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调整宅基地复垦券政策A券使用范围新增两市一区,B券扩至全省新增商品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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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6.08.23•【字号】豫国土资发[2006]116号•【施行日期】2006.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116号)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为深入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省厅制定了《河南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暂行办法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附件:河南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以下简称 "挂钩工作"),进一步推进"空心村"、砖瓦窑及工矿废弃地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以下简称"三项整治"),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城乡统筹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挂钩工作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或通过"三项整治"已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各类用地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

第三条挂钩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依法自愿,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要求,严格管理。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3年)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3年)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3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1.30•【字号】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1月30日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3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土空间规划第三章耕地保护第四章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五章建设用地管理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和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持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控制标准,依法制定地方用地控制标准,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管理和监督等相关工作。

“槌”开脱贫之门——河南省首批宅基地A类复垦券拍卖会目击

“槌”开脱贫之门——河南省首批宅基地A类复垦券拍卖会目击

“槌”开脱贫之门——河南省首批宅基地A类复垦券拍卖会目击作者:暂无来源:《资源导刊》 2017年第1期这是一场特殊的拍卖会。

拍卖的标的是来自河南省25个贫困县的6148.59亩宅基地A类复垦券。

参与竞拍的是郑州市的244家房地产企业。

拍卖会的火爆出乎意料,第一轮就由于多位竞拍者愿意直接出价到最高限价每亩30万元,拍卖师按规则启动了熔断机制,最终通过四轮抽签,105家房地产企业如愿以偿。

复垦券收益扣除土地复垦及有关成本后,增值部分按照人、地、钱精准的要求一次性返还给同步搬迁的农户,用于搬迁安置及后续发展,让搬迁群众实实在在受益。

“复垦券省域内公开交易,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实现土地权益最大化,为易地扶贫搬迁提供更大支持。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朱长青告诉记者,河南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贫困人口多,脱贫任务重,一直在探索创造性地用好用活用足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政策,挖出政策的真金白银助力扶贫搬迁。

所谓复垦券,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贫困老区等县腾退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扣除自身安置用地后节余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即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同步搬迁户农村宅基地及相应的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产生的复垦券称为宅基地A类复垦券。

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扶贫办联合出台的《关于我省宅基地复垦券在省域内公开交易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河南全省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需要办理农转用手续的和报国务院审批建设用地的8个中心城区可使用复垦券。

在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竞拍商品住宅用地的房地产企业,或使用用地性质因规划调整为商品住宅用地的房地产企业,除棚户区改造等特殊民生项目用地外,必须预先购买A券,实行“持券准入”。

拍卖会现场心情最为激动的是来自国家级贫困县卢氏县朱阳关镇涧北沟村的郭玉亮等五位特邀嘉宾,他们村里复垦建新节余的900多亩宅基地变成了复垦券,成为今天拍卖会的标的。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土地复垦收费标准及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土地复垦收费标准及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土地复垦收费标准及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3.12.03•【字号】豫计收费[2003]2179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土地复垦收费标准及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12月3日豫计收费[2003]2179号)各省辖市计委、物价局、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河南省〈土地复垦规定〉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其土地复垦收费行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土地复垦收费标准及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占压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活动。

二、土地复垦的范围土地复垦,实“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活动中,有下列造成破坏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履行土地复垦义务:(一)因采矿、采煤、发电、采石、挖沙取土、烧制砖瓦等生产建设损坏的土地;(二)因排放矿渣、垃圾等废弃占压的土地;(三)废弃的取土坑及废弃建筑物占压的土地;(四)废弃的水利工程及铁路、公路、场(站)、厂矿占压的土地;(五)因生产建设造成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的土地;(六)其他因生产建设造成破坏的土地。

三、土地复垦费收费范围及收费标准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破坏土地单位和个人,确因自身条件或其他因素不能履行义务,可以承包给其他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复垦。

复垦土地经所在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可以免交或全额返还土地复垦费;不愿自行复垦,也不愿意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根据土地破坏的不同适度、面积、复垦工程大小缴纳土地复垦费。

