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质量参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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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质量的指标有哪些

电能质量的指标有哪些

电能质量的指标有哪些
电能质量的指标有哪些
1、电网频率
我国电力系统的标称频率为50赫兹,GB/T15945-2008《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中规定: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频率偏差限值为±0.2赫兹,当系统容量较小时,偏差限值可放宽到±0.5赫兹,标准中没有说明系统容量大小的界限。

在《全国供用电规则》中规定“供电局供电频率的允许偏差: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为±0.2赫兹;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为±0.5赫兹。

实际运行中,从全国各大电力系统运行看都保持在不大于±0.1赫兹范围内。

2、电压偏差
GB/T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中规定:35千伏及以上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2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土7%;220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10%。

关于电能质量国家标准的介绍

关于电能质量国家标准的介绍

TC246制定的标准
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制订电磁兼容(EMC)基本文件,涉及 到电磁环境、发射、抗扰度、试验程序和测量技术等规范,特别是处理与电力网络、 控制网络以及与其相连设备等的EMC问题。 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能质量的标准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环境和通用标准 主要介绍公用供电系统中可能出现骚扰的形成机理、形式和传导规律,规定了
这一部分主要是规定了试验环境、试验步骤、布置、使用仪器设备的精
确度和数据处理及判据等内容,使试验有可重复性、正确性和可比性。 (1)GB/T17626.1-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抗扰度试验总论
(2)GB/T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view/4819649.htm
五、如何提高电能质量的方法
(1) 改善用电功率因数,使无功就地平衡。
(2) 合理选择供电半径。
(3) 合理选择供电系统线路的导线截面。 (4) 合理配置变、配电设备,防止其过负荷运行。 (5) 适当选用调压措施,如串联补偿、变压器加装有 载调压装置、安装 同期调相机或静电电容器等。
5、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6、GB/T 24337-2009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间谐波
7、GB/T 19862-2005 电能质量 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
TC1制定的标准及其主要指标
(1)GB12325-1990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35KV及以上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小于10% 10KV及以下小于±7% 220V小于+7%、-10% (2)GB/T15945-1995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0.2HZ 系统较小±0.5HZ (3)GB/T15543-1995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 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为2%、短时不超过4% ,用户引起不平衡度为1.3% (4)GB12326-1990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 电压允许波动:≤10KV2.5% 35~110KV2% ≥220KV1.6% 闪变:要求较高0.4%【FS:PAGE】 一般0.6% (5)GB/T14549-1993公用电网谐波 电网谐波电压限值 电网电压/KV0.386、1035、66110 畸变率/%5.04.03.02.0 该标准就用户向电网注入谐波电流限值也作了规定。 (6)GB/T18481-2001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 标准规定了交流电力系统中作用于电气设备的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要求、电气设 备的绝缘水平,以及过电压保护方法。 暂时过电压:包括工频过电压和谐振过电压。 瞬态过电压:包括操作过电压和雷电过电压。

国家电能质量标准

国家电能质量标准

国家电能质量标准(静态)产品名称:国家电能质量标准(静态)产品编号:155421-478产品型号:国家电能质量标准(静态)市场价格:0元/0批发价格:0元/0更新时间:2009.12.14出品单位:动力ups、变频器跳闸、晃电、电压骤降、电能质量治理方案供应商-国臣信息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浏览次数:215产品详细介绍国标:电压允许偏差用电设备的运行指标和额定寿命是对其额定电压而言的。

当其端子上出现电压偏差时,其运行参数和寿命将受到影响,影响程度视偏差的大小、持续的时间和设备状况而异,电压偏差计算式如下:电压偏差(%)=(实际电压-额定电压)/额定电压×100%……(1)《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5-90)规定电力系统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用户受电端供电电压的允许偏差为:(1)35kV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用户为额定电压的+5%~-5%;(2)10kV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用户为额定电压的+7%~-7%;(3)低压照明用户为额定电压的+5%~-10%。

为了保证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在综合考虑了设备制造和电网建设的经济合理性后,对各类用户设备规定了如上的允许偏差值,此值为工业企业供配电系统设计提供了依据。

在工业企业中,改善电压偏差的主要措施有三:(1)就地进行无功功率补偿,及时调整无功功率补偿量,无功负荷的变化在电网各级系统中均产生电压偏差,它是产生电压偏差的源,因此,就地进行无功功率补偿,及时调整无功功率补偿量,从源上解决问题,是最有效的措施。

(2)调整同步电动机的励磁电流,在铭牌规定植的范围内适当调整同步电动机的励磁电流,使其超前或滞后运行,就能产生超前或滞后的无功功率,从而达到改善网络负荷的功率因数和调整电压偏差的目的。

(3)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从总体上考虑无功负荷只宜补偿到功率因数为0.90~0.95,仍然有一部分变化无功负荷要电网供给而产生电压偏差,这就需要分区采用一些有效的办法来解决,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就是有效而经济的办法之一。

电能质量 国标

电能质量 国标

01 电能质量国标
电能质量相关的国标主要有以下几个:
•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
•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
•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T 24337-2009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间谐波
这些国标规定了电能质量相关的技术指标和限值,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供电电压偏差、电力系统频率偏差、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电压波动和闪变、公用电网谐波等都是影响电能质量的重要因素,需要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和改善。

同时,这些国标也是评价电能质量的重要依据,可以帮助电力企业和用户了解电力系统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电能质量标准介绍

电能质量标准介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的允许值及其 计算、测量和取值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Hz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条件 下由于负序分量引起的公共连接点的电压 不平衡。
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术语
不平衡度ε unbalance factor ε


