:包括旅行社内部文件、旅游行业政策法规、旅游统计数据等。
第五条旅行社旅游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归档时间:旅游活动结束后30日内完成归档。
2. 归档要求: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编号等进行归档。
3. 归档材料:确保归档材料完整、准确、清晰。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旅行社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旅行社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规定查阅范围、程序和权限。
第八条旅行社旅游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长期、永久两种:1. 长期档案:包括旅游合同、旅游团队名单、旅游行程安排等,保管期限为5年。
2. 永久档案:包括旅行社内部文件、旅游行业政策法规等,保管期限为永久。
第九条旅行社旅游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查阅档案时,需填写查阅登记表,注明查阅目的、时间、内容等。
旅行社档案管理制度

旅行社档案管理制度第一部分绪论旅行社档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旅行社内部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旅行社业务数据、风险管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旅行社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内部各类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
第二部分档案管理范围1. 纸质档案:包括客户档案、合同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
2. 电子档案:包括业务系统数据、电子邮件、电子合同、电子票据等。
第三部分档案管理组织1. 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一的档案管理工作。
2. 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归档和清点工作。
3. 划定各类档案的管理权限,加强对重要档案的保护。
第四部分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采集:对各类档案进行及时采集、整理和归档,建立档案存储系统。
2. 档案利用:提供合理的档案查阅和借阅服务,保障员工对档案信息的快速获取。
3. 档案保管: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和审批机制,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4. 档案处置:根据规定对无用档案进行鉴别、销毁或转移,避免档案积压和无效占用。
第五部分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的准确性: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虚假和错误信息的输入。
2. 档案的保密性:对涉及旅行社核心业务、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的档案信息要做好保密工作,避免泄露。
3. 档案的可用性:建立合理的档案检索和备份机制,保证档案信息的及时获取和安全存储。
4. 档案的规范化: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进行规范,加强档案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六部分档案管理考核1. 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定各岗位的绩效。
2. 通过内部抽查和外部审计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档案管理部门和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七部分档案管理监督1. 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旅行社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旅行社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旅行社业务档案管理规范一、制定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认真执行《旅行社条例》的有关规定,提高旅行社行业管理水平,规范旅行社业务操作,推进旅行社行业标准化建设,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营造全行业诚信经营秩序,促进我市旅游行业的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二、概念及制定依据本规范所称的旅行社业务档案,是指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游、接待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等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依据《档案法》、《合同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旅游条例》、《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出境旅游服务质量》、《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服务质量标准,以及相关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本规范。
三、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公司、企业。
四、监察管理市、县(市、区)旅游行政部门、旅游监察机构会同档案行政部门,对旅行社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业务档案管理的旅行社及相关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出处罚。
五、档案管理的制度要求(一)制定业务档案管理制度1.旅行社应当将业务档案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内容,结合本旅行社经营规模、业务流程等实际,制定严格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持续、正常开展。
2.旅行社应当明确档案工作的主管领导,设立业务档案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3.旅行社要对业务档案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制全社的旅行社业务档案案卷检索目录,可视其规模分别保管业务档案。
4.旅行社实行印章备案管理制度。
旅行社内部的印章(包括各部门的印章)由旅行社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在旅行社进行备案。
(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旅游、档案、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定本单位业务档案管理的具体制度。
旅行社导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行社导游队伍建设,规范导游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导游人员素质,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所有导游人员。
第三条导游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导游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学历、联系方式等。
2. 导游资格证书:导游证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等。
3. 导游从业经历: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带团次数、带团线路、带团业绩等。
4. 导游培训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成绩等。
5. 导游奖惩记录:获得奖励、处罚情况等。
6. 导游投诉及处理情况:投诉时间、投诉内容、处理结果等。
7. 导游年度考核结果: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成绩等。