用好宅基地复垦券政策助力脱贫攻坚——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治胜答记者问

用好宅基地复垦券政策助力脱贫攻坚——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治胜答记者问

用好宅基地复垦券政策助力脱贫攻坚——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治胜答记者问作者:暂无来源:《资源导刊》 2017年第1期2016年12月20日,我省首批宅基地A类复垦券拍卖会在郑州举行,6000多亩宅基地复垦券以每亩30万元的熔断价格全部售出,总成交额达18.4亿元,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宅基地复垦券在我省是个新生事物。

那么,什么是复垦券?河南为何要推行复垦券?复垦券如何使用、怎样交易?农民收益多少、如何保障?带着这些问题,日前,记者专访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治胜,请他就宅基地复垦券交易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什么是宅基地复垦券?答:宅基地复垦券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贫困老区等县腾退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就是可拆旧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在扣除自身安置用地后节余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也就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其中,A类复垦券是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同步搬迁户农村宅基地及相应的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产生的复垦券,简称A券;其他农村宅基地及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产生的复垦券称为B类复垦券,简称B券。

问:我省推行宅基地复垦券省域内公开交易目的是什么?有什么作用?答:宅基地复垦券省域内公开交易是我省推动加快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改革创新。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

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头号工程,是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

为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增减挂钩等一系列土地支持政策。

我省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贫困人口多,脱贫任务重。

从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实践来看,资金来源、后续发展等问题是难点所在。

为解决这些问题,切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充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政策,创造性地提出了宅基地复垦券在省域内公开交易,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的新举措,充分释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潜能和潜力,增强贫困地区政府财力,为群众搬迁与后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4.01.02•【字号】•【施行日期】2024.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质局,省林业局、省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中心,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河南省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已经厅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与审查第三章实施管理第四章竣工验收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河南省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河南省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以下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建设项目施工等临时使用造成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原地类或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包括工程建设施工中设置的临时办公用房、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材料堆场;施工及运输便道、其他临时生活用房、工棚用地;架设地上线路、敷设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工程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农用地表土剥离的储备堆放场所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临时性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使用的土地。

第四条土地复垦应遵循国家及河南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

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要求,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

带您吃透复垦券新政----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就复垦券交易政策答记者问

XIANGCUNKEJI 2017年1月(上)52016年12月20日,我省首批宅基地复垦券拍卖会在郑州举行,首批400多公顷宅基地复垦券以每667平方米30万元的熔断价格全部售出,总成交额达18.4亿元,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近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就宅基地复垦券交易政策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什么是复垦券?答:宅基地复垦券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贫困老区等县腾退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可拆旧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扣除自身安置用地后节余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同步搬迁户农村宅基地及相应的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产生的复垦券称为宅基地A 类复垦券(简称A 券);其他农村宅基地及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产生的复垦券称为宅基地B 类复垦券(简称B 券)。

问:河南为何要推行复垦券?答:为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增减挂钩等一系列超常规土地支持政策。

河南省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贫困人口多,脱贫任务重。

在当前形势下,省政府为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充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政策,创造性地提出了宅基地复垦券在省域内公开交易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的新举措。

复垦券其实质还是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改为复垦券这一提法后,更加接地气,让对宅基地有着深厚感情的广大农民更容易接受,是国家支持扶贫开发增减挂钩政策在河南脱贫攻坚中的深化和发展。

问:复垦券如何使用?答:河南省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需要办理农转用手续的,可使用复垦券(包括A 、B 券)。

报国务院审批建设用地的8个中心城区也可使用复垦券(包括A 、B 券),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增减挂钩有关手续。

郑州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除特殊民生项目(棚户区改造等)等用地外,凡新增商品住宅用地需办理农转用手续后出让的、2016年11月30日前已经实施征收但未办理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手续的,以及因规划调整等原因作为商品住宅用地需办理出让手续的,受让方必须预先购买A 券,实行“持券准入”,参与商品住宅用地出让竞拍活动。

