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数据修改申请表
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变更修改操作方法

变更申请(使用信息管理员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当老师信息发生变化但不能通过日常维护来实现变更的情况下可发起变更申请。
用户登录系统,操作菜单:选择【老师信息管理->已审核信息变更->变更申请】进入变更申请页面,如下列图所示:1. 新增点击新增按钮即可进入到选择老师信息页面,如下列图所示:选择人员状态为“在本单位任职〞或“暂未在本单位任职〞〔包括:借出到机关、借出到事业单位、长病假、进修、交流轮岗、企业理论、因公出国、待退休、待岗〕的老师,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新增变更申请页面〔根本信息变更申请页面中的红字表示是该项是受控字段,假设修改了受控字段,那么需要上级机构审核;假设没修改,那么只需本级审核〕,如下列图所示:在“修改后的值〞那一栏输入要变更的数据,界面会黄底红字高亮显示修改正的值。
如下列图所示:新增子表的变更界面,如下列图所示:注意:数据来源于资格注册管理和培训学分(学时)管理的不可变更,界面会自动过滤。
界面有变更前后的数据对照,在“修改后〞的栏目下选择待变更的记录,点击编辑按钮,如下列图所示:数据编辑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返回。
界面会有红色字样显示修改正的值,如下列图所示:在修改后的栏目下选择待变更的记录,点击“复原〞,会将编辑过的数据复原成修改前的记录。
在修改后的栏目下选择待变更的记录,点击“删除〞,会删除原有的记录。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完要变更的内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保存,当前页面关闭,主页面刷新。
点击报送按钮,系统提示:“确认要报送记录吗?〞,点击确定按钮,即可报送,当前页面关闭,主页面刷新。
点击关闭按钮,取消当前操作。
2. 编辑用户想要对变更申请数据进展修改时,勾选需要修改的数据〔每次只能勾选一条数据修改〕,点击编辑按钮,进入到编辑变更申请页面,如下列图所示:页面上被修改正的字段会高亮色标识〔如:字段“参加工作年月〞〕。
子表的变更界面,如下列图所示:编辑功能和新增的功能类似,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完要变更的内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保存,当前页面关闭,主页面刷新。
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变更修改操作方法

变更申请(使用信息管理员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网址:当教师信息发生变化但不能通过日常维护来实现变更的情况下可发起变更申请。
用户登录系统,操作菜单:选择【教师信息管理->已审核信息变更->变更申请】进入变更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121. 新增点击新增按钮即可进入到选择教师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3选择人员状态为“在本单位任职”或“暂未在本单位任职”(包括:借出到机关、借出到事业单位、长病假、进修、交流轮岗、企业实践、因公出国、待退休、待岗)的教师,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新增变更申请页面(基本信息变更申请页面中的红字表示是该项是受控字段,若修改了受控字段,则需要上级机构审核;若没修改,则只需本级审核),如下图所示:45在“修改后的值”那一栏输入要变更的数据,界面会黄底红字高亮显示修改过的值。
如下图所示:678 新增子表的变更界面,如下图所示:9注意:数据来源于资格注册管理和培训学分(学时)管理的不可变更,界面会自动过滤。
界面有变更前后的数据对照,在“修改后”的栏目下选择待变更的记录,点击编辑按钮,如下图所示:10数据编辑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返回。
界面会有红色字样显示修改过的值,如下图所示:在修改后的栏目下选择待变更的记录,点击“还原”,会将编辑过的数据还原成修改前的记录。
在修改后的栏目下选择待变更的记录,点击“删除”,会删除原有的记录。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完要变更的内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保存,当前页面关闭,主页面刷新。
点击报送按钮,系统提示:“确认要报送记录吗?”,点击确定按钮,即可报送,当前页面关闭,主页面刷新。
点击关闭按钮,取消当前操作。
112. 编辑用户想要对变更申请数据进行修改时,勾选需要修改的数据(每次只能勾选一条数据修改),点击编辑按钮,进入到编辑变更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1213页面上被修改过的字段会高亮色标识(如:字段“参加工作年月”)。
子表的变更界面,如下图所示:1415编辑功能和新增的功能类似,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完要变更的内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保存,当前页面关闭,主页面刷新。
生产系统数据维护规定

