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镜片标准
国家对眼镜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眼镜行业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视力健康,维护眼镜市场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进口眼镜及相关产品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国家对眼镜行业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普通眼镜和医疗器械眼镜两大类。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眼镜行业的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推动眼镜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眼镜生产管理第五条眼镜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和必要的生产设备;(三)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四)有合格的检验人员和技术人员;(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眼镜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眼镜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一)眼镜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眼镜生产许可证;(三)眼镜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证。
第七条眼镜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二)使用合格的原料和辅料;(三)生产过程应当有记录,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四)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八条眼镜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第三章眼镜销售管理第九条眼镜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设施;(三)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四)有合格的检验人员和技术人员;(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眼镜销售许可证。
第十条眼镜销售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一)眼镜销售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眼镜销售许可证;(三)眼镜销售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证。
眼镜装配检测及镜框调整

(四)镜片表面质量和内在疵病的要求及检查
1.要求: (1)在以基准点为中心,直径30mm的区域内 不能存有影响视力的霍光、螺旋形等内在的 缺陷。 (2)镜片表面应光洁,透;视清晰,表面不允 许有橘皮和霉斑。 2.检查方法: 按国家标准GB10810的6.4节的规定执行。
1.配装眼镜装配质量有哪些?如何检查?
(三)整形钳的联合使用 用两把整形钳,调整镜架的某些角度。两把整形钳的联合使用如图5-1-13所示。
(四)注意事项 1.整形工具系专用工具,各有各的用途,不可滥用。 2.整形工具使用时不得夹入金属屑、沙粒等,以免整形时在镜架上留下疵病。 3.用整形钳时,用力过大会损坏眼镜,过小不起作用,故必须多多练习,熟能 生巧,同时也需了解镜架材料等。 练习题 1.整形工具有哪些?各有什么用处?
6.螺丝刀、拉丝专用钩:拉丝专用钩用于拉丝架卸丝。见图5-1-8。
7.螺丝紧固钳:用于夹紧锁紧螺丝。螺丝紧固钳及其使用见图5-1-9。
8.无框架螺丝装配钳:用于无框镜架装配。无框架螺丝装配钳及其使用见图5-1-10。
9.切断钳:用于无框镜架螺丝切断。切断钳及其使用见图5-1-11。
10.框缘调整钳:用于镜圈弯弧调整。框缘调整钳及其使用见图5-1-12。
(二)整形钳的使用 1.圆嘴钳:用于调整鼻托支架。圆嘴钳及其使用见图5-1-3。
2.托叶钳:用于调整托叶的位置角度度。镜腿钳及其使用见图5-1-5。
4.鼻梁钳:用于调整鼻梁位置。鼻梁钳及其使用见图5-1-6。
5.平圆钳:用于调整镜腿张角。平圆钳及其使用见图5-1-7。
3.配装眼镜镜片与镜圈的几何形状应基本一致且
左右对称,装配后不松动,无明显缝隙。双光眼镜 两子镜片的几何形状应左右对称,直径互差不得大 于0.5mm。 镜片与镜圈的缝隙通过目视检查,双光眼镜的子镜 片直径在子镜片投影的切平面上进行测量,使用带 有合适的标线尺或光学投影比较仪测量。 4.金属架的锁紧块的间隙不大于0.5mm。用塞尺 或游标卡尺测量。 5.配装眼镜的外观应无崩边,焦损、翻边、扭曲、 钳痕、镀层无脱落及明显擦痕。目视检查。 6.配装眼镜不允许螺钉滑牙和零件缺损。目视检 查。 7.镜片在镜圈中,周边无严重不均匀应力,用应 力仪检查。
装配眼镜国家标准图

装配眼镜国家标准图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眼镜的装配国家标准图是什么样的。