8. 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总结、优秀导游事迹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旅行社设立导游档案室,负责导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六条导游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导游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导游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导游人员应主动配合,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导游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九条导游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2. 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防止档案泄露。
3. 严禁擅自涂改、销毁档案。
第十条导游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复制档案。
第四章档案归档第十一条导游档案归档分为定期归档和临时归档。
第十二条定期归档:每年底对导游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第十三条临时归档:导游人员发生重大变动(如离职、晋升等),应及时归档相关材料。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旅行社应定期对导游档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等。
第十五条对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导游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旅行社团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行社团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所有团队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旅行社团队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团队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档案应包括团队活动的各个方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四)规范性: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档案管理标准,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团队档案收集范围:(一)团队行程单、报价单、合同、发票等财务资料;(二)团队行程安排、景点介绍、导游安排、行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等行程资料;(三)团队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四)游客意见反馈、投诉处理等客户服务资料;(五)其他与团队活动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团队档案收集要求:(一)收集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和标准进行;(二)收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收集到的档案应进行分类、整理,并标注清楚档案名称、编号、日期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团队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二)对分类后的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三)整理档案时,应保持档案的原貌,不得随意拆封、裁剪、涂改;(四)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七条团队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室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受潮、霉变;(二)档案柜应安装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四)对破损、褪色的档案,应及时修复、复制。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八条团队档案利用原则:(一)档案利用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的原则;(二)档案利用需经旅行社领导批准,并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三)档案利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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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业务档案管理规范一、制定目的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认真执行《旅行社条例》的有关规定,提高旅行社行业管理水平,规范旅行社业务操作,推进旅行社行业标准化建设,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营造全行业诚信经营秩序,促进我市旅游行业的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二、概念及制定依据本规范所称的旅行社业务档案,是指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游、接待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等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依据《档案法》、《合同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旅游条例》、《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出境旅游服务质量》、《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服务质量标准,以及相关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本规范。
三、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公司、企业。
四、监察管理市、县(市、区)旅游行政部门、旅游监察机构会同档案行政部门,对旅行社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业务档案管理的旅行社及相关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出处罚。
五、档案管理的制度要求(一)制定业务档案管理制度1.旅行社应当将业务档案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内容,结合本旅行社经营规模、业务流程等实际,制定严格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持续、正常开展。
2.旅行社应当明确档案工作的主管领导,设立业务档案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3.旅行社要对业务档案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制全社的旅行社业务档案案卷检索目录,可视其规模分别保管业务档案。
4.旅行社实行印章备案管理制度。
旅行社内部的印章(包括各部门的印章)由旅行社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在旅行社进行备案。
(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旅游、档案、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定本单位业务档案管理的具体制度。
2.收集、整理、保管、指导、督促、检查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3.负责业务档案的日常管理、统计和利用,按月编写旅行社业务档案案卷检索目录。
4.接受旅游行政部门、旅游监察机构和档案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上报档案管理情况。
5.完成其他档案管理工作。
六、业务档案案卷质量要求(一)业务档案的内容旅行社业务档案分类为国内旅游组团、国内旅游接团、出境旅游、入境旅游、一日游五类业务档案,每一类档案必需的业务文件材料详见本规范附件二《旅行社业务档案案卷封面及卷内目录》。