生产系统数据维护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本行生产系统高效、稳定运行,防止操作风险,规范数据维护申请流程,确保各业务系统数据安全、完整,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投产及变更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生产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行各部门、各级分支机构因业务需要,向科技开发部申请对生产系统进行数据变更(业务调整变更)或数据提取(数据需求变更)时的申请、受理、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生产系统,是本行现运行使用中的各项业务处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的统称。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数据变更或数据提取中的数据,是指存储在生产系统数据库中的业务数据,按重要程度可分为关键、重要、一般三个级别。
(一)关键数据,是指涉及到账号、金额、积数、密码、客户名称、起息日期、记录状态等直接影响客户利益的账务数据。
(二)重要数据,是指涉及开户日期、存款期限、控制金额、冻结金额、凭证号码、凭证状态、利率代号等间接影响客户利益的账务数据。
(三)一般数据,是指基本不影响客户账务的数据,如业务参数信息、客户电话号码、备注信息等数据。
第五条数据维护需求来源于经批准后的客户申请、柜员误操作引起的恢复性作业、国家金融政策引起的账户数据调整、电子化生产系统故障以及不可预见的其他因素所引起的恢复性操作。
第二章审批流程第六条生产系统数据维护应事先提出维护申请,其中数据变更原则上应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申请;数据提取原则上应提前2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第七条总行各部门、各级分支机构申请生产系统数据维护时,应向科技开发部填报《生产系统数据维护申请表》(附件)。
申请表只能按规定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申请人不得擅自改变申请表的格式。
申请表可附其他材料作为其附件,但申请人需在附件上注明申请日期、申请原因并签字确认,同时附件上的申请维护原因须与申请表中所列原因一致。
第八条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详细注明申请日期、所属部门或机构、申请维护的原因、申请维护的内容、申请维护的时间要求、申请人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等信息,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后,报其所属部门或机构负责人审批;第九条申请部门或机构负责人收到申请表后,应详细审核申请表上填列的各项内容,并签署审核意见,明确“同意”或“不同意”。
数据修改管理制度

《数据修改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1、目的为规范数据操作管理工作,降低数据被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内的后台数据导入、修改以及提取相关问题的处理流程。
3、职责3.1 计划管理部是主要归口部门,其中计划管理部 IT 人员负责公司应用系统的后台数据导入、修改以及提取等事项。
3.2 各个部门可根据部门的需要,或者业务方面的需要,对系统提出要求。
3.3 数据操作(包括数据导入、修改和提取)的审批权限:数据导入、修改或者提取由提出需求部门的部门经理审核、批准,计划管理部IT 负责人复核。
4.数据导入和修改4.1 数据导入指应数据拥有部门要求,通过后台数据库,将数据导入运行环境的操作。
对于发生在批处理中的自动数据导入,请参见《批处理管理制度》中的相关内容。
4.2 数据修改指应数据拥有部门要求,对公司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在后台数据库中进行的修改。
数据修改包含数据内容的修改以及数据库结构的变更。
4.3 数据导入/修改必须遵循统一的数据导入/修改申请流程,具体流程参见《数据导入/修改流程》 (附件一) 。
任何人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应用系统数据库进行数据导入/修改的操作。
4.4 数据导入/修改流程中的申请、审批、操作工作需分别由不同人员承担。
数据导入/修改操作只能由IT 负责人指定的人员或者第三方服务商执行,导入/修改权限须按照规范通过系统设定分配给指定人员。
4.5 数据库中的数据操作日志、《数据导入/修改/提取申请表》(附件四)、《数据导入/修改/提取汇总表》(附件五) 须保存三年。
IT 负责人每半年委派人员将数据操作日志、《数据导入/修改/提取申请表》和《数据导入/修改/提取汇总表》进行核对,确保所有数据导入/修改均经过了有效的审批以及数据导入/修改是准确的。
5. 数据提取和发放第一条数据提取只应数据拥有部门要求,对公司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从后台数据库中进行的提取。
华西二院信息系统修改申请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数据操作及信息系统功能更改制度发布时间:2016-08-25 16:17:02本文由华西第二医院发布编辑:邓薇浏览:239复制网址收藏本文打印本文文字大小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信息管理工作,健全内部机制,规范医院数据操作和信息系统功能更改审批程序,以降低医院各类业务、财务等数据被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的风险,维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息系统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我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华西二院委〔201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信息系统是指医院信息系统(HI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S)、医学图像存储与传输系统(PACS)等各种业务应用系统;数据是指信息系统中的各种业务和财务数据;数据操作是指信息系统中各类数据的修改和提取;信息系统功能更改是指HIS、LIS、PACS等各种业务应用系统功能的增加、减少、更换和修改。
第三条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医院的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操作,或对信息系统功能进行更改。
第二节数据操作管理第四条数据操作的申请及审批。
1.有数据操作需求的部门/科室在进行数据操作前应向信息管理部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申请时需注明详细理由,必要时附支撑材料(如文件、通知等)。
2.申请部门/科室需填写《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数据修改/提取申请表》(附件1),并经部门/科室主任签字。
3.涉及医疗数据操作的,需经医务部审批;涉及科研数据操作的,需经科技部审批。
申请表经医务部和/或科技部审批通过后,再提交信息管理部审批。
4.信息管理部接申请后,应与申请部门/科室再次核对申请内容,分析其可行性,再决定是否接受数据操作申请。
若接受申请,则由信息管理部主任审批签字后,执行数据操作;若不接受申请,信息管理部应出具书面理由,告知申请部门/科室、医务部或科技部。
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变更修改操作方法