眼镜的装配国家标准图通常包括眼镜的各个部件的尺寸、形状、材质等具体要求,以及眼镜的装配方法和注意事项。
这些标准图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眼镜的质量和使用安全,确保每副眼镜都能符合一定的标准,从而保护使用者的视力和眼睛健康。
在实际装配眼镜时,我们应该如何根据国家标准图来进行操作呢?首先,我们需要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眼镜片和镜框,确保其尺寸和形状与标准图一致。
然后,我们需要按照标准图上的要求,将眼镜片装入镜框,并进行固定。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眼镜片和镜框的配合是否紧密,以及装配后眼镜的整体稳定性。
此外,根据标准图上的要求,我们还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调节和检测,确保眼镜的使用效果和舒适度达到标准要求。
除了眼镜的装配,眼镜的使用和保养也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国家标准图上的相关要求,我们需要正确佩戴和调整眼镜,避免对视力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定期清洁眼镜,并妥善保管,以延长眼镜的使用寿命并保持其清晰度和透光性。
总的来说,眼镜的装配国家标准图对于保障眼镜的质量和使用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严格按照标准图上的要求进行装配和使用,确保每副眼镜都能符合国家标准,从而保障使用者的视力和眼睛健康。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大家能对眼镜的装配国家标准图有所了解,并在日常生活中更加重视眼镜的选择、装配和使用。
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技术规范

《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技术规范第1部分:验光配镜条件》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立项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委2008年20080394-T-469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广东省技术监督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技术规范》。
本标准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计划于2009年底完成,由全国服务标准化委员会(SAC/TC264)归口。
二立项背景和目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舆论宣传与眼镜知识的普及、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老百姓对视力健康有了更高的认识,而定配眼镜作为视力矫正的重要眼科“药品”,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近几年来,从事眼镜验光、配镜业务的各类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为“验配企业”)发展迅速,验配企业的数量大量增加,但该行业的整体水平仍未达到光明工程的要求。
为了加强验配行业的管理、规范眼镜验光配镜市场秩序,提高眼镜验光配镜行业的服务质量和验光配镜质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最终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视力健康市场经济给验配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自由竞争发展的舞台,但市场本身由于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投机性缺陷,不能自发遏制产品的粗制滥造和不正当手段的销售,不能自发地形成合理的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机制。
一些在技术、设备上都不具备开业资质的群体,看到眼镜行业“有利可图”就盲目上马,其劣质产品给广大视力患者不断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同时也冲击和干扰了正规验配企业的经营与生存。
随着人们对眼镜质量投诉量的不断上升,技监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促使眼镜行业的配镜质量有了较大进步。
但要从根本上规范眼镜验光配镜行业,还必须从眼镜行业的实际出发,从源头抓起,通过制定验光配镜行业的服务技术规范来全面规范行业经营者的资质,包括人员、设备、环境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规范验光配镜行业的经营秩序,才能有依据地对不合格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才能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视力健康。
国家配装眼镜标准

