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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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操作规程

1.目的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使招聘工作逐步规范和有效,甄选聘用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为各用人部门提供人力资源上的保障,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的新员工。

2.本规程也适用于公司所有因内部招聘、调动等原因而变更部门或变换职位的人员。

3.工作职责

3.1各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空缺岗位的需求申请及面试。

3.2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招聘、筛选、面试。

3.3行政人力资源部为本规程的归口部门,负责本规程的编制及落实执行工作。

4.工作程序

4.1招聘原则

4.1.1各用人部门所有空缺或新增职位先进行内部招聘,不能满足需要时再进行外部招聘。

4.1.2原则上不招聘本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

4.2招聘职责

4.2.1在编制范围内,用人部门的招聘计划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增加编制由总经理审批。

4.2.2各部门的招聘工作由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归口管理,并派专人负责,用人部门应配合行

政人力资源部共同做好招聘工作。

4.2.3行政人力资源部管理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执行过程中,人力资源部负责考

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用人部门负责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

4.2.4主管级以下人员由人事主管或人事专员、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面试,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主管级人员由行政总监、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面试;

主管级以上人员由行政总监、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面试,总经理审批。

4.3招聘程序

4.3.1招聘工作总程序:规定了开展人员甄选与聘用工作的全部过程:需求分析→制定计划→汇总统计→建议→招聘任务确认→通过渠道内部招聘→外部招聘→人力资源部面试→笔试

→初步筛选→用人部门面试→分管副总经理面试→常务副总经理面试→总经理面试(按职务公司领导进行面试)。

4.3.2编制内人员招聘由用人部门根据部门编制填写《人力需求表》,部门分管副总同意后上交到行政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批.

4.3.3编制外人员招聘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力需求表》,并附申请增编的理由及增编职位说明书报行政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计划填写相关建议意见,按程序审批。

4.3.4行政人力资源部根据已审批的《人力需求表》实施招聘。

4.4招聘计划制订

4.4.1.招聘计划制订的依据

行政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各用人部门人员编制计划,作为招聘工作开展的依据。如果确因工作需要增加编制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向行政人力资源部提出增加人员编制申请,并报送总经理审批。

4.4.2招聘计划的制订

4.4.2.1行政人力资源部在每年年底制定次年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4.4.2.2根据各用人部门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因特殊原因急需招聘时,行政人力资源部可以根据各用人部门的要求举办临时招聘,原则上应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以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

4.4.2.3用人单位制订招聘计划时,如果拟招聘的职位属新增设的,应填写《职位说明书》,交行政人力资源部。

4.5招聘渠道的选择

4.5.1内部招聘:行政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用人部门的招聘计划,向公司全体员工提供招聘信息。

4.5.2外部招聘:通过报纸、网络、人才市场、推荐介绍、猎头公司等形式发布招聘信息。4.6初步筛选

4.6.1行政人力资源部收集、整理收到的简历,归类并进行初步筛选。

4.6.2初步筛选标准:学历,专业及能力,个人经历。

4.6.3原则:筛选出同一职位的应聘简历与实际聘用人员比例不少于5:1。

4.7笔试

4.7.1笔试内容:

4.7.2.题库的建立

4.7.2.1各用人单位应配合行政人力资源部共同作好题库的建立工作。

4.7.2.2题库应在招聘工作进行前建立。

4.7.2.3设置的题目应本着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及业务能力的原则,题量应适中,题目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4.7.2.4题目应根据公司及市场的情况变化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

4.7.2.5笔试由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评卷,7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可补考。

4.7.2.6笔试合格者可列入聘用候选人,进入下一轮面试;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4.8面试

1.面试由行政人力资源部主持。

2.面试时,应聘人数与每个职位实际聘用人员至少保持3:1的比例。

3.面试过程中,若发现应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不合格,不予聘用:

* 以往患有严重疾病史的(如肝炎、心脏病、精神病等);

* 性格特别内向,且与人交流沟通明显有困难的;

* 心胸狭隘,有严重心理障碍的;

* 正在联系出国或准备脱产上学的;

* 在以往的工作经历中职业道德欠佳、品性恶劣、自私自利的;

* 组织观念极差,不服从工作安排,纪律涣散的;

* 能力不能胜任所招聘职位要求的;

* 吸毒者;

* 其他属不合格的情形。

4.9背景调查

4.9.1对已确认聘用的应聘者,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进行背景调查

4.9.1.1.应届毕业生,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合作精神等情况,向其导师或同学进行实地或电话调查。根据背景调查的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4.9.1.2.非应届人员,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向其原工作单位进行调查了解。根据背景调查的情况,确定是否录用。

4.9.1.3.背景调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一定针对所有的应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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