河南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是什么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河南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是什么近两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及农民的关注,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一些专门针对农村及农民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推进广大农村的发展,宅基地政策在农村中是一项关系到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对广大农民朋友们显得尤为重要。

河南省政府就出台了关于河南农村的宅基地新政策。

现在,赢了网小编就为大家提供河南农村宅基地新政策的具体内容。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92年12月25日公布实施,根据2017年1月5日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6号修订)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用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取得合法手续用以建造住宅的土地,包括房屋、厨房和院落用地。

第三条河南省土地管理局主管全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的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用地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利用荒废地、岗坡劣地和村内空闲地。

村内有旧宅基地和空闲地的,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和人工牧草地等。

基本农田保护区、商品粮基地、蔬菜基地、名特优农产品基地等一般不得安排宅基地。

第六条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

严禁擅自占用自留地、自留山建造住宅。

第七条农村居民建造住宅,以户为单位,每户宅基地的用地标准,应严格按照《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突破用地标准。

禁止随意套用地域类别。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用地:(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三)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四)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五)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河南省第四批宅基地复垦券交易成功

河南省第四批宅基地复垦券交易成功
作者:暂无
来源:《资源导刊》 2018年第10期
文 l 窦妍
近日,河南省今年第四批宅基地复垦券成功交易,此次共交易B类宅基地复垦券3638亩,收益6.92亿元。

截至目前,河南省累计交易宅基地复垦券8.41万亩,成交总金额177.72亿元,交易量和收益均居全国领先地位。

当前,随着脱贫攻坚进入关键期,河南贫困地区面临的资金压力越来越大,为及时帮助贫
困地区把产生的复垦券转化为资金,根据复垦券交易市场供需变化,今年8月,河南对复垦券
制度进行了调整,除使用A类复垦券以外的地区和报国家审批用地的7个中心城区,全省其他
所有商品住宅用地(包括商服和商品住宅混合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除外)均需使用B类复垦
券报批。

此次交易是复垦券制度调整后的首次交易,相较前两次交易,复垦券需求增加,供需矛盾
有所缓解。

今后河南的复垦券交易将根据贫困县脱贫摘帽时序、后备资源潜力、指标市场供需情况等
因素,实行复垦券年度供应计划管理,并结合全省需求情况适时交易,对深度贫困地区、急需
脱贫摘帽的贫困地区予以重点倾斜,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作者单位: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宅基地复垦券助力脱贫攻坚

文 l 本刊编辑部宅基地复垦券,这个略显陌生的词汇,在河南近年来的脱贫攻坚工作中频繁“亮相”,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截至目前,河南省共交易A类、B类复垦券7.18万亩,筹集资金155.45亿元,为全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河南有38个国家级贫困县、15个省级贫困县。

贫困县占到全省县(市)的一半,贫困人口总数为430万,居全国第4位,且大部分集中在太行山、大别山、伏牛山、黄河滩区为主的“三山一滩”地区,脱贫攻坚任务尤为艰巨。

作为人口大省、农业大省,河南各级政府财政均不宽裕,尤其是县级财政更为紧张。

因此,“钱从哪里来”成为各级政府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难题。

为此,河南积极创新,勇于开拓,充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以超常规之策将贫困地区农村“沉睡”的土地资源转换为资本,为贫困县送去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

在2017年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在讲话中专门提到了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

原中央农办、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也给予了高度关注。

省委省政府以及贫困地区党委政府也给予高度评价,赞扬国土资源部门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支持脱贫攻坚有实招、见实效。

河南:宅基地复垦券助力脱贫攻坚特别关注10. All Rights Reserved.宅基地复垦券交易释放“政策红利”2016年12月,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河南创造性地建立了宅基地复垦券制度。

宅基地复垦券,是指贫困县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腾退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扣除自身安置用地后,节余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