国家配装眼镜标准发布日期:2012-05-02Assembled Spectales GB 13511-1999代替GB13511-199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配装眼镜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根据验光处方定配的眼镜和批量生产装成的老视眼镜。
本标准不适用于渐变焦点和其他特殊用途的眼镜。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 10810-1996眼镜镜片GB/T 14214-2003眼镜架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顶焦度:以米为单位测得的镜片近轴顶焦距的倒数。
一个镜片含有两个顶焦度,在配装眼镜中特指后顶焦度,即以米为单位测得的镜片近轴后顶焦距的倒数。
顶焦度的表示单位为米的倒数(m-1),单位名称为屈光度,由符号D表示。
3.2 瞳距:眼睛正视视轴和平行时两瞳孔中心的距离。
3.3 柱镜轴:球-柱镜片上仅含镜屈光力的主子午线。
3.4 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两镜片光学中心在与镜圈几何中心在垂直方向上的距离。
3.5 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与瞳距的差值。
3.6 光学中心高度:光学中心与镜圈几何中心在垂直方向上的距离。
3.7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两镜片光学中心在垂直方向上的差值。
3.8 光学中心水平互差:镜片光学中心在水平方向与眼瞳的单侧偏差。
3.9 棱镜度:光线通过镜片上某一点所产生的偏离。
棱镜度的表示单位为厘米(cm/m),单位名称为棱镜屈光度,以符号"Δ"表示。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或水平偏差的换算公式如式(1):P=F• C (1)式中:P--棱镜度,Δ;F--顶焦度,D;C--偏差或互差,cm。
3.10 隙缝:镜片与镜圈之间的空隙。
国家规定的职业卫生执法装备标准

国家规定的职业卫生执法装备标准、执法取证装备、个人防护和现场检测装备注:带“*〞的设备根据当地经济和危害因素分布情况选配三、个人防护和现场检测装备指引1.1平安帽1.1.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头部的防护.1.1.2要求:(1)材质:丙烯睛-丁二烯-苯乙烯塑料( 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 plastic , ABS ),高密度聚乙烯(High DensityPolyethylene, HDPE)或玻璃钢;(2)符合?平安帽标准? (GB 2811-2007)要求;(3)带附件插槽以便于安装附件;采用棘轮调节方式;(4)特殊要求:帽壳贴高可视反光材料,以增加可视度;(5)根据使用场所不同可选择具有防飞溅、防寒等特殊功能的平安帽.1.1.3使用考前须知:(1)平安帽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由现裂痕、磨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更换;(2)每次佩戴前应当进行检查保证平安帽各部件完整、头箍连接可靠、棘轮调节功能正常、帽壳无明显颜色变化或老化;(3)佩戴平安帽时应当系紧下颌带,拧紧棘轮以保证平安帽佩戴的稳定性.1.2防尘口罩(防颗粒物呼吸器)1.2.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在粉尘、烟、雾环境下的呼吸防护.1.2.2要求:(1)类型:随弃式口罩和可更换式半面罩;(2)材质:高效静电滤棉或静电滤棉加带特效活性炭除味层;(3)符合?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2626-2006)要求;(4) 口罩款式:头带式;(5)过滤效率A 95%.1.2.3使用考前须知:(1)每次佩戴应当进行气密性检查;(2)根据?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18664-2002)进行选择、使用与维护;(3)特殊要求:对随弃式口罩,优先选用带呼吸阀的产品;对于异味敏感人群,可选带呼气阀的活性炭口罩(用于去除异味);对于粉尘和气态毒物同时存在的环境,应中选用尘毒组合式面具;(4)根据环境中颗粒物的性质选择不同类型的过滤材料, KN型防护非油性颗粒物, KP型防护油性和非油性颗粒物.1.3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1.3.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在有毒有害气体、蒸气和颗粒物环境下的呼吸防护.1.3.2要求:(1)可更换式半面罩;(2)材质:热塑橡胶或硅胶,优选硅胶材料的面罩;(3)符合?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 2890-2 009)要求. 1.3.3使用考前须知:(1)每次佩戴应当进行气密性检查;(2)根据有毒有害气体和蒸气类型选用相应的滤毒盒;(3)对于粉尘和气态毒物同时存在的环境,应中选用尘毒组合式面罩.1.4护目镜1.4.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眼部的防护.1.4.2要求:(1)功能:应当至少具备抗冲击防护及作业场所的粉尘、雾等空气污染物防护功能;(2)材质:镜片材质为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 PC),不可以使用玻璃材质的镜片;(3)符合?个体防护装备眼面部防护职业眼面部防护具第1局部:要求?