指三相电力系统中三相不平衡的程度,用电 压或电流的负序分量与正序分量的方均根值 百分比表示。 电压或电流不平衡度分别用表εU和εI 表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用电网谐波的允许值及其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Hz,标称电压110kV及以下的公用 电网。 标称电压为220kV的公用电网可参照110kV 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暂态现象和短时间的谐波。
公用电网谐波---术语
公共连接点 point of common coupling
公用电网谐波 ---谐波电流允许值
由于电流会根据用户的负荷容量变化,所 以有一套复杂的计算方法。 同一公共连接点的每个用户向电网注入的 谐波电流允许值按照此用户在该点的协议 容量与其公共连接点的供电设备容量之比 进行分配。---有分配方法。
公用电网谐波 ---谐波测量时机
谐波电压(或电流)测量应选择在电网正 常供电时可能出现的最小运行方式,且应 在谐波源工作周期中产生的谐波最大的时 段内进行。

对周期性交流量进行傅立叶级数分解,得到 频率为基波频率大于1整数倍的分量。 谐波频率与基波频率的整数比。
谐波次数(h) harmonic order(h)

谐波含量(电压或电流) harmonic content (for voltage or current)

从周期性交流量中减去基波分量后所得量。

电能质量指标

电能质量指标

电网频率我国电力系统的标称频率为50Hz,GB/T15945-2008《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中规定: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频率偏差限值为±0.2Hz,当系统容量较小时,偏差限值可放宽到±0.5Hz,标准中没有说明系统容量大小的界限。

在《全国供用电规则》中规定"供电局供电频率的允许偏差: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为±0.2HZ;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为±0.5HZ。

实际运行中,从全国各大电力系统运行看都保持在不大于±0.1HZ范围内。

电压偏差GB/T 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中规定:35kV及以上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2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土7%;220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10%。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中规定: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电压不平衡度限值为:电网正常运行时,负序电压不平衡度不超过2%,短时不得超过4%;低压系统零序电压限值暂不做规定,但各相电压必须满足GB/T 12325的要求。

接于公共连接点的每个用户引起该点负序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一般为1.3%,短时不超过2.6%。

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中规定:6~220kV各级公用电网电压(相电压)总谐波畸变率是0.38kV为5.0%,6~10kV为4.0%,35~66kV为3.0%,110kV为2.0%;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允许值应保证各级电网谐波电压在限值范围内,所以国标规定各级电网谐波源产生的电压总谐波畸变率是:0.38kV为2.6%,6~10kV为2.2%,35~66kV为1.9%,110kV为1.5%。

对220kV电网及其供电的电力用户参照本标准110kV执行。

公用电网间谐波GB/T 24337-200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中规定:间谐波电压含有率是1000V及以下<100Hz为0.2%,100~800Hz为0.5%,1000V以上<100Hz为0.16%,100~800Hz为0.4%,800Hz以上处于研究中。

国家电能质量标准

国家电能质量标准

简目录一、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二、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三、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四、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五、电能质量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六、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七、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八、个人综述二、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网供电电压偏差的限值、测量和合格率统计。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Hz电力系统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电电压对系统标称电压的偏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住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与本标准。

GB/T 156—2007 标准电压(IEC 60038;2002,MOD)3 术语和定义3.1 系统标称电压(nominal system voltage)用以标志或识别系统电压的给定值。

3.2供电点(supply terminals)供电部门配电系统与用户电气系统的联结点。

3.3供电电压(supply voltage)供电点处的线电压或相电压。

3.4电压偏差(voltage deviation)实际运行电压对系统标称电压的偏差相对值,以百分数表示。

3.5电压合格率(voltage qualification rate)实际运行电压偏差在限值范围内累计运行时问与对应的总运行统计时间的百分比。

4 供电电压偏差的限值4.1 35 kV及以上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

4.220 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

4.3 220 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10%。

4.4对供电点短路容量较小、供电距离较长以及对供电电压偏差有特殊要求的用户,由供、用电双方协议确定。

5 供电电压偏差的测量5.1 测量仪器性能的分类测量仪器性能分两类,分别定义如下:A 级性能——来进行需要精确测量的地方,例如合同的仲裁、解决争议等。

电能质量指标

电能质量指标

电网频率我国电力系统的标称频率为50Hz, GB/T15945-2008《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中规定: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频率偏差限值为±0.2Hz,当系统容量较小时,偏差限值可放宽到士0.5Hz,标准中没有说明系统容量大小的界限。

在《全国供用电规则》中规定"供电局供电频率的允许偏差: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为士0.2HZ;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为士0.5H乙实际运行中,从全国各大电力系统运行看都保持在不大于士0.1HZ范围内。

电压偏差GB/T 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中规定:35kV及以上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 2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土7%; 220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 -10%。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中规定: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电压不平衡度限值为:电网正常运行时,负序电压不平衡度不超过2%,短时不得超过4%;低压系统零序电压限值暂不做规定,但各相电压必须满足GB/T 12325的要求。

接于公共连接点的每个用户引起该点负序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一般为1.3%,短时不超过2.6%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中规定:6〜220kV各级公用电网电压(相电压)总谐波畸变率是0.38kV 为5.0%, 6〜10kV 为4.0%, 35〜66kV为3.0%, 110kV 为2.0%;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允许值应保证各级电网谐波电压在限值范围内,所以国标规定各级电网谐波源产生的电压总谐波畸变率是:0.38kV 为2.6%, 6〜10kV 为2.2%, 35~66kV为1.9%, 110kV 为1.5%。

对220kV电网及其供电的电力用户参照本标准110kV执行。

公用电网间谐波GB/T 24337-200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中规定:间谐波电压含有率是1000V及以下<100Hz为0.2%, 100~800Hz 为0.5%, 1000V 以上<100Hz 为0.16%, 100~800Hz 为0.4%, 800Hz以上处于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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