变更申请(使用信息管理员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网址:/当教师信息发生变化但不能通过日常维护来实现变更的情况下可发起变更申请。
用户登录系统,操作菜单:选择【教师信息管理->已审核信息变更->变更申请】进入变更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1. 新增点击新增按钮即可进入到选择教师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选择人员状态为“在本单位任职”或“暂未在本单位任职”(包括:借出到机关、借出到事业单位、长病假、进修、交流轮岗、企业实践、因公出国、待退休、待岗)的教师,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新增变更申请页面(基本信息变更申请页面中的红字表示是该项是受控字段,若修改了受控字段,则需要上级机构审核;若没修改,则只需本级审核),如下图所示:在“修改后的值”那一栏输入要变更的数据,界面会黄底红字高亮显示修改过的值。
如下图所示:新增子表的变更界面,如下图所示:注意:数据来源于资格注册管理和培训学分(学时)管理的不可变更,界面会自动过滤。
界面有变更前后的数据对照,在“修改后”的栏目下选择待变更的记录,点击编辑按钮,如下图所示:数据编辑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返回。
界面会有红色字样显示修改过的值,如下图所示:在修改后的栏目下选择待变更的记录,点击“还原”,会将编辑过的数据还原成修改前的记录。
在修改后的栏目下选择待变更的记录,点击“删除”,会删除原有的记录。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完要变更的内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保存,当前页面关闭,主页面刷新。
点击报送按钮,系统提示:“确认要报送记录吗?”,点击确定按钮,即可报送,当前页面关闭,主页面刷新。
点击关闭按钮,取消当前操作。
2. 编辑用户想要对变更申请数据进行修改时,勾选需要修改的数据(每次只能勾选一条数据修改),点击编辑按钮,进入到编辑变更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页面上被修改过的字段会高亮色标识(如:字段“参加工作年月”)。
子表的变更界面,如下图所示:编辑功能和新增的功能类似,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完要变更的内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保存,当前页面关闭,主页面刷新。
XXX单位电子病历数据申请修改(模板)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
数据修改申请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关于报送2020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数据工作的函国卫医疗便函〔2020〕132号”要求,医院全名+机构代码于 202X 年7月 XX 日提交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数据,提交后发现因XXX(简短客观描述) 导致以下项目填报错误,现申请修改数据。
我院后续将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安排熟悉业务的专人负责XXX,职务,手机号:XXXXX,以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填报数据。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申请时间:202X年7月XX日。
患者诊疗信息保护制度

信息系统患者诊疗信息保护制度医院信息系统中保存有门诊与住院患者在我院进行就诊的各种信息,如患者基本资料、家庭地址、医嘱与病历、费用与报销。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上级有关制度要求医院必须做好患者的隐私保护工作,为此,我院特制定本制定。
一、组织保障为不断提升患者诊疗信息安全防护水平,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和更好的定期开展患者诊疗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因此成立患者诊疗信息系统安全事故的最高决策机构。
为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患者诊疗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向组织结构汇报,以推动患者信息事故处理工作有序展开。
1、患者诊疗信息安全工作小组组长:xxx(院长)副组长:xxx(副院长)成员:xxx(xxx主任)、xxx(医务部主任)、xxx(护理部主任)、xx(财务管理中心主任)、xx(门办主任)、xx(医保管理中心主任)主要职责:(一)、建立患者诊疗信息全流程管理制度,确保患者诊疗信息管理全流程的时效性、真实性、连续性、完整性、准确性、稳定性、安全性和可溯源性。
(二)、医务工作人员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患者诊疗信息,对输入计算机的数据时效性、真实性、连续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随意增减或删除有效数据。
(三)、建立患者诊疗信息创建、修改、归档等操作授权制度,确保患者诊疗信息可追溯性,严禁对后台原始数据进行修改。
(四)、xxx工作人员负责对医疗信息系统产生的患者诊疗信息的存储、备份、安全防护等,健全技术设施、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信息的可恢复性、患者诊疗信息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可溯源性。
(五)、建立患者诊疗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和信息再利用的审批流程,明确医务人员使用患者诊疗信息权限和授权部门。
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合法、依规、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擅自出售患者信息,不得未经批准擅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疗信息。
(六)、建立健全对院内医务工作人员因科研、教学、学术交流等对患者诊疗信息的复制的审批制度和流程,明确脱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