(GB 32166-2021);(4)其他要求:优选防雾功能的护目镜;室外的强可见光环境可选灰色镜片护目镜.1.4.3使用考前须知:(1)普通矫视眼镜不可以用作抗冲击防护眼镜;(2)当与防尘口罩或防毒面具共同使用时,应当考虑两者之间的兼容性.1.5防噪声耳塞或耳罩1.5.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在高噪声环境中听力的防护.1.5.2要求:(1)类型:耳塞、耳罩或带环境声功能的耳罩;(2)材质:非致敏材料;(3)声衰减量:参照?护听器的选择指南? (GB/T 23466-2021),以耳塞或耳罩标注的单值评定量( single number rating , SNR)计算,在正确佩戴护听器的前提下, 使用者实际接触到的噪声水平不高于85dB(A) o1.5.3使用考前须知:(1)采用听力防护适合性检验方法选择适合的听力保护产品,根据说明书要求佩戴及维护;(2)在高噪声环境下有较多沟通需求时,优先选择带环境声音的耳罩.1.6防护服1.6.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中对有害物质的全身防护.1.6.2要求:纯棉材质,防静电,长袖,收口,与其他防护用品良好兼容.1.7平安鞋1.7.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足部的防护.1.7.2要求:(1)符合?个体防护装备平安鞋?(GB 21148-2007)要求; (2)根据使用环境条件可选择保暖款或舒适透气款;(3)良好的防滑、防砸、防穿刺、绝缘性能.1.8防化服1.8.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在进入有危险性化学物品和腐蚀性物质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检查时,为防护自身免遭化学危险品或腐蚀性物质的侵害而穿着的防护服装.1.9便携式多气体复合式检测报警仪1.9.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对常见有毒有害气体的报jB.1.9.2要求:〔1〕检测气体:主要包括可燃气、一氧化碳〔CO〕、硫化氢〔H2S〕、氧气〔02〕.按需配置: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匐化氢〔HCN〕、氯气〔Cl2〕、氨〔NH3〕、二氧化硫〔SO?〕、磷化氢〔PH3〕等;检测参数种类可根据执法需要选配;其准确度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要求;〔2〕测量范围: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为0〜100%爆炸下限;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宜为0〜300%最高容许浓度或0〜300%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当仪器测量范围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0〜30%直接致害浓度;〔3〕传感器类型:电化学型、催化型或红外光谱型,根据需要选配;〔4〕进气方式:扩散式或泵吸式,根据需要选配;〔5〕资质:取得防爆合格证、平安标志准用证和计量器具许可证;〔6〕根据实际需求,可配备多气体复合式检测报警仪,也可按需配备单一参数检测报警仪.1.9.3使用考前须知:传感器需定期进行校准.1.10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1.10.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作业场所总挥发性有机物的报警.1.10.2要求:〔1〕检测气体:总挥发性有机物〔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TVOC )主要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有机酮、胺、醇、醍、酯、酸和石油熔化合物等;(2)传感器类型:通常采用光离子气体传感器( Photo Ionization Detector , PID)检测,传感器使用1000 小时或3 ~ 5 年更换;(3)分辨率:根据使用环境和需要确定;(4)资质: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所,选用具有相应防爆类型和等级的产品,并具有校准证书.1.10.3使用考前须知:(1)在使用过程中,要防止磕碰,不能有水、油等液体滴在探头上;(2)检测仪容易受湿度的影响,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要避免在湿度85%以上的环境下使用;(3)设备需定期进行校准.1.11个人剂量报警仪1.11.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对超过设定的剂量及剂量率的报警.1.11.2要求:(1)符合?辐射防护仪器测量X、卜中子和B辐射个人剂量当量Hp(10)和Hp(0.07)直读式个人剂量当量仪? (GB/T 13161-2021)要求;(2)测量范围:累积剂量当量:0.00以Sv~ 99.99mSv;剂量当量率:0.01 以Sv/h~ 10mSv/h;(3)报警功能:大于设定的累积剂量或剂量率阈值时有声和振动报警;(4)使用环境:-30C ~ +50 C o1.11.3使用考前须知:合理设置报警阈值.1.12数字测尘仪1.12.