业务档案文件类别编号:ZT—国内旅游组团业务档案;JT —国内旅游接团业务档案;CJ—出境旅游业务档案;RJ—入境旅游业务档案;YRY—一日游旅游业务档案。
(二)业务档案填写规范要求旅行社业务档案中的业务文件材料应当按规范填写,填写规范详见本规范附件1《旅行社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
(三)业务档案制作1.业务档案立卷旅行社业务档案案卷实行统一样式,即业务档案案卷分为案卷封面、卷内目录、业务文件材料三个部分。
(1)案卷封面:每卷档案用牛皮纸或其他硬质纸制作案卷封面,案卷封面注明旅行社名称、业务档案类别、案卷编号、时间(由年、月组成)、保管期限、立卷人等项目。
案卷按归档时间顺序编号,编号格式为:类别编号—年份—月份—案卷序号,如:ZT—2010—01—001号。
旅行社可根据需要在案卷编号中适当增加相应的项目,以便于检索、保管和利用。
(2)卷内目录:内容应当简明清晰,标明序号、业务文件材料题名、页数、备注等。
(3)业务文件材料:旅游团队文件资料。
案卷内的业务文件材料按附件二《旅行社业务档案案卷封面及卷内目录》中的“卷内目录”顺序收集、排列、整理。
2.及时立卷归档。
旅行社应在团队行程结束一个月内按规范立卷归档。
3.为确保业务档案真实有效,归档文件材料应做到字迹工整、数字准确、图样清晰,签字盖章。
合同、行程表等文件应填写所有规定内容与项目,不留空格空项,确实需要省去的内容可用划线的方法省略或删除;地接社回执等传真确认件须用复印件归档,缺件的业务文件材料应由具体经办人或责任人写出书面说明,连同其他业务文件材料一并归档。
4.业务档案应按档案案卷的装订方法进行装订,一团一案卷,每月装订成册。
七、业务档案的保管保护1.旅行社业务档案的保存期为两年。
2.档案库房或者档案柜应当坚固,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鼠、防虫、防光、防污染等条件,室内应当保持清洁、整齐、通风。
严禁在档案库房内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随卷归档的影像和声像资料,应当防止受潮、滋化,数据库光盘等要定期复制,并存放在特种载体内。
4.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清点,发现破损、变质、字迹褪色和被虫蛀、鼠咬的档案应当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并进行修补和复制。
发现丢失的,应当立即报告,并负责查找。
八、业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1.旅行社应对到期的业务档案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由旅行社业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相关业务人员等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
2.经鉴定,业务档案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其保管期限。
无保存价值的,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
3.销毁业务档案时,应由两人负责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登记簿上签名。
附:1.《旅行社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2.《旅行社业务档案案卷封面及卷内目录》;3.《旅行社业务档案有关业务文件材料示范样本》。
附件1:《旅行社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A.国内旅游组团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B.国内旅游接团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C.出境旅游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D.入境旅游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E.一日游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
A.国内旅游组团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B.国内旅游接团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C.出境旅游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D.入境旅游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E.一日游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附件2:《旅行社业务档案案卷封面及卷内目录》国内旅游组团业务档案案卷封面;国内旅游组团业务档案卷内目录;国内旅游接团业务档案案卷封面;国内旅游接团业务档案卷内目录;出境旅游业务档案案卷封面;出境旅游业务档案卷内目录;入境旅游业务档案案卷封面;入境旅游业务档案卷内目录;一日游旅游业务档案案卷封面;一日游旅游业务档案卷内目录。
国内旅游组团业务档案案卷封面云南(昆明)旅行社国内旅游组团业务档案编号:ZT—(年)—(月)—号立卷人:保管人:归档时间:保存期限:年国内旅游组团业务档案卷内目录国内旅游接团业务档案案卷封面云南(昆明)旅行社国内旅游接团业务档案编号:JT—(年)—(月)—号立卷人:保管人:归档时间:保存期限:年国内旅游接团业务档案卷内目录出境旅游业务档案案卷封面云南(昆明)旅行社出境旅游业务档案编号:CJ—(年)—(月)—号立卷人:保管人:归档时间:保存期限:年出境旅游业务档案卷内目录入境旅游业务档案案卷封面云南(昆明)旅行社入境旅游业务档案编号:RJ—(年)—(月)—号立卷人:保管人:归档时间:保存期限:年入境旅游业务档案卷内目录一日游旅游业务档案案卷封面云南(昆明)旅行社一日游旅游业务档案编号:YRY—(年)—(月)—号立卷人:保管人:归档时间:保存期限:年一日游旅游业务档案卷内目录附件3:《旅行社业务档案有关业务文件材料示范样本》。
仅供参考,旅行社可根据实际需要制作,但应具备《旅行社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中的要素。
(合同附件一)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旅游(天夜游)旅游者(代表签字):旅行社经办人(签字):旅行社名称(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合同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旅游者(代表签字):旅行社经办人(签字):旅行社名称(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合同附件三)授权委托书云南(昆明)旅行社:我们共同委托(男/女,身份证号码:)作为代表人,与贵社签订编号为:的云南省国内旅游合同,前往旅游。
我们全体委托人和代表人(共人)共同作为本国内旅游合同的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受委托人(代表人)(签字):全体委托人(签字):年月日旅行社与云南(昆明)旅行社团队确认单旅行社服务质量反馈表编号:尊敬的游客:感谢您参加我社组织(接待)的旅游活动。
为了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诚恳的希望您在旅游行程结束之前,协助我们做好服务质量反馈工作。
谢谢您的合作。
导游(领队)旅游线路旅游日期游客姓名联系电话本社投诉监督电话昆明市旅游投诉电话0871-96927云南(昆明)旅行社旅行社费用结算单年月日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转并团书面证明甲方:(旅游者)乙方:(旅行社)甲、乙双方签订编号为:的国内旅游合同,前往旅游。
因不能独立成团,现与旅行社并团成行出游。
经乙方告知甲方同意转并团出游。
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解决;该转并团旅游并不免除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本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昆明旅行社(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组团行程计划单(电子行程单)旅行社名称:旅游经营许可证:云南(昆明)旅行社与旅行社团队确认单您好!现将贵社来昆明旅游团队的行程及价格传真与您。
若无异议,请按双方约定及时给予确认。
若有异议,请及时沟通。
谢谢!接团行程计划单(电子行程单)旅行社名称:旅游经营许可证:云南(昆明)旅行社费用结算单年月日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旅行社服务质量反馈表编号:尊敬的游客:感谢您参加我社组织(接待)的旅游活动。
为了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诚恳的希望您在旅游行程结束之前,协助我们做好服务质量反馈工作。
谢谢您的合作。
导游(领队)旅游线路旅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