宅基地复垦券分为A、B两类。

从产生范围看,A类复垦券是由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农村宅基地及相应的其他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所产生的;B类复垦券是由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产生的。

从使用范围看,全省范围内县级政府和政府批准的园区等均可使用A类、B类复垦券;在郑州市区范围内,拟竞拍商品住宅用地(民生项目安置用地除外)的房地产企业,应持A类复垦券参与土地竞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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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河南省决定从8月份开始,对宅基地复垦券政策作出重大调整。

其中,A类复垦券使用范围扩大到中牟县、新郑市、荥阳市,B类复垦券使用范围扩大到全省新增商品住宅用地。

河南省自2016年底试点宅基地复垦券政策,根据此前相关规定,贫困县农村宅基地复垦成耕地后,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分为A、B两类, A类复垦券为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产生的节余指标;B类复垦券则为其他贫困县农村宅基地复垦后产生的节余指标。

随着全省贫困地区通过宅基地复垦券出售的方式筹集扶贫攻坚资金的需求不断加大,复垦券的使用范围已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为此,河南省印发通知,对宅基地复垦券政策作出调整,明确2020年前,A类复垦券使用范围由原来郑州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的商品住宅用地扩大到郑州市中
牟县以及新郑市、荥阳市出让成交价高
于每亩600万元的商品住宅用地。

B类复
垦券使用范围由原来的县级人民政府和
政府批准的园区扩大到除使用A类复垦
券的郑州市和用地须由国务院批准的开
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焦作市、新
乡市、安阳市、南阳市7个省辖市中心
城区以外的其他省辖市、县(市、区)
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不包括保障性住房
用地)和单一宗地中同时涵盖的商服、
商品住宅用地。

通知指出,对新增建设用地的报批
以今年8月20日为新旧政策的节点。


止8月20日已组卷未完成报批的商品住
宅用地可按原方式继续报批项目,但须
补够所需B类复垦券;8月20日后新增
的建设用地因规划用途调整为商品住宅
用地的,未使用B券报批的也须补够所
需B类复垦券。

为进一步规范交易和使用流程,河
南要求,属于B类复垦券使用范围的地
文 l 本刊记者 张中强
区,可在省辖市域范围内购买指标(省
直管县、市可在原隶属的省辖市域内购
买指标),跨市域购买指标的必须通过
省级平台。

产生B类复垦券的县(区)
首先要优先保障县域内需求,并留足县
域经济发展空间,剩余指标可在省、市
平台交易。

非贫困县深度贫困村产生的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留足本村发展用地
需求后,剩余指标可参照省级平台交易
价格在省辖市域内有偿流转。

在省辖市
域范围内交易的由各省辖市参照省级平
台自行确定交易方式,也可委托省级平
台代为交易。

为保证政策的真实有效落实,河南
强调,A、B类复垦券使用范围调整,是
河南省政府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
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必须
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对弄虚作假、搞
变通和不落实补券承诺的,一经查实,
暂停除省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脱贫攻
坚项目以外的用地审批,并追究相关责
任人责任。

河南省调整宅基地复垦券政策
A券使用范围新增两市一区,B券扩至全省新增商品住宅用地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荣获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
8月7日,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郑州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会。

会上,省国土资源厅被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并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近年来,省国土资源厅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部和河南省委、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坚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引领,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抓手,以培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重点,着力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厅党组主动站在建设法制政府、服
务政府的高度,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
认真履行依法制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
和实践者职责,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
厅长任组长,厅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
总规划师、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副局
长及各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法治
国土建设领导小组,并加强依法行政责
任目标考评,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
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范围。

通过
严格规范程序,坚决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深化简政放权,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
文 l 宋清坤
注重建章立制,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管
理;加强示范引领,着力提升行政执法
水平;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扎紧制度建
设“笼子”;坚持高效为民,不断加大
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复议应诉,着力完
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创新方法理念,
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环境等方面扎实推
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
设,有效提升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
行政水平,全省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中连
续三年被评为“优秀”。

(作者单位: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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