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总尘或呼尘)浓度的检测.1.12.2要求:(1) 一般要求:小巧便于携带,可电池供电,有防爆功能, 可直接在仪器中读生粉尘的质量浓度;(2)测量相对误差:对于校正粒子测量相对误差应当小于10%;(3)测量浓度范围:0.01mg/m3 ~ 150mg/m3;仪器应当内设由厂前已标定的具有光学稳定性自校装置.1.12.3使用考前须知:(1)需按要求对仪器进行期间核查和使用前的光学系统自校准;(2)根据环境状况设定仪器采样时间与量程,注意湿度风速对测定结果的影响;(3)应当提前对工作场所中不同性质的粉尘确定由各自的质量浓度转换系数K值,用于测量时粉尘质量浓度的换算;(4)测呼尘时需配置呼尘切割器( B曲线).1.13检气管(有毒气体检测管)1.13.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对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进行半定量检测.1.13.2要求:(1) 一般要求:小巧便于携带,不用电源和热源,不需分析仪器和化学试剂,不需样品前处理,可直接进行半定量测定;(2)性能要求:有毒气体检测管有不同的检测范围,可根据不同的检测目的和现场有毒气体的浓度情况进行选择.对于职业卫生监督尽可能选择能检测有毒气体10% ~ 200%职业接触限值水平的检测管.参考如下:一氧化碳(检测浓度范围:3啤/m3 ~ 60 mg/m3,下同),硫化氢(1啤/m3 ~ 20 mg/m3),氯气(0.1 啤/m3~ 2 mg/m3),二氧化碳(1800 mg/m3 ~ 36000 mg/m3),氨(3 mg/m3~ 60 mg/m3),二氧化硫(1 mg/m3~ 20 mg/m3),氮氧化物(1 mg/m3- 20 啤/m3),氯化氢(0.75 mg/m3 ~15mg/m3),氟化氢(0.2 mg/m3~ 4 mg/m3),臭氧(0.03 啤/m3 ~ 0.6 mg/m3),甲醛(0.05 啤/m3 ~ 1 啤/m3)等.1.13.3使用考前须知:(1)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吸取一定体积空气样品通过检气管进行检测;(2)检气管的有效期为1 ~ 3年,在有效期内进行检测.1.14声级计(噪声仪)1.14.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对作业场所噪声强度的检测.1.14.2要求:(1) 一般要求:便于携带,可直接在仪器中读生噪声强度;(2)测量范围:(30 ~130)dB (A),具有A计权,“S(慢)〞档;(3)选择具备测定等效连续声级功能的设备;(4)符合?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GBZ/T 189.8— 2007)要求;(5)具备防爆性能;(6)具有配套的声校准器(标准声源).1.14.3使用考前须知:(1)测量前应当根据仪器校正要求对测量仪器校正;(2)工作场所风速超过3m/s时,传声器应当戴风罩;(3)应当尽量防止电磁场的干扰.1.15湿球黑球温度( Wet Bulb Globe Temperature , WBGT ) 指数测定仪1.15.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对高温作业场所的WBGT指数测定.1.15.2要求:(1) 一般要求:便于携带,可直接在仪器中读生WBGT 指数值;(2)性能要求:WBGT指数测量范围为21C ~ 49C,其中干球温度计测量范围为10C ~ 60C,自然湿球温度计测量范围为5 C ~ 40 C,黑球温度计测量范围为20 C ~ 120C.1.15.3使用考前须知:(1)湿球温度计的储水槽应当注入蒸储水,不能添加自来水;(2)测定前或者加水后,需要10min的稳定时间;(3)根据工人的工作姿势和受热情况选择测量高度和测定部位;(4)检测方法参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高温?(GBZ/T 189.7-2007);(5)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校准.1.16辐射巡测仪1.16.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对放射工作场所X和丫射线剂量水平的检测.1.16.2要求:(1) 一般要求:仪器操作简便、便携手持;(2)测量范围:仪表最低可测读值应当不大于0.1以Sv/h(3)曝光响应时间尽可能短;(4)使用环境:应当满足当地环境条件需要;(5)能够满足有关标准要求.1.16.3使用考前须知:(1)当射线由束时间小于仪表响应时间时,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时间校正;(2)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校准.1.17外表污染检测仪1.17.1用途:用于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对放射工作场所a、B外表污染水平的检测.1.17.2要求:(1) 一般要求:仪器操作简便、便携手持;(2)满足?外表污染测定第1局部B发射体(E, B max0.15 MeV)和a发射体?(GB/T 14056.1-2021 )和?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0-2006)等标准规定的检测要求;(3)能够分别直接测量a、B外表污染,测量结果以cps、cpm 或Bq cm2'表示;(4)测量范围:对a发射体低于0.04Bq/cm2,对B发射体低于0.4Bq/cm2;(5)使用环境:应当满足当地环境条件需要.1.17.3使用考前须知:(1)使用中注意防止放射性核素污染设备;(2)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校准.。
配装眼镜的光学参数检测

配装眼镜的光学参数检测张丙寅1 朱黎1 王燕君2 祝亚斌1摘要:配装眼镜检测是保证顾客视觉健康的关键程序,对配装眼镜光学参数检测尤为重要。
本文对配装眼镜检测的步骤、光学参数偏差的检验、检测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描述,希望对从事配装眼镜检测工作和相关职业教学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配装眼镜;检测;光学参数1 检测参数术语和定义检测配装眼镜的光学参数主要包括球镜度数、柱镜度数和柱镜轴位,以及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棱镜度偏差。
光学中心水平偏差是指眼镜左右眼光学中心水平距离的实测值与标称值(瞳距)的差值;光学中心水平距离是指两镜片光学中心在与镜圈几何中心连线平行方向上的距离。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是指两镜片光学中心高度的差值;光学中心高度是指光学中心与镜圈几何中心在垂直方向的距离。
2 光学参数检测操作步骤需要的设备和耗材:瞳距尺、装配完成的眼镜、电脑焦度计。
配装眼镜以实际顾客处方R=-4.25DS为球镜,L=-1.75DS/-1.25DC×40为球柱镜,PD=64mm为例进行实际操作。
第一步:焦度计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确认镜片托上是否放有镜片,打开电脑焦度计电源开关,自检无问题,会出现测量界面;若出现警告画面,说明镜片托上放有镜片或外罩玻璃上有灰尘。
此情况下请将镜片从镜片托上取下,或取下镜片托用干燥的软布擦拭清除外罩玻璃上的灰尘,请勿使用挥发油、稀释剂、化学抹布进行擦拭,点击画面则警告画面消失。
图1 警告画面第二步:电脑焦度计的设置。
在电脑焦度计控制面板上点击设置,在初始设定对象中,对7种项目进行设定。
如图2所示,首先,在累进判别项目选择设定状态为“不要”,这样可以保证测量模式为单光模式;第二,在自动左/右项目中选择设定状态为“左右表示要”,保证测量完右眼光学参数进行记忆后,电脑焦度计会自动跳转到左眼测量模式;第三,在自动记忆存项目中选择设定状态为“不要”,保证测量时手动调整;第四,在精度选择项目中设定状态为0.01SERVICE;第五,在A:精度选择项目中选择设定状态为“1”;第六,在棱镜度设定项目中选择mm显示,即测定中心距离光学中心的距离和方向;第七,在柱镜符号设定项目中选择正负散轴表示与处方表示相同,灰色为负散轴表示方法,橙色为正散轴表示方法;最后,点击返回键,设定自动保存。
国家配装眼镜标准

三.本标准条款解释
1. ① 定配眼镜的两镜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和垂直互差 条款要求
定配眼镜的两镜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本标准 表1 顶焦度绝对值最大 的子午面上的顶焦 度值(D)
0.00~0.50
0.75~1.00 1.25~2.00 2.25~4.00
≥4.25
光学中心水平距离 允差
垂直棱镜度允差(△)
对于顶焦度≥0.00~≤5.00D:0.50△ 对于顶焦度>5.00D:偏心1.0mm所 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对于顶焦度≥0.00~≤5.00D:0.75△ 对于顶焦度>5.00D:0.25△+偏心 1.0mm所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对于顶焦度≥0.00~≤5.00D:1.00△ 对于顶焦度>5.00D:0.50△+偏心 1.0mm所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差异说明:本标准与GB13511-1999相比,定配眼镜的处方棱镜度的偏差 用水平棱镜度偏差和垂直棱镜度偏差来考核,与ISO/DIS 21987-2007一致。
⑤ 老视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与标称值允差
本标准中老视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与标称值允差±2mm
GB13511-1999中老视眼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与标称值允差±1mm 差异说明:本标准与GB13511-1999相比,老视眼镜的光学中心距离与标称值允 差放宽到了±2mm,这更趋于合理,也便于操作。
④ 定配眼镜的处方棱镜度偏差
本标准 表4
棱镜度 (△) ≥0.00~ ≤2.00 >2.00~ ≤10.00 水平棱镜度允差(△) 对于顶焦度≥0.00~≤3.25D:0.67△ 对于顶焦度>3.25D:偏心2.0mm所产生的 棱镜度效应 对于顶焦度≥0.00~≤3.25D:1.00△ 对于顶焦度>3.25D:0.33△+偏心2.0mm 所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对于顶焦度≥0.00~≤3.25D:1.25△ 对于顶焦度>3.25D:0.58△+偏心2.0mm 所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垂直棱镜度允差(△) 对于顶焦度≥0.00~≤5.00D:0.50△ 对于顶焦度>5.00D:偏心1.0mm所 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对于顶焦度≥0.00~≤5.00D:0.75△ 对于顶焦度>5.00D:0.25△+偏心 1.0mm所产生的棱镜度效应 对于顶焦度≥0.00~≤5.00D:1.00△ 对于顶焦度>5.00D:0.50△+偏心 1.0mm所产生的棱镜度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